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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满洲国的劳动统制

2019-01-20

通化师范学院学报 2019年3期
关键词:伪满洲国劳工劳务

景 壮

伪满洲国期间,日本侵略者为了达到掠夺东北资源、维护战争机器运转、向北防御苏联等目的,制定实施一系列政策来强化劳动统制,实现了对劳动力最大限度的征用,对广大东北民众进行了无情的奴役,给东北的社会经济造成了严重的损害。随着对外侵略不断扩张的步伐,其劳动统制政策呈现出明显的阶段性特点,笔者将其分为三个阶段:从1931年“九·一八”事变到1937年“七·七”事变为伪满初期,从“七·七”事变到1941年“一二·八”太平洋战争爆发为伪满中期;从1941年“一二·八”到1945年“八·一五”日本投降为伪满后期。

一、伪满初期:限制关内劳动力“入境”

中国的东北历来是一块物华天宝之地,广袤无垠、物产丰饶,自然条件十分优异,区位优势得天独厚。1644年明亡清兴,世代在东北渔猎的满族人进入关内,随即对这里实行了“封禁”,先后长达两个多世纪。到了清朝的晚期,俄国军队和边民不断侵入东北,东北地区中国人口不足的弊端日益暴露出来。所以,19世纪60年代之后,满清当局不得不一步步地对这一地区实行了解禁。从那时起,关内的贫苦农民为躲避饥荒,陆续大量地进入关外解除封禁的地域。到伪满洲国成立之前的1931年,关内劳动力进入东北的数量达到了高峰,总人数在80万人以上。东北地区主要的一些行业、领域,比如建筑施工、矿产资源开采、公路铁路水路运输等,使用的劳工1 10 以上都是来自关内。[1]34

日本于1932年3月操纵设立伪满洲国之后,急于镇压人民的反抗,执行的是以讨伐为主、奉武力为先的策略。为了强化社会控制,对关内的劳动力“入境”则实行了从严控制的方针。其原因有下述五点:首先是维护伪满洲国的治安秩序,其次是遏制汉族人口势力的发展壮大,第三是为今后日本人进入伪满洲国保留余地,第四是防止大量劳工流入、冲击劳动力市场,进而影响本地劳工的收入和生活,最后是避免关内劳动力通过工资渠道将“国内”财富转向“国外”。[2]29当然,在上述这些原因当中,第一位的还是维护治安秩序。因为当时伪满洲国刚刚建立,东北各地的抗日反满斗争十分激烈,日伪当局正处在“治安第一”的时期,其首要任务是维持治安、建立殖民秩序,限制关内劳动力入“境”,主要目的是为了切断东北与关内抗日力量的联系。

为严格控制关内劳力流入,伪满政府于1932年4月即颁布施行了“一般劳动者入境取缔规则”;1933年4月,关东军责成满铁拟定了“关于满洲劳动统制问题根本策”。这两份文件,明确规定了严禁关内劳动力进入伪满洲国的方针。为落实这一方针,1933年12月,通过关东军特务部和司令部的共同谋划,伪满洲国政府组建了劳动统制委员会。1934年1月和3月,该委员会举办了2次全体会议,研究禁止关内劳动力“入满”问题,正式决定应当尽量在“国内”解决劳动力问题,国内解决后仍然出现不足的,才能招募关内的劳动力,但是也必须把招募的数量控制到最低限度。1935年3月,日本关东军颁布了“外国劳动者取缔令”,对于劳动力进入的行当、工种、产业类别、身体情况等事项,又提出了极其严厉的限定条件。与此相配套,伪满当局也亦步亦趋地随即出台了“外国劳动者取缔规则”,其内容与关东军的“取缔令”也是如出一辙的。

在执行层面上,日伪当局组建了“大东公司”,负责具体实施劳动力的统制。该公司总部最早设在天津,后迁至新京(长春)。在关内劳动力进入东北的各重要节点城市,该公司都设立了事务所。对于申请进入东北地区的劳工,由大东公司进行严格审查,审查合格的,发放一张证明书,上面记录有“申请者的姓名、年纪、籍贯、社会关系、引荐人、担保人、工种、目的地、途经地、任职部门等内容”[3]383。凡是来历不明、无人给予保证或引荐、身体状况不适合、无法找到工作岗位,以及以前曾经被拒绝过的申请“入境”者,一律不给出具证明,并由警察官署遣返回原地。即使是经审查合格允许“入境”的,一旦被各地警察官署认为“有扰乱安宁秩序或有害风俗之虞”的,仍然会被立即驱逐“出境”。[4]411-414

通过前述劳动统制政策和措施的实行,使得这一时期伪满洲国的关内劳动力数目大幅度下降。1932年减少到40万人以下,总量不足1931年的一半;尽管1934年又有一小段时间增长到60万人左右,但1936年、1937年又很快地跌落到40万人以下。与此同时,最终留下来的比例则更小,1931年不足1/30,1935年只有1/20左右;1932年、1936年,更是出现了人口的净减少。[1]45

二、伪满中期:对外招募劳工、对内强化统制

伪满中期,是日本加强统制、加速“开发”、扩大掠夺的时期。这一时期,日本把侵略战争扩展到全中国。与此相适应,日伪当局在劳动统制方面,实行了一系列对外大量招募华北劳工、对内强化统制机构与措施的政策。

1937年4月,伪满国务院抛出“满洲产业开发五年计划纲要”,加快了攫取资源的步伐,扩张了经济劫掠的规模。在这个“计划纲要”中,对于农业、林业、煤炭、钢铁、发电等行业,都提出了具体的指标。1937年7月,日本挑起卢沟桥事变后,迫使伪满当局调高了“计划纲要”确定的各项指标。随着“计划纲要”的施行,生产规模不断扩大。同时,为了有效应付苏联的威胁,1939年日本关东军又实施了“北边振兴计划”,在漫长的边境线上大量构筑应对苏联的战略工程。两方面因素相叠加,导致对劳力资源供应的缺口急速增大。为了适应形势的需要,有效支撑其对外的侵略扩张,日本侵略者促使伪满洲国政府调整劳工政策,把从严控制关内劳动力“入满”,调整成大力招募关内劳动力“入满”,并在此基础上实施了全面的劳动统制政策。

1937年10月,伪满政府颁发了“关于劳动力亟须应急对策之件”。该件提出,如果募集的劳动者数量不足,就要根据劳工使用方向和目标,采取强制的招募方法。对于如何募集到大量劳动力,则提出要从两个途径入手:一个方向是招募入“国”,“通过关东军由大东公司尽量吸收(关内劳动力)”;另一种途径是不许出“国”,“于必要时禁止出国”①《满洲国政府公报》,第1058号,1937年10月9日。,就是强迫已经进入东北的劳工定居下来,不准离开。

为了更多招收关内劳动力,日本人用尽了各种各样狡猾的诱骗伎俩。比如,谎报劳动地点——谎称要去的都是人们比较熟悉或愿去的地方;利用优越的生活条件加以引诱——“忽悠”去了之后住洋房、吃白米、多赚钱;以优厚的待遇进行引诱——许诺“来去自由、发给路费、支付安家费”,等等。东北地区的很多日伪大型会社,包括满洲电业、满洲炭矿、满洲拓殖等,都在关内一些人口密集的大中城市设置了招工办事机构,招募、征集和诱骗关内劳动力去往东北。

通过日伪当局千方百计的大力募集,这个阶段关内劳动力“入满”的人数得到了快速的增长。1938年招募49万多人,1939年剧增至近百万人,1940年又增至132万人,比伪满洲国成立前最多的一年(1927年)还要多出26.34%,与1937年相比,更是超出400%多。根据日本战犯古海忠之的供认,“1939年……伪满洲国各个部门对关内劳动力进行积极征招,关内劳动力大量进入伪满。从此,劳动力在数量上满足了国内的需要”。[5]858

伪满洲国中期,随着“入满”劳动力数量的增多,日伪当局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强劳动统制,榨取劳工的血汗。1937年7月,伪满当局在民生部设置了执行劳动统制的专门机构——辅导课。1937年12月,伪国务院出台了“满洲劳工协会法”;1938年1月,又成立了满洲劳工协会(“满劳”)。满劳是一个特殊的财团法人,通过伪满洲国政府的授权,基本垄断劳务方面的一切业务。为了加强对劳动力的控制,阻止其随意流转,满劳推行了两项重要的制度:一是对伪满洲国各个行业的劳动力,都要进行登记,并采取10个手指的指纹,实行指纹登录;二是给每个劳工发放劳动票,将其固定在其投身的工作部门当中。而且,一旦劳动票被收回,就无法在其他部门找到工作。

1938年2月,为了适应侵略扩张需要,日伪当局施行了“国家总动员法”,明确规定对于劳动力的供应和使用等,伪满政府可以“发布必要的命令”。②《满洲国政府公报》,第1089号,1938年2月26日。为此,于1938年7月出台了“劳动统制要纲”。按照“要纲”的规定,日伪当局对劳动管理机构进行了整合,将大东公司撤销并入满洲劳工协会当中。从此,日伪当局达成了对伪满劳动力的集中管理,统制权集于满劳一身,它不但承担伪满洲国内部劳动管理事务,也承担进入和离开伪满洲国的关内劳动力的管理职责。同时,秉承日本侵略者的意旨,伪满洲国政府又组建了全国劳务委员会,作为伪满洲国劳动统制的最顶层协调机构,负责各项劳动统制政策的拟订、审查和实施。

1938年12月,伪满国务院出台了“劳动统制法”。这部法律被日伪当局称为统制劳动力的基本法,是为贯彻“劳动统制要纲”而制定的。实施该法的目的,是调整劳动力的供给和需求,实现劳动力的有效利用,最大限度地攫取劳动资源,以保证伪满洲国建设的需要。“劳动统制法”规定,应当区分各种情形,运用许可、限定、严禁等不同的手段,对使用劳动力进行严格的统制管理。同时,该法对民生部和“满劳”都赋予了极大权力。凡是需要雇佣和供应劳动力的有关单位,都要与伪满民生部签订统制协定。是否准许签订此协定,以及使用劳动力的价格和条件等事项,都要经过民生部大臣的同意。如果不严格执行,就要被取消使用劳动力的资格。民生部大臣从管理、统制的需要出发,可以变更或废止该协定;对于尚未加入该协定的单位,民生部大臣也可责令其加入。而满洲劳动协会,则可以根据“公共利益”的紧急需要,提请当地的省级最高行政长官,出面帮助协调解决劳力招募及安排使用中存在的问题;所有的劳动力招募场所,都要由“满劳”经办或由其监督地方经办。上述规定,为此后陆续出台的各项统制政策确立了基础。1939年1月,伪满当局颁布“劳动统制法实施规则”,又进一步提出了具体操作性的条款。

为了避免在招募劳动力方面产生竞争、增加工资成本,日伪当局对劳动力的募集工作也实行了严格统制。1939年1月,颁发施行了“关于中国工人募集及使用要纲”。①《满洲国政府公报》,第2237号,1941年10月22日。该“要纲”规定,要尽量通过政府的统制机构实行劳动力的统一招募,切实防止各用工单位的过度竞争。对于征集关内劳动力的有关统制事项,由民生部大臣和治安部大臣负责监管,由满劳组织实施。据此,凡是承办征集关内劳动力事项的有关单位,都必须主动联系满劳,与满劳签署招工事项协定,严格按其指令和要求去招募劳动力。

为了避免劳动力流动,进而造成用人单位在使用劳务上的竞相抬价,以达到节省用工支出和强化治安的目的,1939年4月,伪满当局召集各行各业的240户企业负责人,签订了全国的劳动统制协定②同上。。尽管日伪当局严厉推行,但是由于各行业用工缺口普遍很大,导致对工人的争夺日趋白热化,违反约定的事件屡禁不绝。针对这种形势,日伪当局于1939年9月,炮制出台“关于劳动力需给调整纲要”,提出在调剂劳动资源需求与供应的关系上,必须以保证满足需求为根本原则。也就是说,无论劳动力多么紧张,都要想方设法保证企业用工。由此,成为伪满后期实行劳务新体制的滥觞。1940年11月,日伪当局又颁布实施了《关于防止劳动移动对策纲要》,以限制企业用工薪酬增长为出发点,对前期实行的登记指纹、发放劳动票、控制人员流动等政策,做了进一步的强化,规定对于擅自离开原工作地点的劳动者,或是移送给伪警察署进行治安处罚,或是遣返给原来的用工单位进行处理。

三、伪满后期:“国民皆劳”的新体制

伪满后期,是日本殖民统制最残酷、经济掠夺最疯狂的阶段,也是它穷途末路、走向崩溃的阶段。与此相对应,伪满洲国政府推行了劳务新体制,在全国范围内实施了“国民皆劳”的超常规举措。

1941年6月下旬,德军发动突然袭击,大举进犯前苏联。日本法西斯准备趁此机会北上西进,与德国共同形成对前苏联的夹击态势。于是,关东军采取举办特别军事演习的方式,大量调集部队,分别驻扎在北部满苏边境和西部满蒙边境。为了保障大规模的军事行动,日本侵略者责成伪满当局迅速征集大批劳工,为关东军运送军事装备、修建军事工程。与此同时,伪满的“五年计划”也到了关键时期,劳动力需求大幅度增加。为适应形势需要,伪满洲国推行了一套战时的劳动统制政策,确立了劳务新体制。这个新体制有所谓的三大指针:一曰勤劳尊重,即提倡勤奋劳动;二曰国民皆劳,即全体国民都要劳动;三曰劳动兴国,即通过劳动使国家兴盛。

1941年9月,伪国务院出台了“满洲国劳务新体制确立要纲”。同时,关闭满洲劳工协会,将过去该协会行使的政府职能,全部移交给伪满洲国国务院办理;而对于协调用人单位、招募管理劳工等具体事务,则交给专门成立的劳务兴国会。1941年10月,伪国务院又出台了“劳动统制法修正之件”,提出“以涵养确保劳动资源,使劳动能率向上,并行劳动力之适当配置而谋劳动力需给之调整为目的”[5]869。这部修正件,在原来基础上继续扩大了民生部大臣的权力,规定该大臣对“劳动之对价或条件”“劳动人之保护或劳务管理”“劳动人之养成或辅导”“雇佣于商业或其他系其指定之业务者之雇入限制”,均有发布命令的权力。③同上。同月,还颁布了《劳务兴国会法》,提出设立劳务兴国会的目的是从事劳动力的供应和使用,协助政府实施劳动统制,改进劳动管理,培育劳动资源,提高劳动效率。可以看出,该法赋予劳务兴国会对伪满洲国政府劳务行政的协助权,与原来的满洲劳工协会比较,劳动统制职能得到了极大强化。“新体制确立要纲”“统制法修正之件”“兴国会法”这三个前后连贯的文件,从政策实体、管理机构、实施机构等各个方面,确立了伪满洲国的“劳务新体制”。[6]179至此,日伪当局的劳动统制很快转向了一条更加凶残、暴虐的道路。

伪满洲国推行“劳务新体制”的根本目的,是最大限度地降低对对关内工人的吸纳,基本在满洲国内部解决劳动力的供应问题。这一新体制的核心要义就在于实行“国民皆劳”,说得直白一些,就是把东北的民众全部变成劳工,给日本人做苦役,供殖民者操纵驱使。劳务新体制的突出特点,就是强制征集劳动力,由日伪当局实行集中统制,完全听命于日本法西斯侵略扩张的需要。正像日本战犯古海忠之所供述的,劳务新体制的本质是用自给做幌子,对劳工实行最廉价的压榨,[5]869把东北民众牢牢捆绑在日本的侵略战车上。劳务新体制主要包括勤劳奉公、劳工供出、地盘育成和劳工手册等四项制度。

1.勤劳奉公制度

从1942年5月开始,日伪当局在半年多的时间里,陆续颁布了三项勤劳奉公法令,包括“国民勤劳奉公制创设纲要”“国民勤劳奉公法”和“国民勤劳奉公队编成令”。与此同时,成立了对应的行政机构——国民勤劳奉公局,设在民生部内。这样,到1942年底之前,日伪当局建立了勤劳奉公的制度体系和管理机构,凭借它强制征集、调用劳动力,并采用集中管训的方式,强迫进行高强度的劳动。按照勤劳奉公的规定,伪满洲国内的男子,凡是年满21岁的,都要被编入“勤劳奉公队”,从事无偿劳动即所谓的义务“奉公”。“奉公”的时间长度为3年,平均每年4个月。而且,如遇战争或者突发变故,还要延长服役的年龄和累计的服役时长,以一年为限度。[5]897由于日本在侵略扩张的泥潭中越陷越深,劳动力需要量日增,迫使伪满洲国政府不断扩展勤劳奉公的范围。到日本战败的1945年,从13岁的未成年人,到30岁的壮年劳力,都被纳入勤劳奉公范围,服役的年限也扩大了一倍。同时,勤劳奉公覆盖的人群范围也扩大了,青年学生和机关团体的职员也要从事强制劳动,被称之为勤劳奉仕运动。

勤劳奉公制度,是日本殖民者战时体制在劳动领域的集中体现,其实质是凭借国家强权剥削东北人民的劳动。通过这项制度的推行,廉价攫取了难以计数的东北民众的劳动。有关资料显示,在整个伪满洲国,1943年被强制参加各种劳役的东北民众达到近10万人,1945年从年初到日本投降的八个多月时间里,更是征调了30多万人编入“勤劳奉公队”。[7]320-321正像伪满厚生部大臣金名世所供称的,“几乎所有的人力,都被榨取征用了”。[5]895

2.劳工供出制度

所谓劳工供出,是用行政命令强制征调劳动力。具体有两种方法。一种是行政供出,即强制摊派;另一种是紧急供出,即武力抓捕。这两种方法,用东北农民的话来说,就是“派劳工”和“抓劳工”。[3]387劳工供出制度,是日伪当局1941年7月到1942年3月期间先后出台的,包括“关于国内劳动人募集紧急对策之件”及其附件(对策要纲)、“劳动人紧急就劳规则”及其实施办法。按照劳工供出制度,日伪当局需要劳动力时,就把所需劳动力数量摊派到各省,省再分摊到县,县里则依靠满劳的势力,逐级分配到街、村,最后强压到贫苦农民“就劳者”头上。年满18周岁到50周岁的人,凡是接收到劳工供出摊派指令的,必须无条件地服从,不得躲避、逃走或者装病,对于不服从摊派的,要进行十分严厉的处罚。实行劳工供出制度后,日伪当局派出警察到处抓捕,“供出”的农民被送往各地的建设工地,从事极其艰苦危险的劳役。随着日本侵略战事的吃紧,通过强制摊派和武力抓捕的劳动力逐年增加。1942—1945年,劳工供出数量分别达到35万人、50万人、60万人、60万人,占当年劳动力总人数的35%、42%、46%、38%。[7]305

3.地盘育成制度

伪满的一些重要企业用工数量较多,为了保证劳动力的稳定供应,日伪当局为其划定了固定的地盘,在这里定向培养、招募劳动力,这就是地盘育成制度,主要针对采矿行业特别是煤矿和铁矿。从1941年12月到1943年4月,日伪当局先后出台地盘育成“设定要纲”“设定之件”和“要领制定之件”,构建了系统化的政策规定。根据这项制度,一些企业在当局划定的募集区域内,向市、县直至重要的街、村,层层派出驻在联络员,留意乡村人口动向,看护和培育能够转化为工矿劳动力的人员,以补充今后企业的用工缺口。但是,在日本侵略者及其帮凶的严苛盘剥之下,伪满各地农村劳动力到这时已经所剩无几,地盘育成制度并未像统治者期待的那样派上什么用场,各大企业需要的劳动力基本是依赖强制摊派和武力抓捕才得以保证的。

4.劳工手册制度

劳工手册也称“国民手帐法”,是从1942年起开始实行的。日伪当局为了防止劳动力的自由流动,规定每个劳动力都必须随身携带证明自己身份的手册,以便随时接受检查和盘问。劳工手册上按有自己的指纹,并标注了姓名、年龄、服役地点、居住地址等事项。1945年,伪满洲国政府修改了“国民手账法”,规定凡是年满25周岁、未满50周岁的男性,均须无条件向国家提供劳役,对于规避这项义务的,将受到严厉的刑事处罚。

四、伪满劳动统制的后果

日伪当局实行劳动统制,使东北人民的生命财产和东北农村的社会经济遭受了空前浩劫,构成了日本侵略者对东北人民所犯下罪恶行径的重要组成部分。

日伪当局实行全民皆劳的劳工化政策,使用种种严酷手段驱使东北各阶层人民服劳役,把整个东北变成了一座劳动集中营。自1941年实行所谓劳务新体制之后,东北地区每年都有200万以上的中国劳工遭受奴役。[8]751-752日本通过强制劳动,把侵略扩张的巨大负担转嫁给了东北人民。

东北的民众被强行编入“勤劳奉公队”后,就如同进入了恐怖的劳动集中营。劳工的饮食、住宿、生产条件十分简陋、低劣、危险,却被迫承担高强度的艰苦劳动。很多人常常没有粒米可用,食不果腹,只能用野菜、树皮和秕糠勉强糊口,日夜挣扎在死亡线上。日本侵略者动用宪兵警察特务组织,对劳工进行严密控制和监视,手段十分苛刻、残忍,劳工只要稍有不慎,显露出一点点逃跑、反抗或者消极怠工等迹象,就会遭到体罚、毒打甚至杀害。尤其是那些在“关特演”工事上服役的人,其命运更加悲惨,很多工事建成之后,日本侵略者担心泄密,往往将参与建设者统统杀害。凡是大量供出劳工的地方,都有受难者层层遗骸堆成的“万人坑”。有关资料显示,日本殖民统制期间,整个伪满洲国在强制劳役过程中死难的劳动者多达200余万人,各地发现的“万人坑”有59处。[9]229

由于日伪当局大量“供出”劳工,农村主要劳动力都被强制征调去服劳役,致使农村劳动力严重短缺,大量的农田无人经营,严重损害了农业生产,使其长期停滞甚至产生倒退。伪满洲国成立后,东北地区粮食单产再也没有达到过民国时期的历史高位。同时,主要作物总产量也呈现出减少趋势。比如,1943年伪满粮豆种植面积为2.23亿亩,粮豆产量约0.17亿吨,对比1930年,种植面积扩大了1/10,收获产量却减少了1/10。[10]441农业产量的下滑,不可避免地造成了东北农村的衰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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