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推动机构编制监督检查规范化精细化长效化
2019-01-27淮安市委编办
● 淮安市委编办
淮安市委编办积极主动作为,充分发挥机构编制监督检查职能作用,建章立制、拓宽途径、助力履职,推动机构编制监督检查规范化精细化长效化。
为持续强化机构编制管理刚性约束,扎实推进地方机构编制法定化建设,江苏省淮安市委编办积极主动作为,充分发挥机构编制监督检查职能作用,有效管好管住机构的“牌子”、人员的“身份”、领导的“职数”、履职的“效能”,不断提升机构编制监督检查水平。
一、建章立制,推进机构编制监督检查规范化
一是通过出台系列指导意见、操作细则、工作标准、审理流程等规范性文件,逐步构建起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让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有据可依、有章可循。《淮安市科级机构设置编制管理领导职数核定暂行办法》明确了科级领导职数的审核程序及相关核定原则,实行职能处室审批、监督处室复核的双重核查机制;《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机关事业单位日常用编管理的通知》和《市级机关和事业单位日常用编审理口径》进一步完善了用编管理的相关工作机制,细化了操作办法;《淮安市科级领导职数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严控机构编制和规范领导职数管理的目标与范围。
二是通过建立健全编制使用计划管理联动机制、科级领导职数核定及申请使用预审联动机制、市级机关科级干部职务任免事后备案机制、机构编制与部门财政预算编制联动审核机制、机关事业单位防治“吃空饷”问题长效机制等系列联动机制,凝聚起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的广泛力量,集中力量保障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会同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建立联动督查机制,对超职数配备、超规格提拔、违规提高职级待遇等问题实行限期有效整改,不断完善督查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三是会同组织部门共同制定各级各类操作口径近20个。出台《关于机构改革期间严明机构编制纪律的相关操作口径》,在严肃有关机构编制纪律的同时,以“定、核、审、改”持续完善科级领导职数管理模式,即统筹制定领导职数预审口径,同步开展领导职数核定备案,同步开展科级领导职数预审,领导职数管理问题同步整改,形成机构改革期间科级干部调整备案审核工作台账,为推动机构改革工作顺利进行奠定坚实的基础;出台《淮安市市级机关和事业单位日常用编审理口径》,在“把住关口、严控总量”的前提下,进一步明确具体问题的个性化操作,更灵活科学的统筹干部、机构编制资源。
二、拓宽途径,推进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精细化
一是推动督查管理目标实现整体性、协调性、一致性。通过“大数据管理”“互联网+”的有效应用和“一体化系统”技术平台的实施推广,改善了此前多个信息系统各成体系、重复建设的资源浪费现象,逐步实现了信息共享共用,各部门由分时、分步、分工与分离转变为同时、同步、合作与整体推进;通过实施以推进机构和体制机制改革、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推进机构编制和机关绩效管理、优化编办自身建设为主要内容的“三推一优”工作法,提升办内各处室自身工作质效,做到相互衔接、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相互促进,实现机构编制管理与监督检查的“无缝连接”;各部门以一致的管理目标为导向,通过全流程统一标准的伴随式监管,确保了在职在编人员从入职到退休过程中,实现95%以上审批管理业务“不见面”,机构编制在管理全流程中的基础性作用得以有效发挥。
二是推动督查管理系统实现大平台、大数据、大应用。2018年淮安市委编委会提出探索运用信息化手段对用编、进人、预算等事项实行联动管理的新模式。淮安市先后征集组织、机构编制、人社、财政4个部门16个业务处室、近70项具体业务需求,开发建成集日常使用、监督管理、数据分析、结果运用等于一体的综合信息管理平台;新建设的3.0版本平台将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工资核定、预算管理、工资统发等业务工作纳入其中,全面统筹了部门协同办公系统、机构编制实名制系统、公务员管理系统、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系统、预算和工资统发等系统,运用大数据技术,实现了让条块分离的依据实时在线、让层出不穷的需求信手拈来、让千头万绪的数据分门别类、让繁琐冗长的流程简单快捷的目标定位,极大地促进了机构编制监督检查信息化建设。目前,市级机关和县区都在试点,分步推广,逐步实现搭建一个平台、运用一套数据、拓展一批应用的全新管理模式。
三是推动督查管理手段实现多样化、专业化和流程化。淮安市在控制总量的基础上,把机构编制“统起来、紧起来”,实行有增有减的多样化动态调节,近三年来,累计核准2728名编制用于高层次或专业人才引进,将有限的编制资源用在“刀刃”上;坚持以专项督查为抓手,对照“三定”规定要求,分条块、分层次、多形式组织监督检查:根据江苏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查处了市辖某区经济开发区违规设立人才科技局、社会事业局等内设机构;根据淮安市委巡察办移交巡察发现的线索,查处了市某局内设的挂牌机构实体化运作的问题;针对机构设置、编制管理、领导职数备案、“吃空饷”等现象,会同市委办、市政府办、组织、人社、财政部门,先后组织了全市编制使用管理等情况专项督查、市科级领导职数核定备案“回头看”、全市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网上核查;结合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经常性开展机构编制责任审核;结合12310电话举报,多次调查核实涉及编制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上访问题;依托信息系统,综合考虑部门差异、职能定位、人员结构等因素,将机构编制监督关口前置,变事后监督为事前监管,变结果监管为全流程监管,从源头开始预防超编进人,有效控制机构编制不合理增长。
三、助力履职,推进机构编制监督检查长效化
一是以“‘三定’规定执行情况考核”为抓手,提升部门履职尽责水平。将机构改革之后“三定”规定的执行情况评估作为机关履职绩效考核重点指标,以突出“三定”规定作为党内法规,对明确部门职能定位、规范部门权力运行、强化机构编制刚性约束的重要地位。重点评价部门机构设置、编制使用与职数管理、职责调整等落实情况,并将评价结果以相应分值计入市级机关履职绩效考核总分,推动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依法行政。
二是以“体制机制创新评价”为抓手,激发部门履职创新内在动力。鼓励各部门通过体制机制的创新,解决履职难点、运行积弊、内部协调等方面长期存在的问题,并能形成常态长效,在区域或条线形成示范、带动效应,从而推动面上工作的整体提升。考核结果计入年终履职绩效考核总分,同时采取阶梯定分的方法,在保证区分度的情况下,力求相对公平,从而促使各考核对象想办法、出实招、解难题,形成直面问题、恪尽职守、竞相创新、争先进位的履职氛围。
三是以“人民满意度第三方测评”为抓手,树立部门履职为民导向。持续开展、不断优化第三方测评方式,着重提升测评的独立性、增加结果在考核中的分值比重,不断细化评价指标、优化调查统计方法,提高普通群众在市级机关履职绩效考核中的参与热情、参与数量、参与质效和评价的自愿性、客观性、专业性,做到调查结果真实、客观、充分地反映公众和服务对象的满意度,从而倒逼各部门围绕“提高群众知晓度、参与度、互动性、幸福感”来改进、优化履职方式,提升履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