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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40年党的建设实践与经验
——以广东省为例

2019-01-26

中共云南省委党校学报 2019年1期
关键词:基层组织广东改革开放

黄 美

(中共韶关市委党校 党建教研室,广东 韶关 512026)

改革开放走过了40年波澜壮阔的历程。40年前,广东以弄潮的勇气和实干的魄力,不负众望“杀出一条血路”;新时代下,南粤大地成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排头兵”。40载磨砺,广东这片热土不仅在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成就卓著、走在前列,而且在党的建设方面积极探索、勇于创新,积累经验。

一、改革开放40年广东省党的建设的实践

(一) 第一阶段:历史新转折,党建新起点(1978—1992年)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是决定中国命运的伟大历史转折,也是广东党的建设发展新的转折点。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到1992年党的十四大前,广东按照从严治党的要求,从思想上、组织上、作风上,扎扎实实地搞好党的建设,各级党组织带领人民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1]

1.强化干部思想理论建设。1988年5月21日,林若在广东省第六次代表大会的报告中指出:“县以上领导干部,要争取每两三年到党校学习一次,学习理论,提高思想,保持党员思想的纯洁性。乡镇党校要成为农村党员的教育中心和阵地,让每个党员每年都有机会集中学习一两次,并且形成制度。”[2]通过党校及其他多种形式的培训,提高了广大党员、干部的理论政策、科学文化和管理水平。

2.发扬实事求是的作风。“1979年7月,中央正式批准了广东率先向中央提出的‘充分利用国内外的有利形势,发展广东人文地缘优势,让广东在改革开放中先走一步’的报告,从广东的实际出发,始终坚持解放思想,把解放思想作为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基本手段。”[3]1988年1月20日,叶选平在广东省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把坚定不移地执行改革、开放的方针同广东的实际结合起来。改革、开放步子迈得快不快,效果好不好,关键在于我们能否解放思想,勇于探索,充分利用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发挥出广东的优势。”[4]

3.加强党的民主集中制。广东根据实际情况开展了形式多样、行之有效地加强党的建设的办法。如从80年代中期开始的民主评议制度等,就在国内引起了较好的反响。1986年,广东为了进一步推进干部管理的民主化、科学化、制度化,加速领导班子“四化”建设,对县以上党政领导班子进行民主评议和民意测验,同时开展民主推荐干部的工作。1988年1月17日,吴南生在政协广东省第六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指出:“几年来各工作组共召开座谈会145次,报告会56次,组织了咨询服务29次,其他活动174次,提交专题报告85份,向党政部门提出了许多建议和一些批评意见”。[5]

4.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经过全面整党,广东农村党员提高了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积极投入改革开放,发展农村经济的自觉性。面对新的形势,广东继续紧抓农村基层组织建设。1989年8月,广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调整和改进农村党的基层组织设置的意见》,强调要理顺农村基层组织体制,更好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在农村经济建设中的领导作用和加强对党员教育管理。“经过调整和改进,到1990年,乡镇党的基层组织59541个,占全省基层党组织总数的42.5%,其中基层党委1644个,总支部2604个,支部55293个。”[6]

(二) 第二阶段:体制大转轨,党建新突破(1992—2002年)

从1992年党的十四大到2002年党的十六大前,在加快经济建设步伐,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征程中,广东围绕经济抓党的建设,抓好党的建设促进经济建设,从思想上、组织上、作风上全面加强和推进,不断提高党的执政水平和领导水平。

1.加强领导班子建设,造就高素质干部队伍。加强党的建设,必须把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作为重点。1995年7月,广东把优秀“县、市、区”委书记的精神特质归纳为12个字——“为公、团结、求是、拼搏、实干、学习”。积极贯彻《1999—2003年全省党政领导干部建设规划实施方案》,要求把全省各级领导班子建设成为政治坚定、开拓创新、团结实干、廉洁为民的干部队伍。

2.探索基层组织建设新路子,扩大基层组织覆盖面。广东各地实行机关部门定点包干与组派工作队驻点协助相结合,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不仅落实到工作队,而且落实到每个派出工作队的机关部门,从而强化了机关部门的责任。“至1996年,全省22611个农村管理区中,已有占73.1%的16527个农村管理区通过了检查验收,初步达到了中央和省委提出的‘五个好’要求。”[7]

3.加强党的作风建设,深入扎实开展反腐败斗争。党的十四届四中全会指出,党的作风建设直接关系党的形象,关系人心向背,关系党的生命,必须把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广东结合新形势新任务,提出要认真解决当前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学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反腐败斗争要实行“三个结合”,一是把完成反腐败斗争的阶段性任务和建立反腐保廉机制的长远目标结合起来;二是把加强反腐败和精神文明建设结合起来;三是把反腐败斗争和深化改革发展经济结合起来。[8]

(三) 第三阶段:经济新腾飞,党建新发展(2002—2012年)

从2002年党的十六大到2012年党的十八大前,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各种新事物不断涌现,新的问题也大量发生,广东发生了“非典”“雪灾”等事件,正是在面对危机时彰显了党的执政能力,全面提升社会整合能力,实现人民群众利益。

1.党内民主:增强创造活力的有效手段。广东进行干部人事制度创新,实行联合公选。“如2003年,广东省首次省、市、县协调,拿出609个职位,用联合公选的办法,选拔省市县管理的厅、处、科级干部,令人耳目一新。”[9]从2003年2月开始,广东在惠州市、深圳宝安区、阳东县开展市、县(区)党的代表大会常任制。从2006年第4季度起,在全省各级党组织全面推行党务公开工作,为加强党内民主创造了鲜活的经验。2008年初,汪洋同志对广东提出“解放思想”课题要求,并对每个具体课题展开调研,充分听取专家和群众的意见,民主决策之风在广东已经形成。

2.争创先进:提高党员素质的有效途径。广东该如何争创新优势,争当排头兵,是党的十六大以后全体党员交给广东党组织的一份试卷。从2007年开始,广东把开展“三有一好”活动作为“提高党员素质”的有效载体,要求党员做到“有理想、有责任、有能力、形象好”。胡锦涛同志在广东视察时说“这个‘三有一好’提得好!”开展“争创先进”以来,各地各单位结合自身实际和行业特点,开展了“党员示范岗”“争当岗位能手”“争创三有一好,永保先进性”等主题实践活动,确保党的先进性教育取得实效。

3.固本强基:加强基层组织的有效办法。从2003年起,广东省深入推进“固本强基”工程,推进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从2005年起,广东开始实施“十百千万”干部下基层驻农村活动,一抓三年,以切实解决农村基层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推进农村固本强基工程;同时广东省委在完善村民自治制度,加强和改进基层民主管理等方面也作出很大的努力。

(四) 第四阶段:治党重全面,党建新辉煌(2012—2018年)

从2012年党的十八大以来,广东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从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制度、反腐倡廉等方面加强党的建设,使党的建设在十九大召开后的新时代出现了新的辉煌。

1.持之以恒抓党性教育和党风建设。党的十八大以来,广东紧跟党中央的步伐,持续抓党性教育和党风建设。“2013年—2014年开展反“四风”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参加第一批活动的副省级市和省直机关、省属企业、省管高校共275个,党组织3.1万个,党员70.1万人。”[10]“2015年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轮训领导干部近3万人次,党员干部参加专题课189人次。全省5.2万名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在思想、作风、党性上又一次集中‘补钙’、‘加油’。”[11]“2016年起在全体党员中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专题培训32万人次,组织党课巡回宣讲10万场,500多万党员参加‘考学’,真正拓展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12]加强党员干部党性修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守政治信仰,站稳政治立场。

2.坚持以“零容忍”态度反腐惩贪。广东惩治腐败力度不减,对顶风违纪、对抗组织审查以及执纪违纪的行为绝不手软。党的十八大以来,广东巡视工作实现两个“前所未有”:巡视力度、深度和广度前所未有;巡视的威慑力、推动力、影响力前所未有。2013年,中央出台《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广东结合实际,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至2017年4月,省委巡视组开展了14轮巡视,覆盖271个地方、部门和企事业党委党组织;发现问题线索6330条,省纪委立案查处省管干部141人,向省委、省政府提出建议 80 余条。”[13]

3.强化党建制度,促进党的纪律建设。广东重视党建制度建设,不断完善党内制度,依法依规管党治党,用纪律和规矩落实推进中央决策。2014年以来,广东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实施办法》《关于加强纪律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意见》《关于整治慵懒散奢等不良风气,切实改进工作作风的意见》等,坚定不移地把中央的部署落到实处,以反腐倡廉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到2017年底,在党建制度改革领域,广东出台制度文件57项,不断完善制度体系,初步形成制度设计、执行、监督一体推进的格局。

二、改革开放40年广东省党的建设的经验

办好广东的事情,关键在党,关键在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对党的建设提出的总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不断提高党的建设质量,把党建设得更加坚强有力,更好地带领全省人民努力实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当好“两个重要窗口”的历史重任,高举新时代改革开放旗帜,继续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扩大开放。

(一)必须保持思想理论上的创新,用新的理论指导新的实践

1.坚持以思想理论创新引领改革开放。广东每前进一步,都离不开党中央的亲切关怀和正确领导,都离不开坚定不移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广东坚持以思想理论创新引领改革开放,不断冲破不合时宜的观念束缚,深刻认识解放思想是正确行动的先导,是扫除思想障碍、引领发展的“法宝”,是推动改革开放的强大动力。1992年春,邓小平南巡要求广东力争花二十年的时间赶上亚洲“四小龙”;2000年春,江泽民同志视察广东,提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要求广东要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2003年,胡锦涛同志视察广东提出“科学发展观”,要求广东要发挥排头兵作用;2017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作出了“四个坚持,三个支撑,两个走在前列”的重要批示;2018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广东代表团审议时希望广东努力实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当好“两个重要窗口”;2018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再次视察广东,提出“四个方面”的具体要求,为广东新时代改革开放再出发指明了前进方向。

2.坚持以新理论新思想指导新的实践。改革开放40年来,广东保持思想理论上的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用我们党的新的理论指导广东发展的新的实践,推进广东经济、社会等各方面的发展。党的实践历史告诉我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干出来的,新时代是干出来的。站在新起点,面向新时代,广东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改革开放新的伟大实践,不忘改革开放初心,增强实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当好“两个重要窗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认真总结改革开放40周年成功经验,不断提升改革开放质量和水平,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实现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必须加强专业化干部队伍建设,保持干部队伍的生机活力

干部队伍是我们党的各项事业发展的中坚力量。广东的实践表明,只有加强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建设,保持干部队伍的生机与活力,党的建设才能从根本上得到加强。改革开放40年来,广东省委坚持把加强党员干部队伍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

1.创造机会,提供环境,培养优秀干部,保持干部队伍的活力。从2014年9月开始,广东省委把基层一线作为培养锻炼优秀年轻干部的主阵地,有计划地安排经历比较单一的年轻干部到基层单位挂职任职,选派省直机关和珠三角地区年轻干部参加对口帮扶等工作;强化选拔配备,坚持以宽广的视野、严格的标准选拔优秀年轻干部。2015年11月,广东省委强调全省要充分认识和遵循干部成长的客观规律,把握干部培养工作的正确方向,确保干部健康成长。

2.制定规范,有章可循,促进干部队伍的廉洁。广州市结合专题教育,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党政机关工作人员问责工作的意见》《领导干部加强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十个严禁”》;深圳市出台《关于治理“为官不为”加强激励和问责的实施意见》,佛山市出台《综合分析研判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暂行办法》,韶关市出台《韶关市加强激励约束推动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实施意见(试行)》,提出正向激励、负向约束的方式情形、实施主体,激励干部新时代主动担当作为、勇于改革创新,不断把改革开放推向深入。

3.遵循新时代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要求,建设高素质专业干部队伍。党的十九大以来,按照党中央对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要求,广东更加重视人才队伍建设,通过各种人才政策吸引人才、留住人才,让各方面的人才为广东改革开放再出发作出应有贡献。2018年6月,广东省召开新时代激励干部新担当新作为暨加强改进选调生工作座谈会,要求全省各级组织部门要按照中央《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的规定,选出具有“五个过硬”的担当实干的干部。“领导干部必须坚定理想信念,强化政治担当;要坚持问题导向,打造过硬作风;要牢记干字当头,增强工作本领;要带头示范,积极营造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良好氛围。”[14]

(三)必须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的基层组织是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基础。”[15]伴随着党的自身建设的改革创新,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与时俱进,不断改善和加强,充满了生机与活力。基层党组织始终站在时代前列,紧紧依靠、凝聚和带领亿万人民群众投身改革和发展、建设的伟大实践,为改革开放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了有力保障,奠定了坚实基础,为探索在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加强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创造和积累了许多新鲜的经验。

1.积极探索基层党组织建设,创新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方式方法。广东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的突出亮点,就是实施固本强基工程和“十百千万”干部下基层驻农村,这是广东首创,是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载体。广东从2003年起实施固本强基工程,全面加强各个领域党的基层组织建设。2003年4月,胡锦涛同志视察广东时高度评价广东省的固本强基工程,认为“看得准、抓得好”。广东实行以“三级联创”为载体的基层组织工作制、村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运行机制和基层干部任职培训、经常受教育机制等,开拓基层组织建设工作方式方法。

2.拓宽基层党组织建设服务领域,让基层组织建设内容更丰富。广东在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的成功实践和探索,主要表现在健全农村党建运行机制,创新国企党建管理方式,社区党建搭建服务平台,拓宽“两新组织”党建领域,创新机关党建工作方式方法等方面。加强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是广东基层党建的重要内容,也是基层党建的亮点。广东不断推进“两新”组织党建工作规范化、信息化,利用现代通信、网络、数据库等信息化技术,理顺该区域内“两新”组织中党组织的管理关系,标准化和规范化配置党组织的场地、人员、活动资金等。

3.遵循新时代的新思想,全方位发挥基层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高度重视基层党组织建设,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推动改革开放的坚强堡垒,是广东省委抓党建工作的一贯思路。进入了新时代,广东改革不停顿,开放不止步,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下,按照新时代的党建要求,广东要坚持不懈地抓好基层组织建设。2018年6月15日,在全省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会议上,李希同志强调:“牢牢把握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是奋力实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开创广东工作新局面的迫切需要,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摆到全省工作的战略和全局高度抓紧抓实、抓出效果。”[16]

(四)必须加强制度纪律建设,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

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对全党统一意志、统一行动至关重要。改革开放40年来,广东把党的纪律建设放在党的建设的重要位置并采取相应措施,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

1.以改革精神建设党,切实加强党的制度建设。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人民民主和法制建设的逐步推进,党内民主和党内制度建设的实践也在随之进行。2012年以来,广东制定了《关于加强纪律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意见》《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实施办法》《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实施办法》《关于整治庸懒散奢等不良风气切实改进工作作风的意见》《广东省预防腐败条例》等加强纪律建设的制度规范,为全省党建工作提供纲领性文件,为广东在新时代下的改革开放再出发保驾护航。

2.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既抓早抓小,又严惩腐败,特别是对党的十八大以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广东运用纪律处分、立案审查等多种方式,科学区分不同情形和违纪程度,全面准确把握运用“四种形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据统计,仅从2012年至2016年上半年,4年半的时间里,广东全省查处党员领导干部47402人。”[17]“据统计,党的十八大以来,广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51194件,超过前10年立案数总和;查处地厅级干部470人,是前10年查处人数的1.6倍,位居全国首列。”[18]严惩“苍蝇”,防止“蝇聚成虎”。“至2106年底,广东省共排查出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线索74303条,党纪政纪处分20681人,其中移送司法机关1327人,狠刹了‘小官大贪’和‘苍蝇’式腐败的歪风。”[19]

3.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广东要求强化廉政宣传教育,开展丰富多彩的廉政文化创建活动,无论是各类媒体的栏目策划、宣传教育、技术支撑,还是典型案件的曝光频率,都明显加大了力度。特别是各地反腐倡廉教育基地“处处开花”,每年的领导干部党纪政纪法纪教育培训班,都会根据中央和省委的反腐败工作重点确定不同的主题,并且在形式和内容上有所创新。广东各地各单位用书法、演讲、朗诵等艺术演绎党章、党纪、党规等廉政文化内容。2005年6月,广东全省有300多万名党员进行了“红船杯”学习党章知识竞赛。

(五)必须密切联系群众,以人民为中心,夯实党执政的群众基础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要以人民为中心,我们党来自人民、植根人民、服务人民、一旦脱离群众,就会失去生命力。加强党的建设,必须紧紧围绕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增强群众观念和群众感情,不断厚植党执政的群众基础。”[20]改革开放40年来,广东省委一直坚守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工作方法,注重夯实党的群众基础。

1.出台与群众利益相关的各项制度,让群众利益保障有章可循。例如,2007年,出台了《中共广东省委关于新时期坚持党的群众路线的若干意见》,对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和具体措施;2014年2月,出台了《关于广东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组成人员联系省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意见》。2017年2月,广东新修订了“双联系”意见,在代表联系群众的工作内容、主要方式、服务保障以及代表反映群众意见和要求的主要方式等方面都有了增加,要求切实反映群众意见,维护群众切身利益。

2.深入群众,关心群众生产生活,解决群众最关心的实际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利益。例如,从2014年10月起,广东在试点基础上全面推行镇街领导干部驻点普遍直接联系群众制度,已基本形成“三固定、三明确、一保障”的实践方案,全省1585个乡镇(街道)的近2万名班子成员,每周固定半天,组团进驻26117个村(社区)直接联系服务群众。“截至2015年1月,全省收集群众关切问题319526件,已解决259142件,化解了一批基层热点难点问题,加速形成党员干部联系群众的新常态。”[21]领导干部驻点普遍直接联系群众制度推行至今,切实解决了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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