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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以“和”为贵
——王维诗歌的“和”文化阐释

2019-01-27丁嘉阳湖北民族大学湖北恩施445000

名作欣赏 2019年27期
关键词:中和平仄中庸

丁嘉阳[湖北民族大学,湖北 恩施 445000]

“和”是中国古代儒家思想的一个重要的范畴,也是中国哲学与美学的一个重要范畴。甲骨文“和”是一个口吹排箫的会意字,其本义指音乐和谐,后引申为“和谐”“和睦”之意。最早将“和”概念从具体的音乐、人际、国家政事之和上升到理论维度的是西周末年的史伯,使之成为事物之本和天地法则。他提出“和实生物”的命题,“夫和实生物,同则不继”。“和”能生成万物,然而“同”却不能增益,只能止步不前。用一物匀适地融入另一物叫作“和”,因此而能丰富、发展,并使万物不脱离“和”的统一。

随着文化的发展与沉淀,“和”在中国思想史中的意蕴越发厚重,形成了中国独有的“和文化”。观之其在中国古代诗歌中的渗透,更是可以从各个维度、层面去把握。在王维的诗中,也尽显中国文化之“和”的思想。

一、平仄交错,音律之“和”

关于“和”的解释,《说文》中解释为:“和,相应也。”“异音相从谓之和,同声相应谓之韵。”所谓“异音相从”,诗文中的平仄交错,相反相成,抑扬有致。所谓“同声相应”,诗文中的用韵,每隔若干字句就按规则重复同一元音,反复回环。王维诗中,音律的平仄交错,其声律形成了高度的和谐美。如《山居秋暝》:“空山新雨后,天气晚来秋。明月松间照,清泉石上流。竹喧归浣女,莲动下渔舟。随意春芳歇,王孙自可留。”这首五言律诗属于五律平起式,格律标准十分规范。诗句中以一定的单位平仄相间,抑扬起伏,铿锵有致。完全符合“粘对”规则,出句和对句的节奏相反。不仅如此,此诗上联的对句和下联的出句平仄相同。从韵脚看,四联都使用同一个韵腹和韵尾,做到了“和”与“韵”的统一。其韵脚和白脚平仄相反,更显其“则声转于吻,玲玲如振玉;辞靡于耳,累累如贯珠矣”。王维的其他诗歌,虽说也有出现了过“失粘”的现象,是因当时律诗格律尚未定型。但反而初唐讲究声韵辞藻与抒写慷慨情怀相结合的创作手法,使得韵律与抒情相辅相成,更别有风情。但总体来说,诗歌的平仄用韵,“异音相从”的普遍化,“和”的思想文化内涵已经尽显其中。

二、山水如画,自然之“和”

(一)“诗中有画,画中有诗”

《礼记·月令》中有“天地和同”之说,天地相互整合,相互涵容。这里的“和”是融合、和谐之意。王维诗中,从创作手法和审美角度看,画法与诗法相得益彰,这是一种审美意象与审美范畴的高度融合。诗作的色彩美、构图美、层次美的绘画审美与节奏美、语言美、意境美的诗歌审美相辅相成。比如其诗《使至塞上》中的“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清人张谦宜称:“‘大漠’两句,边景如画,功力相敌。”而其中最具匠心的乃“直”“圆”二字。清人张文荪称:“‘直’字、‘圆’字,十二分力量。”诗人的妙处在于把广漠上的景象抽象成为简洁的几何图案,勾勒出了一幅辽阔空旷的简笔画。而这种诗画相结合审美理念也成为中国民族审美意识的重要原理。

(二)风光无限,自然谐和

“和,谐也。”(《广雅》)和本和谐。《尚书·君陈》中也有“宽而有制,从容以和”。“和”的核心内涵乃和谐之意。《老子》四十二章云:“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从宇宙本体论层面,阐释了“和”是阴阳二气矛盾统一。而自然界本身的和谐,赋予了山水、鸟兽、自然的美。而在王维的山水田园诗中将自然之物共处、共生、共长的和谐之景描绘得淋漓尽致。如《木兰柴》:“秋山敛余照,飞鸟逐前侣。彩翠时分明,夕岚无处所。”“山”“夕阳”“飞鸟”和谐共生,共同营造出一幅美轮美奂的山鸟意境图。《寒食汜上作》:“落花寂寂啼山鸟,杨柳青青渡水人。”落花与杨柳互相映衬,山鸟鸣叫,将山林增添一抹生机。“萋萋芳草春绿,落落长松夏寒”,春去夏至,和谐永存。

三、情景交融,天人之“和”

《庄子·天道》:“与人和者,谓之人乐;与天和者,谓之天乐。”万物之美之所以产生,乃要天和与人和,人不能干扰、破坏自然。“和”文化的价值是要达到“万物并育而不相害,道并行而不相悖”,自觉地达到“天人合一”之境界。《荀子·礼论》中有“天地者,生之本也”。顺天理、守天则,遵循自然规律,才能实现天人合一、人与自然的和谐。在王维诗中,人与自然呈现出高度和谐的状态,展现了情与景之交融,天与人之和谐的图景。如《鹿柴》:“空山不见人,但闻人语响。返景入深林,复照青苔上。”人与自然合为一体,人已融入茫茫深山中。虽闻人语,但人的存在,却没有打破这深林的冷清和太阳东升西落的自然法则。此乃“有我之境”。再如《竹里馆》:“独坐幽篁里,弹琴复长啸。深林人不知,明月来相照。”“人”与“月”的交流,彰显的是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此乃“有我之境”。王维诗中,无论“无我之境”或“有我之境”,无不体现人之情怀赋予自然之景中,实现人与自然的交融,达到“天人合一”的审美境界。

四、中和之美,中庸之“和”

(一)亦官亦隐的“中庸”之和

“和”往往与“中”并行而立,《礼记·中庸》篇中首次将“中”“和”整合成一个概念,提出了“中和”的哲学命题。其云:“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中庸”思想是中国的“和”文化中极具代表性的内涵之一,强调中和雅正、无过无不及、中正及中和。王维所秉持的亦官亦隐的生活,便是践行了中庸之道。其亦官亦隐,是“儒”与“佛”的中和,儒家强调积极入世,追求“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实现“立德”“立功”“立言”三不朽。而佛家则主张“空”“寂”“闲”,不问世事,了断红尘。王维选择的是“儒”与“佛”的中和,是饱含大智的中庸之道。其诗作中,几乎是看不到所谓的官味诗,其诗不像是庙堂之人所作。比如《终南别业》:“中岁颇好道,晚家南山陲。兴来每独往,胜事空自知。行到水穷处,坐看云起时。偶然值林叟,谈笑还无期。”据记载,此诗是王维初居终南山而做的,表达了自己隐居生活的怡然自得,看花开花落、云卷云舒。再如《鸟鸣涧》:“人闲桂花落,夜静春山空。月出惊山鸟,时鸣春涧中。”全诗情感的核心,在开篇“人闲”二字,诗人寄居山林,避开尘世烦扰,心境宁静悠闲,以至桂花飘落都可感觉到。王维也为自己的仕途作考虑,《献始兴公》中:“侧闻大君子,安问党与雠。所不卖公器,动为苍生谋。贱子跪自陈:可为帐下不?感激有公议,曲私非所求。”磊落光明地展示着自己积极入世的情怀,表现出“济苍生、安黎民”的远大政治理想。“小隐隐于山林,大隐隐于朝堂。”此间体现的正是一种中庸的“和”之道,也是一种中庸之智。

(二)含蓄蕴藉的中“和”之美

在中国古代文论中,中庸的思想含义甚是丰富,覆盖面也甚为广阔。王维为人处世秉承中庸之道,诗歌中也体现出中“和”之美。中庸之“和”,是对审美范畴、审美层次而言的。中国的审美理想,常常追求中和之美,即孔子所说“乐而不淫,哀而不伤”“温柔敦厚”等,强调一种雅正和平的艺术境界。对于诗歌来说,其审美价值就在于它的含蓄美、蕴藉美、端庄美。如辋川集中的《文杏馆》:“渭文杏栽为梁,香茅结为宇。不知栋里云,去作人间雨。”诗作效仿《楚辞》中用香草来喻君子的笔法,用文杏、香茅这些芳香名贵的植物,来衬托出文杏馆的高雅脱俗。此种笔法和用典一样,是中国古典诗歌最为含蓄最为隐逸的表情达意之法。有着“此中有真意,欲辨已忘言”的意蕴在其中。再如:“劝君更进一杯酒,西出阳关无故人。”没有无节制的狂放与不羁,而是流露出一种有节制的、社会性的情感。于平淡中潜藏真情,于寻常中寄托哀愁,以礼节情。正是印证了中国美学“忧而不困”“怨而不言”“哀而不愁”“礼之用,和为贵”的审美理念。

五、创作主体,身心之“和”

“贵和”思想还存在于人格修养的层面。孔子曾称赞颜渊的品格:“贤哉,回也,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人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贵和”强调提高自身的道德境界,把身心的和谐视为社会和谐的基础。对王维而言,“和”乃基本完善的人格,在其诗《献始兴公》中有:“宁栖野树林,宁饮涧水流。不用坐粱肉,崎岖见王侯。鄙哉匹夫节,布褐将白头。任智诚则短,守仁固其优。”诗人抗俗自立,飘逸高旷。若以“文符其人”的角度看,此乃身心之“和”的体现。若是把诗作与主体的关系反过来看,“和”是创作主体的生理机能、行为态度以及精神境界的最佳状态和理想规范。刘勰《文心雕龙·养气》把“和”的理论直接引进文学创作之中,“吐纳文艺,务在节宣,清和其心,调畅其气,烦而即舍,勿使雍滞”。创作之时,诗人的身心调畅清和,对创作大有裨益。白居易更是有“盖是气,凝为性,发为志,散成文”的论述,可见创作主体的身心之“和”所凝散出的文气是作家能够写出优秀诗文的基础。诗以“和”为贵,通过对王维诗的解读,看到其音律和谐,诗画融和,风物之和,天人之“合”,蕴藉之美以及完善人格品质的身心之“和”,足以见得“和”文化的博大精深,以及其对诗歌创作强大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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