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下黑龙江省高校廉政建设的问题与对策
2019-02-14王威侯准宋萌萌
王威 侯准 宋萌萌
摘要:新时代下黑龙江省高校廉政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可是高校内部在管理层面涵盖干部管理、人才引进、考试招生、基建工程、后勤采购、学术规范等方面还存在着干部选任机制不完善、人事管理不合理、监管力度不强、学术存在造假等问题。因此,本文针对以上问题提出了可行性的对策建议,希望黑龙江省高校廉政建设工作能够取得更大的进步。
关键词:高校;廉政建设;廉政风险;对策
一、新时代下黑龙江省高校廉政风险的突出表现及成因分析
想要清楚认知新时代下黑龙江省高校廉政风险的突出表现和成因,就要对当前黑龙江省高校反腐倡廉的总体形势做全面的了解,并对其成因展开合理分析。下文将从高校管理层面对新时代下黑龙江省高校廉政风险的突出表现及成因加以分析。
(一)干部选任与监督管理不够完善
干部选任方面。黑龙江省部分高校没有强有力地贯彻执行干部责任制度,在干部竞选上岗、岗前考察、任命等方面透明度欠缺;学校纪委、监察处工作没能深入开展,缺乏主动对干部的调查和批评教育;干部选聘和任命存在一定的“走后门”现象。
干部监督管理方面。黑龙江省部分高校在党的思想路线和党风廉政教育上缺乏针对性,较为笼统,没有形成一套系统科学的学习教育培训机制;干部廉政规范制度没有强有力的落实,廉政监督方法不健全;对领导干部的考核缺乏具有威慑力的奖惩措施,“能上能下”的干部考评机制没有严格贯彻执行;民主生活会过分注重形式而不注重实效,对发现的问题没有形成强劲的整改落实举措;纪委、监察、工会联席会议机制不健全,缺乏足够的监督力度,导致违规行为的产生。
(二)人事管理缺乏公平性
黑龙江省部分高校在人事管理方面缺乏规范性,信息披露不及时、不全面,存在“因人设岗”的现象,对人才的引进缺乏追踪监督;教学单位对员工进行绩效考评时,具有主观导向性,存在资料审查不严格等现象,有失公平公正;没有对新引进人员的工作岗位设置进行科学合理的论证规划,缺乏严格的标准和程序以及有效的监督机制,也容易导致学校已有人才的流失;职称评选方面,缺乏科学合理的指标体系,只注重指标而忽略了实绩,缺乏严格的回避制度,存在看重关系忽略能力的现象,导致缺乏足够的公正公平。
(三)采购管理监督力度欠缺
高校的采购项目大体上可以分为教学科研仪器、办公用品、医疗设备、基建工程、饮食材料采购等。在采购管理方面,黑龙江省部分高校采购人员没有充分的了解和掌握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同时缺乏足够的廉政意识,继而变成接受商业贿赂的对象;伪造采购合同,合同签订缺乏充分的审查;物资验收时监管力度不足,招投标存在“暗箱”操作,让学校利益受到损害,以致于用高价购买劣质产品或者采购人员从中获取利益。
(四)其他方面
黑龙江省部分高校没有很好的落实学校既定的教学管理制度,一部分教师在日常教学过程中敷衍应付,缺乏规范意识;考试出题老师故意泄露考试内容,甚至以此来谋取利益,监考人员监考随意、不认真,甚至营私舞弊,评卷教师评人情卷等。在科研项目管理方面,校内项目的申报审批过程缺乏严格标准,审核程序也不够规范,存在较大的主观性,甚至存在暗箱操作的现象,影响到校内科研资源公平公正的配置;涉及到科研项目调整时,没有严格遵照国家相关规定,调整具有主观性、人情化,使项目不能够达到预期成果,导致超概等现象,在论文发表和科研成果鉴定时追名逐利、弄虚作假。在学校纪检方面,办案时考虑到人情关系,没能坚守底线,使得纪检缺乏足够的威信力和公信力。
二、新时代下加强黑龙江省高校廉政建设的对策
(一)事前教育:强化理论学习,提升认知水平
黑龙江省高校要积极运用各种媒介,大力宣传反腐倡廉知识,提升广大教职员工的廉政意识,自觉预防腐败。并且要根据黑龙江省高校在管理层面廉政风险的突出表现,针对性地对干部管理、人才引进、考试招生、基建工程、后勤采购、学术规范以及其他容易发生腐败行为的部门和工作人员予以重点教育,只有全体教职员工在意识上引起了足够的重视,黑龙江省高校反腐倡廉工作才会更加有序的開展起来。
(二)事中规范:创建完善体制机制,注重事中监督管理
黑龙江省高校应创建并完善适合于自身的廉政建设工作体制机制,强化监督管理[1]。对学校干部管理、人才引进、考试招生、基建工程、后勤采购、学术规范等重点环节和部门的权力进行监督。严厉打击教职员工泄露考题谋取私利、使考试失去公平的行为,同时严厉打击论文造假和学术不端行为,对学术科研项目经费使用情况要加以规范,经费的收入和支出要有明确清晰的记载,确保不出现经费滥用、乱用、违规使用的现象。
(三)事后监督:强化监督力度,提升执纪问责深度
高校纪委作为校内专门负责监督管理的部门,要进一步明确职责,认准定位,组建专业队伍,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职能,增强纪委工作人员执纪问责办案的水平,对重点岗位和关键领域强化廉政风险预防监督。对黑龙江省廉政风险在学校管理层面表现突出的学校干部管理、人才引进、考试招生、基建工程、后勤采购、学术规范等重点环节更是要如此。纪委工作人员在依法办案过程中要保持信仰,坚守原则,不惧压力,提升执纪问责深度,切实维护监督执纪的权威性。对高校各运行环节的权力行使要从以前的“民举官究”的被动监督模式积极转变为纪检监察部门主动监督模式,注重对监督形式和手段的革新,切实增强纪检监督的实际效果。监督形式上要更加注重事前提醒,健全干部任前廉洁自律谈话机制[2]。同时,纪检部门在发现和处理违纪案件后,也要注重事后的廉政教育警示工作。
三、结论
新时代下黑龙江省高校在反腐败斗争中取得了不错的成绩,但想在廉政建设工作上进一步取得更加优异的成绩,还应该积极不断地为之作出探索和努力。另外,高校是在日益发展的,同时腐败的发生和发展也不会一层不变,而是随之发生变动。基于此,我们可以说黑龙江省高校廉政建设工作永不会止步,只会不断前行。
参考文献
[1]刘冬梅.新形势下高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探析[J].经济研究导刊,2013(9):291-292.
[2]邓丽娜,叶红玲,李国俊.加强高校党风廉政建设监督机制的探索与研究[J].管理观察,2016(4):122-124.
作者简介:王威,(1975-),男,黑龙江齐齐哈尔人,东北林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农业金融理论与政策、农村金融发展与规划;中俄、中美农产品贸易。
侯准,(1994-),男,湖南长沙人,东北林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统计学研究生,研究方向:中俄农产品贸易,跨境电商贸易。
宋萌萌,(1998-),女,河北昌黎人,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本科生,研究方向:风险评估。
基金项目:东北林业大学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题研究项目:新时代下黑龙江省高校廉政风险评价及风险内控机制构建研究(DGYZ201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