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媒体时代的版权宣传工作探索与思考
2019-01-27杜博秀
杜博秀
(广州市版权保护中心,广州510000)
1 引言
“十三五”期间,尤其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对知识产权工作做出了一系列重大部署,“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成为社会高频词。作为知识产权重要组成部分的版权,肩负着宣传普及版权基础知识、培育保护版权的法律意识、营造重视版权有益氛围的社会责任。宣传手段历来是版权工作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而在全媒体时代的大背景下,信息传播技术快速更迭,媒体格局、舆论生态、传播方式在发生着深刻的变化,如何更好地理解和利用信息、媒介、受众等要素,探索符合时代发展要求、深化有效的创新宣传策略,开创版权宣传工作新局面,是版权工作面临的一个重大课题。
2 版权宣传工作的现状
2.1 版权宣传的主要任务
2.1.1 培养和提升著作权人的权益意识
版权离每个人都很近,可以说,版权无处不在,每个人都有可能是著作权人。版权宣传工作担负着培养和提升著作权人权益意识的任务,要让其认识到版权是一种可以支配、用于交换和增值且区别于有形财产的特殊财产权利,并学会进行保护和运用,才能不断促进优秀作品的创作生产、广泛传播和繁荣发展[1]。
2.1.2 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和舆论环境
我国版权保护起步较晚,全社会的版权意识还普遍薄弱,版权宣传工作需要做到:实现对公众舆论进行有效引导,提升全社会对版权的认知度和敏感度,凝聚起尊重版权和保护版权的社会共识,营造尊重知识、尊重创作、保护版权、鼓励创新的良好社会氛围,发挥版权对推动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兴盛的保障作用。
2.1.3 推动版权产业经济贡献不断增长
据中国新闻出版研究院发布的“2017年中国版权产业的经济贡献”调研结果,从2013年至2017年,我国版权产业的行业增加值已从42725.93 亿元人民币增长至60810.92 亿元人民币,五年间产业规模增长了42%。版权产业的迅速增长,对推动我国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版权宣传的主要任务之一,是让覆盖了文学艺术、新闻出版、工艺美术、计算机软件、信息网络等众多领域的版权,护航多样化产业行稳致远,为国民经济和知识经济创造更多价值。
2.1.4 发挥版权对深化改革开放的助推作用
版权本身及其制度体系皆具有国际化的特性,在新时代新要求下,做好版权宣传工作,是契合市场体系完善、市场秩序规范的需要,也是优化营商环境、扩大对外开放的需要,有助于进一步构建国际化、现代化、法治化的营商环境,加强版权保护,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2.2 宣传方式和渠道
2.2.1 形成版权宣传普及教育常态机制
版权管理部门和版权公共服务机构的版权宣传工作,逐步形成了政府主导、新闻媒体支持、社会公众广泛参与的版权宣传普及教育常态机制。主要体现在充分利用版权示范工作、“4·26 知识产权宣传周”及国家重大节日纪念日等契机,开展开设形式多样的知识讲座、主题活动、专题、栏目等版权宣传普及活动,依托新闻媒体和公交电视、楼宇电视、地铁、图书馆等宣传平台,形成强大的版权宣传声势[2]。
2.2.2 采取多种形式,多措并举开展宣传
由政府主导开展版权进校园、进园区、进社区、进展会、进图书馆等形式多样的版权普法活动,通过版权登记宣传推广、普法教育系列课程、专题讲座、主题展览、侵权纠纷咨询服务以及版权辩论赛、演讲比赛、知识竞赛等活动内容,在全社会形成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的舆论氛围,打造版权宣传阵地,增强社会公众对于版权的认识与认同。
2.2.3 广泛开展面向不同群体的版权培训
有针对性地为版权行政管理干部、基础执法人员以及软件、动漫、文创、数字出版、版权交易等新兴产业和演艺、文化等传统版权从业人员开展培训工作,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基层执法人员、著作权人、企业经营者的业务能力和版权保护意识,提高版权相关产业市场主体的版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
2.3 版权宣传工作成果
2.3.1 提高著作权人意识,促进智力成果创造、运用和传播
近年来,基于版权管理部门和版权公共服务机构的宣传工作,版权作品登记、合同备案的范围和登记数量、质量逐步扩大,权利人的主动维权意识显著增强,包括如著名作家莫言、铁凝,杰出企业家李彦宏、雷军等版权产业工作者在历届中国版权年会主题论坛上作的演讲,都表明对版权的认识和理解已经越来越受到权利人的重视,有利于调动广大创作者的创作热情,使创新智力成果不断涌现[3]。
2.3.2 打击侵权盗版,维护市场秩序
利用版权相关法律的广泛宣传,结合“剑网”行动、软件正版化等专项工作,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打击作品侵权盗版。一方面,拓展版权利用方式,避免版权市场风险,促进版权成果的广泛运用。另一方面,维护作品传播运用,规范市场发展秩序,为版权产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版权保护秩序和发展环境。
2.3.3 维持社会稳定,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建设
版权法律还发挥着控制思想意识形态和维持社会稳定的作用,《著作权法》第四条明确规定:“著作权人行使著作权,不得违反宪法和法律,不得损害公共利益。”显然,著作权法所要求的作品的合法性反映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以及社会公共秩序的要求。因此,针对版权法律知识的宣传和普及,能为社会主义文化建设带来积极正面的推进作用。
3 版权宣传工作面临的问题和瓶颈
3.1 宣传效果不够大,全社会版权意识未形成
目前,开展公众版权宣传力度不够,全社会的版权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公众氛围还不能适应版权事业发展的要求。同时,侵权盗版形势依然比较严峻,我国正处于并且仍将处于知识产权纠纷的高发期,从颇具热度的琼瑶告于正《宫锁连城》抄袭侵权案,到“小猪佩奇”著作权的跨国纠纷案件,再到闹得沸沸扬扬的视觉中国“黑洞”照片版权风波等,根据这一系列版权侵权纠纷热点事件,当下中国社会和各行各业以及公众的版权认知度可见一斑。
3.2 全媒体对传统宣传产生冲击
全媒体时代,信息宣传技术不断更新,传统宣传方式受到巨大挑战。一方面,信息过剩和泛化导致了注意力资源的稀缺,主流宣传信息容易在海量的网络信息中被稀释,关注度也就随之降低。另一方面,动态模拟、全息3D、网络直播等效果突出的新型展示方式,吸引力和关注度也更容易超过传统的知识展板、宣传栏、讲座等方式。传统宣传模式和宣传理念下的受众流失,宣传形式和内容缺乏创新,传播阵地发展保守等问题,使传统宣传遭遇形势较为严峻的发展瓶颈。
3.3 缺乏人才队伍建设,无法适应市场需求
目前,缺乏多渠道培养和引进版权专业人才的相关机制,相关人才始终缺乏。一是第三方侵权认定(鉴定)人才极度匮乏,与市场需求差距较大,无形中增加了权利人的维权成本和司法成本。二是缺乏新媒体宣传人才,尤其是又懂专业又懂新媒体的人才更是短缺,无法更好地适应信息时代大众传播媒介快速发展的市场环境。
4 全媒体时代下加强版权宣传工作的建议
4.1 转变传统宣传思路,培育融合发展新思维
新媒体时代对公众自主意识的培养起到重要影响,受众在版权宣传中的主动性和自主选择性越来越突显。版权宣传应该顺势而为,转变和培养融合发展新思维,做好实现宣传目的和满足受众需求两者的平衡,处理好宣传内容理论性和趣味性之间的关系,了解受众偏好和需求,如采取受众更愿意尝试的多媒体、互动性的新颖形式,以通俗易懂、鲜活有趣的语言让受众在看得懂、学得通的同时也能找到兴奋点,增强认识、学习新事物的兴趣,提高认知效果。
4.2 全方位提升新闻品质,升级传统版权宣传阵地
一是与时俱进地利用新媒体传播工具对宣传路径进行创新,推动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的有机融合,如选择若干传统媒体作为版权宣传的重点阵地,通过创新试点,升级传统版权宣传阵地。二是加快形成媒体宣传阵地间的相互效应,通过跨平台的资源共享机制,加强线上与线下的互动、新媒体与传统媒体的互动、政府宣传机构与社会宣传机构的互动、官方媒体与民间媒体的互动。通过创新手段实现新闻宣传品质的全方位提升。
4.3 深化版权宣传形式和内容,打造独具影响力的宣传品牌
以版权进校园为例,目前的模式是由版权公共服务机构的业务人员作为主导或主讲人,将版权普法内容以巡展、讲座和系列课程的形式进行宣传,培养青少年保护版权、尊重创新、懂法律和讲诚信的意识,效果立竿见影。下一步的努力方向,是探索深化版权宣传的方式,例如,将其纳入中小学教材教程,由中小学教师接受培训后对学生进行授课,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更有利于专业知识的传授,从而逐步将版权进校园打造成独具影响力的宣传品牌。
4.4 培养和引进专业人才,提高人才团队建设
进一步加强版权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一是与高校合作,加大专业人才培养力度,建设专业性人才队伍,为版权事业输入更多新的活力和创造力。二是加强发挥专业机构的优势,利用高校资源开展产学研课题,在有条件的高校建立实验室,开展版权管理、服务、运用等研究。三是建设版权智库,组织智库围绕版权领域重点问题开展专题研究,为政府决策、制定产业政策提供理论与实务服务。四是加强业务培训和实践锻炼,培养和造就一支业务水平高、熟悉国内外版权事务和全媒体宣传的人才队伍。
5 结语
玉汝于成,砥砺前行。中国的版权发展任重而道远,宣传工作更是当下及未来长期工作的重中之重。我们必须积极应对全媒体时代的机遇和挑战,勇立潮头,把握时代大势,坚持守正创新,让版权意识、版权保护深入人心、深入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