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过程合同管理的工程项目风险规避技巧
2019-01-29陈乾
陈乾
(河北三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河北 唐山 063000)
1 引言
全过程合同管理的工程项目风险是在工程项目的建设过程中因为组织、技术、环境、管理以及业主信誉等因素的变化而导致的项目承包商出现的经营失利导致各种损失出现的可能性。在当前我国建筑市场充分市场化的背景下,全过程合同管理的工程项目风险已经成为一种不可避免的存在,而如何对这些风险进行有效规避则成为现代项目工程合同管理的重中之重。
2 全过程合同管理的工程项目常见风险
2.1 施工前合同管理存在的风险
施工前合同管理存在的风险主要为所签署合同为无效合同或是在合同内存在不平等条款两种风险。其中无效合同如“阴阳合同”、违法分包、转包等较为常见。合同内存在不平等条款基本为赋予业主各种既有法律规章中不应该有的权利,如对索赔条款闭口不提,而只提延期罚款的情况[1]。
2.2 施工过程中合同管理存在的风险
施工过程中合同管理存在的风险主要为业主未能按照合同规定支付工程款以及设计变更索赔无果等风险。其中业主未能按照合同规定支付工程款是指承包商在完成一定工作量时按照规定业主应该支付一定的工程款却没有支付,此时承包商又不敢行驶停工的权利,导致垫资施工的风险发生。设计变更索赔无果是指在建筑工程的建设过程中,因非承包商责任而出现的工期、工作量以及材料上的变更要求而引起的承包商费用增加,理应向业主索赔,但是索赔无果导致承包商建筑费用增加的风险[2]。
2.3 竣工及尾款回收前合同管理存在的风险
在合同管理中的竣工及尾款回收前风险较为常见,其中竣工阶段可能会出现业主因为各种原因阻扰竣工的情况发生,或是在竣工后,业主一直拖欠工程尾款的情况,在此种情况下承包商将面临巨大的垫资风险,需要采用法律的手段予以解决。
3 全过程合同管理的工程项目风险规避技巧
3.1 注重开工前的谈判约签
要有效规避全过程合同管理的工程项目风险,首先必须注重在开工前的谈判签约工作,所谓谈判就是试探对方,让对方接受己方要求的一个过程。第一步应当注重不要错过任何一个有利的谈判机会,应当将谈判设置在合同的签署之前,就合同的各项争议点进行充分的谈判,以保障所签署合同协议书的平等性。同时承包商也可以使用“合同无效”的方式对可能出行的“阴阳合同”以及“霸王合同”的风险进行规避。即是在开工前在业主的逼迫下签署了“阴阳合同”以及“霸王合同”,也可以将其制造为“合同无效”来对这些不平等条款进行颠覆,减少自身损失。
3.2 合理处理转包、分包纠纷
转包和分包是现代建筑工程中难以避免的一个部分,而承包商要尽可能地避免在转包和分包上出现纠纷而导致风险的发生,就必须注意深化对转包和分包的理解,并合理使用转包分包模式,将其作为降低自身造价成本的措施,而不是风险的因素。
3.3 施工过程中的履约索赔
在施工过程中的履约索赔中承包商应当充分利用业主在工期上的压力,充分利用这一压力和业主进行谈判,协商进行解决,同时承包商自身也要注意对完成施工过程中履约索赔的相关材料的收集。对于因为业主导致的工期延期、质量责任,承包商应当按照我国现行法律规范索赔,而不是一味的垫资。其索赔的范围包括延长工期的费用、合理利润两个部分。对于工程在竣工期业主便接收使用的情况,业主应当承担因此而导致的工期延期费用和施工费用,同时还要支付承包商合理的利润[3]。
3.4 竣工及尾款回收的履约索赔
对于业主出现的阻扰竣工情况,承包商要善于通过司法的途径解决,根据司法解释的第13条和14条内容将阻扰竣工所导致的所有风险转移到业主方,包括工期延期费用、工程质量等,以此来给业主施压,避免阻扰竣工的情况发生,而对于业主恶意拖欠尾款、拒绝竣工的情况,则可以依照《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中的第26条规定,强制完成竣工验收,并且通过司法的途径寻求尾款的有效回收。
4 结语
综上所述,全过程合同管理的工程项目常见风险主要集中于施工前风险、施工过程中风险以及竣工及尾款回收前风险几个方面,本文针对性地提出了注重开工前的谈判约签、合理处理转包、分包纠纷、施工过程中的履约索赔、竣工及尾款回收的履约索赔等全过程合同管理的工程项目风险规避技巧,希望可以给我国相关单位全过程合同管理的工程项目风险规避提供一定的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