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期护理干预对降低住院失眠症患者自杀风险的效果评价
2019-02-11高美丽马春玲苗路莎
高美丽,马春玲,赵 幸*,王 彬,苗路莎
(空军军医大学唐都医院神经内科四病区,陕西 西安 710000)
调查显示,约有25%的成年人存在睡眠质量不满意的问题,其中达到失眠症诊断标准者为6%-10%,主要表现为入睡困难、易醒、早醒和醒后再入睡困难[1],严重影响了人们的生活质量与社会功能[2],慢性失眠可引起焦虑、抑郁等负性情绪,增加乙醇、药物滥用及自杀的风险[3]。因此,及时发现失眠症患者的自杀风险,早期采取干预措施,防止不良事件发生,是临床护理工作的重中之重。本文对52例有自杀风险的失眠症患者采取护理干预措施,探讨护理干预对降低患者自杀风险的效果。现报告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选取2018年3月-2019年3月入院的失眠症患者,纳入标准:(1)符合《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中原发性失眠症的诊断标准[4];(2)住院患者自杀风险评估量表评分大于3分。排除标准:(1)器质性失眠症、伴有其他严重精神疾病;(2)既往有脑部手术及癫痫病史、意识障碍。经过筛选,最终纳入52例,其中男23例,女29例;年龄28-65岁,平均48岁;病程6个月-8年,平均6年。
1.2 方法
1.2.1自杀风险评估方法 评估工具为我科制定的《综合医院住院患者自杀风险评估量表》,该表共19个条目,总分范围0-33分,得分越高提示自杀风险越高。患者于入院当天由当班护士对其进行评估,第7天由责任护士对其再次评估。病区护士长质控。
1.3 护理干预措施
1.3.1安全护理 (1)对得分>9分的患者,安排靠近护士站的病房,并列为交班重点,科室晨会通报,由主管医生下达防自杀医嘱,并告知患者家属,签署《住院患者防自杀同意书》。让家属与护士共同承担患者安全管理任务,减少意外事件发生。(2)加强危险品的检查管理,每日进行病房安全检查,责任护士不定期检查患者床铺,抽屉有无危险药物或其他危险品,避免患者拿到伤害自己的危险物品,避免各种不良刺激,注意保护患者隐私[5]。
1.3.2掌握规律,加强巡视 此类患者长期被失眠困扰,尤其担心夜间不能入睡,早醒后再睡困难,因此,醒后为自杀高发时间段。根据临床观察,自杀患者往往会选择早晨3-5点钟,这一时间段往往是人们最疲惫的时期,有可能会疏于防范,患者会趁机进行自杀行为。必须要掌握规律,加强巡视,做测定防范[6]。
1.3.3睡眠护理干预 纠正患者错误的睡眠习惯,如熬夜、白天睡觉,结合患者的实际情况制定科学的作息时间表。叮嘱患者晚餐不宜过饱,睡前不要剧烈运动,饮浓茶或咖啡等饮料。可以用热水泡脚,睡前喝一杯牛奶,听一些催眠的音乐等。
1.3.4心理护理 多数患者由于受到失眠疾病的影响,容易产生焦虑等不良情绪,对治疗和护理容易产生怀疑。因此,护理人员应主动与患者沟通,了解患者心理状态,并予以必要的心理疏导,以减轻其焦虑甚至自杀意念。帮助患者树立战胜疾病的信心。
2 结 果
2.1 临床疗效评定标准:
采用《综合医院住院患者自杀风险评估量表》评估和四级疗效进行疗效评定[7],以减分率>50%的患者评价为显效,减分率在25%-50%的为有效,减分率<25%的为无效。采用《综合医院住院患者自杀风险评估量表》,对治疗前、治疗后第7天分别测定,并进行统计学处理。
2.2 护理结果:
经过对具有自杀倾向的失眠症住院患者早期进行护理干预,没有患者在护理期间因自杀死亡,其中显效32例(61.54%),有效15例(28.85%),无效5例(9.62%),总有效率90.39%。
3 讨 论
失眠症是患者的一种主观体验,包括睡眠时间和睡眠质量两个方面均不能得到充分满足而严重影响到日常生活、工作和学习[8]。尤其是部分患者长期失眠,伴有焦虑或抑郁,严重者甚至有自杀念头,因此,早期对患者进行自杀风险评估,发现其自杀风险,并采取护理干预,显得尤为重要。本研究采用《综合医院住院患者自杀风险评估量表》对患者进行评估,早期发现患者自杀倾向,及时进行安全护理、心理护理、健康教育等相关护理,帮助患者改善了睡眠质量,降低了自杀风险,保障了患者安全,值得在临床推广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