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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法的消费者数据保护立法路径探讨

2019-01-29杜泓孜

卷宗 2019年3期
关键词:电子商务法数据保护

杜泓孜

摘 要: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国民生产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电子商务也在飞速的发展,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对于电子商务的应用也日益广泛。但是在电子商务不断普及发展的同时,电子商務的数据安全问题也逐渐显露出来,且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和电子商务的不断发展,数据安全问题正在不断增多,其影响也愈加恶劣。电子商务数据的泄露以及不正当使用将会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人民群众的各种权益,也会为国家的发展和战略安全带来恶劣影响。本文重点对我国电子商务法中的数据保护立法路径进行分析,据此提出相应建议。

关键词:电子商务法;数据保护;立法路径

1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涉及到的消费者数据保护问题分析

1.1 消费者数据不受保护乱象

1)非法收集电子商务数据的现象时有发生。一些无良企业为了提升产品在市场上的竞争力并在市场上占据有利地位,甚至是为了打击竞争对手,运用非法手段窃取、收集商业数据,通过非法手段获取其他一些公司的商业隐私甚至直接通过不法手段收集顾客信息,造成了市场恶性竞争,还侵犯了顾客个人的隐私和其他各种合法权益,影响了电子商务市场的平衡,阻碍了电子商务的健康发展。

2)企业不能正确使用电子商务数据。随着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和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网络交易的普及程度不断扩大,虚拟市场的形成也逐步完善,大量的客户交易信息和记录被企业轻易掌握。企业通过对这些信息的深层数据挖掘可以获得更加具有商业价值的信息,如果企业不注重保密可能会使客户数据遭到泄露,甚至还有企业以买卖方式兜售客户信息,使顾客的个人隐私和人身财产安全受到威胁。顾客信息被泄露所造成的直接后果可能会使顾客的合法权益遭到严重侵害,也会对企业信誉造成极大损害。

3)大数据时代背景下电子商务数据管理难度不断增加。电子商务的飞速发展也直接带动了大数据分析的发展,随着电子商务的普及程度越来越大,电子商务数据的收集和整理的难度不断攀升,企业也在发展中不断扩大着客户个人数据的收集范围,这给个人商业数据储存者带来了严峻的挑战。大数据频频遭受黑客入侵,企业安全系统自顾不暇,新时代大数据时代背景下,电子商务数据安全管理工作已成为高难度问题,值得引起广大相关工作者的重视。

4)传统法律管辖遭到限制。在我国国内仍存在一些没有公开的外资、合资企业服务器地址,政府很难对其进行有效管理,甚至有一些企业的服务器地址并不在中国,中国法律很难对其进行管制,甚至有一些如比特币一样的高风险无机构互联网运作方式存在,这对国家的法律监管提出了新的挑战。

5)商业数据权利人的利益容易收到损害。顾客的个人信息和企业的商业隐私作为不法分子的入侵对象面临着极大的危险。而顾客作为这些数据的权利主体,其利益和各种合法权益都会间接甚至直接受到侵害。对于企业而言,数据的商业价值就会降低,企业在数据失去商业价值后将很难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生存,这对于电子商务和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有着极大的消极影响。

6)网络安全保障体制不够健全。我国各个企业对于网络安全保障体制的建设仍有待加强,网络的安全保障仍较为脆弱。在电子商务的运行中,互联网是必不可少的交易媒介,而通过互联网所传递的信息面临着极大的危险性,极易受到不法分子的侵害。而造成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是因为人们普遍缺少网络安全意识,而网络安全保障体制建设十分落后,难以应对互联网信息数据传输中的风险。

1.2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曾明确规定,消费者的个人信息应当得到法律上的保护,这是消费者应有的权利,企业如果想要收集和使用消费者的个人信息就必须遵守正当、合法、必要的基本原则,且要将一切信息的使用信息面向消费者公开,企业在使用消费者信息时必须得到消费者的同意并确保信息安全,防止信息外泄,且在丢失泄露使必须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此外,未经消费者允许,企业不得向其发送具有商业性的信息。

2 数据保护立法中关于处理消费者数据保护问题的基本路径探讨

2.1 消费者数据保护的基本法律制度构架

关于电子商务法中对于数据保护方面的立法应当基于我国原有法律的基础之上,保持维护电子商务数据安全的初衷,最大限度的保障电子商务企业和人民的信息数据安全,确保企业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另外,数据保护立法应当逐步探究逐步改进,构建数据保护立法的基本法律构架,确保立法的初衷和方向不发生根本性错误。

2.2 消费者个人数据信息的范围界定

明确数据信息所有者所拥有数据的范围,确保数据信息所有者的所有权拥有明确界限不被侵犯,将客户个人信息与企业大数据分类管理,确保数据信息的安全性和条理性。限制企业对于客户信息的滥用,同时保护了企业和客户的信誉,使其合法数据权益得到可靠保障。

2.3 消费者个人数据信息的收集原则

严格把控信息数据来源,确保数据收集的合法性,坚持电子商务在收集客户信息时的合法原则,在收集、使用客户信息时要预先得到消费者的同意,告知消费者信息使用和收集的详细细节,不能侵犯消费者的实际选择权利。不能以欺诈方式获取信息使用权限。

2.4 消费者对于个人数据信息的支配权

消费者拥有在合法范围内对自己的信息进行查询、修改、补充的权利,企业在收集消费者信息后应当开放与消费者之间的联系渠道,当消费者对自己的信息有要求时应当仔细核对消费者身份并为消费者提供相应的查询、修改服务,当消费者对错误的信息提出了修改要求后,企业方面信息收集者应当及时进行修改。

3 消费者数据保护的合法做法

3.1 消费者个人数据信息的利用和处理

在保护消费者数据信息安全这一基础之上,电子商务应根据消费者的要求对消费者的数据信息进行正当的处理和使用,尊重消费者基本的选择权与知情权,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企业应当在合法范围内收集、使用、处理消费者信息,防止信息泄露,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3.2 消费者个人数据信息的安全

企业在合法收集消费者信息后应当进行严格的安全保护,建立健全的信息安全保护系统,避免消费者个人信息的泄露,且企业应当通过正当渠道调用消费者信息且要获得消费者的同意,不得将消费者信息进行兜售,保护消费者信息不被泄露。如果发生意外事故造成消费者个人信息泄露或丢失,应当及时采取补救措施,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避免消费者的隐私与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侵害。

3.3 消费者个人数据信息的提供

由于网络的广泛应用,政府需要由电子商务经营者提供一些消费者的个人数据,在这一情况下,电子商务经营者承担着很大的风险,一旦出现泄露或不当使用,电子商务经营者将直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政府执法部门应当对此重点分析,确保风险触发后的问责,合理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贯彻法律的落实性。

3.4 公共数据信息的共享

国家应采取相应的有力措施推动公共数据共享,配合电子商务的健康持续发展来提高交易效率,开拓电子商务发展前景,降低交易风险,保障信息的真实性与可靠性以及安全性。与此同时,政府也应适时推出相应的原则性政策,配合电子商务经营者进行具体实施。

4 结束语

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经济的飞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我国网民规模正在不断扩大,网络普及速率快速攀升,尤其是手机的使用被广泛普及,在此形势下,电子商务的发展进步尤为突出,我国应当行使政府职能,通过立法来保护电子商务数据,遏制危害数据安全的一系列不法行为,保护电子商务企业和网络使用者的各项权益。这样不仅有助于保护企业与个人的合法权益,还可以保证法律的全面性和权威性,使人民群众和企业的权益得到更加全面的保障,促进电子商务快速、健康的发展。

参考文献

[1]孟兆平.中国电子商务法立法基本问题研究[J].学习与实践,2016(05):62-68.

[2]乔新生.电子商务法如何保护消费者信息[N].人民法院报,2017-02-13(002).

[3]龚立飞.基于推理的电子商务隐私数据保护技术研究[D].湖南大学,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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