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职教扶贫的志、智“互补”路径探析
2019-01-30□王祥
□王 祥
乡村振兴的首要问题是解决乡村贫困问题,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坚持大扶贫格局,注重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深入实施东西部扶贫协作,重点攻克深度贫困地区脱贫任务,确保到二〇二〇年在我国现行的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做到脱真贫、真脱贫。扶志与扶智双补配合乃是激发贫困群众内生脱贫动力,提升外在脱贫效果十分的重要手段,它有助于补齐贫困群众的“精神短板”与“技能短板”,提升其自我脱贫的能力。职业教育与贫困问题的解决存在本质联系,有研究认为“在贫困人口中实施职业教育,可解决34.21%的致贫原因,使贫困人口获得就业能力和工作机遇。”[1]在职业教育的视角上,扶志与扶智,事实上也是“立志”与“育智”的统一过程,这一过程正是教育扶贫的实际过程。
一、扶志与扶智:乡村职教扶贫的逻辑理路
“志”在《汉语大字典》中主要有意念、心情,志愿、志向,期望与目的等含义[2],结合精准扶贫的理念,“志”实质上指的就是战胜贫困的信念。“扶志”即是通过教育激发贫困群众战胜贫困的动机,树立战胜贫困的信念。而“智”在《汉语大字典》中则主要有智慧、聪明、机智、谋略与知识等含义[3]。它不仅指人在思维与逻辑上的灵活性,也涵盖个人运用科学知识与技能解决问题的能力。“扶智”即通过教育培养贫困群众科学的思维,获得科学知识和技能并能运用其解决贫困问题的能力。“扶志”为基础,“扶智”是手段,二者共同指向乡村贫困问题的解决,并推动乡村振兴目标的实现。
“扶贫先扶志,治穷先治心”是精准扶贫理念的核心内涵,其提出的背景是“扶贫对象的心理依赖与国家和政府的扶贫大计形成了强烈的 ‘二律背反’”[4],具体表现为国家政策倡导并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推动乡村贫困问题的解决。而不少贫困的对象至今仍本着“等、靠、要”的依赖心理,以致国家的职教扶贫政策“被”违背初衷。由此,“扶志”作为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的重要手段,已被视为从根源上拔除“穷根”的重要路径。就实施的视角而言,乡村职教扶贫境遇中的“扶志”理路为:以激发乡村贫困群众脱贫的积极性,树立其战胜贫困的信念为目标,通过心理疏导、文化自信培育、科学思想引领等教育,从内心深处形成“我”能战胜贫困的自我认同感与自信,为国家扶贫政策的具体落实奠定思想基础。
2015年11月27日至28日在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上,习近平同志在关于“五个一批”工程之一的“发展教育脱贫一批”的论述中强调“治贫先治愚,扶贫先扶智”。“扶智”可谓是扶贫工作全面铺开且保障扶贫效率的基础,但其同时也基于这样一种现实境遇,即农村精英大部分已流动到城市或工业企业,留在农村的主要是没有外流能力者或因家庭原因不能外流者。在中国经济由制造型向创造型升级的过程中,这部分群众获得的外流机会愈发减少。同时贫困地区多以自然条件恶劣著称,靠财政帮扶的“大水漫灌式”扶贫难以解决贫困问题[5],因此,需要调整扶贫策略,以“扶智”推动扶贫效率的提升。而基于乡村职教扶贫的“扶智”的机理是:以提升贫困群众战胜贫困的能力为导向,以职业教育为手段,通过教育使得贫困群众获得新的职业观念、知识与技能,提升其职业发展能力,通过职业能力转化为经济收益,并最终战胜贫困。
就“扶志”与“扶智”的关系而言,前者重在精神与意志,即唤醒贫困群众战胜贫困的觉悟和信心,后者则重知识和技术,即通过知识、技术的习得与运用助其真脱贫。“扶志”带给贫困群众积极向上、不畏困难的动力,“扶智”带给群众的是战胜贫困的方式、方法或手段。二者双补配合,互相促进,相得益彰。
二、扶志与扶智视角下的乡村职教扶贫困境
乡村职教扶贫的宗旨是通过职业教育推动乡村贫困问题的解决,“扶志”与“扶智”属于乡村职业教育发展极其重要的构成要素,理应共同推动乡村职教扶贫效率的提升。然而,就本研究中所涉及的西南地区112 个行政村来看,职教扶贫过程中“扶志”与“扶智”协同的效率尚差强人意,其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即弱志强智、强志弱智、弱志弱智。
(一)乡村民众精神贫困的致因:弱志强智
弱志强智指职教扶贫过程中把重心置于贫困群众职业知识与技能上,而忽视对贫困群众脱贫精神与意志方面的培育。弱志强智的职教扶贫容易导致群众接受职业教育后仍不愿意主动积极地参加劳动,依旧保持颓废状态。就现实而言,尽管职教扶贫开展势头较好,但并非所有的职教扶贫参与群众都成为最终的受益者。据不完全统计,2017年上半年“贵州省各级部门共开展培训21.67 万人(含创业培训2.57 万人),培训后实现就业创业8.83 万人。”[6]就业创业比例只占到40.7%,总体上讲职教扶贫的效果仍差强人意。据查可知,贫困群众内生脱贫动力缺乏是造成上述实况的原因之一,而职教扶贫在实施过程中对“志”的关注不够是造成此种状况的重要原因。如A 县R 村村长所言:“我们村的贫困户主要是懒惰导致的贫穷,不愿意干活挣钱,就等着政府来扶贫,甚至有时候还嘲笑其他自力更生的非贫困户。”针对这样的实况,职教扶贫过程中“扶志”的价值不言而喻。进一步说,职教扶贫过程中“扶志”的缺失主要表现为下列两种情况。
1.固守贫困与乐于贫困。固守贫困与乐于贫困指贫困群众习惯于贫困甚至把贫困当做乐趣,以贫困为豪。即使参与了职教扶贫项目并具有脱贫的能力但仍旧不愿意脱掉贫困的帽子。从根源上而言,这种思想是传统的粗放式扶贫的产物。在精准扶贫政策尚未实施前,基于经济与物资的补给式扶贫给部分贫困居民带来了福利,甚至在各种福利的支持下其生活质量比非贫困群众更高,以致于养成了好逸恶劳的习惯。因此,即使其参与职教扶贫项目,但仍旧乐于享受贫困带来的福利,不愿意依靠劳动,甚至还继续“赖上”政府。如Y 县F 村Y 村民即此类案例之典型,Y 村民年龄52 岁,其妻为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盲人,每个月享受生活补助528 元,乘此之机Y 村民不再劳动,村委组织茶叶种植技术培训并资助村民种茶,他参加后仍旧不劳动。每到无钱花时则把盲人妻子领到镇政府“耍无赖”,不给钱不走。据村民所言,他家已奔“小康”,每天半斤猪肉与两瓶啤酒属于生活的标配。与培训者的交流可知在培训过程中他们是假设只要培训能给村民带来益处,村民都会自动参加,对“志”的教育有所忽略。同时,培训者也认为此类人员本身属于“无赖”,政府都“惹不起”,他们更无法解决这样的问题。就贫困的原因而言,固贫与乐贫人员除了被政府“惯坏”以外,他们本身已没有依靠自身能力脱贫的“志向”,因此总是摆出一副“我贫困,我快乐”的姿态。
2.好高骛远与回归贫困。“志”不仅指志向与自信,更重要的是意志。好高骛远与回归贫困是指部分贫困群众参与职教扶贫后因收益达不到其所期望的高度,而甘于回归贫困状态。从个体职业发展的视角而言,个体职业收益与职业娴熟程度密切相关,因此刚刚开启的新职业征途其收益相对偏低也属正常。然而,好高骛远者总想急于求成,无法接受新的职业带来的低收益而决定回归贫困生活状态。从根源上而言,这是脱贫意志不坚之表现。如S 县Y 镇成人学校描述,该镇L 村的贫困村民李某与王某以在镇子周边做零工为生,成校邀其参与葡萄种植技术培训,政府同时支助其种植葡萄,二者回家种植半年的葡萄未见成效则继续做零工。理由是种植葡萄收益太慢,做零工自由且只要愿意做每天都能挣100 多元钱。在L 县的调研中也遇到过类似案例,贫困群众培训结束后被送到附近企业工作,但因企业的月薪只有1500 元,送去的60 余名贫困户全部返回乡村依靠政府救济度日。
(二)乡村民众技术贫困的致因:强志弱智
“强志弱智”指职教扶贫的重心被置于精神层面而对知识与技能训练关注不够,导致贫困群众因缺乏知识与技术支撑而难以胜任新的职业或改善原有的职业。职教扶贫最终的目的是使贫困群众能跨越“等、靠、要”的思想藩篱,通过自力更生的方式创造财富。强志从思想深处激发起贫困群众的思想动力,然而思想动力的转化需要依托“扶智”,否则职教扶贫无从实施。就现实上看,部分地方仍存在着重视精神扶贫而弱化知识与技术扶贫的现象,结果是贫困居民的动力无处发挥。如Y 县W 村计划发展黄花种植产业,相关负责人通过会议宣讲与个别的思想疏通等形式发动贫困群众开辟了上百亩荒地。贫困群众积极性是调动起来了,当荒地开辟后问题也随之而现,即无现代的黄花加工技术以及相应的设备,黄花种植技术培训因找不到培训者而转由驻村干部结合自己的经验照本宣科传授给贫困群众。当然,最终的结果是村民所言的“雷声大、雨点小”,百亩黄花地因缺乏知识与技术支撑最终搁浅,未能帮助贫困群众脱贫。
除直接技术的贫困外,现实中还存在着变相的强志弱智,即“扶志”效果好,形式上扶智效果也不错,但脱贫效果差。这种扶智效果的变相之弱指技术教育在现实中已找不到“用武之地”,理想的脱贫目标也就难以实现。如X 区Q 村号召贫困群众参与电动缝纫技术培训,培训前期做了大量的贫困群众调研与动员工作,最后动员到全村有过脚动缝纫机操作经验的30 余名女性参与培训,鉴于已有的前期基础,自然30 余名女性很快熟练掌握了电动缝纫技术。随后30 余名女性被送到工业园区新办的服装厂上班,月薪800 元加提成。该厂因受地方政府的扶持勉强接了几所学校的校服订单后又陷入停滞状态,工人随之被解聘。轰轰烈烈的电动缝纫培训脱贫项目最终仍未达到脱贫的实效。这不仅影响扶贫的实际效果,同时也影响到参训者参与职教扶贫的意愿。
(三)乡村职教扶贫形式化的致因:弱志弱智
弱志弱智指职教扶贫过程中既不重视“扶志”也不重视“扶智”,从而使得职教扶贫流于形式。尽管职教扶贫工作总体势头良好,然而现实中仍存在弱志与弱智现象,劳动力外出比例越高的地方这一种现象越为严重。劳动力外出偏多的乡村扶贫主要以产业发展为支撑,现实中通常因职教过程“扶志”与“扶智”都未受到重视致使职教培训扶贫难以达到预期效果,最终职教培训扶贫服务的产业发展因缺少经营的动力与技术支撑而失败。如D 县的J 村政府曾发动村民放养山羊,前提假设是村民曾经有过小规模饲养经验,所以规模饲养应该没任何问题,因此把愿意饲养的贫困户集中在村委培训了半天便要求去扶贫机构领种羊,这个村总共有8户贫困户分别领养30-40 只羊。两年后羊不见了,但贫困户依然贫困。出现此类状况的原因主要有二:一是部分贫困户认为饲养周期太长,便偷偷把羊卖掉;二是因缺乏技术支撑,饲养过程中山羊不断死亡。
类似的案例在农业培训扶贫领域也存在,如B县的T 村是曾经的贫困村,现今是早熟梨成功种植的示范基地,2010年,该村在扶贫机构的支助下发起了早熟梨种植行动,但管理部门误以为早熟梨就是果树,按常规的逻辑树苗长大后自然就会结果,因此,村委组织村民开展为期半天的培训,主要讲解国家的帮扶政策与早熟梨种植的行距与坑的深度等基本常识,2年后原本计划挂果的早熟梨竟然无果,很多贫困村民无法承受时间的投入陆续放弃早熟梨种植。2013年,该基地在扶贫部门的支助下聘请了一位具有20 余年果树研究与种植经验的专家亲临梨园进行了三年不间断的培训与指导,该基地才真正带动居民增收。由这一案例中可知,职教扶贫不仅需要重视“扶志”,同时也要重视“扶智”,唯有如此才能够真正推动乡村贫困群众脱贫。
三、志智双补:乡村职教扶贫的理想路径
精准职教扶贫是扶贫攻坚克难阶段实施的重要举措,其主要目的是治贫困之“疑难杂症”,同时提升扶贫的内涵与质量,力争消除遗传性贫困。从职业教育视角而言,精准扶贫阶段的贫困主要包括两种类型。一是“志贫”,现实中主要表现为“思想贫乏,志气短缺,把贫穷当作命运,把帮扶当成了依赖”[7]。二是“智贫”,现实中主要表现为缺乏现代经济社会发展所需的职业理念、职业知识与技能、职业创新与获得职业的能力。在此意义上,精准职教扶贫需志与智并重,只有这样的职教扶贫才能真正达到精准脱贫的目的。
(一)精准制定职教扶贫目标
职教扶贫目标指通过职教扶贫过程所要达到的预期结果。总体而言,在职教扶贫的视角下,贫困主要包括精神贫困与智力贫困,然而在具体个体身上其表现形式仍存在差异。因此,职教扶贫在实施过程中需要深入挖掘贫困者之所以贫困的致因,在此基础上结合职业教育的实际制定出扶贫目标,以此推动目标制定的精准化。
贫困群众“志”的缺失主要源于四种原因。一是因遗传性贫困导致的“志贫”,它是指很多居民一直沿袭祖辈的贫困生活方式,在内心深处已经认同自己的生活状态,甚至意识不到自己的生活属于“贫困”生活。二是因为懒惰性贫困导致的“志贫”,它指部分贫困群众过着得过且过的生活,不愿意参加劳动创造财富,甚至寄希望社会救济改善其生活。三是受生活打击所导致“志贫”,如在生产、生活中遭遇完全超出自己承受能力的疾病与灾害所导致的“志贫”。四是因好高骛远而认为即使劳动也不能助其改善贫困生活的“志贫”。“扶志”目标的确定要紧扣上述原因,有的放矢地制定具体的可操作性目标,这样才能“补齐”贫困群众的精神短板,为智力扶贫奠定思想基础。
乡村民众的“智贫”主要包括四种类型,即基于就地就业的“智贫”,基于劳务输出的“智贫”、基于实用技术的“智贫”以及基于家庭成员的职业教育的“智贫”,在职教扶贫的实施过程中需结合贫困的实际情况有的放矢地制定精准的扶智目标,增强目标的适切性与可操作性。一是基于就地就业的“扶智”需要结合地方产业发展的实际情况与扶贫对象自身的特点而制定目标,确保“扶智”能真正促进地方产业的发展。二是基于劳务输出的“扶智”就需要深入研究国家产业布局与发展的趋势,根据劳动力接纳地的产业发展和对劳动力规格的需求,精准制定“扶智”目标,同时谨防培训已经落后或即将落后的知识或技术,以此减少学习资源的浪费。三是基于实用技术的“扶智”需要根据社会的产业发展之需求以及学习主体自身的特点实施;实际上他们更多属于掌握技术后的自由就业或创业者,如厨师培训就属此种类型。四是基于家庭成员职业教育的“扶智”,目标的重点是树立正确的职业教育观,使之明确家庭成员接受职业教育的重要性。
(二)精准组织职教扶贫内容
目标精准是职教扶贫有效实施最为基础的前提条件,它是对职教扶贫方向的把握。职教扶贫的实施需要具体教育内容的保障,结合调查的实际,本研究认为,“扶志”与“扶智”的内容组织需要思考四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明确职教扶贫的理念导向。“扶志”的重点在于思想的唤醒,因此扶志可视为激发志气或志向。这需要在内容组织上以“志”的激发为主,如职教扶贫的政策要点、社会帮扶与他乡成功经验等都可作为扶志的内容融于课程体系中。“扶智”的重点在于新知识与技术的习得,所以在内容组织方面需立足于实际,采取有实际操作价值的内容为主,以使学员在学习后直接体验到学习的“获得感”,进而促其尽快进入学习状态。二是内容的选择与组织以经济社会发展以及学员的特点为基础。精准职教扶贫之精准的核心是实事求是,有的放矢,对症下药。它要求内容的选择与组织要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对知识与技术的需求,劳动力需求地对知识与技术的需求以及学员自身的学习特点三者之间寻求共生点,如此内容组织与选择才能既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劳动力的需求,同时也能符合成人学习的特点。三是内容的选择与组织需思考教育教学实施的资源。之所以需要通过职业教育扶贫振兴乡村,其根源在于乡村教育资源本身的短缺,因此,在选择与组织“扶志”与“扶智”的过程中需结合可获得的教育资源,否则有可能导致组织的内容最终落不到实处。如在P 县X 成人学校调研发现教育内容因教育资源短缺难以落到实处的情况,按照当地的规划,电动缝纫技术需巡回送教到村,但问题在于电动缝纫技术培训本身属于操作性很强的教育,巡回送教很难把成套的机器四处运送,最后只能象征性地搬几台机器,这样的教育效果很难得到保障。
(三)精准构建职教扶贫实施载体
乡村振兴包括经济、文化与治理等方面的振兴,最终是让乡村变得更加宜居。然而志与智属于知识与技术层面的内容,其对乡村振兴功能的发挥需相应的载体做支撑,否则难以真正为乡村振兴服务。因此乡村振兴背景下的职教扶贫需精准构建“树志”与“转智”载体,确保扶志与扶智成果能在现实中转化。具体而言,载体的构建主要从两个方面展开。
一是明确扶志与扶智载体的价值。乡村扶志与扶智的对象主要是成人,成人学习的特点是即学即用或学以致用,达到此效果真正需要的是具有运用的载体,它是学习成果转化的必要条件。在此意义上,扶志与扶智需要依托相应的载体,它不仅能推动学习成果的转化,转化后的有效性反之能促进学员更积极地投入到学习过程中。如乡村的农业技术培训必须发展相应的农产业作为农业技术运用的载体,否则学习只能停留在形式上,且只会不断消解掉学员参学的积极性。二是发展扶志与扶智的有效载体。职教扶贫的初衷是通过职业教育来增加居民职业的稳定性与收入,以此增强居民的职业幸福感。“树志”与“转智”载体的构建则需要以此为导向,扎根现实环境,保证扶志与扶智能真正发挥效用。就目前而言,载体的构建主要有就地构建载体与外出寻求载体两种。就地发展产业包括发展农产业、旅游业与现代工业,目的在于让贫困群众成为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动力,同时提升其生活的幸福指数。外出寻求载体是指与劳务输入地的相关企业签订就业服务合同,采用订单培养的形式开展教育活动,甚至培训的任务直接由劳动力接受单位承担,这样的载体才能真正为“树志”与“转智”服务。
(四)精准确立职业教育效果转化机制
扶志与扶智成果转化机制是制约职教扶贫效果的重要因素,其根源在于职业教育与就业创业之间尚未有效沟通衔接,致使职业教育未能真正帮助居民树立劳动致富理念,增加居民的收益。这就要求职业教育与就业创业要有效衔接起来,以确保职业教育的实效。效果转化机制构建的目的不是管理而应是服务,为接受职业教育者构建学习效果转化之平台。效果转化机制的建立需要从供给侧与需求侧两个视角入手。就需求侧而言,主要包括劳动力市场需求与贫困群众的需求,供给侧主要指职业教育供给。厘清三者的关系是建立扶持与脱贫之间转化机制的重要基础。具体讲,可从如下三个维度出发讨论效果转化机制的构建。首先,构建前期的供需调研机制。扶志与扶智的主要责任部门——职业教育机构需要深入实际开展调研,在学员需求与劳动力市场需求间寻求有效的生长点,或者在学员需求与社会创新之间寻求有效的增长点。在生长点的基础上确定扶志与扶智目标,确定教育内容,组织教育资源并实施教育活动。其旨在促使上述工作能有序完成,它是职教扶贫效果转化机制的前期机制。其次,构建教育效果的转化机制。职业教育结束后相关责任机构需要协助学员顺利进入劳动力市场或帮助其寻求自主创业的机遇,同时在此过程中责任机构仍需与学员、劳动力接受者持续沟通,开展有效的指导,以提升教育效果转化的效率。因此,需建立职业教育后的效果转化机制。第三,构建职教扶贫的效果追踪反馈机制。农民接受的职业教育通常属于短期培训,加上农民学习受到的干扰因素较多,需要在劳动力接受方、学员与职教机构之间构建效果追踪反馈机制。这样不仅能够帮助就业者的职业成长,同时也能根据反馈情况而改进前期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