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总女职工委员会:推动新时代工会女职工工作再上新台阶
2019-01-26全国总工会女职工部
文/全国总工会女职工部
近年来,在全总党组、书记处的领导下,在全国妇联的指导下,全总女职工委员会团结带领全国各级工会女职工组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会工作和妇女工作的重要论述,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着力加强女职工思想政治引领,以问题和需求为导向,着力研究女职工在劳动就业、生育保护、职业发展等方面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主动适应女职工在就业创业、精神文化、平衡工作和家庭等方面的多样化、差异化需求,积极作为、大胆创新,努力维护好发展好女职工权益,不断提升广大女职工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深化女职工提升素质建功立业工程,助推女职工成长成才、岗位建功
2015年,全总女职工委员会印发《关于新形势下深入实施女职工提升素质建功立业工程的意见》,明确了新形势下女职工提升素质建功立业工程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
着力提升女职工队伍素质。贯彻落实《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方案》,结合女职工自身特点和发展需求,充分利用工会女职工培训示范学校、女职工周末学校、女农民工夜校以及网上培训平台等,多层次多渠道开展女职工业务技能培训、科学文化普及,引导女职工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技能、增强新本领。目前,仅湖南各级工会就创建女职工业余学校、周末学校、网上学校等各级各类女校800多所,培训女职工达300多万人次。
不断深化女职工技术创新活动。组织女职工积极参与“当好主人翁、建功新时代”“践行新理念、建功‘十三五’”主题劳动和技能竞赛,探索网上练兵和网上技能比武新形式,广泛开展各具特色的女职工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技能竞赛、发明创造及合理化建议等活动,积极培育女职工创新工作室、创新班组、创新团队,带动广大女职工创新创优建功立业。
积极发挥先进典型引领示范作用。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开展全国先进女职工集体和个人表彰工作,宣传展示女职工爱岗敬业、创新创造、精益求精的巾帼风采。
积极促进工作场所性别平等,全方位维护和发展女职工权益
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在全国开展生育保障制度问题研究、《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以下简称《特别规定》)贯彻落实情况、生育后顾之忧、企业性别平等机制建设等专题调研,着重了解女职工在平等就业、薪酬待遇、生育保护、职业发展等权益实现方面存在的困难问题和利益诉求,形成专题调研报告,得到国务院多位领导同志批示。
强化源头参与。全总女职工委员会通过提案、专报等对健全完善生育保障制度、加强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促进工作场所性别平等提出政策建议;积极推动0-3岁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政策措施的健全完善;推动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招聘行为促进妇女就业的通知》,明确不得以性别为由限制妇女就业、拒绝录用妇女,不得将限制生育作为录用条件,不得差别化地提高对妇女录用标准等;积极参与《社会保障(最低标准)公约》和《生育保护公约》批约可行性研究论证;继续推动更多地方出台《特别规定》实施办法。
推动贯彻落实。在2018年企业性别平等机制建设调研的基础上,制定《促进工作场所性别平等指导手册》,为用人单位落实法律法规规定、工会组织开展促进工作场所性别平等工作提供指导。推动将《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内容、全面两孩政策下女职工生育权益保障和相关配套措施等及时纳入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文本,提高了工会女职工组织依法维权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推进女职工休息哺乳室建设,有效维护孕期哺乳期女职工特殊权益
大力推进女职工休息哺乳室建设。2014年,全总女职工委员会召开全国工会“爱心妈咪小屋”建设现场推进会,在全国启动女职工休息哺乳室建设工作。2016年,国家卫计委、全总等9家单位联合制发《关于加快推进母婴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推动到2020年底,所有应配置母婴设施的公共场所和用人单位基本建成标准化母婴设施。各地积极响应,迅速行动,推动将国家有关女职工哺乳时间、孕妇休息室、女职工哺乳室建设等规定纳入用人单位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制度、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以及和谐劳动关系建设和模范职工之家建设的重要内容,设立专项资金,制发管理办法,开展宣传培训及示范评选活动,着力推进女职工休息哺乳室应建尽建,有效维护了孕期哺乳期女职工特殊权益。“爱心妈咪小屋”“母婴关爱室”“爱心妈妈屋”“阳光家园”等各具特色的女职工休息哺乳室,成为孕期哺乳期女职工的温暖家园,受到广大女职工和社会各界的普遍赞誉。截至2018年9月,全国建立女职工休息哺乳室的基层企事业工会28.6万个,涵盖单位58.7万家,覆盖女职工1857.1万人。
扎实做好职工子女托管服务工作,切实帮助职工解决“孩子无人带”难题
全总高度重视女职工生育后顾之忧,把做好职工子女托管服务作为服务改革发展大局、帮助解决女职工生育后顾之忧的重要切入点,积极稳妥推进,让职工们实现了“带娃上班”、安心工作两不误。各地工会主动作为、先行先试,因地制宜开展了各具特色的托管服务。北京市总工会利用社会资源,做好承接职工子女托管的公共管理和服务职能,2015年以来支持和资助基层工会累计开办职工子女暑期托管班293个,服务职工子女1万余人次;上海市总工会突出规范化管理、人性化设计,在用人单位内部建立亲子工作室,出台亲子工作室机构设置和管理标准,并将亲子工作室纳入上海工会服务职工实事项目;福建省总工会协调省教育厅、财政厅、人社厅、民政厅,财政投入资金3000多万元,着力推进以中小学校为主渠道开展课后服务,目前有8个设区市11万多名学生受益,“四点半钟学校”入选“改革开放40周年福建工会最具影响力十件大事”。全总女职工委员会及时总结典型经验,通过召开全国工会推动解决女职工生育后顾之忧工作现场推进会、开展全国工会爱心托管班推荐申报工作、下拨专项资金补助等,为各地做好托管工作提供政策依据和工作助推,不断提高职工子女托管服务的规范化、精准化和专业化水平。
开展家庭文明建设,充分发挥女职工在社会生活和家庭生活中的独特作用
全总女职工委员会充分发挥贴近职工、贴近家庭的优势,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统领,组织开展“培育好家风——女职工在行动”主题实践活动,通过大讲堂、“写家书·传亲情”活动、“书香三八”读书活动、幸福家庭风采赛等,推动家庭文明建设工作常抓常新,引导广大女职工以好的家风支撑起好的社会风气,以家庭和谐促进社会和谐。
各级工会女职工组织结合实际,通过专题讲座、国学讲堂、家书评选、阅读分享以及微信特别节目、微视频征集等女职工喜闻乐见的形式,提高女职工对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良好家风的认识,充分发挥女职工在弘扬中华民族家庭美德、树立良好家风方面的独特作用。山西省9000多个基层单位的50万名女职工参加“家书”活动;河南省1200多家单位的4万多名职工上报优秀家书、家训5.3万余篇;云南省坚持开展五型(和谐型、平安型、健康型、廉洁型、学习型)家庭创建,近10年来,共寻找推荐6700户“职工和谐家庭”,挖掘509位职工及家庭成员的典型事迹,营造了职工共同培育好家风、共同建设和谐家庭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