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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教学目标为导向的高职院校学生法律素养提升路径研究

2019-02-07秦武峰谭璐璐

绿色科技 2019年23期
关键词:法律素养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目标

秦武峰 谭璐璐

摘要:指出了法律素养的培养一直是高职院校思政课教学中的短板,传统思政课教学中往往以课本为导向,忽视了高职院校学生对法律素养提升的实际需求,教学实效性差强人意。因此,转变教学理念,以学生的学习工作等实际需要作为教学目标,是进一步改革思政课教学提升高职院校学生法律素养的重要手段。分析了学生法律素养培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提出了以教学目标为导向提升法律素养的路径,以期提供参考。

关键词:教学目标;高职院校;法律素养;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方式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9944(2019)17-0031-02

1 引言

鉴于行业发展的需要,技能不再是企业衡量高职院校学生的唯一指标,行业对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愈加关注。与此同时,2018年来,高职院校教育教学改革文件层出,高等职业教育迈向高质量发展新阶段。因此,不论是鉴于行业需求还是高职院校自身发展需要,都对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提出了更高要求。然而,法律素养作为学生未来必备的基本素养,却一直是教学中的薄弱区。从当前学生的构成来看,生源有普招、单招、技能高考、行业单招、退伍军人等,特别是高职院校百万扩招计划出台后,生源情况日趋复杂,导致学生法律素养参差不齐的情况更加突出,且学生近70%来自农村(农林职业院校比例会更高),法律素养水平较低。因此,学生法律素养水平呈现出整体水平低、个体差异大的现状。另外,近年来校园贷、电信诈骗等新型犯罪手段不断涌现,学生频频陷入新型违法犯罪事件。因此,面对学生法律素养急需提升的现状,思想政治理论课作为法律素养培养的主要渠道之一责无旁贷。

2学生法律素养培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2.1 法律知识教学边缘化

法律素养是指一个人认识和运用法律的能力,主要包括法律知识、法律意识、法律信仰3个层面。高职院校学生在校接受法律教育的主要渠道有两个,一是《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中涉及的部分法律基础知识,二是学工管理部门对学生进行的日常法律教育。二者相对而言,思政课仍然是教学主阵地。近年,高职院校成立马克思主义学院工作开展的如火如荼,思政课教学在高职院校的重视程度有所提高,但相对于专业建设所投入的人力、物力、财力而言还相去甚远,因此,原有的思政课课时压缩的现象并未从根本上解决。课程设置上,法律基础部分在思修课最后一章,受课时压缩的影响,法律基础部分教学仍然“浅尝辄止”,6课时左右的教学远远不能满足学生法律知识的掌握与运用能力的培养需要。问卷调查显示,当前大学生有42%的学生使用过校园贷,其中,不了解校园贷风险的达43%。可见学校在给学生提供切实相关的法律常识的教学上是欠缺的[2]。

2.2 法律意识培养欠缺

法律意识的强弱首先取决于法律知识认知的程度。思政课在形式上、内容上对大学生法律素养的培养更加规范、严肃。法律知识与思修课的其他的教学内容相比,更显枯燥,为了保证基本法律常识的掌握,加上受教学任务的限制,该部分的教学只能将大部分时间放在理论知识灌输上,无法用充足的时间给予学生在课堂上讨论、案例分析、观看视频,导致教学方式单一、学生不感兴趣、教学时效性差的后果。法律認识浅薄势必导致学生法律意识薄弱,法律信仰更是成为“无源之水”。其次,法律意识的强弱还体现在学生作为涉及违法事件的当事人时,能否怀揣对法律的敬畏,运用严谨的法律思维进行行动采取的判断。虽然当前学生的维权意识在不断提高,但就目前高职院校屡屡出现的电信诈骗、校园贷、校园霸凌等违法案例来看,学生的法律意识仍差强人意。正如问卷调查中所示,32.8%的大学生是通过广告、传单、网络推送等途径了解校园贷的,54.5%的同学没有明确表示对校园贷的反对,甚至有8.8%的同学是支持的。对于校园贷的认识方面,55.6%的同学没有认识到校园贷是高利贷的实质。23.3%的同学购买借贷产品之前并没有清晰知道或被告知所有费用项目及利息[3]。由此可见,大学生特别是高职院校学生在法律意识上非常薄弱。

2.3 法律信仰培养缺失

法律信仰是在社会法律现象的理性认识中逐步形成的对法律心悦诚服的认同感和依归感,因此,法律信仰的形成基础是对社会法律现象的理性认识。对于高职院校大学生而言,一方面在生活中难以碰触利用法律维权的机会,另一方面,自身法律知识储备有限,难以在维权时有效施展。因此,学生即便是对法律心存敬畏之心,但对法律的认同感与依归感很难达到。问卷中对整治校园贷的意见中可见,对于学校校同贷知识教育的呼声是最高的,而对于银监会政策法规的认可则排在第三位[4]。可见,大学生法律素养的提升渠道最依赖的还是学校教育,对于社会机构、法律的制定没有太强的认可性。

3 以教学目标为导向提升法律素养的路径

3.1 教学理念的重新定位

高职院校学生更加务实的特点决定了他们在学习法律知识时更关注法律能为他们带来什么。因此,基于高职院校学生对法律知识的心理诉求,要转变思政课法律模块的教学理念。在教学设计上以建构主义理论为指导,以高职院校学生法律素养实际水平作为教学设计出发点,加入分层教学,以培养高职院校学生不违法进而会用法的教学目标为导向,结合融合学生实际需要和专业特色,加大实践教学的比重。具有鲜明专业特色又符合学生实际需要的法律实践教学,既能调动学生学习的兴趣,又能让学生在实践过程中有所学、所感、所悟。

3.2教学阵地的再拓展

思政课课时有限是对学生法律知识的深度学习造成局限性的最主要原因。因此,为拓展教学阵地要增设法律选修课或专题讲座,将相关专题教学的延伸教学与思政课教学配套完善起来;增加与高职院校学生相关的法律案例解读类的辅助教材,可安排学生利用晚自习的时间进行阅读与讨论;利用校同宣传阵地将社会热门专题法律新闻、案例放于校园网络、贴吧、校园广播、宣传橱窗中进行专题系列宣传教育,营造氛围并警醒学生要时刻敬法、守法。但是在此类宣传教育中也应该注重宣传内容的趣味性的增加,否则很容导致学生“无人问津”的冷场现象,反而是对教学资源的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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