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创新教师编制资源管理
2019-01-27欧阳凌峰
● 欧阳凌峰
(作者系江西省赣州市委编办审改科科长)
赣州深化中小学教职工编制资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创新编制资源管理。统一全市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根据在校学生数和学校布局结构,每三年核定一次,各县(市、区)可动态调剂。聘用教师实现控制数管理,计划单列,列入备案,实现同工同酬。
赣州是江西省地域面积第一、人口规模第一的设区市,学生基数大、教育底子薄、教育事业发展欠账多。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城镇化深入推进,群众日益增长的教育资源需求和教育事业不平衡不充分发展之间的矛盾凸显,城区义务教育编制资源短缺矛盾突出。赣州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江西省委加强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管理工作的部署,按照“总量控制、盘活存量、优化结构、有减有增”的原则深化中小学教职工编制资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教育事业发展注入源头活水,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统一编制标准
以赣州市2016/2017学年公办中小学在校学生数为基数,按新定编标准测算,赣州市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缺额达17076名。赣州市迅速执行国家颁布的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以公办中小学在校学生数为基数,城区“师生比”和农村教学点“班师比”相结合,重新核定全市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统一全市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高中、初中、小学教职工与学生比分别为1:12.5、1:13.5、1:19,特殊教育中小学教职工与学生比调整为1:3-1:4,确保每个教学点至少有1.5名教师编制。赣州市将根据在校学生数和学校布局结构调整,每三年核定一次。根据全市中小学2017/2018学年在校学生数,现有教职工编制总额超过以新定编标准测算应核定编制数的县(市、区),其现有教职工编制实际空编数的70%纳入全市范围内调剂使用。在核定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数额内,各县(市、区)可根据在校学生数变化和义务教育统筹发展的实际需要,对所辖各中小学校教职工编制进行调剂调整。同时,适当留出一定编制余额,用于引进优秀人才。
二、聘用教师控制数管理
为解决中小学教师总额不足问题,赣州探索实施教师控制数管理。如因大量接收流动人口子女就读等原因,造成中小学在校学生总数超过上轮核编时在校学生总数20%-25%以上的,县(市、区)可按规定程序申请增核聘用教师控制数,每年11月底前提出需求数额,报市委编办集中审批后列入次年招考及人员调动计划范围。聘用教师控制数管理实行“市委编委管总量、市委编办管审批、县管使用”,仅限于学校聘用专任教师和教辅人员,纳入全省教师统一招考或全市事业单位人员招考范围。聘用教师实行计划单列,列入同级机构编制、教育部门单独建册管理和同级人社部门备案;在薪酬待遇、住房公积金、岗位设置、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等方面,享受在编人员同等待遇;可按照有关干部任用办法作为学校后备干部,符合条件的人员可担任学校中层管理人员、副职。聘用教师在本县(市、区)用人单位服务满5年后可以在全市范围内中小学流动,占用流入学校聘用教师控制数,每年拿出适当数量空编,通过考核办法对服务期满2年及以上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直接办理入编手续。
三、健全保障措施
中小学教师、专职管理人员、教学辅助人员使用中小学教职工编制,2017年12月28日起全市中小学新增后勤服务人员不得占用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县(市、区)在本地事业编制总额内,通过控编减编及事业单位改革收回的地方事业编制,优先保障教职工编制需求。学校卫生保洁、水电维修、公共安全、食堂管理等后勤服务通过竞争方式纳入委托第三方实施,实行社会化供给。中小学原有在编工勤人员按“老人老办法”逐步消化。聘用教师控制数内的经费由各地财政部门按照事权与支出责任相统一的原则统筹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