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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外”乡贤融入乡村治理的困境及纾解策略

2019-02-14李圆圆赵银红

农村经济与科技 2019年24期
关键词:乡村治理

李圆圆 赵银红

[摘 要]“场外”乡贤作为乡村治理的主体之一,越来越多地参与到乡村治理中去,但在实际参与的过程中依然面临着乡村“沦陷”、与原乡村治理主体的良好协同不足以及乡贤回归的“居留”支撑和制度保障缺失等问题,文章基于社会资本理论,着眼于信任维度下的互惠共赢的建立、网络维度下多元主体的协同发力以及规范维度下的共享价值规范体系,以纾解“场外”乡贤融入乡村治理过程中所面临的问题。

[关键词]社会资本理论;场外乡贤;乡村治理

[中图分类号]X321 [文献标识码]A

乡村振兴战略的推进,美丽乡村、田园综合体等项目的建设实践,乡村社会面貌正悄然发生着可喜的变化。但同时,与乡村社会越来越好的发展不协调的是,原有的乡村人口为追求更好的生活,“离土又离乡”,原有附着于乡土之上的乡村精神文化逐渐受到城市市场经济文化的瓦解和侵蚀,乡村社会格局的变化影响着乡村的治理格局,乡村治理的困境也渐而显现出来。

“乡贤”作为“乡绅”的新诠释,承载着的是我们几千年来的乡村治理经验与智慧。对于“乡贤”群体而言,他们中有“生于斯、长于斯、留于斯”的在场乡贤,亦有“离土又离乡”但“记得住乡愁”的不在场乡贤,即“场外”乡贤。其中,“场外”乡贤 “离土离乡”,他们人不在场但心在,心系乡里,以自身的思想理念、远见卓识以及财富资源影响着家乡的发展。“场外”乡贤,是更能融合乡村文明和城市文明,更能将传统智慧运用于现代需求的一类新群体,以其德才、其技艺、其资源,敦化乡情、和谐乡里、建设乡村。故而文章主要聚焦乡村治理中“场外”乡贤的融入情况,直面“场外”乡贤回归乡村治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而找出纾解对策,以求提高新乡贤群体参与乡村治理的整体效用。

1 “场外”乡贤融入乡村治理的困境

乡村社会发展所需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等资源都会因“场外”乡贤的乡村治理融入而有所缓解,乡贤群体的乡村治理融入契合了现下乡村社会发展的迫切需求,但在“场外”乡贤实际融入乡村治理的过程中,依然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制约着其积极作用的发挥。

1.1 “沦陷”的乡村乡贤文化唤醒乏力

随着城乡一体化的推进,乡村社会拥有了城市的特征,村民走出庭院民房爬上了火柴盒般的楼房。原有的以从事农耕为主的农村年轻劳动力走向城市务工,留乡的“九九重阳”群体务农,这种半工半耕的模式呈现出鲜明的代际分工的特征。乡村人口的流动,使得以往村民居于村庄所必须承担的道德义务可得以摆脱,不在承受因自身存在的不道德行为而遭受的舆论压力,家庭内部婆媳、妯娌矛盾升级。同时,理性算计之下利益联结的亲疏关系代替传统血缘联结的远近关系,能以金钱交易就不考虑以往的人情往来,淡漠了原有乡村社会的纯朴敦厚。长此以往,乡村社会过往田园牧歌般的生活、邻里乡亲之间的温情、约定成俗的价值规范体系将逐渐“沦陷”,乡贤群体发挥作用的空间越来越窄,甚至能否存在都是问题。

1.2 与原乡村治理主体的良好协同不足

“场外”乡贤无论是地理上还是心理上,与村民尚有一定的距离。“场外”乡贤过往与村庄的联系比较少,村民不免会对回乡人员缺乏信任,甚至是怀疑和排斥。此外,理性算计下的村民,对回归乡贤抱有极高的期望,认为他们带着搞好乡村建设的种种资源,总是可以立竿见影地为他们带来看得见的好处,如若村民的期望未能得到满足,他们便会以冷嘲热讽的态度,视乡贤的行为为多此一举,“场外”乡贤回归的过程中,还要处理好与原有乡村基层干部之间的关系。但是,部分乡村基层干部对乡贤群体的认识是片面的,特别是对于那些官本位意识胜于民本位意识的干部来说,乡贤群体的回归,会弱化他们在村庄的话语权,挑战他们的地位,甚至给他们争利。基于以上,他们对待回归乡贤的态度是不积极、不主动、不配合的,更不会主动寻求与乡贤们的协同之策,长此以往,乡贤们融入乏力是必然的。

1.3 乡贤回归“居留”支撑和制度保障缺失

“场外”乡贤,他们可能从小在外谋生、发迹,村里并没有他们的土地和居所,归乡的乡贤很多没有老宅供其居住,土地被农民视作根,乡贤“居留”问题对于村民和乡贤来说,是一个两为难的事情。另外,回归的乡贤大多是已退休、上了年纪的,他们回来了,但是子女没有回来,加上基本医疗公共服务一体化还不成熟,当下的乡村社会还不足以给他们提供无忧的“居留”条件。再则,培育和壮大乡贤群体的制度保障机制的缺失,是“场外”乡贤回归的又一制约因素。当下我们还没有一部法律法规和规范条例来说明乡贤产生、存在、回归以及其效用发挥等问题。制度机制的缺失,使得乡村社会中零星萌生的乡贤个体不能抱成团,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发挥乡贤群体所应具有的效力。

2 社会资本理论对“场外”乡贤融入乡村治理的促进

最早提出并系统分析社会资本理论的学者是布迪厄,但使其成为我们政治分析的一种工具的是帕特南,其指出:社会资本作为社会组织的一种特征而存在,这种特征表现为信任、规范和网络等,社会资本社会效用的发挥主要是通过对群体合作行为的激发来实现。帕特南的社会资本理论分析,证实了该理论对于无论是经济问题、政治问题抑或社会问题所具有的广泛解释力,具有着广泛的适用性。基于帕特南社会资本理论所具有的适用性和解释力,文章选择运用其社会资本理论分析框架,从社会信任、社会网络、社会规范三个维度,对“场外”乡贤融入乡村治理的情况进行研究。

2.1 增强乡村多元治理主體的普遍认同

社会资本理论提供的社会信任分析维度,强化了基于信任的乡村多元治理主体之间的普遍认同,促进了协作意愿的达成、控制了合作成本。帕特南的论述中,将社会信任作为融合社会资本的最关键和本质性因素,基于信任,促成合作。乡村治理主体的多元化,需要一种促成多元主体协同的黏合剂——信任。假若回归的“场外”乡贤与其他乡村治理主体之间互不信任,那么“场外”乡贤融入乡村治理的实际效用就会大打折扣,只有基于社会信任的多元治理主体之间的协同发力则会最大限度地满足乡村社会发展的需求。

2.2 构建“场外”乡贤融入乡村治理的关系网络

社会资本网络质量的素质高低影响着一个国家、地区、组织抑或个人素质的高下,越健康的社会资本网络,越能够为网络中的相关方提供更加丰富的网络资源。乡村振兴战略的切实推进,美丽乡村愿景的实现,仅靠乡村原有内生的管理主體是支撑不起来的,从社会资本理论的视角看多元乡村治理主体的协同化,实际是对传统乡村治理结构的优化。多元乡村治理主体构成的乡村治理网络,需要无论是“在场”乡贤抑或“场外”乡贤的加持。

2.3 提供“场外”乡贤融入乡村治理的规范要求

从“乡土中国”到“新乡土中国”的转变过程中,乡村社会资本形态也越来越多样化。多样化的乡村社会资本形态优化着乡村社会的关系网络,为乡村社会个体自行为逻辑的形成,提供了非正式的制度规范。依托于社会资本理论,从其社会规范的维度出发,分析“场外”乡贤对乡村治理的融入,实际为“场外”乡贤融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和美丽乡村的协同建设提供非正式制度规范的指导。

3 社会资本理论维度下“场外”乡贤的乡村治理融入

基于社会资本理论,着眼于信任维度下的互惠共赢的建立、网络维度下多元主体的协同发力以及规范维度下的共享价值规范体系,以纾解“场外”乡贤融入乡村治理过程中所面临的问题。

3.1 信任维度下的互惠共赢

社会信任可以从互惠共赢的规范中萌生,通过乡村社会信任的建立,重塑乡村社会文明。多元化的乡村治理主体会受互惠共赢的规范的影响,而自觉约束自身行为,不仅可以降低多元主体信息交流表达的成本,还能够在共同推动乡村社会发展的过程中促成多元主体的协同合作,基于合作,推进的是他们在协同处理问题中所必需的彼此信任。多元乡村治理主体之间这种社会信任的建立,一方面降低了彼此之间的交易成本,一方面又因为交易成本的降低而促成他们在乡村治理中基于信任更好地协同合作,实现的是多元治理主体之间、治理主体与乡村社会的发展之间的互惠共赢。

3.2 网络维度下的多元主体协同发力

“场外”乡贤对乡村治理的参与,需要处于各网络结点上的多元主体的协同发力,这些网络节点上的多元主体包括了“场内外”乡贤、乡镇基层干部、普通村民等。首先,强化“场外”乡贤与其他各主体之间的联系。收集“场外”乡贤的基本信息,建立乡贤信息库,加强与乡贤的联谊联络。其次,建立健全乡贤组织。多种类型的乡贤组织的建立,“场内外”乡贤的融合、村民的支持、村民委员会的合作、乡镇政府的监督管理,使得乡村多元治理主体在规范的网络关系之下,破解“场外”乡贤与原乡村治理主体的良好协同不足等问题,更好地推动乡村社会的发展。

3.3 规范维度下的共享价值规范体系

乡贤对乡村公共事务的参与,在产生一定经济效益的同时,还可以很好地凝聚乡邻,进而打下共享价值规范体系建立的基础。乡贤群体因着其所具有的学识品质、资源备受村民的尊重。他们可以向村民传递更文明的生活方式和处事原则,可以以自身的优良品质涵养乡村社会风气,可以站在更加客观的立场调解乡村生活中的矛盾,乡贤群体发挥效用的这一过程,实际是以社会道义整合乡村矛盾、利益的过程,“以义制利”的传统管理智慧,现今可以演化为建立在道义基础之上的乡村“共享价值规范体系”,这种共享的价值规范体系的建立,为村民的行为处事提供一套基本的准则。

4 结语

通过互惠共赢局面的营造,共享规范价值体系的建立,切实促进乡村治理主体的协同发力。真正地实现在唤醒乡贤文化的基础上,“望见山水,记住乡愁”,把乡贤留在乡村这一片热土之上,借由乡贤能量的释放,让我们的乡村更加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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