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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全面完成市县两级机构改革任务

2019-01-27苏州市委编办

中国机构编制 2019年9期
关键词:转隶市委部门

● 苏州市委编办

江苏省苏州市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大决定和省委关于市县机构改革的决策部署,牢牢把握正确改革方向,紧扣重大时间节点安排,不折不扣抓落实,确保机构改革各项工作蹄疾步稳、稳妥有序,高质量完成市县两级机构改革任务。

一、早谋划,绘好“三张图”

(一)聚焦矛盾问题,理清现状脉络图。坚持调研在前、谋划在前、准备在前,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召开后,及时谋划跟进。一是组织学习统一思想认识。将党政机构改革有关精神第一时间向市委市政府领导汇报,把全市的思想认识统一到机构改革工作上来。通过办主任会议、办公会议、每周例会等形式组织学习相关精神,汇编重要文件,权威论述以及评论员文章形成《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学习材料选编》,吃透把准机构改革的深刻内涵和原则要求。二是赴外调研学习改革经验。前往杭州、深圳、广州、南京等地密集调研,了解各地党政机构改革准备,学习借鉴在行政管理体制尤其是大城市管理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三是提前核查机构编制数据。开展机构编制数据全面核查,分期分批对全市420余家单位开展实名制业务培训,逐一核对3万余条实名制信息,为机构改革提供准确可靠的数据支撑。四是组织人员开展密集访谈。抽调骨干力量,组织工作专班,开展调研访谈,先后赴67家市级部门,当面听取160名领导班子成员、369名内设机构负责人、60名事业单位负责人的意见建议,形成访谈记录589份、访谈汇报67份。在调研摸底的基础上,制定形成“一部门两清单”,即机构编制现状清单和职责、机构、人员编制拟调整清单。

(二)紧扣部门框架,搭好机构架构图。把改革方案制定作为改革的“先手棋”,高站位谋架构,力争高水平搭好市级机构部门的“四梁八柱”。在改革方案总体设计上,紧扣改革要求,同时兼顾苏州产业布局、重大战略、地域特色等通盘考虑、全面谋划、多维比较。在与中央和江苏省保持总体对应的基础上,围绕苏州市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城市更新、大数据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铁路建设发展、跨境电商、对外合作交流等发展特点和功能定位,积极探索符合苏州经济社会建设发展实际需要的机构设置,撰写论证报告,对照中央、省机构改革方案和大城市机构限额口径,研究设计市级机构改革方案。最终形成既契合中央和省机构改革精神,又体现苏州市情实情的改革方案。

(三)围绕框架方案,拟定改革施工图。按照时间节点倒排进度,实施挂图作战,实现各步骤各环节有序接替。一是加强组织领导。2018年6月14日,苏州市委成立市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领导协调、组织实施、检查督促全市党政机构改革工作。二是明确内部分工。印发《党政机构改革专题组工作方案》。在部门内部组建综合组、市级机关组、市县组3个机构改革专题组及10个专项小组,分头负责具体工作。三是强化部门配合。综合考虑办公用房、资产调整、舆论宣传、档案交接等配套工作,出台《关于明确机构改革期间有关职责分工和拟订有关工作方案的通知》,明确机构改革期间市两办、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等11个相关牵头部门的职责分工,以及牵头市领导和牵头部门责任人,确保各项配套政策与改革同步推进、协同实施、无缝对接。

二、抓推进,落实“三到位”

(一)坚持党的领导,党委统领统揽统筹的要求贯彻到位。突出政治引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将“两个维护”转化为推进机构改革的实际行动。一是强化党的统领。把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穿始终。认真贯彻落实建立健全党对重大工作的领导体制机制、强化党的组织在同级组织中的领导地位,以机构改革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以党的全面领导引领带动机构改革。二是强化党委统揽。健全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体制,组建市监委以及市委财经、军民融合、审计等6个议事协调机构,调整优化市委深改、网信、国安等5个议事协调机构,保留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与市教育局合署办公)。三是强化党政统筹。加强党委职能部门的统一协调管理,明确市委组织部统一管理市委编办、统一管理公务员工作,市委宣传部统一管理新闻出版和电影工作,市委统战部统一领导民族宗教工作、统一管理侨务工作,从体制机制上对全面加强党的领导作出制度安排。

(二)坚持对标对表,中央明确的刚性改革任务执行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和国家法制统一、政令统一、市场统一,做到上下一盘棋。一是机构限额不突破。改革前,除政府派出机构外,党委、政府共设置机构66个,其中市委实际设置工作机构23个,包括工作部门12个、部门管理机构4个、实体化运作机构7个;市政府实际设置工作机构43个,包括工作部门41个、实体化运作机构2个。改革中严格执行机构限额规定,撤销市委农办、市委接待办等22个机构,党政机构总数净减少14个。改革后,苏州市级共设置党政机关52个,其中党委机构14个、政府工作部门38个。二是清理规范不打折。按照“严控党政机构挂牌”“杜绝挂牌机构实体化”的要求,坚决清理不规范设置的机构,不讲条件、不搞变通、不留尾巴。将原与市委组织部合署办公的市委“两新工委”以及原挂靠在市委宣传部的市文明办改为挂牌机构;不再保留市委对外宣传办公室、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等11块牌子;不再保留副处级建制的江苏省无线电管理局苏州管理处;市政府教育督导室由市教育局挂牌机构改为设在市教育局。三是规定动作不走样。在保持相对稳定的前提下优化党政机构设置,中央明确的22项“规定动作”全部落实到位。比如,新组建应急管理局,负责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会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气象局等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新组建市场监督管理局,设置食品安全协调处、药品化妆品监督管理处等8个内设处室负责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明确与市农业农村局建立食品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建立食品安全事件、重大药品和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与市教育局分别负责学校食堂及食品经营单位的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和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充分保障食品药品监管力度;新组建生态环境局,与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相统筹,补充做强生态环境部门力量配备,确保其切实履行监管责任,保障生态安全;新组建退役军人事务局,同步划转9家涉改事业单位,并按程序在2019年5月底前完成各级退役军人服务机构和平台组建工作,建成了覆盖市、县、镇、村四级的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四是行政职能全剥离。市县两级共106家事业单位全部纳入改革范围,与党政机构改革统筹推进、同步实施,除行政执法职能外,行政的归行政,公益的归事业,行政职能全面回归机关,并通过简政放权、自然减员、内部调剂、控编减编等多种方式统筹解决所需行政编制,实现全覆盖、无死角。五是综合执法广覆盖。文化市场领域推动市区一级执法和“大文化”执法;农业领域率先探索综合执法,整合市渔政监督支队等5家参公事业单位及相关事业单位的行政执法职能,组建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集中行使420多项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事项;环保领域下沉执法力量,强化属地管理,县、区环保执法机构统一上收市级管理,市生态环境局统一指挥、配置全市350多名环境执法力量;交通领域推行“1队2中心”的改革模式,将交通局下属事业单位的执法职能整合,组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市场监管领域综合执法稳步推进,锁定原工商、质监、食药监、物价、知识产权5个部门执法人员和编制,为整合组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打好扎实基础。

(三)坚持因地制宜,具有苏州特色的自选动作落实到位。在坚持改革“规定动作”上下对应前提下,结合自身实际做一些微调。如苏州市作为历史文化名城和重点风景旅游城市,列入世界文化遗产的古典园林众多,这次改革单独设置了市园林和绿化管理局,挂“林业局”牌子,明确林业职责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统一管理;为配合古城保护和应对大量外来人口形势下的城市管理要求,设置城市管理局等。机构改革主要体现出三个特点:一是助力国家重点发展战略。贯彻落实中央、江苏省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战略,进一步拓宽交流领域,提升合作水平,在优势资源对接、产业融合发展等方面形成更多成果,将市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市长三角地区合作与发展办公室设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二是助力大数据产业战略布局。深化大数据分析应用,推动苏州经济转型升级、智慧城市建设,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将相关部门承担的大数据开放共享、开发应用以及电子政务等管理职责划入市政府办公室,加挂市大数据管理局牌子。三是助力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优化市行政审批局职责,将市场准入、投资建设等领域涉及发改、民防等多个部门的相关审批事项划转至市行政审批局,以机构职能整合实现对放管服改革的体制支撑。此外,各县级市、区全部组建行政审批局,实现了全市范围内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的全覆盖,不断放大改革效应,扩大改革红利。

三、强保障,做到“三个稳”

(一)稳人心,稳妥做好干部人员安置。坚持“先立后破、不立不破”,有组织、有纪律、有步骤扎实推进改革,确保思想不乱、人心稳定,让“稳人心”成为抓改革促发展的润滑剂。一是抓好机构挂牌。制定《市级部门转隶组建工作方案》,明确转隶组建时间节点。动员部署后,17个转隶组建重点部门和其它涉改部门迅速召开转隶组建大会并机构挂牌。同步做好办公用房保障、档案移交、经费保障、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二是抓好班子配备。市委组织部全面梳理市级机关领导职数核定和配备情况,制定机关部门领导职数对比表,提前测算干部调配空间。制定干部人事安排沟通谈话方案和提纲,对涉改机关部门22名正职、56名副职进行两次以上深入谈心谈话,对127名涉及调整干部进行任前组织谈话。扎实做好领导班子调整配备工作,共调整干部241名,其中提拔干部33名,交流干部28名,退出领导岗位干部34名,确保了18个转隶组建及主要领导变动部门的领导班子全部调整配备到位。三是抓好人员转隶。陆续向48个部门下达职责机构编制转隶方案或机构编制事项调整的通知,涉及随职责划转编制161名,转隶人员108名,分流人员编制36名。2019年1月底,市级36个转隶组建部门全部完成转隶组建工作,并报送了转隶组建工作总结。

(二)稳干劲,保障部门高效履职。坚持一类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统筹、一件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负责,结合部门“三定”规定制订调整理顺职能配置和队伍衔接,确保上下能打通、左右能衔接。特别是在一些重点领域反复沟通、仔细推敲,确保职责划分不缺位、职责界定不越位、职责履行不断档、人员队伍不削弱。机构改革后,部门迅速进入角色,高效履职的“正效应”已经凸显。一是加强应急指挥协调方面。响水“3·21”爆炸事故后,市政府督查室、市应急管理局和有关部门第一时间组成危化品、冶金工贸、环保固废、交通运输、文化旅游、教育、森林防火等17个专业小组,开展为期半年的明查暗访,重点排查治理安全隐患。2019年上半年,全市共督查检查和明查暗访企业单位24.6万余家次,发现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1.7万起、隐患37.9万项,立案行政处罚5566家。二是食品药品监管方面。市市场监管局扎实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三大”专项行动,守好市民“菜篮子”,看好百姓“药罐子”,切实做到了守土有责、守土尽责。2019年上半年完成食品抽检任务37504批次,千人抽检率3.5批次;食品药品一般程序案件1439件,罚没款2471万元,移送公安45件。三是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市生态环境局组建后,已先后制定《苏州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打好阳澄湖生态优化行动攻坚战行动计划(2019-2020年)》《苏州市2019年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达标建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等重点计划方案。2019年上半年,全市出动环境执法人员1.6万人次,检查企业7232家,作出行政处罚944件,罚款金额1.02亿元,处罚案件数及罚款金额均排名江苏全省前列。四是退伍军人服务方面。退役军人事务局成立后,立即对全市42个街道、52个镇、1180个社区、1025个村进行调查摸底,完成信息采集录入21.8万人,积极推进四级服务保障体系等基础建设工作。

(三)稳发展,切实推动高质转型。通过机构改革,实现了机构设置更科学、职能更优化、运行更高效,为苏州市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提供了“助推器”。一是经济发展更有后劲。2019年上半年,新增20个超3000万美元的大项目,占实际使用外资的比重达57.2%。“中国芯、中国根、中国脑”智慧高新项目等重大项目落户苏州,长三角一体化互联互通道路等重大交通项目集中开工。二是转型升级更有活力。2019年上半年,全市高新技术产业实现产值7464亿元、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比重达47.8%。新入选国家级重大人才引进工程12人、总数达262人,华兴源创等3家企业在科创板上市。三是城市管理更加精密。新成立的城市管理局率先探索“源头”到“尽头”资源化、闭环化处理垃圾分类“流水线”处置。智慧城管GIS服务平台投入运行,有力提升城管问题处置实效,形成用智慧管理城市的“苏州模式”,开启智能化城市管理新时代。四是安居乐业更有保障。聚焦教育、出行等群众关心的重点领域持续发力,南京大学苏州校区签约落地,轨道交通1号线东方之门站成为江苏省第一个覆盖5G信号的地铁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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