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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权力清单为抓手持续深化简政放权改革

2019-01-27济南市委编办

中国机构编制 2019年9期
关键词:简政放权新旧先行

● 济南市委编办

山东省济南市委编办围绕打造“十最”政务环境和一流营商环境的目标,充分发挥权力清单的基础性、先导性作用,推动放管服改革持续深化,为新旧动能转换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撑保障。

一、聚焦助推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向先行区下放市级行政权力事项

2016年以来,济南在市本级向高新区放权和各区县向所辖开发区放权的过程中,探索形成了具有地方特色的放权路径。从2018年下半年开始,济南市委编办围绕向济南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放权,对市级行政权力事项进行全面梳理,与先行区管委会、市政府部门充分沟通,经法制部门合法性审查,于2019年1月一次性将3172项市级行政权力下放给先行区管委会。在推进落实过程中,着眼建立健全清单动态调整和简政放权工作体制,注重发挥好如下三个方面的作用。

一是充分发挥市委的全面领导作用。济南市委高度重视简政放权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在已出台的一系列重大改革方案中,以权力清单为抓手深化简政放权始终是创新行政体制、提升管理服务效能的重要载体和抓手。2018年印发《关于贯彻落实“一次办成”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向济南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下放行政权力,按照“放为原则,不放为例外”的原则,依法将市级行政权力事项下放或委托济南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实施。

二是充分发挥人大的立法保障作用。2018年8月30日,济南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关于济南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行政管理事项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并按程序报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决定》明确,先行区管委会及其职能机构行使省、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依法授予或者委托的行政审批、行政处罚等权限,承接相应管理事项。

三是充分发挥政府的统筹推进作用。济南市政府在推进放权的过程中,明确要求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先行区管委会制定具体衔接方案,做好权力下放、承接有关工作,并随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做好清单的动态调整。在具体落实过程中,按照“一次下放,分步承接”的要求,先行区管委会根据清单,结合承接能力、实施条件等,分步分批承接市级放权事项,动态调整并对外公布《济南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管委会行政权力清单》,确保承接落实到位和行政权力顺畅运行;先行区未公布承接的行政权力事项,仍由市政府有关部门行使,杜绝接放脱节、权力真空、监管空白、推诿扯皮等现象发生。

二、聚焦促进工程建设项目提速增效,推出“拿地即开工”审批模式

针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环节多、周期长这一痛点堵点问题,济南市委编办会同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等部门,以“全链条”下放审批权为核心,充分发挥权力清单的先导和牵引作用,创新推出“拿地即开工”审批模式。在具体推进过程中,创新权力下放方式,采取下放、委托、市区联动三种方式,向市内六区“全链条”下放71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权限,明确要求在哪一层级立项,项目后续报批所有手续就在哪一级“全链条”完成。同时,规定市、区两级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在事项名称、办理依据、办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等方面实行“六统一”。

“全链条”下放的实现,把与建设项目有关的全部审批管理权限集中到了同一层级,为从整体上推进流程再造、大幅压缩审批时限营造了广阔空间。在此基础上,做好优化流程、压缩时间两个“减法”,做好强化监管、服务保障两个“加法”,实现了大幅提速增效。比如,将原来项目开工前的立项、工程规划、施工图联审、施工许可四个审批阶段,整合简化为设计方案联合审查、施工许可两个阶段;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人防审核、消防审核、施工许可证等手续,采取同步受理、依次发证的工作机制。改革后,工业项目、其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分别不超过15个工作日、30个工作日。

三、聚焦推动部门全面正确履职,强化清单动态管理和规范管理

济南市在权力清单管理过程中,以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这个“需求侧”为立足点和出发点,着力在“供给侧”精准发力,促使以行政权力清单为核心的“四张清单”体现法定性、突出便捷性、彰显权威性,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增添活力。

一是为部门“三定”规定提供依据,体现法定性。在部门“三定”规定制定修订过程中,注重用“三定”规定巩固清单成果,用清单完善“三定”规定。部门在修订“三定”规定时,必须结合清单找依据;凡是清单中没有的职责,除法律法规有新修订的外,不能作为部门“三定”规定的内容。这较好地体现了“清单之外无权力”的要求,使部门职能界定更为精准。

二是为改进服务提供支撑,突出便捷性。一方面,根据权力清单执行情况,通过多种渠道收集部门职责边界模糊、推诿扯皮等问题,及时研究提出解决方案,明确或调整相关部门职责。另一方面,大力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2018年上半年,组织指导市直部门以公布的行政权力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目录为基础,全面梳理面向人民群众和企业的依申请办理事项,汇总形成“最多跑一次”事项1165项,其中,“零跑腿”168项、“只跑一次”948项、“你不用跑我来跑”49项,较好地解决了群众和企业到政府部门办事难、办事慢问题。

三是为强化监督提供抓手,彰显权威性。济南市不仅把行政权力清单等四张清单全部在门户网站公开,而且通过各种渠道广泛宣传,方便群众监督政府部门的权力运行。济南市委编办定期参加“政

务监督面对面”电视节目,在《济南日报》开辟“民生无小事,件件有人管”百期专栏,及时厘清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映强烈的部门职责边界问题。此外,还把全部行政权力事项导入“济南市行政执法电子监察系统”“山东省行政权力事项动态管理系统”,把权力清单动态调整和落实情况纳入对市直各部门、各区县的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体系,推动政府部门严格按照清单履职,切实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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