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旅游对农村劳动力就业的影响及其路径
2019-02-09张众
张 众
(河南牧业经济学院,河南 郑州 450044)
乡村旅游作为新型农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农村劳动力就业有着重要的影响。乡村旅游能够进一步拓宽农民的增收渠道,有效提高农民收入,缩小城乡收入和生活差距。同时,乡村旅游业以资源和市场为导向,不仅能够促进乡村旅游规模化、集约化发展,而且也有助于农民脱贫,解决区域性贫困问题。相比较于从事农业生产和外出打工,乡村旅游不仅能够实现农民就业“离土不离乡”,在提高农民获得感、增进农民就业保障方面也有着显著的优势,对于乡村振兴具有重要意义。
一、乡村旅游与农村劳动力就业的相关研究
(一)农村劳动力转移研究
余昊(2009)就乡村旅游对劳动力转移的影响机制和渠道展开研究,并且建立了农村劳动力转移的计量模型,实证研究发现农村劳动力转移量与乡村旅游的投资额和从业人员与农业人口年收入的差额显著正相关。宋成一等(2007)的研究发现,传统“离土离乡”的农村劳动力转移模式对农村劳动力就业的贡献逐渐减弱,他们认为根本解决农村劳动力就业问题需要通过转变劳动力转移模式来实现,“离土不离乡”的就业模式是解决农村劳动力就业问题的主要途径。叶迎(2015)的研究分析了农村劳动力转移过程中各个利益主体之间的矛盾,并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即实现农村劳动力的就地安置。[注]叶迎:《以乡村旅游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机制研究》,《农业经济》2015年第11期。
(二)乡村旅游发展研究
周玲强等(2004)探讨了我国乡村旅游可持续发展的问题,他们从我国乡村旅游的现状和面临的问题出发,分析了我国乡村旅游存在的小、散、重、乱问题,并为解决这些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吴必虎等(2004)分析研究了我国乡村旅游的空间结构,指出总体上乡村旅游规模呈现空间上的递减趋势,距离城市越远乡村旅游项目的分布也就越少。他们发现在距离城市20千米和70千米的区域存在两个乡村旅游的密集带。郭丽(2010)等人总结了国内学者关于乡村旅游的定义,并结合国外学者的研究对乡村旅游的概念重新进行了界定。他们从乡村旅游发生的地域性、资源的乡村性和旅游的目的性三个方面详细剖析了乡村旅游的概念及其内涵。[注]郭丽、章家恩:《关于乡村旅游概念及其内涵的再思考》,《科技和产业》2010年第5期。张树民等(2012)从旅游系统理论出发,探讨了乡村旅游的五种模式,并研究了乡村旅游各个子系统之间的相互影响,为乡村旅游发展提供了借鉴经验。[注]张树民、钟林生等:《基于旅游系统理论的中国乡村旅游发展模式探讨》,《地理研究》2012年第11期。
(三)乡村旅游对农村劳动力就业影响研究
何可凝(2008)对长三角地区乡村旅游现状研究发现,乡村旅游发展过程中容易出现“乡村性”不足的问题,研究还从政府和乡村旅游供给主体两个角度提出了相应的政策建议。柳百萍(2014)的研究认为,实践中乡村旅游的劳动力供需存在严重的矛盾,而且乡村旅游发展具有阶段性特征,目前我国乡村旅游发展的初级性导致其劳动力转移的能力不强,并且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动机发生了变化,由前期的经济型动机逐渐转变为综合考虑经济和价值两方面因素,导致乡村旅游对农村劳动力的吸引力不强。[注]柳百萍、胡文海等:《有效与困境:乡村旅游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辨析》,《农业经济问题》2014年第5期。姚海琴(2014)的研究关注乡村旅游中就业的替代效应及对女性就业的影响,研究发现乡村旅游对于自主性创业,比如“农家乐”等就业的替代效应并不显著,对于受雇性就业则有一定的替代效应。她认为乡村旅游能够促进农村劳动力的兼职就业。在农村女性劳动力就业方面,乡村旅游更能够吸引高学历的女性从事自主性创业,低学历女性的受雇性就业仅仅是养家糊口的一种手段。[注]姚海琴:《乡村旅游业发展对农村劳动力就业的影响研究》,学位论文,浙江大学2014年。李敏(2016)研究了乡村旅游对失地农民就业的促进作用,对失地农民就业的背景、现状以及乡村旅游促进就业的机制进行了分析,发现土地政策、公共资源滥用等因素制约了乡村旅游对失地农民就业的促进作用。[注]李敏:《乡村旅游促进失地农民就业问题研究》,学位论文,云南大学2016年。
二、我国农村劳动力供给现状分析
(一)农村劳动力剩余与不足同时存在
首先,农村劳动力存在潜在性剩余。由于我国农业机械化、规模化程度不高,大量农业生产以家庭为单位,导致农村劳动力利用效率过低,大量隐藏劳动力没有得到有效利用。其次,农业生产有显著的季节性特征。我国大部分地区农业生产集中在每年的4月至10月,由此农业生产的劳动力需求存在季节性的不均衡,在劳动力需求的淡季大量剩余劳动力不能得到有效的利用。由于以家庭为单位的农业生产收入相对较低,出现大量农村劳动力季节性转移的情况。但是,大量农民工进城从事建筑等行业的工作,在一定程度上又与农业生产的季节性劳动力需求相冲突。在农作物播种收割季节,我国全国性的劳动力供给波动就说明了这个问题。
(二)农村劳动力平均年龄呈现增长趋势
近年来我国农村人口出现“少子化”和“老龄化”并存的现象,在老年人口占比上升的同时,人口的出生率进一步下滑,这种现象进一步加剧了农村劳动力平均年龄升高的情况。同时,由于农村与城市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我国农村出现大量的人口流动,其中大部分流动人口为青壮年劳动力。根据《2017年中国人口和就业统计年鉴》显示,我国农村45岁到54岁年龄段人口占比达到17.6%,在所有年龄段中占比最高。
(三)农村劳动力受教育水平较低,专业技能比较缺乏
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2015年6-10月的一项调查显示,我国农村人口中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的占大多数,比例达到82.9%,其中未上过学的比例为15.7%。同时,发现受教育程度存在显著的性别差异,男性中未上过学的比例比女性低了14个百分点,并且在其他学历层次中男性比例普遍高于女性。接受过高中和职高职专教育的农村劳动力比例不到一成,在农村劳动力中拥有中专学历者的比例仅为2.4%。由于受教育水平制约,农村劳动力的整体文化素质普遍偏低,这就导致了其就业类型以体力劳动为主,技术型就业较少,工作强度较大危险性较高。目前,我国劳动力市场对劳动力素质要求逐渐提高,这也进一步压缩了农村劳动力的就业范围。
(四)农村劳动力就业具有较强的裙带性
农村青年劳动力外出务工周期较长,大量农村青年已经完全脱离农业生产。年龄较大的农村劳动力则不同,他们往往需要频繁的在农业生产与外出务工之间切换工作,而且年龄较大的农村劳动力文化素质不高,互联网络的使用能力较差,对就业信息收集的能力也明显不足,主要还是依赖亲戚朋友介绍实现就业,通过政府或中介机构实现就业的人数相对较少。
三、乡村旅游对农村劳动力就业的影响路径及其制约因素
(一)乡村旅游促进农村劳动力就业的影响路径
乡村旅游在我国的发展始于上世纪80年代,目前尚属新兴产业,行业发展尚不成熟。国内学者在乡村旅游的定义上也还未形成统一的意见,其中一部分学者将定义的视角侧重于乡村旅游对乡村旅游资源的依托,另一部分学者侧重于从乡村旅游的主体出发定义乡村旅游,还有部分学者从乡村旅游的动机出发界定乡村旅游的定义。本文综合以上三种观点对乡村旅游予以定义:乡村旅游是指发生在乡村区域,以乡村景观和民俗文化为基础,以农村居民为参与主体,吸引城市居民进行观光、体验、游览的旅游活动。根据本文的定义,可以按照乡村旅游促进农村劳动力就业的影响路径将乡村旅游模式大致分为四种类型:
第一,休闲度假型。休闲度假型乡村旅游主要是以乡村优美的自然环境为依托,建设较高档的乡间别墅和其他度假休闲设施,吸引周边城市居民到乡村度假休闲的旅游模式。该模式依赖于周边城市的客源,因此该模式发展适合于大中城市周边的乡村地区。但是,这一模式的发展受制于所依托乡村的自然禀赋。
第二,农业观光型。农业观光型乡村旅游主要是以乡村农业产业化为依托,开发具有较高观赏价值的作物种植园地,或利用现代化农业栽培手段,向游客展示农业生产技术和生产过程,让游客亲自对农业生产进行体验,同时提供农产品采摘、购买等服务项目。该模式主要分布在大中城市交通便捷的近郊地区,受到交通条件和农业技术的制约。
第三,民俗文化型。民俗文化型乡村旅游是以当地独具特色的人文景观和民俗文化为依托,提供民俗表演、文化展示等旅游项目,同时提供住宿、餐饮、购物等服务。
第四,景区配套型。景区配套型乡村旅游是指依托附近风景名胜等旅游景点,为景区游客提供配套服务,满足游客需求的旅游模式。
以上四种乡村旅游模式分别代表乡村旅游促进农村劳动力就业的四种影响路径。概括起来看,这四种影响路径具有以下特点:
首先,由于乡村旅游具有综合性的特点,行业跨度较大涉及娱乐、购物、餐饮、交通等多方面,因此在促进农村劳动力就业方面具有较强的关联性和就业的带动性。根据世界旅游组织调查公布的数据显示,旅游在拉动就业方面具有乘数效应。即每增加一个旅游行业的直接从业人员, 社会中的其他行业就会伴随出现5-7个间接的工作机会。特别是,除农业观光型以外的其他三种乡村旅游模式,基本涵盖了娱乐、餐饮、住宿、交通、游览等各方面。
其次,乡村旅游的劳动力需求层次多样。乡村旅游从总体上来说是劳动密集型产业,也意味着其对劳动力的技术要求较低,没有太高的就业门槛,甚至部分就业弱势群体的就业需求也能够得到相应的满足。同时,乡村旅游也能够提供一部分中层管理岗位,能够为农村劳动力提供晋升空间。比如,在旅店餐馆中,有不需要专业技能的基层服务岗位,也有从事日常管理经营的中层职位,可以满足不同劳动力的就业需要,能够创造大量的就业机会。再比如,“农家乐”和“采摘园”等乡村旅游项目对劳动力要求不高,能够为许多妇女或年龄较大的农村劳动力提供就业机会。
再次,乡村旅游的地点主要在乡村,吸收的主要是当地农村的劳动力,能够满足我国农村居民不愿背井离乡的心理。同时,在当地就业能够让农村劳动力兼顾农业生产,使农村劳动力的效率进一步提高,一定程度上有助于解决隐性劳动力剩余问题。
伴随多年的城镇化建设,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势头有所放缓,目前留在农村地区的劳动力多为不能或不愿外出打工的农民,这就需要拉动农村劳动力就业的其他渠道进行补充。然而,农村劳动力整体素质偏低,对就业信息的获取能力不足严重限制了他们进入其他行业的机会。通过本文的分析不难看出,在整体上农村劳动力供给可以满足乡村旅游行业的劳动力需求。乡村旅游行业的劳动力需求层次多样,对农村老人和妇女都有很强的包容性,这为农村劳动力就业提供了有效的途径。
(二)乡村旅游促进农村劳动力就业的制约因素
1.当地农民参与不足。按照农村劳动力就业性质的不同,我们可以将乡村旅游农村劳动力就业划分为自主就业和受雇就业,前者是指农民自主创业,主要是以家庭为单位自主经营“农家乐”“渔家乐”等。但是,这种模式对就业的带动作用较弱,且经营水平较低,经济效益不高,很难形成规模效应。而后者又分为企业主导和政府主导两种模式,企业主导模式中外来资本在资金、管理和信息方面占居绝对优势,当地农民处于劣势地位。外来资本获得了乡村旅游的大部分经济效益,当地农民被边缘化在工作待遇保障方面缺乏议价能力,降低了乡村旅游工作岗位对当地农民的吸引力。近年来,以政府为主导的乡村旅游项目在一定程度上也出现了政府管理“越位”的情况,从项目规划到建设再到运营政府大包大揽,当地农民对具体情况则毫不知情,这种“越位”管理限制了农村劳动力的主动性和创造力,缺少当地农民的参与势必影响乡村旅游项目对就业的拉动作用。
2.乡村旅游与农业生产存在季节性冲突。我国游客出游旺季集中在每年的4月至10月,这个时间段也恰与我国大部分地区农业生产季节相冲突,特别是五一小长假和十一黄金周都是我国农忙季节。这种矛盾制约了乡村旅游吸收剩余劳动力的能力。同时,乡村旅游自身的季节性也会导致对劳动力的需求出现周期性波动,从事乡村旅游行业的部分农村劳动力也会面临周期性的失业。
3.乡村旅游发展同质化现象严重。乡村旅游对农村劳动力就业的拉动作用源自于自身行业的发展和结构升级,目前我国乡村旅游在发展模式上存在非常明显的同质化问题,不同地区的乡村旅游项目缺乏个性,各地独具特色的人文和自然资源缺少差异性发展的引领,似曾相识、千村一面的旅游体验,使得城市居民对乡村旅游缺乏新鲜感,一定程度上也降低了对游客的吸引力。同时,由于乡村旅游经营规模较小、经营地点分散等特点不利于乡村旅游行业的整合升级,也限制了乡村旅游行业整体服务水平的提高。再有乡村旅游缺少相应的监管和统一的行业规范,大多数农民自营的旅游住宿餐饮服务在卫生、安全等方面都无法达到现代旅游行业标准,甚至部分乡村旅游项目没有获得政府的经营许可就擅自开业。这些问题无疑制约着乡村旅游的发展,也限制了乡村旅游提高农村就业机会的空间。
四、国外乡村旅游拉动农村劳动力就业对我国的启示
乡村旅游充分拉动农村劳动力就业的关键,在于产业结构升级及其对劳动力吸纳能力的影响。因此,乡村旅游发展将成为农村剩余劳动力的主要就业领域。一些发达国家的乡村旅游行业发展起步较早,发展模式相对成熟,有许多可资我们借鉴的经验。本文选取乡村旅游行业发展相对成熟的日本、法国、西班牙等国家,分析其乡村旅游行业的发展背景、具体措施以及成功原因,以期能够从中得到我国乡村旅游业发展的有益经验。
日本地狭人稠,二战以后日本农村劳动力大量流出,传统农业的优势不在。为保障农民的利益增加农民收入,日本政府开始鼓励乡村旅游业的发展。总体上,日本乡村旅游业发展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主要是加大财政扶持的力度,以长野县民俗旅馆兴起为标志,日本乡村旅游业开始快速发展;第二阶段积极推进以农产品采摘为主要形式的乡村旅游;第三阶段,在经历了多年发展后日本政府开始加大宣传农村生态保护和文化传承的作用,进一步促进日本休闲观光农业发展,并使之走上了良性发展的轨道,形成了以高品质农产品、乡村自然景观和乡村生活体验三种模式为主体的乡村旅游业发展形态。
西班牙地理位置优越并且经历了几个世纪多民族文化的融合,自然景观资源和人文资源非常丰富。上世纪80年代西班牙开始逐步发展乡村旅游业,通过减免税收的方式吸引各种资本参与投资乡村旅游。同时,成立乡村旅游协会,制定了乡村旅游的行业规范标准。政府颁布《质量全面管理计划》,从法规制度上加强乡村旅游监管,并且对乡村旅游业的细微末节精细监管,从而保证了西班牙乡村旅游业持续健康的发展。
二战后法国人口老龄化加剧,为了解决法国乡村“空心化”问题,重新振兴乡村。1955年法国政府制定了专项资助计划,为参与乡村旅游的农民提供资金支持。同时,法国政府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对乡村旅游产品进行推销,并为农民提供培训和咨询的相关服务。法国政府通过制定“农庄旅游”计划,鼓励当地农民参与,使一万多户农民开始经营家庭旅馆。法国最新推广的“绿色度假”计划,每年能够给农民带来七百多亿法郎的收入,这项收入相当于全国旅游业收入总和的25%。
从发达国家乡村旅游的发展经验可以看到,乡村旅游业的发展促进了劳动力在一、三产业间的转移,第三产业对劳动力吸呐能力的增强,是产业调整升级的必然,前景广阔的乡村旅游将持续吸纳更多的农村就业人口。相比较于发达国家,我国乡村旅游才刚刚起步,供给结构调整产业升级正在稳步推进,乡村旅游在拉动农村就业方面还有很大的成长空间。另外,发达国家在乡村旅游的发展初期往往依靠政府在资金和政策上的扶持,并合理引导当地农民积极参与;在发展过程中通过比较完善的法规制度对乡村旅游业实施监管,同时乡村旅游行业协会通过制定行业规范,从而保证乡村旅游的发展质量。这些具体措施值得我们借鉴。
五、乡村旅游相关的政策建议
乡村旅游作为乡村振兴新的经济增长点,具有很好的产业带动效应,在扩大农村劳动力就业方面同样将发挥出积极的作用。借鉴发达国家乡村旅游发展的成功经验,针对我国乡村旅游促进农村就业中的限制因素,本文提出以下建议:
(一)增强乡村旅游所在地农民的参与度
乡村旅游是以农村的自然资源和人文景观为基础,乡村旅游的经营主体也应包含当地农民,这是乡村旅游长期可持续发展的根本因素。让所在地农民充分参与到乡村旅游的规划、经营、管理中,不仅能够发挥农村劳动力的主动性和创造性,而且能够在日常的经营活动中提高农村劳动力的综合素质,培养一批专业的管理人才。同时,农民充分参与到乡村旅游经营管理中,还能够让农民充当促进农村劳动力就业的中介,通过推荐熟人朋友加入来拉动就业,降低乡村旅游的用人成本,增加经济效益。不仅如此,农民充分参与到乡村旅游的经营活动中,能够树立所在地农民的主人翁意识,减少经营活动中的代理成本。
(二)强化政府服务意识,加强对乡村旅游的监管与引导,稳定农村劳动力就业预期
发展乡村旅游产业,不仅是乡村振兴的助力器,也是扩大农村劳动力就业,提高农民收入的正确选择。因此,乡村旅游发展要充分考虑农村就业者的利益。这就要求政府部门不仅要履行好监管者的角色,更要扮演好引导者、服务者的角色。
首先,作为监管者要通过完善法律法规,加强乡村旅游业的监管,并通过行业协会制定统一的行业规范。长期以来,乡村旅游中的住宿、餐饮方面存在的卫生问题一直为游客所诟病。导致这一现象长期得不到解决的原因,一方面是乡村旅游热带来的行业“野蛮生长”;另一方面是必要的监管没有尽到监管的职责,相应的法律法规形同虚设。加之,乡村旅游缺乏规范的行业标准和行业自律,在许多地方乡村旅游失去了它应有魅力。对此,行业监管与行业自律要切实肩负起发展乡村旅游业的责任,面对乡村旅游布局分散,从业者自律能力较弱的问题,要建立起全面有效的管理机制,自上而下形成穿透式的监督管理。
其次,作为乡村旅游发展的引导者、服务者,地方政府要充分认识到乡村旅游在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方面的重要作用,将乡村旅游作为建设美丽乡村,实现传统农业向新型农业转型的重要举措。第一,在乡村旅游项目的规划中要充分考虑地方特色,着力打造具有地方人文特质的乡村旅游景点,在广泛吸纳本地劳动力的基础上,突出地方特色,避免乡村旅游同质化发展。第二,由于农村劳动力在就业过程中处于弱势地位,地方政府作为引导者应当维护农村劳动力的合法权益。通过政府引导、企业出资、农民参与的形式积极发展乡村旅游,提高农村劳动力就业率。一方面政府引导能够提高农民在乡村旅游项目中的就业质量和就业保障,避免大部分旅游收益被外来资本拿走,避免形成乡村旅游的“抽血效应”和就业中的“挤出效应”。另一方面,企业出资有利于扩大乡村旅游的经营规模,提高乡村旅游业的服务水平,促进乡村旅游业的转型升级。政府引导在规模上可以扩大农村劳动力就业范围,在质量上有利于提高农村劳动力的就业水平,使农村劳动力就业拥有归属感,稳定农村劳动力就业预期。
(三)建立乡村旅游合作社,提供就业信息咨询服务,消除农村就业信息不对称
建立农村专业合作社是实现乡村振兴战略、建设新型农村、扩大农村劳动力就业的有效路径。首先,建立乡村旅游合作社可以消除农村就业信息不对称现象,解决单一农户自主创业面临的许多困难,有利于做大做强乡村旅游项目,形成规模经济获得规模效益。其次,乡村旅游合作社是农民自发的互助组织,在解决乡村旅游与农业生产季节性冲突方面具有特殊的优势,在农忙季节可以通过社内信息共享合理安排旅游项目的经营管理和游客接待,对于农业生产存在困难的社员可以通过社员之间的互助来弥补劳动力的短期不足。再次,乡村旅游合作社可以通过邀请乡村旅游方面的专家和技术人员对乡村旅游未来发展和当前面临的问题提供指导帮助,同时通过农民自身创业经营管理经验的分享和身份角色的转换,加快新型职业农民队伍的建设。更重要的是,乡村旅游合作社是一个天然的就业信息共享平台,它打破了传统的农村劳动力就业依赖亲朋好友介绍的局限,提高了农村劳动力的就业效率,优化了劳动力资源的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