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太平经》与《旧约》的疾病观和医术观
2019-01-30AaronKalman龙爱仁
Aaron Kalman(龙爱仁)
(浙江外国语学院 英语语言文化学院,浙江 杭州 310023)
一、引言
《太平经》是道教的重要典籍,以阴阳五行说和仙家方术思想为核心,构建了一个主张天人合一、阴阳和合及获得“真道”的学说。而《旧约》则是犹太教的经典著作,不仅以丰富生动的故事情节叙述和诠释了犹太教的核心教义,同时也反映了犹太民族疾病观和医术观的发展与演变。作为几千年来对东西方哲学、历史、文化等多方面产生深远影响的宗教流派,道教与犹太教教义中关于疾病观和医术观的阐释超越了历史时空和文化背景的差异,体现了中华民族和犹太民族对于治病、延年的共同渴望。
二、《太平经》的疾病观和医术观
《太平经》内容庞杂,集宇宙观、神学理论、治国方略、炼养方术等诸多方面为一体。它认为在宇宙之中“有着无数的神灵,其中不少直接检视着人们的行为,影响着人们的祸福”(卿希泰 1996:129);最高的神是天,其他神受到天的支配,只有天能够命令“寄居在人体内的精灵、神灵和鬼物戕杀人”(杨寄林 2002:873)。经文载:“愿闻烈病而死者,何故为天杀?天者,为神主神灵之长也,故使精神鬼杀人。”①《太平经》按照危害程度,将人体所患的疾病分为两种,即“烈病”(瘟疫)和“痼病”(一般性疾病),参见《〈太平经〉研究——以生命为中心的综合考察》(姜守诚 2007:281)。②《太平经》按照危害程度,将人体所患的疾病分为两种,即“烈病”(瘟疫)和“痼病”(一般性疾病),参见《〈太平经〉研究——以生命为中心的综合考察》(姜守诚 2007:281)。(王明 1960:371)对人而言,天之“赏善惩恶”神权主要体现在人体健康、寿命之上,即所谓的“善自命长,恶自命短”(525)。《太平经》记载:“恐为众神所白,见过于上,有不竟年命之寿。以是益复感伤忧心,不敢自解,而望报施之意。实贪生与诸天神共承天心,有善者财小过除,竟其年耳。如有大功,增命益年,承事元气……非辞所报,但独心不知如何也。”(537)《太平经》认为那些危及人生命的疾病与邪恶有关,“疾病鬼物者,乃邪恶之阶路也,贼杀良民之盗贼也”(680)。《太平经》珍视人的生命,主张患病之人要及时寻求治疗,并多行善事,而不是仅仅付诸祈祷。这部道教经典著作“始终贯穿着‘天医’观念,即认为人若是潜心修道便可感动神祇,天医就会降临人间,施予善人以除病却灾”(姜守诚 2005:36)。行善修道与及时有效的医学治疗共同构成了《太平经》医学思想的坚实基石。
这里我们暂且搁置《太平经》所述及的具体治疗手段,重点关注其行善修道理念。《太平经》记载:“夫人本生混沌之气,气生精,精生神,神生明……欲寿者当守气而合神,精不去其形,念此三合以为一……欣然若喜,太平气应矣。”(739)人由“元气”生成,“气”生成“精”,“精”生成“神”,守住“气”“精”“神”是保持健康、长寿的重要条件。《太平经》记载:“夫道德与人,正天之心也,比若人有心矣,人心善守道,则常与吉;人心恶不守道,则常衰凶矣;心神去,则死亡矣。是故要道与德绝,人死亡,天地亦乱毁矣。”(374)由此,经文明确把修道与坚守“心神”相联系,指出“心神”离去就会导致疾病、死亡甚至天地混乱。《太平经》载:
凡人腹中,各有天子③杨寄林(2002:1589)在《太平经今注今译》中,将“天子”解释为“主宰者”。……凡事居人腹中,自名为心。心则五脏之王,神之本根,一身之至也。主执为善,心不乐为妄内邪恶也。凡人能执善,清静自居,外不妄求端正,内自与腹中王者相见,谓明能还睹其心也。心则王也,相见必为延命,举事理矣;不得见王者,皆邪也;不复兴王者相通,举事皆失矣。而复早终。(687-688)
由此可知,在《太平经》视阈中,“心神”是“体内众神灵的根基,整个人体的最重要的部位,职在支配世人去做善事……心神是生命的主宰,与它见上面必定会使人寿命延长”(杨寄林 2002:1590)。经文明确把修道与“心神”联系起来,倡导“爱气尊神重精”的修炼思想,即“守一”(卿希泰 1996:124),并提出了许多自然疗法。
除了人体的疾病之外,《太平经》还把天地拟人化,赋予其疾病之特征。经文载:“天地病之,故使人亦病之,人无病,即天无病也;人半病之,即天半病之,人悉大小有病,即天悉病之矣。故使人病者,乃乐觉之也;而不觉,故死无数也。”(355)也就是说,“天地病之”,世人因此罹患疾病;如果一部分人罹患疾病,就说明天地也有病痛;天地让世人患病是希望其由此觉悟,如果人们没有觉悟就会死亡。《太平经》认为在“天为父、地为母”的阴阳体系中,精神④姜守诚(2007:297)在《〈太平经〉研究——以生命为中心的综合考察》中提出,“精神”一词具有三种含义,即“生命活动的精气”“人的精神意识”和“宗教意义上的精灵、神祇等”。不仅仅存在于人类中,而且存在于一切事物中,它决定着人与事物的健康、衰弱和死亡。经文云:
人欲不病,宜精自守也。凡事不过自然,自然中无精神。凡事皆不成神,不过大道与天地之性,中无大精神,尚皆不成,不能自全。故天地之道,据精神自然而行。故凡事大小,皆有精神,巨者有巨精神,小者有小精神,各自保养精神,故能长存。精神减则老,精神亡则死,此自然之分也。(699)
《太平经》认为如果精神已经离身以致生病,人还有机会通过斋戒使精神重返,进而解除疾病。经文载:“欲思还精,皆当斋戒香室中,百病自除;不斋戒,则精神不肯返人也;皆上天共诉人,所以人病积多,死者不绝。”(28)
《太平经》认为天、地、人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他们的共同来源是“元气”。“元气恍惚自然,共凝成一,名为天也;分而生阴而成地,名为二也;因为上天下地,阴阳相合施生人,名为三也。”(305)天虽然至高无上,有着超越万物的力量,但其还是要借助人来解除天地之间的疾病。如《太平经》载:
今天地至尊自神,神能明,位无上,何故不自除疾病,反传言于人乎?天地者,为万物父母,父母虽为善,其子作邪,居其中央,主为其恶逆,其政治上下,逆之乱之;父母虽善,犹为恶家也。比若子恶乱其父,臣恶乱其君,弟子恶乱其师,妻恶乱其夫,如此则更相贼伤大乱,无以见其善也。天地人民万物,本共治一事,善则俱乐,凶则俱苦,故同忧也;向使不共事,不肯更迭相忧也。(200)
根据《太平经》的观点,天地是万物的父母,如果其孩子(人)做了坏事,那么即使父母自身是良善的,整个家庭“犹为恶家也”。那是因为天、地、人是一个相互依赖的系统,只有天、地、人达到和谐,才可以致太平,即“太平者,乃无一伤物,为太平气之为言也。凡事无一伤病者,悉得其处,故为平也”(398)。“人不是孤独的存在物,相反,人存在于宇宙的关系之中”(锱铢 1998:8),个人除了为自身的疾病负责,还得照顾家人,帮助他们治病。经文有云:“父母有疾,占相之知,能尽力竭精,有以救之;知而不救,天将大罚……父母年老且尽,为子者知父母老期将至,为求贤师异方,令得丁强,孝子之宜也,此由食人之食,以食归之,而有大功也。”(686)
综上可知,《太平经》所提倡的行善修道并不只是一种抽象的宗教哲学理论,事实上,其关注人与人、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并最终指向真实存在的疾病与医术。
三、《旧约》的疾病观和医术观
《旧约》有载:“你们如今要知道,我,唯有我是神,在我以外并无别神。我使人死,我使人活。我损伤,我也医治,并无人能从我手中救出来。”⑤本文所引《旧约》文本皆出自同一版本(中国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中国基督教协会.2011.圣经(和合本)[M].南京:南京爱德印刷有限公司),下引该书,仅随文标注页码。(中国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中国基督教协会2011:32)在《旧约》中,耶和华是至高无上的,他掌控一切。“割礼”是耶和华和亚伯拉罕立约的记号,神对亚伯拉罕说:“你和你的后裔,必世世代代遵守我的约。你们所有的男子,都要受割礼。这就是我与你,并你的后裔所立的约,是你们所当遵守的。”(13)古希伯来人把男婴出生第八天所行的割礼视为遵从耶和华“圣约”的行为,有的学者认为行割礼不仅具有神圣意义,而且“有利于性器官的健康卫生”(陈超南 1996:108)。
在《旧约》中,神除了直接检视或规范人们的行为,还影响着人们的祸福。例如,神对摩西等人说:“你若留意听耶和华你神的话,又行我眼中看为正的事,留心听我的诫命,守我一切的律例,我就不将所加与埃及人的疾病加在你身上,因为我耶和华是医治你的。”(68)在此,神被视为“天医”,只有他才具有超自然的权力致病和治病。古希伯来人把健康和罹患疾病的根源与耶和华联系起来,健康与否由耶和华来决定。《旧约》载:“你们要侍奉耶和华你们的神,他必赐福与你的粮与你的水,也必从你们中间除去疾病。你境内必没有坠胎的、不生产的,我要使你满了你年日的数目。”(75)意思是说,若要获得耶和华的帮助,就得遵守“圣约”(Brown 1995:70)。《旧约》认为如果抛弃律例和诫命,违背了耶和华的“圣约”,“历史中行动的上帝”就会给予相应的惩罚,并且那些惩罚一般与疾病或早亡有关。值得一提的是,《旧约》并没有提及残疾与罪恶的联系。相反,《旧约》载:“不可咒骂聋子,也不可将绊脚石放在瞎子面前,只要敬畏你的神。”(112)
《旧约》在医术方面具有独特的贡献,其提出了与个人及公共卫生有关的种种规定,比如“禁止卖淫嫖妓、抑制性病、经常洗澡、保护皮肤、严格的饮食卫生与环境卫生的规定、性生活中的准则、隔离与检疫、对于休息日的遵守,以及及时预测的习惯”(陈超南 1996:105)。这些规定“有力地阻止了曾在邻近国家中流行并带来严重后果的疾病在犹太民族中的传播”(陈超南 1996:105)。《旧约》记载:
耶和华晓谕摩西、亚伦说,人的肉皮上若长了疖子,或长了癣,或长了火斑,在他肉皮上成了大麻风的灾病,就要将他带到祭司亚伦或亚伦作祭司的一个子孙面前。祭司要察看肉皮上的灾病。若灾病处的毛已经变白,灾病的现象深于肉上的皮,这便是大麻风的灾病。祭司要察看他,定他为不洁净……第七天,祭司要再察看他,若灾病发暗,而且没有在皮上发散,祭司要定他为洁净,原来是癣……
人有了大麻风的灾病,就要将他带到祭司面前。祭司要察看,皮上若长了白疖,使毛变白,在长白疖之处有了红瘀肉,这是肉皮上的旧大麻风。祭司要定他为不洁净,不用将他关锁,因为他是不洁净了……
染了大麻风灾病的衣服,无论是羊毛衣服,还是麻布衣服……要给祭司察看。祭司就要察看那灾病,把染了灾病的物件关锁七天。第七天他要察看那灾病,灾病或在衣物上、经上、纬上、皮子上,若发散,这皮子无论当作何用,这灾病是蚕食的大麻风,都是不洁净了。那染了灾病的衣服,或是经上、纬上、羊毛上、麻衣上,或是皮子做的什么物件上,他都要焚烧,因为这是蚕食的大麻风,必在火中焚烧。(104-106)
由此可知,古希伯来人已经意识到传染性疾病可通过病人自身及其使用过的器具、衣服等进行传播的事实,并对如何区分不同的皮肤疾病有了一定的认识。为了防止疾病传染,《旧约》提出了包括检疫、预防性隔离、烧毁受污染的衣服和器具等措施。
Wolff(1974)研究发现,《旧约》不仅30余次具体述及失明,而且还较为详细地记载了热病、疟疾、痔疮、牛皮癣、癫狂等多种疾病。除了祈祷、诵经等宗教活动,《旧约》还记载了其他治病手段。如《旧约》载:“亚兰王的元帅乃缦,在他主人面前为尊为大,因耶和华曾藉他使亚兰人得胜。他又是大能的勇士,只是长了大麻风……于是乃缦下去,照着神人的话,在约旦河里沐浴七回,他的肉复原,好像小孩子的肉,他就洁净了。”(353-354)又如《旧约》载:“从神那里来的恶魔临到扫罗身上的时候,大卫就拿琴用手而弹,扫罗便舒畅爽快,恶魔离了他。”(274)
四、《太平经》与《旧约》疾病观和医术观的异同
在关于“人的本质”的问题上,作为民族经典作品的《太平经》与《旧约》有着不同的认识:《太平经》认为人是形、神、气的结合体;《旧约》则认为“神用地上的尘土造人,将生气吹在他鼻孔里,他就成了有灵的活人”⑥希伯来文中,代表“有灵的活人”。(2)。在《旧约》看来,“有灵的活人”依赖于躯体存在,一旦躯体消失就意味着灵魂与血肉形体的互相依存关系结束了,共同消失了。由于对“人的本质”的问题的认识差异,《太平经》与《旧约》在疾病观和医术观方面也存在一些差异:《旧约》认为治病的最终目的是维持耶和华与人的“圣约”关系,只有健康的人才算得上真正活着的人,一旦人得病就没法像健康的人那样与耶和华沟通了;《太平经》则认为精神与肉体不同,精神有着肉身之外的生命活力,所以治病不仅是为了维持生命活力或延年,更是为了达到成仙不死的最高境界。
(一)“天医”观念及疗法的系统性
《太平经》与《旧约》都蕴含着“天医”观念,即人如果能行善修道或遵守耶和华的“圣约”,天或耶和华就会为其除病。然而,两部经典著作对“天医”的理解是有实质性区别的。虽然《太平经》认为天是最高之神,其在一定程度上享有与耶和华同等的神圣主宰地位,但是作为“多神论”的《太平经》并没有把所有病因都纯粹归结于人与天之间的关系。如《太平经》在卷十八至三十四《解承负诀》中分析并解释了各种疾病与气候的关系(姜守诚 2007:310-311)。同时,《太平经》认为天有权力下达致病或杀人之令,但具体的操作者还是“寄居在人体内的精灵、神灵和鬼物”(杨寄林 2002:873)。然而在“一神论”的《旧约》中,耶和华直接用不同疾病来惩罚不遵守“圣约”的人,不假他人之手。
尽管《太平经》与《旧约》都不同程度地把疾病与至高无上的本体联系起来,但是《太平经》更加重视疗法的系统性。譬如,《太平经》认为“经脉虽然会因人体胖瘦高矮的不同而在尺寸等上有所差异,但却都遵循相同的脉学原理,故可借助穴位验证其准确性”,强调“养生须顺应经脉之运行规律,力争做到清净持脉以自守”(姜守诚 2007:344-345)。《旧约》记载了不少与音乐活动有关的故事,如上文关于大卫在扫罗面前弹琴以治疗心理疾病的故事,但并未形成系统性的音乐疗法。与之不同的是,《太平经》中的音乐疗法已上升为一种与阴阳元气密切相关的养生除病的系统理论。《太平经》载:
诸乐者,所以通声音,化动六方八极之气……故古者圣贤调乐,所以感物类,和阴阳,定四时五行。阴阳调则其声易听,阴阳不和,乖逆错乱,则音声难听。弦又当调,宜以九九,次其丝弦,大小声相得,思之不伤人藏精神也。不调则舞乱,无正声音,不可听,伤人藏精神也。故神 瑞应奇物不来也。(183-184)
由此可知,《太平经》认为音乐有养生除病的功能,圣贤用音乐来协调万物的阴阳结构。如果阴阳协调好,那么人或事物所发出的声音是悦耳的;如果阴阳不和,那么人或事物所发出的声音则是刺耳的。只有和谐的韵律,即高音和低音搭配合宜才不会损伤人体五脏之精神。
(二)疾病预防及相关理念
《太平经》与《旧约》都意识到疾病传染与接触“不洁净”的衣服、器具等有关,皆认同卫生和预防是保障康乐与繁衍的重要条件。为了防止疾病传染,《太平经》与《旧约》都作出了系列规定。比如《旧约》规定,若是接触了具有传染性的病源物质,就必须得彻底清洗自己的身体和身上的衣服才能进入室内。《太平经》载:
夫古者圣贤之设作梳与枇,以备头发乱而有虱也……夫河海五湖,近水之傍多蚊虻,不豫备作可以隐御之者。夫蚊虻俱生而起飞,共来食人及牛马……人者大愁且死,无于止息,然后求可以厌御之者,已大穷矣……子已觉矣。夫良方所以能厌御疥虫,善衣善处,所以厌御蚤虱。不豫备之,病之,乃求索可以去之者,已得大穷愁病之矣。子知之邪?(296-297)
由此可见,《太平经》与《旧约》都认为注意个人及公共卫生极为重要,只有采取积极的预防措施才能够保持健康,不给传染病留一丝空隙。然而,《旧约》中的“洁净”概念与《太平经》中的“善衣善处”有着实质性的不同,前者除了包含卫生等概念,更主要的是指遵守耶和华的“圣约”。
五、结语
综上所述,《太平经》与《旧约》在疾病观和医术观方面存在很多相近或相通之处,比如都认为健康长寿与否与神有关,致病(医疾)则是神惩恶(赏善)的方式;同时,由于各自的历史文化环境、医学发展状况等存在差异,两者对一些现象、问题的认知及具体实践途径又不尽相同,各具特点。《太平经》与《旧约》在医学方面的贡献是人类文明的宝贵财富,对两者进行深入的比较研究无疑能让我们收获很多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