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民胞物与”之人文语境下的生态关怀
2019-02-06刘晓潇
刘晓潇
摘 要:中华文化在感性体证与理性认知之初,就以一种主客合一的整体性思维逻辑,实现了人与自然在源起上的“合一”,铸就了中国凸显生命关怀的文化伦理和人文语境。“民胞物与”作为张载对儒家“仁”论的高度概括,将人对自身、对同胞的态度推演到对待外物和自然生命上,开显出“万物平等”的生态前提、“仁爱人道”的生态伦理和“穷神知化”的生态路向。
关键词:民胞物与;万物平等;仁爱人道;穷神知化;生态关怀
中图分类号:B24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163(2019)06-00020-04
人与自然的关系是文化探讨的原始命题,或者说文化就发端于人类对天地以及自身在天地中如何安置的拷问。在这一拷问下,中西方文化开显出不同的路向,西方文化在人与自然二元对立的思维模式下将“征服”作为面向自然的基本态度,在神学与自然科学大放异彩的同时将人与自然的关系推向了“异化”;中华文化则在理性认知与感性体证之初,就以一种主客合一的整体性思维逻辑,实现了人与自然在源起上的“合一”,铸就了中国凸显生命关怀的文化伦理和人文语境。中国人对自然生命的现实关怀,以一种超前理念的形态,成为现当代环境治理理论的先导和内核。从“天人合一”、“万物一体”的本体主张,到“天下大同”、“天下为公”的政治诉求,再到“民吾同胞,物吾与也”的现实操作,人与自然的关系在中国一以贯之的经世之学中被演绎得尤为和谐。
“民胞物与”作为张载对儒家“仁”论的高度概括,将人与自身的关系、人与他人的关系和人与外物的关系定格在宇宙生发的整体规律中,将人对自身、对同胞的态度推演到对待外物和自然生命上,并将其具象化为尊长慈幼、一视同仁的礼仪体系,在“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道,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的现实关怀中剖离出生态关怀的志趣,开显出“万物平等”的生态前提、“仁爱人道”的生态伦理和“穷神知化”的生态路向。
一、“民胞物与”开显出“万物平等”的生态前提
张载是北宋时期理学的先驱之一,他在研习儒家经典和佛老玄学的基础上构建起一套以“气论”为内核的宇宙本体论和理学心性论,重新开启了以肯定世界客观物质性为思维前提、以阐明世间万物一致性与多样性关系为理论归旨来探讨宇宙万物之本原的哲学路向。在“论太虚、统有无、一体用、合内外、言气化、辩一两”的本体思辨下,推演出“合虚与气,有性之名”(《太和篇》)、“性者万物之一源,非有我之得私也”(《诚明篇》)的“天地之性”,并以此为介质将宇宙万物的气化之道、变易法则与道德修习统辖于儒家“性与天道合一”的“天人合一”主旨,构建起“一天人,立大本”的儒学新体系。张载哲学体系所追求的天人、物我一体,集中体现于其“民胞物与”的《西铭》境界。《西铭》原为《正蒙·乾称篇》的部分内容,张载曾于所居书房东西两牖各录《乾称篇》的一部分《砭愚》和《订顽》作为座右铭,后程颐将《砭愚》改称《东铭》、《订顽》改称《西铭》。
张载在《西铭》中说:“乾称父,坤称母;予兹藐焉,乃混然中处。故天地之塞,吾其体;天地之帅,吾其性。民吾同胞,物吾与也。”意谓:天创造万物、为万物之父,地生成万物、为万物之母;作为个体存在的每一个人,对天地而言只是沧海一粟,得天地之幸以混迹其间,“我”的形色之体、自然之性都得之于天地之气,“与天地合其德,与日月合其明”;所以,天地之生的每一个人都是“我”的同胞血亲,自然万物都是“我”的同类同伴,“我”并不具有超越于其它自然生命的优越性、特殊性和至上性,宇宙万物在本原上是平等的。由此,“世间万物皆平等”成为“民胞物与”的第一个逻辑结论。自然万物都是“我”的“一父一母同胞”,意味着人类在起源上并不具有凌驾于其它自然生命之上的“主体性”,人类与其它自然生命一样由宇宙法则生成、受宇宙法则规囿,无分物我、不设尊卑、不较高下,所以平等相待、尊重保护、合理开发才是对待自然生态的正确态度。
在张载哲学体系下,“世间万物皆平等”还有一个预设的逻辑前提,即对宇宙发展趋势“有反斯有仇,仇必和而解”之“太和”状态的基本判定。张载认为,从终极状态上来看,宇宙发展是辨证统一与总体维和的,万事万物之间的矛盾对立冲突是暂时的、平衡协调和谐是必然的,矛盾斗争的规律不是“一斗到底”而是“仇必和而解”,这一规律亦运行于人类社会的各类关系中,二元对立或多元分化的斗争思维是违背宇宙生成规律的,人对自然的无限征服是违背天地生成之道的。由此,张载哲学从自然与社会规律运行的逻辑起点处,开显出人与自然平等相待、和合相处、共生共存之生态关怀的本原性前提。
生态治理的前提和关键是生态观念上的治理。从人类社会的发展进程来看,人类在物质获得上的成就是巨大的,但人类的物质获得却以自然生态的失衡为代价。按照环境生物学的基本理论,在一定的生态系统中,生物与环境以及各物种之间存在着能量、物质与信息的守恒定律,能量、物质、信息的输入与输出在特定时间内应该是对等的,一旦各要素的特定比例关系和稳定功能结构被破坏,生态系统就会出现整体性崩塌。在人类将自身作为主体过度介入生态系统之前,系统内部各要素是可以维持自然平衡状态的,但随着人类将自身主体性无限放大,对环境资源和生物资源予取予求,破坏了生态系统的再生能力,造成生态失衡并最终自食苦果。究其根源,正在于近现代以来作为世界文化发展主流的西方文化传统中,人与自然二元对立的思维逻辑和人对自然改造征服的价值取向。故在现当代生态治理课题日益重要的发展语境下,主张“世间万物皆平等”、以主客合一为基本思维结构的中华传统文化将发挥特殊作用,这一作用首先体现于思想观念源头上的治理。
二、“民胞物与”开显出“仁民爱物”的生态伦理
张载哲学体系传承了儒家学说一以贯之的经世情怀和现实关怀,构建起“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道”的生命哲学。张载认为,“太虚之气”是万物统一的根源,秉“湛一之气”而生的人之本性即为“天地之性”,“天地之性”无偏无颇,是“善”之本源,故“善”是人之天性。但在现实操作上,人虽然具有先天善性,却未必得以“成性”,只有通过以德制气、以理制欲的修身养气之道,才能返本成性。返本、知礼、成性则要“大其心”以“尽性”,《大心》言“大其心则能体天下之物”,《诚明》中亦言“惟大人为能尽其道,是故立必俱立,知必周知,爱必兼爱,成不独成”,圣賢之心通达天地、如太虚之大,只有大其心方能体认天下万物、合天道之心、泛爱众物。由此,泛爱众物、仁爱人道成为“民胞物与”的第二个逻辑结论。仁爱和人道精神是《西铭》境界的主要伦理诉求,这一诉求源起于“天人合一”的宇宙论,凸显于“天地之性”的人性论,实现于“天德良知”的道德论。在《西铭》中,张载将儒家“仁爱”的价值理念由家庭血缘关系下的孝悌友爱推演到人与自身、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一切关系中去,将兼爱、博爱精神挥洒至“民胞物与”之极致,力图以“仁爱”为主线,通过由“乾父坤母”到“民胞物与”再到“仁民爱物”的逻辑递进,来整合以家庭、社会与自然为基本结构的宇宙秩序。由此,仁爱精神与人道主义,也就成为处理人与自然关系的首要原则。
“仁”,从人从二,谓“二人以上”,是儒家处理人类社会伦理关系的核心理念。基于民胞物与、万物同根的基本设定,张载顺利完成了由“亲亲”到“仁民”到“爱物”的递进,形成了具有传统文化特色、突破人类中心主义、将道德关怀从社会族群延伸到自然生命的生态伦理学。“爱物”,意谓着人作为秉天地之性而生的道德性存在,不仅要对他人履行忠孝仁恕的道德义务,還要对自然万物发挥人道主义的博爱精神。所谓“生态”,意谓一切生物的生存状态,且存在的就是美好的、合理的,秉天地之气而生的自然万物自有其存在的意义和价值。从客观上来说,人类可能是宇宙生成的最高智慧物种,但不是最高物种,对其它物种的绝对征服是非理智、非道德行为。或者说,正是基于先天生成的、区别于其它物种的智慧和道德禀赋,也就先天生成了人类在维续生态平衡上的责任与使命,这也是中国生态伦理学的主旨。
近现代以来,工业文明发展主题使人类对自然的改造和征服达到了极致,工业文明体系下人对自然的对立甚至敌对态度以全球性生态危机收尾,昭示了人类在自然环境中严重的道德缺位。在西方工业文明对中国文化传统的诸多诟病中,人道主义缺失是其主要的矛头指向,而恰恰在这一点上,中国传统文化以“民胞物与”的博爱境界完成了对西方以人类为中心的“人道主义”的超越。“仁民爱物”的“人道”伦理导出了生态治理的道德主体,也就是说,在生态治理中,人类虽然不具有本原意义上的主体性,但具有道德意义上的主体性,人的自觉与自律是生态治理的主体性保障,而人的自觉与自律又以人对自然万物一视同“仁”的人文认知与道德关怀为前提,这是由人秉天地之气而生的先天“善”性所注定的,也是由人“爱必兼爱、成不独成”的返本成性之道所注定的。
三、“民胞物与”开显出“穷神知化”的生态路向
中国文化传统中“天人合一”理念在张载哲学体系中得到了明确的命题式叙述,《横渠易说·系辞上》中言:“儒者则因明致诚,因诚致明,故天人合一。”张载哲学的一切叙述,都以达致“天人合一”为最终归旨。故,天人、道性、物我的“合一”是《西铭》的最高境界,而天与人、道与性、物与我在主体之道德实践和理性认知中的“合一”是有一个兑现过程的,这个过程由“先识造化”、“穷理尽性”、“穷神知化”三个基本阶段构成,这三个阶段同时构成了张载哲学的“三昧境”,将其本体论、认识论、道德论串联为一体。
“先识造化”,意谓对宇宙运行规律的基本认知,在张载那里即是对“太虚即气”之宇宙“气”化规律的认知。《太和》言:“由太虚,有天之名;由气化,有道之名。”“气”是宇宙万物的根基和起始,气之聚散则为世间万物,万物有始终而“气”无生灭,万物之属性功能皆为“气”之聚散隐现,“气”之浮沉、升降、动静保持“太和”的总体趋势,其所生世间万物亦在胜负、屈伸、虚实、刚柔、阴阳之“一物两体”的对立统一中变化无穷,故“气”化世界是一个物质统一、矛盾变化、生生不息的“太和”世界。穷尽宇宙物理,方可尽人之本性,所谓“穷理尽性”。天地万物均由“气”化成,人作为万物之一亦是如此,人是“天地之性”与“气质之性”、“善”与“恶”的矛盾统一体,要变化气质、返天地之善性,则要“大其心”、“不以见闻梏其心”,实现“见闻之知”向“德性之知”(即经验感知向价值认知)的升华,所谓“穷神知化”。人的最高境界与最高使命,是“视天下无一物非我”、世间万物与我一体、天道即为人事。故,作为“气”化之存在,人应该尽力扩充天地赋予之道德本心,通过内修自省、乐天安命、履行道德义务与社会责任,实现“穷神知化、与天为一”的最高价值。如此,“民胞物与”大境界观照下,“识造化”、“大其心”、“与天一”层次递进的修行路径,为现当代生态治理开显出完整的治理路向。
“识造化”,揭示生态治理的基点在于“知天而为”,即对自然规律的认知和掌握。规律是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客观性存在,是自然万物生存发展的必然趋向和本质联系,人为无法创造亦不能消灭。中国文化由其源起处,就显示了对自然规律的探求意志,所谓:“刚柔交错,天文也;文明以止,人文也。关乎天文,以察时变,关乎人文,以化成天下。”天文、地文、人文都是对宇宙万物生成法则和生存样态的记录与表述,即对自然规律的记录与表述,即对生态的记录与表述。生态治理的首要步骤,就是在经验感知和理性认知的基础上,客观真实地观察、认识、理解、把握生态系统各要素发生发展的必然趋向以及各要素之间的互动轨迹和本质联系,如:生物适应环境规律,生态系统各种因素相互作用协调发展规律,生态系统物质循环、转化和再生规律,生态系统发育进化规律,等等。对规律的认知和掌握,是尊重与顺应规律的前提。
“大其心”在生态治理语境下,即意谓对自然规律的尊重和顺应,所谓“道法自然”,人事之道要遵循自然之道。对自然规律达成基本认知与掌握之后,中西文化在如何运用规律的命题上得出了不同的结论。西方文化以人类的至上性和万能性为价值定向,走上了改造和征服自然的工业文明道路;中国文化则感念宇宙生生之“大德”,以“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的规律揭示,主张人与自然共生共存的自然法则,并将自然秩序演化为道德秩序一气贯通到个体修行中去,提炼出诸如“忌杀鸡取卵、竭泽而渔”、“取之有度、用之有节”、 “一荣俱荣、一损俱损”、“顺时而为、顺势而为”、“万物并育而不相害”、“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等生态治理原则。
“与天一”指示生态治理的最终指向,即在认知规律与顺应规律的基础上,通过“人人共治”推动人与自然的亲密互动,进而达致“天人合一”的审美境界,所谓“智者乐水,仁者乐山”,人与自然基于生成本原而来的天然联系在此境界下昭然若揭并自然流露,无需治理而自然有成。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中国哲学就是关于“人”的境界学,人生有四大境界:自然境界、功利境界、道德境界和天地境界。在四种境界下,人分别依照自然本能行事、依照自我欲求行事、依照道德规范行事、依照宇宙规律行事。依照宇宙规律行事,也就到达了天地境界,在此境界下人性与天道合一,人得以充分体悟生命之源的善与美,与自然达成一种天然的融洽与和合,如庄子所言:“天地有大美而不言,四时有明法而不议,万物有成理而不说。”天地境界是生物存在的最高境界,要达致这种境界,就需要每一个生命个体参与到生态环境的治理中来,所谓“人人参与、共治共享”。生态治理是全球性、全人类的共同事业,在治理主体上,既需要政府的主导、社会的响应,更需要作为生命基本构成单位的“人”发挥主观能动性和道德主体性,在“民胞物与”的天地境界中维续生态系统的平衡与和谐。
参考文献:
[1] 陈来.古代宗教与伦理[M].北京:三联书店,1996.
[2] 孙隆基.中国文化的深层结构[M].北京:中信出版集团,2015.
[3] 罗军.中国人的文化仰望[M].北京:中华编译出版社,2016.
[4] 赵林.启蒙与重建[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5.
[5] 刘学智.中国哲学的历程[M].广西: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1.
责任编辑:宋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