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身休闲产业“预付式”消费问题与对策研究
2019-01-18刘跃,戴俊
刘 跃,戴 俊
(南京体育学院 研究生部,江苏南京 210014)
随着科学技术和经济的发展,在健身、休闲、娱乐等领域新兴起一种新的消费模式—预付式消费。与传统消费模式相比,此消费模式在实际交易过程中更为便捷,交易成本较传统消费模式亦节约不少,消费者可以享受更多折扣优惠。与此同时,经营者可以有效抓住客源,实现资金周转,扩大经营规模。然而在实践过程中,由于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监管不到位,此模式所带来的社会问题与社会风险日益凸显:经营者“跑路门”现象、消费者维权难、强制续卡现象愈演愈烈。国民经济数据显示,2018年消费支出对GDP的贡献率为76.2%,伴随中国经济结构转型,消费已经取代投资成为拉动中国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健身休闲产业在此背景下应然需要顺应时代需求,把握市场消费取向,创设消费环境。预付式消费模式作为当前主流消费模式,当前运行态势下所带来的问题严重影响健身休闲业的健康持续发展。
1.健身休闲产业预付式消费发展存在的问题
1.1 易引发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又称为违约风险,本文所指的信用风险是狭义的信用风险,即健身休闲经营主体不愿或无力履行合同条件,而造成交易对方不能按照合同享受商品和服务,从而造成经济损失。经营主体通过发行大量的预付式消费卡,从而获得大量的资金,然而这些资金不受金融机构的监管,游离在监管体系之外,从而严重影响了金融市场秩序。经营主体在获得大量的预付资金后,常常将资金用于扩大市场规模,增设连锁经营场所,或是投资其他高额回报率行业,因为经营管理不善和市场的不确定性,导致资金断裂,从而将风险转移给了消费者,给消费者带来了巨大的信用风险。在欧美发达国家,健身休闲业起步较早,市场发展较为成熟,市场结构合理,监管体系完善,而我国健身休闲产业刚刚起步,监管体系不健全,主要体现在对经营主体没有一个标准的信用评价体系,导致从业者进入行业门槛较低。诚然,服务领域尤其依赖经营者的信用体系,其消费过程体现信用性特点,以经营者的信誉保证消费过程的顺利完成。但现实是许多个人和企业借政策红利,带着“圈钱”目的,导致消费者风险剧增。
1.2 经营者破坏市场秩序
有序的市场秩序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产业发展的前提,更是健身休闲产业良性发展的保障。近年来,健身休闲产业经营主体在数量上如雨后春笋般增长,但是质量上参差不齐,欺诈现象频发,投诉次数逐年攀升,严重影响市场秩序。主要体现在:一是扰乱市场竞争秩序。很多经营主体以低于市场价格大量发行预付卡,而当前预付式消费模式在法律条文中并无具体规制措施,商家利用消费者占利心理,打出包月、包年、两年卡 、三年卡等各种折扣形式诱导消费者进行消费,加上营销手段进行恶意竞争,在达到预期的资金后进行门店转让,或是直接跑路。二是扰乱市场交易秩序。具体表现为合同欺诈行为。消费者在签订完预售合同后取得消费预付卡,从法律的角度已经享受消费者相关权利,自身权利受法律保护,经营主体也应该按照法律合同提供相关服务和售后。但是在实践过程中,消费者在自身合法权益受侵犯后在维权的过程中难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因为商家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备注了一系列如“一切解释权归商家所有”、“优惠卡权益不等同常规卡”等霸王条款,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商家利用消费者忽视预付合同的心理,在事后消费者维权过程中,拒绝消费者的合理诉求。
1.3 消费者维权困难
从体育产业经济学角度来看,健身休闲业的产品属于无实物形态的服务性产品,生产与消费过程具有同时性,但是消费者的缴费行为具有预先性,时间维度上的不对等加剧消费者的维权难度。当前,消费者维权困难主要体现以下三方面:
一是维权部门职责模糊。由于我国健身休闲产业起步晚,相关法律法规的不完善,消费者协会、市场监督管理局、工商部门之间职责不清晰,消费者在实际维权过程中被踢皮球现象频发。二是维权成本高且耗时耗力。当前我国健身市场多见的是大型健身房和小型工作室两种形态,会员多则几千少则几百,因其服务内容的多样性,责任主体的不确定性,导致维权周期过长,维权成本升高,多数消费者选择放弃维权。三是维权路径不明确。因为相关法律的缺失,监管的缺位,经营主体在倒闭后,拒绝退还消费者未消费金额的行为是属于违约行为还是违法犯罪行为的性质界定并不清晰,所以消费者在实际维权过程中的路径选择不明确,从而导致各部门之间相互推诿,消费者维权困难。
2.预付式消费问题的原因分析
2.1 相关立法缺失
当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合同法》、《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等对于预付费消费模式有一定规定,但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相关法律的实际效用价值却体现不出来,对于预付式消费的规制只在零碎的条例中提及,权威性不高,连续性不足。基于此,权利部门在实际判决过程中缺乏相关的法律法规依据,只能借鉴相关行业经验,从而难以保证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最大化。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合同法等对预付式消费的规制细化程度不高、针对性和系统性不足。目前,2012年商务部颁布的《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是当前唯一一部专门针对预付费模式的管理办法,但其规制的对象不包括健身休闲类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且此管理办法尚属条例,未达法律层面,故在解决实际争议过程中权威性不足。由于相关立法的缺失,经营者行为不被约束,消费者无法维权,管理部门无法可依的现象会持续存在,只有在立法层面上给予约束与保障,市场方可有序健康发展。
2.2 监管缺位。
健身休闲业预付卡业务的快速发展和监管缺位的矛盾日益凸显,监管体系不健全,监管主体职责不清晰,监管方式不明确等是造成健身休闲业乱象频发的诱因。随着我国健身休闲业经营主体的壮大,预付金额越来越大。而当前,对于预付资金的监管处于真空状态,大量的预付资金游离于经融系统监控管理之外。2010年人民银行将预付卡业务纳入监管范围内,随后颁布了《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首次将非金融机构纳入监管范围,但是具体的管理办法还未颁布,所以后期具体监管工作进展缓慢。国家层面颁布的一系列管理办法从理论上指出了监管的必要性与权威性,因为行业的特殊性与复杂性,对于健身休闲业预付资金的管理只能借鉴相关行业,对于发行主体的资格审查,发行规模限定,资金的实时监管,后期的市场退出机制的监督与管理处于滞后阶段,谁来管,如何管的问题仍未解决。
2.3 诚信机制不健全
诚信交易机制是企业和个人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发展的生命机制,而构建完善的信用体系是社会经济稳定发展的前提,预付式消费交易模式尤其依赖商家的信用体系。当前,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不完善,行业没有一套系统完善的诚信交易机制,体现为经营者失信成本过低,惩罚力度不够。在实践过程中经营主体的不自律行为增加往往加剧了交易风险,主要体现在:经营者与消费者的交易信息不对等,经营者比消费者占有更多的市场信息,故意隐瞒实际经营状况,发布欺骗性的消息,而消费者处于劣势地位,被动的接受商家所散布的虚假信息。对于失信者,相关法律没有强制性约束措施,失信企业和个人能多次进入市场,以“捞金”为目的发售预付卡达到非法占有社会资金的目的,所以加快完善诚信交易机制是当前行业发展的当务之急。
3.关于预付式消费的思考与建议
3.1 完善相关立法,设立合同示范文本
当前行业立法的缺失是行业无序发展的根源所在,经营者利用行业法律文本的不完善、不系统,违规占用客户资金,消费者在维权过程中缺少法律依据,造成维权困难。所以加快完善行业立法,保证立法的权威性与连续性,是当前行业发展的当务之急。交易双方签订消费合同是日后解决消费争议的法律依据,而商家利用消费者法律意识单薄、忽视合同内容的心理,在合同中积极规避自身义务,拒绝消费者的合理诉求现象频频发生,所以设立合同示范文本是有效解决此现象举措。在合同内容中必须明确预付卡发行主体和消费者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得标注霸王条款,如一切解释权归商家所有、静止跨门店使用、合同期限范围内不得转让、办卡不退款等;还需明确违约责任,当某一方违反合同规定时,对于责任判定和违约金额的赔偿需要明确标注。作为消费者维权的有效法律凭证,消费合同的规范化程度也直接影响消费者的维权效益。
3.2 建立多元消费争议解决机制
面对复杂的市场环境,预付式消费争议事件也日益增多,传统的消费争议解决模式已不能满足当前日益错综的争议事件,借鉴发达国家成熟经验,笔者认为建立多元消费争议解决机制是当前有效措施。建立多元消费争议解决机制不仅是市场经济发展的产物,也是解决新型市场交易关系的可靠路径。首先完善消费者争议仲裁制度,在地方设立仲裁机构,由当地消费者协会和行业自治组织共同管理,专门处理具有争议的消费事件,以保证仲裁过程的权威性,结果的公平性。其次完善群体诉讼制度,单一个体诉讼涉事企业或个人在经济实力与信息资源层面处于劣势地位,完善群体诉讼制度可降低诉讼成本,提高诉讼效率。最后设立小额诉讼制度,健身休闲业行业特殊性在于消费争议群体数量庞大,但单一争议金额小,所以设立小额诉讼制度是当前符合行业特征的有效办法,其诉讼程序灵活,周期短,成本低。
3.3 创设绿色消费环境,引导消费者正确消费观念与维权意识
创设绿色消费环境,加强消费观念引导。创立绿色消费环境体现在:加强行业监管,明确监管主体、监管职责、监管内容,设立最低行业进入标准,严格审查企业信用等级,对于信用低的企业与个人禁止进入行业;加强预付资金的监管,可采用第三方托管形式或是缴纳一定的保证金,避免经营者携款跑路现象发生。残酷的市场竞争环境使得商家营销手段越来越多,且呈隐蔽性、多样性态势发展。消费者在消费前需要仔细考量商家的经营信誉与实际经营状况,对于商家发布的优惠信息需要谨慎对待,且不可跟风消费,陷入商家经营圈套。消费者法律意识淡薄、维权意识不强是当前行业发展的典型特征。同时滋生了经营者违规操作、违法经营现象,消费者在提高自身防范法意识同时需要加强律维权意识,积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4.结语
随着国家经济改革的不断深入,带动体育产业结构不断优化,体育消费环境不断改善,对挖掘市场消费潜能和促进群众体育消费具有强大推动作用。与此同时,需要政府、经营管理者、从业者、消费者多方协同发力,依法保障市场稳定、维护市场交易秩序,促进健身休闲产业持续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