跳出固有理论范式讨论,新探中国古代土地制度
2019-02-14董丽晖丁瑜
董丽晖 丁瑜
摘 要:本文对《帝制时代中国土地制度研究》一书进行浅要的评析,认为该书运用新制度经济学理论,考察了中国古代从秦到清,土地制度演变的基本线索和演进规律。得出中国古代土地没有“私有制”问题,只有土地“私有权”问题,土地作为一种财产,都是可控的私有,土地所有权是明确的结论。
关键词:新制度经济学;中国古代;土地制度;浅评
自20世纪20年代以来,对于土地制度的讨论一直围绕“所有制”问题展开,土地所有制性质,成为判断社会性质的重要标尺。长期以来,中国史学界对于中国土地制度的研究都是处于这一话语系统中,建立在这一理论范式基础上去进行的。近年来,当这种话语系统逐渐淡出人们视线时,土地制度研究便失去了热度。要使土地制度研究焕发出新的活力与生机,就要走出传统话语系统的局限,跳出固有理论范式的讨论。耿元骊教授的《帝制时代中国土地制度研究》一书,从新视野、新思维出发,运用经济学理论,以制度变迁为主要线索,聚焦于历史学术研究,对中国古代土地制度进行了新的分析和阐释,成为新时代土地制度研究的代表性学术著作。这部学术专著,内容丰富多彩,新论点层出不穷。
一、全书的内容简述
耿元骊以新制度经济学思路来分析研究中国古代土地制度的演变脉络,特别是以“制度变迁”理论为基本线索来探讨“帝制时代”中国土地制度演变的基本线索和规律。使这本书内容充实,结构清晰,观点明确。
(一)理论阐述部分
《帝制时代中国土地制度研究》的绪论,对书中一些基本概念、理论进行了简要阐述,并按时间顺序对中国土地制度研究中所取得的成果,简要进行学术史回顾。第一章结合各学者的主要观点,系统的阐释了新制度经济学的理论体系的建构过程及其主要内容,新制度经济学是一种更为接近真实世界的经济学理论体系,从而能够更好地解释和描述人的经济活动。因此作者选取了这一理论作为本书的理论依据和分析视角。第二章作者通过对“社会性质与社会形态论争”这一系列问题的研究成果梳理,纠正了长期被学界忽略和误解的概念,明确了“帝制时代”“土地制度”的概念,从而为本书后面的论述明确了定义和论述范围。
(二)正文主体部分
从第三章开始,作者回到历史学范式讨论,分析了土地所有权的长期发展历程,以及国家对土地制度的规定,然后研究了由秦至清的土地私有权分层演化的过程。第四章讨论了古代土地占有状况与小农经济规模,特别是土地占有方式,作者认为,在中国古代实际操作中,所有权可以流动,而在流动的过程中,并没有形成大土地所有制。“土地兼并”不是中国历史上的常态,更不是通过自由买卖形成的,土地在这种运动中不是一个兼并过程,而是一个积累和再分散的过程。第五章,分析中国历史上土地的经营方式,特别是租佃、雇工、自耕等主要经营方式在历史上的存在形式。由秦汉到明清,租佃和雇工、自耕是同时并存的,多方合力导致租佃制成为土地经营的最主要方式,土地经营更多的是经济规律在起作用。
(三)结论部分
最后,作者对本书的理论进行了总结与归纳,探讨帝制时代土地制度形成的制度路径,分析中国帝制时代制度效率与社会发展之间的反差,所造成的“制度扭曲”。每一個王朝初期,都可以做到严密控制,对于皇权来说,就是有效率控制,对于社会及民众却是无效率制度,在这个意义上,制度被扭曲了。作者又探讨了造成制度扭曲的意识形态因素,即“王朝存续”观念。
二、全书的写作特点
首先,资料搜集上。历史资料卷帙浩繁,一个人终其一生也不可能披览净尽,因此在运用资料的时候难免有所缺漏。网络时代的到来,各种资料的数据化,为减少这种失误提供了可能。作者在对史料的搜集运用上,有效利用现代科学技术,利用现有资料,旁征博引,进行问题论证。历史研究应重视资料来源的直接性与多样性,不能仅限于文本,还要注意其他相关学科新的发展成果。本书以新制度经济学为理论基础,适当引用西方经济学史料和法律学的相关资料,为此书增添了理论性与逻辑性,丰富了历史学研究著作的多样性。
其次,本书在研究方法上也是融通百家。近年来国际史坛“史学科学化”的趋势,除了表现为史学“社会科学化”外,还表现为自然科学的方法向史学的渗透。正如其在另外一本著作《唐宋土地制度与政策演变研究》的后记中所表述的一样:“在这个信息大爆炸的时代,唯有适应时代的步伐,积极运用现代科技,才能不断获得发展和进步。”在《帝制时代中国土地制度研究》一书中,作者对计量方法采取了积极而稳重的态度,在书中运用统计学方法。比如在本书第四章阐述小农家庭的土地占有情况时,作者大量查阅原始地籍资料,运用统计学的研究方法,将各代小农的土地占有情况,用直观的数据形式记录下来,清晰明确地展现给读者,使人一目了然。
三、全书的论点评介
作者善于提出新见解,并且言之有据,论证极富逻辑,在本书的每一个章节中都有不少值得人们重视和思考的见解和问题。由于笔者才疏学浅,在此只能扼要列出一些论点加以评介。
(一)土地占有情况研究
长期以来,在土地占有状况上,大家几乎遵循一条共同认识,土地从分散到集中,然后农民失地进而农民起义,土地再次分散。这条规律,甚至成为了史学、经济学、社会学范式上的分析,被广泛接受和认可,认为土地兼并有害。但是耿元骊并没有从道德上去分析这一历史问题,而是理性的认为没有商业意义上的土地兼并,只有权贵利用“势”进行土地掠夺。作者搜集大量从秦到清的土地流转史料,用大量的数据证明,土地买卖不是导致土地兼并存在的原因,土地运动不是一个兼并过程,而是一个积累和再分散的过程。作者从具体的史料出发,扭转了惯性思维,提供给我们新视角、新视野。
(二)土地经营情况研究
在《帝制时代中国土地制度研究》中论述土地经营部分,作者又提出新的论点,认为租佃、雇工、自耕本身只是一种具体事务的操作方式,并没有意识形态的标签作用,如何选择,全依赖具体时空下的当事人,而当事人是在具体经济、文化背景以及现实条件下所作出的符合逻辑和理性的选择。原有研究认为,官吏欺压平民,地主压榨佃农,而忽略双方的具体行为。作者从经济学的角度,把经营农业者都看作是“理性人”,认为租佃制成为最主要的土地经营方式是多方合力的结果,是经济规律发挥的作用,而不是人为的强加。作者用经济学思维结合具体的历史问题,使分析具备高度化。
(三)理论提升方面
《帝制时代中国土地制度研究》结论部分对制度扭曲和制度变迁中意识形态的阐述是全书点睛之笔。作者指出在帝制时代存在制度效率与社会发展上的反差,当施行的制度越有效率时,社会发展程度越低;当制度趋向于无效率时,社会得到很大发展,这就是“制度的扭曲”。帝制时代的中国历史上,后代王朝在前代基礎上管制能力明显提高,但是若年后走向衰落,制度在内外压力下导致变形,无论是政治、经济还是文化,都从有效率的管控走向无效率的放松,产生了具有路径依赖的制度扭曲。作者提出中国的帝制时代,最大的意识形态就是保证皇权的稳定和帝制统治的延续,与此相违背的任何制度或政策,都将让位于此,即“王朝存续”为先行的意识形态。土地政策调整其实都是在维持王朝存续的平衡,因此,中国土地制度之所以没能在高度发展的时候跃升成为具有现代性质的土地产权制度,就是受到帝制时代国家意识形态的制约。这为人们重新认识中国古代的土地制度,乃至其他制度的变迁规律和趋势,都提供了一个全新的视角。
四、全书的研究意义
经济史的研究讲求理论上的合理借鉴、论断起点上的打破束缚,以及研究方法上的与时俱进。本书将经济学的理论很好地融入到历史学土地研究中,把握住了长时段的总体分析,注重历史发展的整体性建构,没有割裂帝制时代的纵向发展,将丰富杂乱的史料整合到系统的理论中,使人能完整理性的认识历史。作者多次提出,要区分学术概念与实际历史,制度的表达和执行是存在偏差的,历史典籍中的史料,要尽可能在历史语境中解读、观察、分析。耿元骊教授的《帝制时代中国土地制度研究》一书很好地做到了理论性和现实性的融会贯通,关注宏观但也注重细节,从微观入手,以历史事实检验理论。就如作者在后记所阐述的那样,理论只是为问题的探索提供一个思路,理论的重要性是建立在扎实的史料基础上的。所有的史学问题,都要回到对历史的终极判断上。作者结合新制度经济学的方法,依靠真实可靠的史料,分析中国古代土地制度发展的演进规律,在一定程度上为当代中国土地制度走向,提供鉴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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