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信息化“双师型”教师校企合作培养的思考
2019-02-11叶煜,李敏,文燕
叶 煜,李 敏,文 燕
(成都农业科技职业学院 信息技术分院,四川 成都 611130)
科技兴农是我国农业发展的必然选择。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嵌入式技术、传感器技术以、物联网技术以及大数据技术的应用渗透到各个领域,为生产和生活带来极大便利。信息技术在农业中的广泛应用促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信息化农业转型。农业部在2016年发布的《“十三五”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发展规划》中指出“大力发展农业农村信息化,是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迫切需要”[1]。农业信息化发展,亟需大量农业信息化人才。农业类高职院校兼具农业和信息类专业等多方面的资源优势,在农业信息化大背景下“为三农服务、为兴农育人”,应该适应新技术、新形势,建设一支质量过硬、数量充足的“双师型”师资队伍,以提高教育教学水平、保证人才培养质量,保障农业信息化建设的顺利推进,保障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顺利转型。
1 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培养现状
提高人才培养质量,首先要提高教师的水平、建设高素质“双师型”教师队伍。梳理已有的研究可以看出,“双师型”教师的培养依然存在着“‘双师型’师资队伍的结构与水平并未发生根本性的变化,培养机制尚未真正形成[2]”、“‘双师型’师资依然存在数量不足、质量不高”[3]等普遍性的问题。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大概有这几方面的原因:首先,我国职业教育教师准入教师标准不高、来源相对单一。高职院校中有70%~96%的教师是从学校毕业后就直接走上讲台,理论知识丰富但缺乏专业实践经验和必需的专业技能[4],高职教师的培养存在职前教育先天不足,入职教育培训不够的问题,学历高而实践动手能力差的现象普遍存在[5]。少数从生产工作岗位引进的教师又缺乏相应的教育理论基础和知识结构,不能很好地完成高职教育教学任务[6]。其次,高职院校对于培养“双师型”教师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认识不足导致高职教育教学改革迟缓,高职院校师资队伍建设落后于高职教育的发展[7]。第三,高职院校在“双师型”教师的内涵理解上还亟待研究。没有厘清“双师型”教师内涵,无法设计“双师型”教师资格认证标准、培养层次、培养系统和管理策略[8];第四、校企合作浅层化问题突出,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协同培养整体情况一般。与普通教育教师相比,职业教育教师的培养需要多个相关主体的协同参与,只有通过多方合作才能培养出真正意义上的“双师型”教师。但我国在培养“双师型”教师的过程中,校企合作还不深入,影响了职教师资的培养质量[9-10]。第五、双师型教师培养机制不健全。高职院校师资培训没有制度性的保障,培训往往无法落实,或使培训缺乏针对性和实用性[11]。第六、高职院校生师比偏高,教师教学任务繁重,又缺乏激励机制,基本不能或不愿脱产参与企业实践,因此实践培训中很难集中精力,较难深入实际,达不到预期效果[12]。
在对农业类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的调查结果显示,具备“双师”资格的师资集中在中年教师、高级职称、本科层次。“双师”领域和农业信息化相关的仅有21%。在学院“双师”资格认定中51.1%选择“双证书”;与“双师”内涵对照,73.4%的教师选择自己需要企业实践经历,72.2%的教师认可企业实践经历对于提升“双师”素质有明显作用,60.2%的教师需要学院提供培训机会,66.3%的教师肯定学院完善的制度是培养“双师”教师的重要保证。从这些调查结果分析可知:各农业类高职院校农业信息化“双师型”教师数量极为不足,在“双师”的认定上,多数教师以“双证书”获得“双师”资格,而“证书”不等于“能力”;多数教师缺乏在生产一线的实践经历,也非常期待学院能提供相关培训和实践的机会。
2 “双师型”教师校企合作培养的反思
教师层面上,教师要改变陈旧的重理论轻实践的积习,主动将专业与行业生产实践结合起来。既要重视理论知识水平的提高,也要重视实践技能的提升。积极深入生产一线,向行业专家、企业技术骨干学习,掌握生产过程所需的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方法,掌握生产岗位的操作规范、职业标准,了解行业发展趋势,真正做到理、实结合,理、实相长,才能在教学实践中,提高育人水平和教学质量。
学院层面上,学院要充分认识到学院是培养“双师型”教师的后盾。“双师型”教师的培养不是一日之功,除了教师个人的努力、行业和企业的配合之外,还需要有学院的支持和鼓励。学院需要建设一个有利于“双师型”教师培养和成长的环境。在宏观上制定科学合理的制度,鼓励教师下企业实践锻炼,提高专业技能。灵活办学机制,为教师深入企业创造条件、提供便利。微观上针对不同专业背景的教师开展不同的实践项目,并做好学习安排,使用学习活动有效落实。
企业层面上,企业要改变急功近利的短视观念,承担企业应有的社会责任。不要把校企合作师资培养的工作当作是资源浪费,要看到师资培养对于企业和社会的远期效益。企业拥有实践知识的优势,职业院校教师通过企业实践提高了实践技能和水平,从而实现理论与实践互相促进,提高了教师知识和技能水平。教师就能在学校教学实践中向学生提供优质教学内容,培养出更多高素质学生。这些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的学生毕业之后就职于企业就能更快、更高效地服务于企业生产,最终回馈企业和社会。
政府层面上,政府要充分发挥主管、主导作用。学校和企业性质不同、相互独立,校、企要跨界长期有效合作,政府能对打破跨界壁垒发挥重要作用,搭建学校与企业的合作桥梁,通过制定政策、制度引导和促进校企深度合作。
3 农业信息化“双师型”教师校企合作培养
信息技术的发展使信息技术专业极大普及,各大专院校均有开设有信息技术类专业。在促进农业信息化发展的背景下,培养胜任农业信息化工作的从业者是学校教育的重要课题。农业类高职院校拥有强大的农业类以及IT类专业背景和专业环境,农业类高职院校在培养学科知识高度交叉融合的农业信息化人才方面具有先天的优势。但培养出优秀的农业信息化“双师型”教师,仅依赖先天的优势,靠学院或教师单方面努力是不够的,它需要学校、企业和行业、政府多方联动,才能保证“双师”培养的有效性。
政府作为教育事业和企业的管理者,是“双师型”教师培养的重要推动者,要发挥主管职能部门的作用。在校企合作的利益诉求上,学校积极追求校企合作的师资培养是为了提高教学质量,培养出适应市场需求的人才,提高学生就业率,达到学校良性、可持续发展的目的。企业参与校企合作师资培养工作,如果不能通过合作获得当期的利益,在不能确定未来学校的优质毕业生能成为自己的优质人力资源的情况下,自然会把与学校的合作看成是纯粹的成本而裹足不前。因此建立“双师型”教师培养利益激励机制是校企合作的前提。政府充分发挥主导作用、组织优势,统筹职业院校和企业资源,为校企双方搭建合作平台,指导并协调校企合作的开展。并且制定相应政策给予培养“双师型”教师的企业实际奖励或税收优惠等政策,以当期利益激发企业参与校企合作师资培养的积极性。
学院作为师资培养的需求方,拥有技术服务、培训服务、人力资源等优势,农业类高职院校农学类专业拥有较强的科研力量和稀缺的实验田基地等资源。学院依托农业行业背景,充分利用自身的优质资源为校企合作创造条件,要整合自身优势,与企业拥有的技术专家、先进的实验设备、真实的工作环境等资源结合,形成资源互补、互惠互利机制,促进校企长期、深度合作。此外学院还需制定制度从绩效、评优、职称等方面激励教师下企业锻炼,为企业提供技术服务,以及员工培训服务等参与“双师型”教师培养。
学校和企业拥有各自的资源优势,企业拥有双方从自身的利益出发,根据自身需求,找到双方利益结合点,经过科学评估,选择合适的路径寻求合作。合作能否产生最大效益、能否长期持续取决于双方对合作行为的组织和调控,运行是校企合作“双师型”教师培养的核心,良好的运行需要有力的组织和管理,成立政府、学院、企业相关人员共同参与的合作委员会、专业委员会等专门的合作事务决策、管理、执行等组织机构,对校企合作事项进行决策,负责校企双方关系协调、信息沟通,负责人才培养工作检查督促、效果评估。汇总各方反馈信息,对合作行为和人才培养方案进行调整,提高合作质量,推动双方长期合作,实现双方互利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