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江北区“四轮驱动”全面整合基层审批服务力量
2019-01-27宁波市江北区委编办
● 宁波市江北区委编办
宁波江北区“四轮驱动”有效推进审批服务力量整合。优化审批服务,强化“快办优办”;加强基层治理,实现“有制可依”;推进资源下沉,确保“接住管好”;整治“七多”问题,全面减负。
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立足街道(镇)工作特点及便民服务实际需要,通过综合设置审批服务机构,全面整合网格、平台管理,大力推进资源服务下沉,有序开展“七多”问题整治,有效推进审批服务执法力量整合。
一、优化审批服务,强化“快办优办”
加强街道(镇)便民服务大厅建设,通过优化窗口设置、强化人员培训、配齐自助设备等措施,实行“一站式服务”“一门式办理”,构建更好服务群众、简约精干的基层组织框架。根据街道(镇)的实际情况,建立和完善相关工作规程,编制《江北区街道(镇)政务办事指南标准》,解决基层群众反映较集中的材料说明不全面、事项标准不统一、流程导向不明确等问题。同时,推进村级便民服务点和网上服务站点全覆盖,并依托网格员实地走访或相关部门上门服务等方式,积极开展代缴代办代理等便民服务,确保有效实现“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
二、加强基层治理,实现“有制可依”
将部门在基层设置的多个网格整合为一个综合网格,依托社区(村)合理划分基本网格单元,统筹网格内社会保障、综合治理等工作,实现“多网合一”。科学配置网格员力量,通过明确网格员职责分工和工作清单,制定网格工作评估细则和培训、考核、激励机制,推进网格化服务管理的标准化建设。创新出台《江北区街道(镇)“基层治理四平台”建设标准》,围绕组织架构、指挥体系、运行机制、属地管理、网格建设、信息平台六大专题,形成涵盖“建设—运行—监管”的全方位、立体化的基层治理四平台建设标准化体系,确保基层治理工作有制可依、有规可守、有序可循。
三、推进资源下沉,确保“接住管好”
加强江北区人社部门与各街道(镇)的协作联动,按照依法下放、宜放则放、先易后难的原则,将群众办事频次高、承接要求适中的人社部门窗口服务事项,分批下放至街道(镇)便民服务窗口办理,进一步提高街道(镇)响应群众诉求和为民服务能力。同时,推进机构编制资源向街道(镇)倾斜,充实加强基层一线工作力量,有效加强派驻机构属地管理。通过建立区级部门和街道(镇)对派驻机构的双向考核评价机制,提高街道(镇)对人事调整的动议权和相关话语权,确保基层事情基层办、基层权力给基层、基层事情有人办。
四、整治“七多”问题,全面“减负卸担”
重点清理面向社区(村)、加重基层负担的“七多”问题,即职责事项多、工作台账多、机构牌子多、考核督查多、创建评比多、政务APP多、上墙制度多。江北区委编办按照职责事项来源对各街道(镇)分组开展基层承办或协办上级交办委托事项全面自查摸底。并按照“二报二回”的工作流程,由街道(镇)提出清理建议,并商相关部门讨论决定的方式,在梳理出的111项社区(村)职责事项基础上,共取消11项职责事项,清理规范45项职责事项,保留55项职责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