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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实践中探索如何全面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2019-02-10郝会娟

科教导刊·电子版 2019年34期
关键词:保障失地农民合法权益

郝会娟

摘 要 由于城市化迅速发展,我国城市化趋势逐渐由城镇扩展到了城郊。这就导致越来越多的农民会失去土地,如何切实保障失地农民的合法权益是我们社保工作的重中之重。

关键词 城市化 失地农民 保障 合法权益

中图分类号:F321.1文献标识码:A

近年来,各地为加快城镇化建设进程,大力实施民生工程,征用农民土地。农民失去土地之后,如果生产和生活没有保障,将会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一大隐患。为全力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我区探索建立了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积极有效的推进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几年来的实践,初步建立了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体系,有力的保证了农村失地农民老有所养,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工作成效显著。

1基本情况

长治市上党区辖5乡、254个行政村,面积48万平方公里,人口35万,其中:农村居民30万,城镇居民5万。近年来,随着我县社会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县城建设和工业园区、物流园区、教育园区、县城快速公路、长安高速公路、太焦高铁、中南铁路、207、208国道建设规模的不断扩大,截止2018年底,国家累计征用我县土地近万亩,累计征收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费近8000万元。

2016年,为了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险费用的通知精神,切实维护我县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合法权益,制定出台了长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治县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长县政发[2016]53号)文件,初步建立了被征地農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并在我县被征地农民均已参加现行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执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不再单独建立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2019年,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被征地农民实行基本养老保险补贴的意见》(晋政办发[2019]10号文件精神),在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在县、乡、村三级农保经办工作人员为加快建立我区被征地农民实行基本养老保险补贴制度,积极推进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初步建立了被征地农民实行基本养老保险补贴的制度体系,有力的保证了农村失地农民老有所养,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成效显著。

2主要工作作法

三年来在被征地农民实行基本养老保险经办征收管理服务工作的实践中,我区针对当前土地不断减少,被征地农民不断增加的情况,不断完善政策措施,规范操作程序,加强内部管理,创新工作机制,探索建立了一套符合我区实际,行之有效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运行机制。积极引导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为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增加一次性参保补贴,严格按照“先保后征”的基本要求,社会保险费用不落实的不得批准和实施征地原则。为保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先保后征”的工作目标,做到被征地农民缴纳养老保险保险补贴百分之百完成,我们确定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三到位”,即制度建设到位、组织实施到位、服务管理到位。认真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对被征地农民实行养老保险补贴的意见》开展工作,真正把老百姓的工程落到了实处,经办服务井然有序。

2.1深入基层,完善制度建设

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通知》和《关于对被征地农民在实行基本养老养老保险补贴的意见》精神,针对我区近年来城镇化建设规模的不断加快,涉及被征农民越来越多,失地农民不断增加的社会矛盾。为加快推进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的全面落实,我们多次深入乡镇、农村调查研究,着力抓好制度建设,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的长远利益不受损失,让他们养老无忧。结合我区实际,多方调研,争求社会各界意见,制定出台了长治县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补贴预存制度。为被征地农民实行养老保险补贴制度的顺利开展和整改推进奠定了坚实的政策依据。

2.2精心组织,做好保费征收

按照统筹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将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纳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征地单位按照要求支付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贴资金,保证了补贴制度贯彻落实,同时,为保证资金专款专用,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补贴费用不得随意抵扣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缴费,从政策源头上进行了约束。

2.3规范管理,强化经办程序

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政策性强,涉及到用地单位和被征地农民的切身利益,基金征缴额度大,如何保证“先保后征”,是我区被征地农民实行基本养老保险补贴工作的重中之重。为规范管理,我们在补贴资金的先保后征中重点强化了全额征缴和监督管理工作方面,我们积极协调配合国土、财政部门,从征收环节入手,制定了工作流程,严格操作规程、统一报表,统一票据。保证了用地单位及时办理缴费补贴。在监督管理方面:我们坚持“先保后征”的原则,严格按照“谁征地、谁负责、谁用地、谁承担”的筹资机制,用地单位足额安排补贴资金,一次性划拨到位,决不允许任保单位、任何个人出现先征后保的现象,严格程序化、规范化操作。保证了我区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贴工作的有序开展。

3结语

开展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维护了广大被征地农民的权益,是党的惠民政策的具体体现,在今后的工作中,将一如既往,务实创新,确保被征地养老保险工作更加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管理。

参考文献

[1] 杨家学.完善农村土地征收制度,保护农民合法权益[J].团结,20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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