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中国法治进程十大行政诉讼案例
2019-01-25
中国法律评论 2019年2期
编者按
1988年10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成立行政审判庭。1989年4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并于1990年10月1日起施行。自《行政诉讼法》颁布实施以来,人民法院受理案件的数量不断增长,受案范围不断拓宽,救济途径不断增加,法官审判技能不断提升,审判环境不断改善。岁月流逝中,很多具有典型意义的行政诉讼案件对立法、执法和司法产生重大影响,从而推进中国法治进程。
2018年11月,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和《中国法律评论》共同发起“推进中国法治进程 十大行政诉讼案例”评选活动。经过专家广泛提名、初选、网络投票和专家评审等四个阶段,最终以下十个案例入选“推进中国法治进程 十大行政诉讼案例”(以法院终审时间为序):
台湾“光大二号”轮船长蔡增雄不服拱北海关行政处罚上诉案
任建国不服劳动教养复查决定案
深圳贤成大厦行政纠纷上诉案
田永诉北京科技大学案
麻某诉公安局行政行为违法及赔偿纠纷案
张先著诉芜湖市人事局取消公务员录取资格案
中华环保联合会诉贵阳市修文县环保局环境信息公开案
刘自荣工伤认定纠纷抗诉案
六盘水市六枝特区人民检察院诉丁旗镇人民政府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
李波、张平诉山东省惠民县政府行政强制及行政赔偿案
该十大案例有的推动了某项立法的出台,有的废除了某项陈旧制度,有的扩大了诉讼资格,有的拓展了受案范围,有的则是司法实践的第一次尝试,从而为后续类似案件树立了典范……十位专家学者对案件的背景、争点、审判法理、社会意义和贡献,做了深入分析,同时也对不足之处进行了反思,对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提出建议,以更好的姿态迎接行政诉讼进入一个新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