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在农村电子商务中的应用现状及建议
2019-02-02朱晓静王亚斐黄维乐
朱晓静 王亚斐 黄维乐
摘 要:当下大数据的应用还存在农民对电子商务应用大数据的认识有待提高、农村电子大数据中心平台建设发展不平衡、农村电子商务大数据分析与开发专业人员缺乏以及农业信息数据库之间相互割裂等问题,可从引进电商大数据分析人才、提供共享且多元化数据服务、完善农村电商大数据处理平台、政府加大扶持力度等方面进行改进。
关键词:大数据;农村电子商务;应用
中图分类号:F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4437(2019)04-0059-03
在农村发展电子商务不仅可以有效加快农业的转型,促进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还可以改善人们的生活方式,这也是快速推动农村走向小康社会的重要途径。但是,传统农村电子商务的发展面临一定的困境,主要是农产品生产、流通、销售领域的数据无法精确掌握,导致农产品市场信息缺乏而动力不足。大数据技术的应用,为农村电商的发展带来契机,科学、有效地应用大数据成为农村电商业发展的大趋势。
一、大数据在农村电子商务的应用价值
农村电子商务以互联网作为联络通道,借助网络平台配合农村各大网络联络点,以数字化的形式、信息化的手段,通过集约化管理、市场化运作形成体系化的跨区域联合,降低农产品出售的成本,扩大农村商品销量,使农民成为最大的受益者。近年来,随着大数据的普及与发展,大数据在农村电子商务中的应用越发普遍,正在改变着农村经济发展面貌。通过大数据的应用,至少可以产生以下几方面的价值:
(一)引导农产品服务方向
当前,我国正处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而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民收入的提高将成为关键考量因素,因此农民对于市场经济的贡献力量是不容忽视的,农村市场的发展空间是广阔的。在农村,发展电子商务的资金门槛较低,农村式的企业与企业之间的竞争阻力也较小,对想进军农村发展的电商企业来说就比较容易立足。然而,农村市场的劣势在于缺乏对农产品市场信息的充分预测与评估,对农产品数量、质量、需求、价格变动等情况不甚了了,农产品生产与销售具有盲目性。大数据在农村电子商务中的应用,可以突破上述困难,引导农场品的服务方向,助推农产品的消费升级。
(二)保障农产品销售质量
农产品的销售市场随着社会环境的变化而变化,经历了传统交易到网络电子商务模式再到大数据销售模式。模式的变化打破了时空限制,极大拓宽了信息渠道,增强了农产品的全程跟踪、分析与评估,保障网络平台销售农产品的安全性。辨识农产品的质量与品性,既能记录与提供农民适宜的交易习惯,也保障农产品销售质量,有助于进一步规范农产品销售市场。
(三)强化政府对农村电商市场管理
就传统而言,我国农村电商仍然是政府有计划的市场经济运行下的产物。那么,政府必然会对农村电商市场进行管理。然而,由于农村电商市场借助网络信息化平台进行运营,店铺数量、生产者资质与消费者反馈等大量数据就会自动生成。政府依靠传统思路对农村电商市场管理就显得力所不逮。为充分掌握农村电商市场的运行状况,政府有必要借助大数据对电商市场进行实时跟踪与动态管控,以自动生成的各类数据如生产、销售报告等作为政府管理电商市场的参考依据,这必然强化了政府对农村电商市场管理的广度与深度,成为当下管理的新模式、新趋势。
(四)促进农村电商精细化发展
电子商务正进入人们的视线,而它的出现也在逐渐改变广大农民群众的生活水平、消费思维和娱乐形式,大大改善了农民的生活质量。全国98%以上的人口足不出乡就可以享受到便捷的商务化服务,电子商务成为刺激农村消费、振兴农村经济的重要助力。但是,此种农村电商发展是粗约型、无序型的发展。借助大数据,农村电商行业可以拓展生成数据的广度与深度,对生产、流通与销售环节等进行科学、精准地统计与分析,以促进农村电商由粗约型向精细化转变。
二、A省大数据在农村电子商务发展中的应用现状
(一)农民对电子商务应用大数据的认识有待提高
由于A省农村经济欠发达,农民的文化素质也整体偏低,人们的思想跟不上時代的步伐,对于新鲜事物的接受能力较低。有些农村居民只要通过网络平台将自家的农产品销售出去,获得利润就是成功,不会在生产、流通与销售农产品环节上花费较多的心思来掌握大数据,精准了解市场运行规律。他们大多认为网络数据中许多信息真伪难辨,安全、稳定地交易才是重心,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农民对大数据应用于电子商务交易的抗拒心理,最终可能形成尽管国家政策扶持大数据的应用,而广大农民却不能积极参与的情况。
(二)农村电子大数据中心平台建设发展不平衡
虽然A省发展电子商务比其他发达省份相对滞后,但目前来看,在农村某些交通较发达的地区已初步实现了移动通讯网络、数据交换平台的建设,并且连续开通了“商务网站”。A省商务厅也给出了明确的行动目标,逐步以循序渐进、有秩序、有目的、有计划的向农村引入和建立与电子商务有关的网络知识和信息平台,全力打造出具有我省农村特色的多元化、数字化、多模式的电子服务和贸易服务。即便如此,由于A省地区广泛,沟通农户--消费者之间的农村电商大数据中心建设还没有普及到各个农村,造成网络信息共享不足。因此,在农村电子商务平台的全方位建设中,还需要进一步寻求各地政府的大力支持与投入。
(三)农村电子商务大数据分析与开发专业人员缺乏
据相关行业报告分析得出,电子商务专业已经成为需求量最多的行业之一[1]。由于A省区域经济弱,人们思想也比较传统,接受教育水平也较低,很难吸引大数据分析与开发的专业人才入驻。因此,尽管A省电子商务有所发展,但是专业人才仍出现严重的缺口,尤其贫困县区的电子商务专业人员缺乏较严重,更不用说大数据分析与开发的专业人员。此外,农村的交通、食宿、文娱等基础条件较差,也难以吸引集中于大城市工作的电子商务人才愿意到各种资源都缺乏的农村来工作。这也是成为A省农村缺乏电商人才及大数据分析与开发的专业人员的主要原因。
(四)农业信息数据库之间相互割裂
A省主要以农业为主,其农产品特色有土豆、高原夏菜、小麦等多种农作物,并且更具地方特色的农产品都远销于世界各地,如定西土豆、静宁苹果、兰州百合等,这也成为农民经济收入的一大亮点。为了更好地突出这些地方特色产品,省级农业信息网站先后创建了“农业信息网”“数字智能农业网”“马铃薯信息网”等14个专业子网。相应地,各市农村也开发了属于本市的网络销售模式,但生产者数据、消费者数据、农产品数据、扶贫数据等分属于各个部门,数据分析与共享效果不佳。
三、A省大数据在农村电子商务应用中的完善建议
(一)引进电商大数据分析人才
专业技术人才的严重缺乏让A省农村地区电商的发展步伐缓慢,应借“三支一扶”、西部计划、大学生村官、精准扶贫等引进或吸纳一大批能吃苦、有理想、有作为、有干劲的优秀人才返回农村创业,让他们用发展性的眼光带领农村企业的创办和发展电商[2]。具体而言,一是企业、政府应当引进一批大数据分析人才,定期针对企业内部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实现对农产品的生产、销售等环节的数据分析与处理,提升技术应用水平化,形成线上与线下互动的盈利模式;二是加大农民技能的培训,营造一种浓厚的学习氛围,增强农民使用智能手机的能力,积极利用互联网提升生活服务;三是充分发挥农业部门的引导作用,让农民在农产品销售方面积极实践,感受电商带来的便捷服务,调动农民参与电商的热情。
(二)提供共享且多元化数据服务
A省各地经济发展具有得天独厚的地理优势,如旅游业、高原夏菜、核桃、土豆等产业养育着一方农民的生活,对农村经济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为此,政府可以利用大数据信息处理平台的优势,将各地的特色产业集成于一个公开、共享的大数据综合性应用平台,打破数据孤岛障碍,畅通数据共享格局,鼓励广大农民大力发展特色旅游、数字化的农家乐、网上农贸市场等。
(三)构建农村电商大数据处理平台
构建农村电商大数据处理平台,可从物流信息系统与大数据处理系统两方面构建。一方面,增加农村物流节点,构建县乡村三级物流信息系统。农村电子商务的发展,往往是以村为单位进行的,而且农民居住地较分散,在物流配送服务中需要增加更多的物流配送节点,通过大面积大范围的设立配送节点,保证省内物流以一种健康、高效、先进化的趋势发展[3]。同时还需要构建一种以县乡村为主体框架的三级物流模式,在县一级构建统一的物流运营中心,在乡一级创建物流转运中心,将来自各村的农产品转运到县级物流中心,然后进行统一的转运。而村一级则需建立村级服务站,走完物流配送的最后一公里,这可以大大提升农村物流配送服务的及时性。另一方面,针对农村电商物流平台所产生的物流信息进行分析与处理,挖掘农产品--市场需求--售后评价等大数据信息,为农户与消费者之间建立准确的连接,指导农户按照市场需求供应相应的农产品,助推去库存、增产量的营销模式。
(四)政府继续加大扶持力度
在农村发展电子商务不单是电商企业和农民的目标,也是我国政府的一直以来的任务和目标。因此,在建设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过程中应按照“以政府为引导、以市场需求为中心、以企业化管理为战略”的思路。在精准扶贫政策的推动下,A省各县级政府应积极制定适合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方案。加强农村道路的建设,为发展农村电商物流方面做好硬性条件的铺垫,并加大网络投资建设。政府可以联合实力雄厚的商人进行资金注入,着手建立更多的网络联络点,积极引导农民使用智能化的数字产品了解电子商务带来的便利性,进而提高电商在农村的渗透率。最后,挖掘电商精英人才,为农村电商的发展引入软实力。本着“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创建企业、农民、政府共同利益体,激发他们的参与积极性,共同致力于农村电商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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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1]王伟明.农村电子商务市场潜力分析[J].经济研究导刊,2009(20):197.
[2]汪凡智.西北地区电子商务发展的现状、问题及其对策[J].甘肃金融,2016(02):52.
[3]李承東.基于电子商务的农产品物流标准化研究[J].中国电子商务,2014(14):1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