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财务管理审计研究
2019-01-27吴丰
吴丰
(中交海洋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海南 三亚572000)
1 引言
根据审计的不同时间点,建设项目的财务管理审计一般可分为前期费用审计,项目实施期间的财务管理审计和项目完成后的财务最终审计。本文主要研究项目实施过程中财务管理审计内容,审计时侧重于检查制度设计层面的缺陷,并评价建设单位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和内部控制的运行情况及建设资金筹集、使用和账务处理情况。
2 财务管理内容和建设项目的常见问题
2.1 金融机构设置和会计基础工作管理存在的问题
2.1.1 基建财务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不规范
审计主要集中在项目建设单位是否设立独立的基础设施财务管理机构或指定人员负责建设项目财务工作。主要的共同问题是建设单位没有设立专门的基础设施财务管理机构,或者没有指定人员负责建设项目的财务工作。因此,基础设施建设的财务管理混乱,基础设施建设的核算不及时,不规范。
2.1.2 缺乏完善的基础设施建设财务管理制度
该环节的关键点是项目建设单位基建财务制度是否建立,是否按照国家相关会计制度及建设工程的管理需要建立健全基础设施建设财务管理制度,制度是否得到有效执行。这一环节存在的共同问题是,建设单位尚未制定基础设施财务管理制度,也没有制定基础设施会计方法,导致基础设施财务管理缺乏规则,基础设施建设核算不规范。
2.1.3 会计账簿及科目的设置不完善
此环节的关键点是会计是否根据建筑成本明细项目计算。该环节常见的问题有:建设单位基建核算科目体系未按照会计准则及对照核算口径进行设置,导致基建会计核算不符合上级领导的管理规定;未按竣工决算要求建立健全有关设备台账、各种费用及移交资金登记簿等,无法满足基建财务管理和竣工决算报告编制的要求。
2.2 建设项目资金筹集管理缺乏科学性
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一般包括建设单位自筹资金、项目资本金、各级财政拨款、商业银行借款、政策性借款、外资等多渠道。这一管理内容的关键是资金来源是否合法以及资金来源是否符合国家规定;项目资金是否全面及时到位,是否符合项目建设的进度。该环节常见的问题有:项目资本金未按照批复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的约定及时到位,导致贷款期间增加,增加建设资金成本;因未取得项目核准,不能取得银行贷款,靠短期借款周转和挪用生产流动资金借款或者关联单位流动资金,导致违约处罚成本和税务风险增加;不符合规定、用虚假方式骗取国家财政资金补贴或将国家财政资金挪作他用;资金来源不能满足项目建设进度的需要,导致资金短缺,影响项目建设进度。
2.3 工程价款结算与支付不及时
该环节的关键点是,项目建设单位是否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金额支付工程预付款项,以及是否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扣回预付款项,是否按照规定预留质量保证金,是否及时结算进度款或完工工程款,合同签订是否明确规范。该环节常见的问题有:建设单位不按财务管理规定,超合同支付预付款,并且未及时扣回,带来资金压力并增加建设资金成本;合同外借款给施工单位,给建设资金的安全使用造成隐患,有可能导致超付等问题的发生;未按合同约定预留质保金等;未能及时扣除施工单位的水电费;不定期进行项目的结算和核对,影响资产安全和决算的完成。
2.4 概预算执行控制不到位
该管理环节的关键点是,项目建设单位是否利用概预算来控制单项投资支出的发生,从而控制整个工程的造价。该环节常见的问题为,建设单位未将概预算作为投资控制的目标,对实际投资进行动态控制,发生概算外项目、单项工程投资超概算等情况[1]。
3 改善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财务管理审计的对策
3.1 完善财务机构设置与会计基础工作
3.1.1 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审计和基础设施建设人员配备
审计需要获取以下资料:建设单位财务管理部门的组成,职位描述和财务人员名单。针对这些资料,实施如下检查和分析程序:核对组成体系图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根据组成体系图和岗位职责说明书评价建设单位财务岗位设置是否完整、是否合理;根据财务任职人员名单和岗位职责说明书访谈部分员工,了解员工是否知悉其岗位职责和掌握与其岗位相适应的专业技能。
3.1.2 建立、完善和实施基础设施建设财务管理制度
审计需要获取以下资料:建设单位财务管理系统,包括财务授权管理系统和授权手册,预算管理系统,资金和账单管理系统,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管理系统,费用管理系统,物料管理系统和最终结算管理系统。针对这些资料,实施如下检查和分析程序:检查各项财务制度是否完整,是否合理,有无相互冲突的地方,据此评价各项基建财务管理制度是否得到有效执行;检查基建会计核算办法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集团公司和行业的相关规定,针对重点的核算环节(如物资核算、工程成本核算)抽取合适的样本,根据基础架构会计方法检查会计是否完成。
3.1.3 会计账簿及科目的设置情况审计
审计需要获取以下资料:项目建设单位详细账户资产负债表和批准的预算报表。针对这些资料,实施如下检查和分析程序:检查施工单位对建设项目核算单位的设置;检查各明细账户的设置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通过这些账户设置能否对照分析概算的执行情况。
3.2 建设项目集资管理审计
审计需要获取以下资料:与项目资本相关的批准文件,投资者合同或协议,章程和验资报告以及相关的会计账簿。针对这些资料,实施如下检查和分析程序:检查相关的会计记录,检查收到的实际项目资金是否与上述数据要求一致,是否与项目进度同步;如果有项目资金变更,应详细检查变更的形成,增加和减少的相关账户和凭证。检查相关会计记录,检查收到的实际长期和短期贷款是否符合上述数据要求;获取与银行应付票据有关的单据,取得应付票据余额对应的票据协议,核对相关会计记录,并核实实际应付票据是否与上述数据要求一致[2]。
3.3 审核项目价格结算和支付情况
审计需获取以下资料:建设项目合同支付分类账和账户详细信息,如现金、银行存款、预付款等。针对这些资料,实施如下检查和分析程序:检查项目预付款是否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金额支付;检查支付预付款时是否按合同约定取得银行开具的履约保函或者收取履约保证金;检查是否按照合同要求及时扣回预付款项;检查是否存在无合同付款的现象;是否按规定及时扣回甲供材料款,是否有合同外为施工单位垫支材料款的现象。
3.4 概预算执行情况审计
审计需获取以下资料:建设项目经审批的设计概算和执行概算、科目余额表、概预算执行情况明细表、建设单位对实际投资比预算超支或储蓄项目差异的说明,额外项目的额外批准和预算估算。针对这些资料,实施如下检查和分析程序:对比分析获取或自行编制的概预算执行情况表,审查建设单位是否将经审批的设计概算和执行概算作为动态控制投资的依据;核实建设项目高估项目的数量,分析原因,审查预算外项目的可用性,提高建设标准,扩大建设规模;审查资金缺口的来源,是否拥挤或挪用其他基本建设资金和专项资金;审查项目和拟议预算的相关批准,并核实拟议调整的真实性和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