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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中医药大学临床教学基地建设历史沿革※
——向学校建校60周年献礼

2019-01-29王庆领

中国中医药现代远程教育 2019年16期
关键词:中医医院管理局中医药大学

李 明 王庆领 李 爽*

(山东中医药大学教务处,山东 济南 250355)

山东中医药大学创建于1958年,1978年被确定为全国重点建设的中医院校,是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山东省首批五所应用基础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之一[1],山东省首批高等学校协同创新中心[2]。学校致力于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加强与基地的全方位合作,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鲁卫中发展字(2017)第6号文精神,我校实践教学基地包括承担临床医学类专业理论及实践教学任务的附属医院、教学医院、实习医院和其他协议性实习基地以及承担非医学类专业实践教学任务的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等。

建校60周年以来,学校临床教学基地建设主要经历了4个阶段。

1 初步建立阶段 (1958年—1980年)

1962年11月15日,根据鲁卫人字(1962)第174号文件精神,将山东省立中医医院名称改为“山东中医学院附属医院”,行政上由中医学院领导,主要作为中医学(中医医疗)专业临床教学基地。

1980年9月12日,根据卫生部《关于整顿和发展高等医学院校临床教学基地问题的意见》,山东省卫生厅发布鲁卫教科字(1980)第32号文,调整了高、中等医学院校临床教学基地,除中医附院仍作为我校附属医院外,将济南市中医院、济南市市立一院、济南市市立五院、青岛市中医院、淄博市中医院、泰安中医院等6所医院确定为我校教学医院;将济宁市中医院、临沂地区中医院、菏泽地区中医院、章丘县医院、平原县中医院等5所医院确定为我校实习医院。以上12所医院主要作为学制改革后的中医学专业临床教学基地。

2 积极拓展阶段 (1981年—1997年)

1981年,教务处成立临床教学科,专职管理各临床教学基地实习管理工作。

1989年8月5日,山东省中医管理局发布鲁中医教字(1989)第8号文,同意将济南市中医医院和青岛市中医医院分别列为我校第二、第三附属医院。

1990年7月9日,山东省中医管理局发布鲁中医教字(1990)第3号文,同意将淄博市中医医院列为我校第四附属医院。

1991年6月3日,山东省中医管理局发布鲁中医教字(1991)第3号文,同意将山东省文登整骨医院列为我校教学医院。

1992年6月4日,山东省中医管理局发布鲁中医教字(1992)第6号文,同意将潍坊市中医医院列为我校第五附属医院。

1993年7月1日,山东省中医管理局发布鲁中医教字(1993)第15号文,同意将泰安市中医二院列为我校教学医院。

1996年4月30日,山东省中医管理局发布鲁中医教字(1996)第6号文,同意将烟台市中医医院列为我校教学医院。

1996年9月4日,山东省中医管理局发布鲁中医教字(1996)第7号文,同意将莱芜市中医医院列为我校教学医院。

截止到1997年底,我校已经拥有5所附属医院,8所教学医院,临床教学基地得到进一步拓展。

3 蓬勃发展阶段 (1998年—2010年)

1998年8月18日,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科技教育司、原国家教育委员会高等教育司联合下发的《关于在全国开展高等中医药院校临床教学基地评审工作的通知》(国中医药教高[1998]57号) 的要求,山东省卫生厅和原山东省教育委员会联合对我校的附属医院、教学医院进行了审核评估,确定了潍坊中医医院、淄博市中医医院、青岛市中医医院、济南市中医医院等4所附属医院,青岛市中西结合医院、烟台市中医医院、文登市整骨医院、聊城市中医医院、临沂市中医医院、青岛骨伤医院、莱芜市中医医院、泰安市中医二院等8所教学医院为我校第一批合格临床教学基地。(鲁卫办字[1998]第37号)。

2002年12月30日,山东省卫生厅和山东省教育厅联合组织开展了第二批高等中医药院校临床教学基地评审工作,批准临沂市中医医院、烟台市中医医院、山东省文登整骨医院等3所医院为我校附属医院,章丘市中医医院、泰安市中医医院、日照市中医医院、德州市中医医院、淄博市张店区中医医院、招远市中医医院等6所医院为我校教学医院。(鲁卫中发[2002]6号)。

2004年,教务处临床教学科改名为实习管理科。

2004年12月28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发布鲁政字(2004)946号文件,同意将济南铁路中心医院成建制整体移交给山东中医药大学,更名为“山东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为我校直属附属医院。

2006年12月26日,山东省卫生厅和山东省教育厅联合组织开展了第三批高等中医药院校临床教学基地评审工作,批准威海市中医医院为我校附属医院;即墨市中医医院、淄博市第四人民医院、蓬莱市中医医院、龙口市中医医院、烟台市牟平区中医医院、海阳市中医医院、荣成市中医医院等7所医院为我校教学医院;平阴县中医医院、济阳县中医医院、济南市长清区中医医院、高密市中医医院、临朐县中医医院等5所医院为我校实践教学医院。(鲁卫中字[2006]4号)。

2010年9月21日,山东省卫生厅发布《关于同意山东施尔明眼科医院增加第二名称的批复》(鲁卫医字[2010]138号),同意山东施尔明眼科医院加挂“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眼科医院”牌子。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眼科医院成为我校直属的首家省级三级甲等眼科专科医院。

此外,学校还积极拓展省外临床教学基地,其中江苏省昆山市中医医院和太仓市中医医院先后被批准为我校教学医院;中国中医科学院西苑医院、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医院等先后被批准为我校实践教学医院。

这段时期,随着办学规模的扩大,临床教学任务的增加[3],各高等医学院校也在积极探索研究临床教学基地建设,根据自身实际,制定临床教学基地认定标准[4],提出以教育思想建设为基础,以学科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为核心,以建设标准、建设规划紧密联系具体指导为途径,充分发挥临床教学管理人员和教师积极性等[5]。

4 稳定规模,突出内涵阶段 (2011年—至今)

2011年3月,为统筹管理实践教学工作,加强与实习基地沟通,提高实习质量,教务处实习管理科升格为副处级建制——实践教学部。同年4月2日,山东省卫生厅和山东省教育厅联合组织开展了第四批高等中医药院校临床教学基地评审工作,批准日照市中医医院为我校附属医院;高密市中医医院、平邑县中医医院为我校教学医院。(鲁卫中综合字[2011]6号)。

2013年1月31日,山东省卫生厅、教育厅、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发文,批准泰安市中医医院、聊城市中医医院为我校附属医院。(鲁卫中综合字[2013]3号)。

2014年6月23日,山东省卫生计生委、教育厅、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发文,批准青岛市黄岛区中医医院、淄博市中西医结合医院为我校教学医院。(鲁卫中综合字[2014]10号)。

2015年12月2日,山东省卫生计生委、教育厅、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发文,批准菏泽市中医医院为我校非直属附属医院;济宁市中医医院、曲阜市中医医院为我校教学医院。(鲁卫中综合字[2015]20号)。

2017年6月,为了优化完善学科专业结构布局,学校在进行充分考察的基础上申请将济宁市第一人民医院列为非直属附属医院。2017年10月20日,山东省卫生计生委、教育厅、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发文,批准济宁市第一人民医院为我校非直属附属医院(鲁卫中发展字[2017]4号)。

同时,为进一步满足高等中医院校临床后期教学工作的需要,加强基地内涵建设,我校在附属医院、教学医院、实习医院、实习基地的体系框架内,开展了临床教学科研基地的评审工作。2007年6月4日,确定泰安市中医医院、莱芜市中医医院、淄博市张店区中医医院、诸城市中医医院、青岛中西医结合医院等5所医院为第一批山东中医药大学临床教学科研基地。(校教字[2007]31号)。

2013年10月23日,学校批复烟台毓璜顶医院为我校临床教学科研基地。(校教字[2013]49号)。

2015年3月24日,学校批复青岛市中心医院为我校临床教学科研基地。(校字[2015]15号)。

这段时期,各高等医学院校也在不断分析研究临床教学基地发展现状,比如提出中医临床教学基地建设中如何体现特色与优势[6],如何树立典范带动各临床教学基地建设[7]等。截止到2018年4月,我校已经拥有3所直属附属医院,13所非直属附属医院,25所教学医院,38所临床实习基地(含8所临床教学科研基地)。学校积极构建以临床学院为龙头、附属医院和临床教学科研基地为骨干、教学实习医院为基础的实习基地管理体系。制定了《实习基地评估指标体系》《临床学院本专科教学管理条例》《临床教学科研基地本专科教学管理条例》等文件。山东省卫生主管部门和学校定期开展临床教学基地检查评估,2016年,学校请示并获批准由省中医药管理局牵头,学校具体组织实施对12所非直属附属医院临床教学工作进行检查,各医院也提交了自查整改报告。2018年,学校印发了《山东中医药大学医学类专业临床教育教学质量检查办法》(暂行),组织对8所非直属附属医院及教学医院进行检查,并计划3年内完成对40家非直属附属医院及教学医院的临床教学质量的检查工作。从上级部门到学校采取种种措施促进临床教学基地不断健全教学管理机构,完善管理制度,保证了临床实习教学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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