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构建国有企业“大监督”工作格局的探索与思考
2019-01-27陈敏元王春松
陈敏元,王春松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昆明650041)
1 引言
党的十九大指出,要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强化党内监督,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全面净化党内政治生态,坚决纠正各种不正之风。
随着国企改革的全面深化推进,国有企业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暴露出了一些作风和廉洁方面的问题,国企党风廉政和反腐败监督已经到了必须正视的时候,纪检监督作为廉政建设的重要手段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2 “大监督”工作格局构建的意义
新时代下,“大监督”概念的提出为纪检监督提供了更为深刻、有效的思路,通过对构建国有企业“大监督”工作格局的探索与思考,对于塑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无疑具有重要意义。
一是通过构建“大监督”格局,使企业生产经营过程公开化、透明化,有利于反腐倡廉建设,保持良好政治生态;二是通过构建“大监督”格局,能够有效规避各类风险,有利于企业的健康发展[1];三是通过构建“大监督”格局,能够加强工作人员责任心和履职能力,提高工作效率,增创企业效益。
3 国有企业执纪监督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3.1 对党风廉政建设认识不足,对纪检监督工作的重视不够
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从来都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上至领导下至具体工作人员都应该引起重视。但某些国有企业对党风廉政建设没有清晰地认识或者认识较为片面,重业务轻党建思想普遍存在,认为没有什么实际效益,只要党风廉政建设不出问题就可以了。部分领导与职工对党风廉政建设也存有偏见,觉得党风廉政建设只是针对领导而言或者只是党群、纪检部门的事,与他们没有关系。在大部分的国有企业内部,党风廉政建设未形成全员参与、层层监管的态势,监督工作也未深入进行。
3.2 监督体系运行不畅,受到多方的限制
当前国有企业,纪检监督部门的作用被严重淡化,纪检监督体系运行不畅,受到多方限制。
一是纪检部门职责不清,内部管理不顺畅,工作开展出现纪检、监督职能分散、交叉,纪检监察工作开展深入程度不够,广度也不够,纪检监督工作浮于表面,未切实发挥纪检监督的实际效用;二是纪检体制建立不够完善,纪检监察未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理论体系,无法高效地指导工作的进行;三是部分国企纪检监察机构权责不统一,纪检监察权力受到诸多限制或者未享有与职责相匹配的权力,工作无法深入开展,发现不了真正的问题,未能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或者人员的职能。
3.3 监督人员专业素养不够,监督效果不明显
国有企业纪检监察人员存在专业素养不够,监督效果不明显的问题。一是纪检监察部门专业人员较少,大部分人员都是兼职人员,对于纪检工作的业务知识不是很了解,无法进行更深一步的纪检工作;二是纪检监察队伍薄弱,具备综合能力素养的人才较少,监察人员捉襟见肘,疲于应对,对于安全、物资、财务等板块的纪检工作没有专业的模式,抓不住各自的所属特点和关键所在,纪检工作开展效果不明显;三是纪检监察工作人员怕得罪人,“不主动,不作为”,不敢进行更深入的纪检监察,或者发现了问题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敢真正暴露出存在的问题。
4 构建国有企业“大监督”工作格局的思考
当前,国有企业暴露出很多腐败和违纪违规案例,尤其是王晓林严重违纪违规等案件,更是给国企纪检监督敲响警钟,这也是说明国企纪检监督工作必须加大力度,必须以创新性思维采取多种手段,而构建“大监督”工作格局是较为有效的路径,如下是几点思考:
4.1 监督需要打“组合拳”,监督资源亟待整合
打造监督体系,建立健全监督机制,需要出监督“组合拳”,整合监督资源,使监督工作更为顺畅。
一是通过构建“三位一体”监督体系格局,对纪检监察中重要的纪检、监察、内审三项职能、资源进行整合,在监督对象和内容上各有侧重,同时三者之间互为补充、相辅相成;二是理顺监督部门与监督各环节之间的各种关系,把同级各监管部门融为一个监督整体,从而站在全局的角度,科学系统地安排监督力量,既有明确分工、又能够相互配合密切合作。三是建立一套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方位覆盖的有效监督责任体系,层层分解责任,建立监督责任清单,明确监督主体的责任范围、监督内容、方式方法,切实解决上级对下级监督偏“远”,同级监督偏“软”的问题[2]。
4.2 “大数据”促进“大监督”,监督环节全覆盖
新时代,国企监督工作要与时俱进,就要学会利用“大数据”促进“大监督”,使监督“无时不在,无处不在”,监督环节全过程、全方位、多层次覆盖。
一是打通监督渠道,对内外公布监督电话,设置信访举报信箱,建立“监督服务之窗”,使广大党员及职工参与到党内监督、民主监督、舆论监督中来,征集职工意见建议,及时处理各类信访案件,坚决杜绝“吃、拿、卡、要”等现象的发生,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二是建立“动态监督系统”,利用科技的力量建立监督预警机制,分析整合机制,对各类监督内容进行事前提早预防,事中动态监控,事后梳理分析,最后确保监督工作科学高效开展;三是通过开展“回头看”,以纠正“四风”为重点,定期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纠正“四风”方面情况进行自纠自查、分析问题、总结提高,尤其是节假日期间,“回头看”工作的开展要有针对性、及时性;四是监督过程要“以点带面”,一个节点一个节点的抓,同时要循序渐进,一个阶段一个阶段的推进,针对设备物资采购、招投标环节、财务资金管理等关键岗位、重点环节进行重点监督、全过程跟踪,主次分清的同时,监督既要有针对性,又要有普遍性,保证监督时时刻刻[3]。
4.3 建设专业纪检监督队伍,多方位开展纪检工作
监督工作的任务越来越繁重,建立一支强大、专业的纪检监督队伍十分必要。
一是配足配强纪检监察专员,选配具有财务、法律、审计、纪检、内控等工作经验或专业背景的人员,从财务、审计、纪检等各方面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工作,提高监督专业性和实效性;二是对纪检监察人员进行专业知识培训,加强纪检监督文化的引导,深入各基层学习实践纪检工作开展的方式,纪检工作做到“知其然如何知其所以然”,确保纪检工作开展的准确性;三是明确赋予监督机构必要的权力,同时纪检工作人员必须履行好监督职责,坚决杜绝“不想管、不敢管、不能管”的消极状态,统一思想,“敢作敢为”,内部定期开展考核评比,对于无作为的监督人员予以问责。
5 结论
新时代下,国有企业在面临改革和转型升级的过程中,监督工作的改革也势在必行,构建国有企业“大监督”工作格局为国有企业监督工作提供了新的思路,通过整合监督资源和力量,利用“大数据”促进“大监督”、建立强大的建立监督队伍等方式构建国有企业“大监督”格局,进而规避各类风险、提高工作效率、提升企业效益以及保持良好政治生态,为企业健康快速发展提供助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