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传统文化的传承与振兴
2019-02-09张荣冠龙先颐
张荣冠 龙先颐
(金沙县文化馆,贵州·毕节 551800)
在人类历史长河中,当某一人群在某一地域谋求生存和发展,必将与其地理环境、气候生态及生物多样性等在共存过程中长期调适、相互制衡、逐渐规约,形成具有一定稳定性、独立性和持久性的空间——场域。乡村传统文化便是人们在这一生境中世代生息繁衍,不断创造、积淀和沿袭的具有其禀性特质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是乡村社会历史风貌、思想内涵、观念形态和行为方式的总体表征。目前,在国内的相关研究中,有关文化生态学、文化人类学及社会学等对文化的诞生、发展、衍生、流变、传承及沿袭等规律的比较多,甚至还比较深入,对传统文化的传承、保护和发展有着非常积极的引导作用。用宽阔的学术视野审视和研究当今种种文化现象,是乡村传统文化传承与振兴的当务课题。
一、乡村传统文化的时下困境
伴随着科技、信息、交通的快速发展,全球化、城镇化进程加快,乡村千百年来形成和巩固的社会结构、人文生态和自然环境均已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传统文化赖以承载的场域渐渐残损和解构,因而逐步处于缺氧和休眠状态而被人们淡忘,一步步处于濒危和消亡。据2012年,由国家住建部、文化部、文物局、财政部进行的对我国传统村落调查结果显示,2000年到2010年仅10年间,我国自然村总数从363万个锐减到271万个,平均每天至少消失100个村落[1]。这已成为不可逆转的现实。由此可见,乡村社会已经或正在以惊人的速度发生变革,直接关乎到传统文化的前景和命运。
(一)实景探测
1.空心村的产生
由于过去乡村相对较为闭塞,有的还很偏远,生产生活条件落后,经济欠发展,广大青壮年村民自上世纪90年代起,外出到沿海和中部发达地区打工,村里只留下老人、小孩和部分体弱者。渐渐地,由于在外打工的青壮年通过不断打拼,经济有所积累,在异地的生活条件有所改善后,又将留在老家的小孩和老人也接去一同生活,造成原村里人口急剧减少甚至无人的空心状态。
2.空壳村的凸显
很多在外打工的村民,经济条件不断改善后,回乡把房舍加以改造或新建。由于新农村建设和美丽乡村建设的政策惠泽,家家户户都积极争取政策扶持把房屋建造得更好,以期到一定时候回乡更好地生活和养老。但由于发达地区优越方便的环境条件、生活条件、就业条件和经济条件的引力,使得他们对新的地方有了一定的依附关系和新的眷顾而难以摆脱。随着时间的推移,孩子在那里上学、成长和择业,逐渐融入他乡成为那里的新居民。很多被接去的老人也因年岁渐高而在那里辞世。最终导致很多乡村有着美丽的建筑外壳而无人居住。
3.环境生态的变化
(1)良性的变化。一些地方由于土地无人耕种,退耕还林,原有山林也无人乱砍滥伐而变得林木茂盛,森林覆盖率提高;以前因人为因素被污染的河流、湖塘水质变好,格外清澈;以前曾干涸的枯井和断流的小溪渐渐有了水。随着自然生态变好,生物多样性系统逐渐得以修复,曾绝迹不见踪影的鸟类和一些其他动物活跃起来,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良性格局。
(2)恶性的变化。有的地方由于土地山林无人经管,少数不法分子乱砍滥伐,造成原土地中的很多经济树木被毁,森林遭到很大破坏;一些沟渠、河流和湖塘因无人经管,泥沙淤积堵塞,造成洪水泛滥,水土流失,导致自然环境和生态的恶化。
(二)困境分析
1.人口的流动和流失对传统文化的影响
村民是乡村文化的创作者、拥有者、继承者和传播者,人口的流动和流失造成传统文化所依赖的人文生态场域残损或解构,导致传统文化因缺失内生动力、人文精神和情感支撑而失去生气和活力,一步步淡定下来,或处于缺氧状态,或处于休眠状态。
(1)村民的流动外出,导致原生文化的消解和走失。村民外出,即丧失了在乡村创造和继承原生本土文化的环境和各种条件支撑,变得束手无策,有劲不可使;到新的地方后,为了生存,必须调整自己的习惯、思维模式和行为方式,以适应新环境,融入大环境。在这适应和融入过程中,其原本具有的自身文化的禀性渐渐被浸染和淡化,最终消解或流失在新的大环境中。尽管有些村民有时也回乡居住一段时间,甚至还耕种一下土地,但毕竟没有扎根下来,再加上村里原有的熟人社会已渐行远去,最终还是无力唤回那些已经消解和流失的东西。
(2)村民的流失,直接导致原生文化的消失。有的村民本身就是乡村原生文化的直接创作者、拥有者、继承者和传播者———传承人,他们的流失(离去)直接造成原村里的一些文化很快荡然无存。而他们所去的新的地方人文和环境生态与其原生文化水土不服而难以存续下来,于是导致这些文化的快速消亡。
2.乡村环境和生态的变化对传统文化的影响
文化是人类在一定历史时期依附于所处的地理环境和自然生态条件创造发展起来的,因此,环境和自然生态成为这里的文化得以生生不息,不断传承沿袭的必备要素。正如李忠斌所说:“文化与环境构成复杂的依附关系,环境的改变与破坏将导致文化的变异,甚至消失”[2]。因此,当环境和生态这一要素有所变化,就必然影响到文化的变化。
二、重构适宜乡村传统文化传承发展的社会文化生态场域
(一)关于“场域”的理论阐释及意义延伸
关于文化生态学的概念,最早于1955年由美国复兴进化论学说代表人物之一的斯图尔德提出,其认为关于文化的起源、发展及转化规律的分析,可以以自然、人类、社会及文化的每个变量的交互作用上进行,这样一来就可以探索各个地区各个民族文化发展的独特形式及方法。
就“乡村传统文化”一词而言,其传统文化不能脱离乡村这一特定的地域,而地域除具有地理区位的涵义外,更包涵有人、自然、社会、文化等客观关系。基于此,笔者主张将法国社会学家皮埃尔-布迪厄的“场域理论”同斯图尔德的文化生态学理念有机结合,去探寻如何重构适宜乡村传统文化传承发展的社会文化生态场域,激活和孵化传统文化基因,让传统文化在新时代背景(新常态)下得以有效传承,焕发勃勃生机,这将对乡村振兴各项事业起到积极的起搏器作用,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就文化场域而言,笔者认为可将其划分为周边场域、中心场域和范场域三个维度去理解。
中心场域,是指传统文化的原生地、聚集区——核心区,包括地理和自然生态系统、村民及其社会系统、文化系统,这三大系统有机联系,相互作用和影响;周边场域,是指传统文化有所辐射、不常影响的次场域,是多以交往交流的形式延展和浸染的社会区域;泛场域,是指周边场域以外的更为广大的社会空间,可能跨境,或许跨国。这个区域里,中心场域里的原生文化很难进入也很少进入,即便进入也因对环境等因素的不适应或受他文化的排斥而很难存续。
纵览各类乡村传统文化的生境(场域)状况,大致可归为两大类:一类是较为良好,各要素间较为协调,处于整体的良性状态。这类场域只需进一步维护、维持和巩固,不能谈重构,不属本文探讨的范畴。另一类是已经有所残损和逐渐濒于解构的场域。因其直接关乎生境中的原生文化的前景和命运,是本文所要探讨的核心命题——重构。
文化场域的重构是一项极其复杂的工程,它不仅包含对外显的“物”的整形,更包括对内隐的“魂”的唤回;不仅需要投入人力、物力和财力,更需要投入智慧、精神和情感。
核心区,自然就是重构的主战场。建构好中心场域将起到文化的固本效应。
周边场域的建构多通过民间交往交流的方式实现,属民间友谊和情感的沟通与吸纳。因往往涉及跨行政区划,政府不便主导,但可支持和引导。建构好周边场域,可使中心场域内的原生文化扩大影响,对周边社会产生吸引力,赢得周边社会的认知、认同和依附,起到文化的拓疆效应。
泛场域对某些文化而言是可以忽略的,甚至是不存在的。但对有些文化而言又是存在的。它往往是通过原文化持有者外出旅游、移居,或跨境民族互通等方式引入或植入,形成这一原生文化遥远的影响点,不具有广泛性,也难以在异地存续。但可让遥远的异邦对我文化产生离奇和神秘感,萌发想来一探究竟的念头,起到为旅游招客的效应。
(二)关于文化场域(特指中心场域)的重构
1.重构的方式
中心场域既然是传统文化的原生地、核心区,对其重构必须综合各种因素,从科学性、合理性、本真性、协调性、完整性、可持续性等方面形成立体型构想,因而不是某方力量所能完成,必须整合多方力量形成网状合力。政府主导给力,专家论证把关;社会协同支持;村民积极参与。既要充分发挥各方的功能优势,又要力求互为尊重吸纳。过于突出某一方面,都会导致其科学性、合理性、本真性、协调性、完整性、可持续性中的某一方面缺失,失去其标本价值和示范价值。
2.重构的内容
中心场域作为传统文化的原生地、聚集区,首先具有地理环境概念,而地理环境概念中,又包含相应的气候、生态和生物多样性。而人,则依托这里的环境(气候、生态和生物多样性)创造文明,延续文脉。因此,重构的内容可归为两大部分,即地理环境(含气候、生态和生物多样性)和人文环境。
(1)地理环境(气候、生态和生物多样性)。从乡村的地域概念看,其内容包括:田地、山林、草地、沟渠、湖塘、道路、水源(井)、洞穴、生物及其相应的气候和生态。
(2)人文环境。即人(村民及其社会)所创造的文化、空间和景观,包括外显性特征明显的物质文化(文物),如:建筑、服饰、修造的古井、开凿的古道、农具、生活用具、灌溉遗迹、场所、武器、乐器、墓葬、碑刻等;和极具内隐性特质的精神文化(非物质文化),如:风俗、习惯、道德、伦理、礼仪、信仰、文学、艺术、技艺、工艺、医药、知识等。
(3)重构的原则
尊重历史,顺应自然;关注社会(乡村),关爱人群(村民)。
4.重构的方法
要在政府的主导下,听取专家意见,尊崇村民意愿,在遵循自然规律和社会规律基础上,因地制宜地做好全面规划。要避免片面、扭曲、肢解和风马牛不相及的重组。因乡村文化场域的内涵较为丰富,千差万别,因此,应区别对待,充分尊重个性,发挥个性,彰显个性,避免同质化、单一化。
(1)对地理环境(气候、生态和生物多样性)的重构,即是对曾经被破坏和损毁的地方进行修复和还原,让其回归到以前良性的状态。这就要求在修复和还原的过程中必须充分尊重自然。
尽管乡村地理环境在不同历史时期遭受不同程度的摧残和破坏,但至少还留存有一些本真的痕迹,如旧河道、古井、灌溉遗迹等。这些本真的痕迹在向我们释放着传统文化的历史信号,通过它们,我们可以探寻到更多丰富的内容,再用现代技术和手段对其进行文化肌理的修复,还原其躯体,唤回其灵魂。
(2)人文环境的重构
对人文环境的重构,除要充分尊重历史,更要尊重民情和民意。
第一,就乡村的社会结构而言,其构成模式和生活生产方式应与乡村传统文化的有效传承和不断延续发展的目标取向相适应。第二,从思想观念的角度来讲,应注重村民所秉持的充分的地方传统文化认同,因而形成具有共同心理依附和精神归属的乡村命运共同体。第三,要修复和还原那些承载乡村传统文化历史记忆和人文印迹的文化景观,如文物、遗迹,特别是过去长期约定俗成开展地方文化活动的场所和空间。
三、顺应新时代,适应新常态,实现乡村传统文化的传承与振兴
时代的发展变化必将造成社会的不断变革,因此,应探索乡村传统文化在沿袭和发展过程中,如何与乡村社会的各种变量相调适。这好比人在天气变冷时就得添衣,出门下雨就得撑伞一样,要顺应各种变化而作出回应,(寻求办法、采取措施),并不断适应新现状。以往面对一些优秀传统文化的失传和消失,很多人只能无可奈何地扼腕叹息,没有办法和主张,纯属徒然。一些学者从不同视域提出很多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也产生过积极的影响。但是,随着时代浪潮的激流涌进,社会在不断加速变革,传统文化濒危和消亡从未停止过。面对这一严峻形势,我们也应做到“顺应、回应和适应”,积极探寻和研究应对的办法和措施。现阶段,发展中的创新以及确保文化的传承成为了传统文化长期发展极为重要的两个焦点问题。如果文化的传承缺少了应有的保障,那么文化的发展就无法实现创新。确保文化传承的有效性和原生性,能够为文化的发展提供良好的前提和保障,而发展中的创新则是文化发展的最终期望及目标。文化场域的重构必将积极作用于乡村传统文化,对其起到激活、孵化和拾回的作用,为传承和保护提供内力支撑。如何在此基础上顺应新时代,适应新常态,实现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是我们值得研究的课题。
(一)在乡村社会结构和文化传统中激活内生动力
文化从创造到传承和发展都离不开人———文化持有者,激发人的内生动力,发挥其能动性至关重要,有了人的积极的内生动力,他们便会自觉重拾和找回那些已曾丢失和遗忘的东西,并用他们的情感和“体温”激活和孵化那些休眠和僵硬的文化因子,让其复活过来,并为其成长和发展谋出路。
文化传统最容易勾起人们对历史的记忆,萌发浓厚的兴趣和真切的感情。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传统文化活动,便能唤醒文化的灵魂,激起文化的活力。文化部、中宣部、民政部、中央文明办及教育部曾联合下发了《关于运用传统节日弘扬民族文化的优良传统的意见》,这个意见的发布,对传统文化的传承和保护起到了积极的引导作用。但是,这些年我们却碰到一些地方政府和官员阻止民间开展传统文化活动的事例,这无疑是很不利于传统文化传承发展的举动。究其原因,主要是一些地方领导怕出事、怕担责,不愿多事。就此,建议各级领导干部要真正树立文化自信,唤起文化自觉,学习和弄懂国家关于文化建设的精神和相关法律法规,持积极主动的态度,支持和参与到文化建设中来,结合各地实际,因地制宜,努力营造“文化惠民、文化乐民和文化富民”的良好环境和社会氛围。
(二)发挥创造力,激发驱动力,实现传统文化与现代的沟通和融汇
传统文化不仅要保护传承,更要发展创新,我们建构适宜的文化生态场域,是要让传统文化得以有效传承和保护,让传统文化基因得以永久存活和不断繁衍。而不是营造“囚徒困境”,让它生于此,长于此,死于此,成为千百年后的“化石”。传统文化如何达到与现代沟通和融汇,在传统基础上实现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焕发生机和活力,是值得进一步探索的问题。
1.用现代新思想新观念牵引传统文脉的走向。文脉是有走向的,走向何方,走向何处,决定其未来的前景和命运。通过现代新观念新思想对传统文化的发展进行指导,有着非常积极重要的意义。传统文化基因只有以与现代环境相调适所形成的文化常态为存续载体,并顺应现代新观念新思想的引导,方能得以健康发展和有效弘扬,是传统与现代不断碰撞、融会和贯通的结果。传统文化不与现代融通,就不可能实现可持续发展,就将渐渐卷曲、萎缩、窒息而消亡。
2.用现代技术和手段助力传统文化品位的提升。这是传统文化在保住其基因内涵的基础上进行的形貌重塑。对传统文化持守护的态度是必需的,无容置疑的,但又不能让其始终囿于传统的笼子使其缺氧。还应持开放的态度,让其吸收外面的阳光和新鲜空气,并寻求适宜的土壤而萌生,就好比精子不进入卵巢就不可能孕育出新的生命一样。因传统文化种类多,各具差异性,必须有所选择和有所针对,采用不同的方式、方法和手段,谨慎为之,以避免基因的丧失,造成事与愿违的破坏和扼杀。以往有很多成功的事例值得借鉴,如:一些作曲家吸取民族民间音乐为素材,运用现代作曲技法进行技术发挥和艺术创新,创作出很多极具民族特色又赋予时代精神、既脍炙人口更引领时代风尚的音乐作品,经久不息,世代流传;有些传统工艺工匠采用新技术手段对传统工艺进行改造提升,制作出很多更为精美独特的工艺品,价值连城。
3.通过文旅融合+产业带动,实现传统文化意义及价值的现代延伸。乡村是都市人群放松休闲、静心养神和体验观光的好地方,到乡村游玩的不同人群都是来自四面八方,五湖四海,他们会不经意地带来很多现代信息和异乡风韵,让乡村民众打开眼界,产生对外面世界的向往,形成外向效应,促进传统文化与现代的融通。文化与旅游融合,不仅能够提高文化在社会及经济方面的价值,还能够进一步增强、延伸和凸显其原本所具有的价值和意义,再通过文化自身的反哺,使传统文化得以更好地保护并获得进一步的发展与弘扬。同时还满足了旅游的需求,实现双赢。但是,以往由于经济杠杆的撬动,过分凸出旅游效应,重表演、重表象、重表层,促成文化的浅薄化、表面化和镜头化,导致文化禀性特质的衰减和本真韵味的丧失。
(三)加强交流互动,适应新常态,争取和获得新的生存载体
交流与沟通互动也是文化发展过程中的重要环节,能够促进和增强不同文化之间的影响,使其相互借鉴吸纳并逐渐形成一个适应能力更强的新型文化生命体。今天我们看到的很多传统文化富集的地方,历史上曾是多种文化交流、碰撞、融汇、合流的场域,因而形成内容丰富、兼容并蓄、多源复合的文化特征。文化正是在不断适应新的场域,催生新型载体,萌发新的趋向,焕发时代生机,实现发展和创新。英国历史学家霍布斯鲍姆说:“被发明的传统之所以独特,在于它与过去具有一种根本性的联系,它参照旧模式来回应新形势,用崭新的手段重复那些值得被记忆的东西”[3]。
文化的交流具有时空的选择,这种选择必须顺应时代要求。如何让乡村传统文化获得适宜的交流平台,赢得新的生存载体,适应新常态,是一个崭新的课题,必须找准新时代背景下的社会坐标和政策坐标。由是提两点建议。
第一,把乡村传统文化的元素和符号合理融入新农村建设、美丽乡村建设、特色村寨建设和小城镇建设,让流动的社会感受到文化,并伴随着乡愁永远留在人们的记忆中。
第二,在城镇新社区构筑文化交流互动的平台,营造和谐向上的社会文化氛围,让新居民在新的社会环境下相互尊重、相互吸纳、友好碰撞,实现传统文化在新常态下新的创造和新的发展。
(四)消除不利和有损传统文化传承保护和发展的各种人为因素、社会因素和政策因素
当今存在着一些不利和有损传统文化传承保护和发展的人为因素、社会因素和政策因素,如一些文化持有者持保守的态度,不愿将其掌握的技艺、工艺、秘法、秘方、书籍等外传,有的还想借之索要高昂的酬金和赎金,造成一些传统文化被长期藏于闺阁,最后随着人的离世而消亡;有的地方在进行各种建设时,因缺乏传统文化保护意识,造成对乡村文化景观的破坏,如填埋古井,砍掉古树,挖毁古驿道等。有的政策由于在制定之初没有全面地考虑和兼顾到传统文化保护,在推进和执行过程中造成对传统文化的破坏,如在前些年开展的美丽乡村建设中,政府要求按统一的模式改造民居,对一些具有传统特色的民居进行整容换肤,造成这些民居原有的文化特色韵味被毁容和破坏。在易地扶贫搬迁中,由于政策规定享受异地搬迁的农户要将原住宅拆除复垦,造成一些有价值的百年民居被毁。面对种种不利因素,我们应针对不同情况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
1.法律保护。需要根据《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文物保护法》及各地相关保护条例中的有关规定,对那些已被纳入国家各级保护的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保护。要通过进一步加大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普及力度,在全社会彰显法律权威,引导全民树立法律保护意识。
2.政策保护。要有针对性地制定和修订有关政策和方案,划定保护底线和红线,确保传统文化保护发展具有良好的政策支撑和保障。
3.地方保护。可以通过建立乡规民约,村民共同约定款规,形成正能量的舆论导向,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确保乡村传统文化拥有良好的地方社会环境。
四、结语
传统文化是一个国家和民族的精神根脉,在全球化发展和国际竞争大环境中越来越凸显和发挥其软实力作用。乡村传统文化作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部分,更以其深厚的人文历史积淀所赋予的禀性特质,在新时代阳光的照耀下熠熠生辉,焕发异彩。习总书记曾指出:“核心价值观是文化软实力的灵魂……,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必须立足中华优秀传统文化”[4]。在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时代背景下,着力探寻乡村传统文化传承保护和发展创新的有效途径,助力乡村振兴,是时代赋予的新命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