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级机构改革基本情况及进一步改革的思考
2019-01-27河南省委编办
● 河南省委编办
为全面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策部署,河南省成立省机构改革领导小组,下设党政机构改革协调小组及政府机构改革专项小组、市县机构改革专项小组,加强对改革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河南省机构改革方案》经中央批复后,为确保机构改革各项任务落实,河南召开省委十届委员会第七次全体(扩大)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论述,推动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增强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的政治自觉和思想自觉。同时,建立了省领导分口推动机构改革工作制度,由河南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负责同志分别负责归口领域机构改革组织实施工作;制定了《河南省机构改革实施方案》,明确了省委办公厅、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办公厅等部门的职责分工,要求涉及部门细化工作举措,建立改革任务台账。切实做好人员转隶、机构挂牌和“三定”规定等工作,于2018年年底全部完成人员转隶和机构挂牌,2019年3月底前基本完成省委、省政府部门“三定”规定。
一、改革重点及特点
(一)坚定落实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是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内在要求,是贯穿改革全过程的政治主题。河南省建立健全党委对重大工作的领导体制机制,优化和加强了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国家安全、网络安全、审计、教育等议事协调机构,以便省委对重大工作实施更为有效的组织协调,更好地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优化了组织、宣传、统战等部门职能配置,加强党委职能部门的统一归口协调管理,有效解决了党政机构机构重叠、职能重复、工作重合等突出问题,推动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党的组织在同级组织中的领导地位得到强化、党委职能部门充分发挥作用、党政合理分工、纪检监察有效监督的领导体系,更好促进改革落实到位。
(二)机构设置总体上与中央基本对应。着眼于坚决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和国家法制统一、政令统一、市场统一,在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上,做到省委职能部门和省政府组成部门及其职能总体上与中央和国家机关机构职能基本对应,涉及应急管理、退役军人事务、医疗保障等重点领域新组建机构的,及时到位并按新体制入轨运行,保证有效实施党中央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构建从中央到地方运行顺畅、充满活力、令行禁止的工作体系,确保上下贯通、执行有力。
(三)扭住转变和优化职责这个关键。在前期政府职能转变取得明显成效的同时,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要在改职责上出硬招,不光是改头换面,还要脱胎换骨”的要求,推动各部门以改革为契机,将放管服改革持续向纵深推进。河南省党政机构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深入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等13个部门进行调研,围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对部门推进职能转变等提出明确要求。省委编办专门成立职能转变专项小组,围绕优化营商环境、激发社会组织活力、提高政府效能等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提出政府机构优化职责职权、改进管理服务的措施办法,充分解决市场作用发挥不充分、行政效率效能不高等问题。同时,在部门的机构编制职责框架中,进一步减少部门微观管理事务和具体审批事项,将适合社会组织承担的公共服务、社会管理职能交给社会组织承担,并要求同步梳理权责清单目录;在部门的“三定”规定中,把职能转变作为重要部分,明确职能转变的重点和方向,强调要推进简政放权,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四)突出抓好改革关键环节。在前期充分调研摸底的基础上,根据具体职责划转情况,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原则,提出了省委、省政府改革涉及的52项职责划转和人员转隶的具体意见,经充分沟通协调,并经省政府党组会议和省党政机构改革协调小组会议研究后,分部门形成55个职责划转和人员转隶文件,作为职责划转和人员转隶的依据。其后,各部门根据职责划转情况,主动与涉及部门进行沟通,按时完成450余名人员转隶工作。把制定“三定”规定作为落实改革部署的重要工作和推进机构改革必须抓住的“牛鼻子”。在确保人员编制、内设机构、领导职数总数“三个不增加”的前提下,提出了制定部门“三定”规定把握的原则,并结合落实改革精神和部门履职需要,提出了省委、省政府部门人员编制、内设机构、内设机构领导职数及部门领导职数的核定意见,经研究审定后及时印发了框架方案,作为部门制定“三定”规定的基本遵循。
(五)统筹推进各类机构改革。同步深化人大、政协等领域机构改革,落实中央关于群团改革的决策部署,同时统筹推进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改革、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以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为关键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以进一步简政放权为重点调动市场主体和地方政府的积极性,使各项改革相互促进、相得益彰,推动各类机构各就其位、各司其职、各尽其责、有序协同,既通过深化改革为各方面工作提供更有力保障,又在做好各方面工作中优化机构职责,做到改革发展稳定互促互进。
(六)把机构改革与巡视整改结合起来。结合中央巡视组2018年巡视河南时指出的机构编制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以机构改革为契机,统筹予以解决。对长期遗留的问题,如省委督查室、信息调研室等内设机构主要领导高配的,以及南水北调办等实体化运行的议事协调机构,全部予以取消,坚决把问题整改到位。同时,为避免出现新的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行为,注重建立务实管用的方法和机制,研究起草了《关于强化机构编制刚性约束,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的意见》,进一步提高机构编制管理规范化、法制化水平。
二、改革取得的初步成效
(一)政府职能转变迈出关键步伐。政府部门的职责界定进一步明确,宏观调控部门强化了制定发展战略、统一规划体系的职能,卫生健康、医疗保障等部门强化了公共服务、社会管理职能;厘清了政府与市场的边界,减少了微观管理事务和具体审批事项,机关直接管理的一般性企业与机关均实现了脱钩,资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进一步提高;部门权责清单与“三定”规定同步进行了梳理,并随“三定”规定草案同步报送,“三定”规定和权责清单初步实现了有机结合;“一网通办”前提下“最多跑一次”改革持续深入,审批服务流程进一步规范优化,审批效率进一步提高,有效降低了制度性交易成本,方便了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
(二)符合河南实际的体制机制初步形成。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作出的坚持“四个着力”、打好“四张牌”、“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需要中原更加出彩”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考虑河南省面临的体制机制问题,把机构改革作为突破口,以党的建设高质量推动经济发展高质量,着力为谱写中原更加出彩新篇章提供体制机制保障。在推动党的建设高质量发展方面,把坚持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作为贯穿改革全过程的政治主题,体现在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上,体现在机构设置职能配置上,加强党对各领域各方面工作领导,确保党的领导全覆盖。在推动经济发展高质量方面,为打破利益固化藩篱,推进数据信息资源互联互通,突破信息孤岛、数据壁垒瓶颈,以信息化倒逼政务服务流程再造、政府职能转变,推进“一网通办”前提下的“最多跑一次”改革,设立省大数据管理局,进一步优化政务营商环境;为有效解决河南作为不沿海、不沿边的内陆省份,如何进一步深化改革开放问题,单独设立省委改革办,加强对全省改革的统筹协调,切实把深化改革作为推动河南发展“关键一招”;为构建大农业体制,将省委农办、省农业厅、省畜牧局进行整合,为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构建全产业链的大农业体系、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三)优化协同高效的职能体系初步建立。按照一类事项原则上由一个部门统筹、一件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负责的要求,落实好机构组建和调整任务,着眼于理顺部门职能,切实做好职责划转、人员转隶等工作,推动尽快开展工作,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上级对口部门“三定”规定等确定部门职能,对实践中遇到的部门间交叉重复的职能进行界定,明确主次责任,分清主办和协办关系,推动建立协调配合机制,推动权责一致、科学合理。根据业务工作的内在联系,推动部门对内设机构进行重新设计和整合,对划入的职能和机构,推动同现有机构职能统筹规划、科学设计、有机整合,防止出现机械拼接、物理相加、分灶吃饭等问题,防止外部协调内部化,推动部门履职到位、流程顺畅,使机构职能调整既有物理变化更有化学反应。
(四)机构编制管理刚性约束进一步强化。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第二次会议上关于机构编制管理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强机构编制管理,积极推动管理创新。严守机构编制只减不增的底线,在起草部门“三定”规定中,把省委、省政府部门人员编制、内设机构、领导职数不突破改革前总数作为底线,在巡视整改任务非常重的情况下,省委、省政府部门厅级领导职数、内设机构及内设机构领导职数、部门行政编制等总数较改革前均有所减少。在管住机构编制的同时实现管好,如在按照职责划转完成人员转隶的同时,考虑河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省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工作需要,与省民政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进行沟通,共从省民政厅及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直属机构连人带编划转43人到省退役军人事务厅、15人到省医疗保障局,既落实了中央和省委明确的机构编制“只减不增”的要求,也保证了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省医疗保障局等部门的工作实际需要。同时,为建立动态管理长效机制,研究起草了《省直机关机构编制动态管理办法》,进一步健全机构编制动态管理各项制度,实现机构编制动态管理,提高机构编制资源使用效益。
三、存在的问题及进一步改革的思考
(一)政府职能转变需要持续推进。总体看,虽然政府职能转变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一些政府部门仍然管了很多不该管的事,企业投资经营和群众创业创新仍然受显性或隐性准入壁垒之苦、行政许可和变相审批之累,公共服务存在不少薄弱环节,一些部门和单位办事手续繁琐、随意性大。下一步需要处理好政府、市场、社会之间的关系,做好简政放权的“减法”、放管结合的“加法”、优化服务的“乘法”,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资源的直接配置,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活动的直接干预,有效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二)部门内部职能优化整合需要加强。这次机构改革,机构职能调整涉及部门多、人员广,个别部门整合后简单“物理相加”的情况一定程度上存在。要以推进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为着力点,把人心融合作为关键,有效解决思想认识不统一、工作理念不合拍、情感交流不充分和步调节奏不一致等问题,做到进一家门、成一家人、说一家话、干一家事。要对内部职能进行系统梳理,整合优化力量和资源,对业务流程实施再造,避免由于职责不清导致工作交叉和工作盲区现象。
(三)机构职能调整有继续深化的空间。着眼于解决机构重叠、职责交叉等问题,这次机构改革对部分机构职能进行了调整,如整合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等监管部门职责组建市场监管部门,对市场进行统一监管;整合国土资源部门职责及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规划管理职责,水利厅、农业厅等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职责,组建自然资源部门,对山水林田湖草进行一体管理。但从目前省级机构情况看,部分部门职责不饱满,如原新闻出版广电部门的新闻出版、电影等职责划转宣传部门后,仅剩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管理等职责,管理事项单一;民政部门的退役军人优抚安置、救灾、医疗救助等职责划转后,仅剩社会救助、婚姻登记、殡葬管理、养老服务等管理事项,职责较为分散,有的还可以交给社会组织承担。该类机构设置有进一步优化的空间,有必要在进一步总结前期经验的同时,探索完善综合设置机构的有效运行机制,不断深化机构职能调整,从而最大限度地避免政府职能交叉、政出多门、多头管理,进一步提高政府运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