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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对建筑施工企业税负影响研究

2019-02-01胡仕红

财会学习 2019年3期
关键词:施工企业营改增分析

胡仕红

摘要:作为我国支柱产业,建筑业不仅自身对国家经济贡献巨大,同时会拉动数十个相关产业,其带动性极强。上游关联建材、机械、劳务等,下游联系房地产、道路、铁路、市政、水利等产业。同时,建筑企业属于劳动密集型企业,并且物资需求量巨大。在我国营改增进程中,建筑业营改增是一大难点,因此,非常有必要对其进行科学、深入的研究。本文首先对营改增对建筑施工企业税负影响(对流转税的影响、对城建税及教育附加费的影响、对所得税的影响、对税负总额的影响)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和解读,其次对建筑施工企业应对策略(有选择性的选择供应商、慎用劳务派遣、适时增加固定资产、加强现金流管理、科学合理地做好税务筹划)进行了全面的研究,最后对全文进行了概括性总结。

关键词:“营改增”;施工企业;税负影响;分析;对策

建筑施工企业自2016年全面推行营改增以来,到底对企业影响如何,是促进企业进步,还是束缚企业发展,对企业财务影响有多大,都需要进行全面、详实的分析和研究。只有谙熟企业政策,并结合企业实际情况,有针对性的调整和改革企业制度才能在这次“营改增”浪潮中立于不败。

一、“营改增”对建筑施工企业税负影响分析

(一)“营改增”对施工企业流转税的影响分析

流转税涉及的面较广,包括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以及关税等,对于建筑施工企业来说,主要涉及前两者。在全面实施营改增之前,主要是营业税,由于增值税抵扣链条的断裂,导致重复征税问题严重,施工企业利润很难得到有力保障。在营改增之后,增值税取代营业税,虽然税率有所上调,但是彻底解决了重复征税的问题,科学的税务筹划可以有效降低企业税负。在此我们不妨做个简单的算术题。假设C1为营改增之前的流转税税额,C1为营改增之后的流转税税额,含税收入设为Q,因此,C0=Q×3%即为营改增之前的流转税税额,营改增之后的流转税税额C1=Q×11%/(1+11%)-D×17%/(1+17%)=0.0991Q-0.1453D,因此,C1-C1=0.1453D-0.0691Q,当 C0小于C1时,D/Q 小于 47.6%,当 C0大于C1时,D/Q 大于 47.6%。因此,可以看出,要想控制流转税税负不增加,需要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占原营业收入的47.6,但在实际施工生产过程中,不可能所有可抵扣的进项税率都达到17个点,因此,要想控制流转税不上升,成本中可以抵扣的部分还远远不止47.6个百分点,难易程度,一目了然。

(二)“营改增”对施工企业城建税及教育附加费的影响分析

计算城建税和教育附加费的公式为:流转税税额乘以城建税税率和教育附加费税率。由公式可以看出影响城建税和教育附加费金额的因素主要是流转税税额和自身相应的税率,城建税及教育附加费在营改增之后与流转税变化一致。

(三)“营改增”对施工企业所得税的影响分析

施工企业所得税额等于利润总额乘以所得税率,营改增对所得税额的影响主要通过三个方面,分别为营业收入、营业成本以及营业税及附加。第一,营业收入。营业收入属于价内税,增值税属于价外税,假设总额不变,那么营业收入中包含增值税中的销项税,因此营业收入在营改增之后会有所下降,从而提高所得税。第二,营业成本。在营改增之前,营业成本中包含税成本,税改后不包含此部分,因此,营改增后营业成本将有所降低,从而提高企业所得税。第三,营业税金及附加。税改前,此部分包括营业税以及城市建设及教育附加费,税改后,此部分只包含城市建设及教育附加费,其基础为流转税,因此与流转税变化方向一致。综上所述,影响所得税的三个因素,在税改之后变化方向有所不同,因此不能确定企业所得税在营改增之后将如何变化。

(四)“营改增”对施工企业税负总额的影响分析

建筑施工企业税负总额包括流转税、所得税以及城建税及教育附加。从上述可以看出,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占原营业收入的47.6时,有两个税金会降低,但是另一个不能确定,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定。

二、建筑施工企业应对策略研究

(一)有选择性的选择供应商

营改增后企业整体税负是否可以得到有效降低的关键是能不能得到足够金额的进项税额,这就需要选择合适的供应商,尽量选择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票的一般纳税人。由于工程特点的影响,建筑施工企业面对的供应商各种各样,例如上游的钢材供应商、商用混凝土供应商等较容易获得增值税专票,但是例如砂、石等地材供应商获得专票的难度就会很大,再例如劳务公司,营改增之前施工单位聘用劳务公司时,很多时候没有发票。营改增之后需要结合施工企业自身实际情况,尽可能选择可以开具税点高的增值税专票的供应商,增加企业进项税额。在施工机械方面,因为新增固定资产可以抵扣,所以施工企业可以选择自行采购,另外也可以选择租赁,但是建议施工企业尽量选择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票的机械租赁企业合作。

(二)施工企业应当慎用劳务派遣

对于施工企业来说,主要施工成本就是材料、机械和人工,劳务费在成本中的比例往往會超过两成,有的特殊施工项目,劳务费会超过五成,因此,劳务费的处理不可忽视。所谓劳务费主要包括劳务派遣、劳务分包和本单位人员工资。本单位人员工资不可以抵扣,但前两者如果取得专票就可以抵扣。劳务分包税率为11个点,劳务派遣为6个点,如果在价格相同的情况下,选择劳务分包会更为合适。另外,劳务派遣还可以选择差额计税,此时施工企业获得的进项税会更低,因此,建筑施工企业应当慎用劳务派遣。

(三)施工企业应当适时增加固定资产

对于施工企业来说,多数项目成本组成中,除了材料成本就是机械成本,其重要性不言而喻。按照营改增相关文件规定,施工企业新增固定资产可以按照17个点进行抵扣,从而降低折旧额,增加企业利润。因此,施工企业应当适时增加固定资产,选择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票的规范的企业进行购买。

(四)施工企业应当加强现金流管理

由于施工企业市场竞争日趋白日化,致使垫资施工的项目越来越多,而且金额也越来越大,这对施工企业现金流管理提出了极高的要求。垫资项目施工过程中,施工企业确认收入和实际收款时间相差一段时间,如果自己现金流管理不当,企业很有可能会抗不过这段时间差。因此,建筑施工企业需要整体考量,重视现金流的全过程管理,结合企业自身实际情况综合分析,尽量不受这段时间差的影响。

(五)施工企业需要科學合理地做好税务筹划

营改增之前,很多施工企业税务筹划只是形同虚设,但是营改增之后,施工企业必须高度重视税务筹划工作,这是直接关系企业生死存亡的大问题。税务筹划是个复杂的系统性工作,需要施工企业高管介入,企业全员参与。下面笔者列出几种常见的税务筹划过程中常会用到的方法。第一,单独设立劳务公司。这样可以彻底解决农民工不能开票的问题,从而降低施工企业税务负担;第二,剥离非建筑业征税范围的业务。例如监理、设计等属于服务类征税范围的业务,施工企业可能选择外购,而不是内部互相服务,从而可以降低成本;第三,单独设立租赁公司。一般纳税人机械租赁企业可以获得较高税点的销项税,施工企业自身设立租赁企业可以降低税率差,降低企业税负负担。第四,合理选择甲供工程。灵活选择“甲供工程”、“包工包料”承包模式,可以降低企业税负,增大利润空间

三、结束语

我国大力推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改变重复征税的问题,从而可以降低企业负税,促进企业发展,增强市场动力,鼓励企业创新。从理论上来说,彻底改变重复征税,降低企业税负可以实现,但就目前我国实际情况来说,短期内很难实现这一目标。因为我国增值税专用发票大环境还不够规范,比如很难取得劳务专票以及砂石料专票等,增值税链条还没有正真形成闭合,还需要时间去磨合和改进。但从整体上来说,营改增是我国税务史上的大事情,是我国税务进步的标志,是施工企业制度变革的拐点,其意义重大,需要我们给予高度重视,在加强理论学习的同时,尽量结合企业自身实际情况,选择符合企业本身的方式和方法,为企业赶超其他企业做好结实基础。

参考文献:

[1]张小富,张晓兵.“营改增”对不同类型建筑项目税负的影响[J].财会月刊,2015 (06).

[2]詹敏.“营改增”对施工企业税负的影响与建议[J].会计之友,2014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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