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出招稳就业
2019-01-31董忱
本刊讯 就业一头连着民生,一头连着发展,是经济的“晴雨表”、社会的“稳定器”。 近日,山东省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为《意见》),围绕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发展经济扩大就业、鼓励创业带动就业、扩大培训改善就业、聚焦重点群体促进就业、压实责任保障就业等六个方面,研究提出20条政策措施,打出促进就业“组合拳”。
擴大六项补贴范围
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夏鲁青介绍,《意见》有多处创新点。从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连续3个月以上无力支付职工最低工资,或无法正常生产经营3个月以上、职工仅发放生活费的困难企业,阶段性允许其缓缴五项社会保险,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意见》提出,扩大就业补助资金支出范围,新增了对困难企业开展职工在岗培训补助、对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成员培训生活费补贴、对生活困难又不符合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的下岗失业人员一次性临时生活补助三项支出。扩大社会保险补贴范围,对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的社会保险补贴,由补贴养老、医疗、失业“三险”扩大到补贴“五险”,增加工伤、生育保险。扩大创业补贴受益范围,取消一次性创业补贴、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申领条件中关于缴纳社会保险费时限的要求。扩大技术技能提升补贴范围,申领条件由企业在职职工参加失业保险3年以上放宽至参保1年以上,这一变化,使符合条件人员增加339万人;在原有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基础上,再将59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纳入补贴范围。扩大高校毕业生职业培训补贴范围,由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扩大至在校大学生。扩大就业见习补贴范围,将就业见习补贴范围由择业派遣期内离校未就业山东生源高校毕业生扩展至16至24岁失业青年。
降低企业成本
省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主任赵振国说,企业是吸纳就业的主体,《意见》把支持企业稳定就业放在首位,围绕减轻企业负担、支持企业发展、稳定就业存量,提出了具体措施。一是降低企业社会保险费和进出口企业成本,帮助企业轻装上阵、渡过难关。二是加大失业保险返还力度,对依法参保缴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返还企业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2019年间,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允许按上年度6个月的企业及其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50%返还。三是支持企业稳定劳动关系,允许困难企业通过集体协商,采取调整薪酬、在岗培训、弹性工时、轮岗轮休等方式,稳定现有就业岗位和劳动关系;规范企业的裁员行为,避免企业将职工集中推向社会。
鼓励创业每年投入10亿元
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是稳定和扩大就业的重要支撑。在促进创业带动就业方面,《意见》提出,从2019年起,省政府每年继续从失业保险基金结余中安排不少于10亿元的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支持创业带动就业,推动创业环境升级。
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将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最高贷款额度由10万元提高至15万元,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300万元。2019年起,降低一次性创业补贴、创业岗位开发补贴申领门槛,取消社会保险费缴费时限要求。
鼓励各地建设重点群体创业孵化载体,按照购买服务方式给予创业孵化载体最长3年奖补。
允许大学生用创业成果申请相应专业学位论文答辩,推动创业活力升级。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下乡创业,扩大结合新型城镇化开展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试点,将农村自主创业农民纳入创业担保贷款支持范围。 (董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