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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三礼”为例谈《段注》对《说文》的改动

2019-01-18杜以恒

关键词:段玉裁国图周礼

杜以恒

(北京大学中国语言文学系, 北京100871)

许慎与郑玄是东汉学术双壁,郑玄是经学家,却是以经学载小学;许慎是小学家,却是以小学载经学。许慎被时人称为“五经无双”,著有《五经异义》,其深厚的经学功底无疑是撰作《说文解字》(以下简称《说文》)的坚实基础。

段玉裁是许慎的知音,其《说文解字注》(以下简称《段注》)得许氏真意,成为清代考据学之代表。段玉裁注《说文》,对《说文》原文亦有勘正。《段注》对《说文》篆文、正文的改动情况,历来受到学界的关注。对于《段注》改《说文》之是非,已有大量论著涉及,如清徐承庆《说文解字注匡谬》[1]、清钮树玉《段氏说文注订》[2]、蒋冀骋《说文段注改篆评议》[3]。单篇论述,则有李豪杰、王用源[4-5]等学者所撰之文。不过,已有论著并未对《段注》改《说文》进行穷尽式研究,多是条举,且未立足于大规模校勘。《段注》改《说文》的全面研究,还有进一步推进的空间。

礼学是经学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又有自己的特色。《说文解字》征引群经,“三礼”是重点。对于《说文》引“三礼”的内容,《段注》亦时有增删。本文对《段注》改《说文》引“三礼”的情况进行简要考察,以求从一个侧面探究《段注》改《说文》的得失。限于篇幅,本文考察之“三礼”,仅针对整体称引“三礼”,至于单篇引用,如“《明堂月令》曰”、“《乡饮酒》曰”,则暂不涉及。

段玉裁于《汲古阁说文订》序言中云:“今合始一终亥四宋本及宋刊、明刊两《五音韵谱》及《集韵》、《类篇》称引铉本者,以校毛氏。”[6]可见段玉裁为了注《说文》,在校勘上也做了充分的准备。为了考察《段注》校改《说文》得失,本文诸例均通校以下诸本。

大徐本:

(1)《续古逸丛书》影印日本静嘉堂文库藏宋本《说文解字》。影印本虽然整体上保存了王昶本原貌,但是仍有改动,故而我们简称此本为“《续古逸丛书》本”。

(2)国家图书馆出版社《国学基本典籍丛刊》影印国图藏宋本《说文解字》,简称“国图宋本”。

(3)国图藏王筠批校毛氏汲古阁本《说文解字》,简称“汲古阁本”①。

《说文解字五音韵谱》:

(1)中国书店影印自藏宋刻本《说文解字五音韵谱》,简称“宋本《五音韵谱》”。

(2)浙江图书馆藏明弘治十四年车玉刻《说文解字五音韵谱》,《四库全书存目丛书》据以影印,简称“明本《五音韵谱》”。

小徐本:

中华书局影印清道光刻本《说文解字系传》,简称“小徐本”。

字书、韵书:

(1)国家图书馆出版社《中华再造善本》影印宋刻本《集韵》,简称“宋本《集韵》”。

(2)《中华再造善本》影印清初毛氏汲古阁影宋抄本《类篇》,简称“影宋抄《类篇》”。《类篇》已无宋本存世,以此本为最善。

(3)《中华再造善本》影印国家图书馆藏元刻本《古今韵会举要》,简称“元刻《韵会》”。

以上诸本,基本涵盖了段玉裁校《说文》所用诸书,且比段玉裁所见版本更佳。我们以这些本子校段玉裁改《说文》“三礼”之处,考察段氏改《说文》之依据及其得失。

以下,我们将从《周礼》《仪礼》《礼记》三个方面进行考辨。为了方便检索、对照,下文《说文》正文以陈昌治本[7]为准,《段注》以中华书局影印本[8]为准。

一、 《周礼》

《说文》中引《周礼》解字共有100处。从形式上看,61处为“周礼曰”,34处为“周礼”,4处为“礼”,1处为“周官”。从内容上看,绝大多数是化用《周礼》原文,只有极少数“周礼”是“周代礼制”,如“祏”,“周礼有郊宗石室”[7]2,《段注》曰“云‘周礼’者,说《左氏》家谓成周之礼,非谓《周官经》有此也”[8]4,此并非《周礼》原文,乃周代礼制。

在这100处《说文》引《周礼》条目中,《段注》有11处进行了改动,以下我们逐一考校。《段注》与《说文》不同处均加着重号,以求醒目。《段注》注文加括号,以示区别。

1. 爟

《说文·火部》:“爟,取火于日官名,举火曰爟。《周礼》曰:‘司爟,掌行火之政令。’从火雚声。”[7]209

《段注》:“爟,取火于日官名,(《周礼·夏官·司爟》:“掌行火之政令,四时变国火,以救时疾。”)从火雚声。《周礼》曰:‘司爟,掌行火之政令。’举火曰爟。”[8]490(小徐本此四字在‘周礼’之上,今依《韵会》所据小徐本订。)

校:《续古逸丛书》本、国图宋本“周礼”作“问礼”。汲古阁本、宋本《五音韵谱》、明本《五音韵谱》作“周礼”,与陈昌治本同。小徐本作:“爟,取火于日官名,从火雚声。举火曰爟。《周礼》曰:‘司爟,掌行火之政令。’”宋本《集韵》、影宋抄《类篇》无“从火雚声”四字。元刻《韵会》作“取火于日官名,从火雚声。《周礼》曰:‘司爟,掌行火之政令。’举火曰爟”,与《段注》同。

案:此条所引《周礼》出自《夏官·司爟》[9],《段注》已引其文。《续古逸丛书》本、国图宋本“周”作“问”,乃形近致误。大徐本“举火曰爟”在“周礼”前,“从火雚声”在“政令”后。小徐本“从火雚声”“举火曰爟”均在“周礼”前。《集韵》《类篇》“举火曰爟”在“周礼”前,“政令”后无“从火雚声”四字。《韵会》“从火雚声”在“周礼”前,“举火曰爟”在“政令”后,与《段注》同。《说文》引《周礼》,“从某”确实多在“周礼”之前,但亦不乏反例,如“瑁”字,“瑁,诸侯执圭朝天子,天子执玉以冒之,似犂冠。《周礼》曰:‘天子执瑁四寸。’从玉、冒,冒亦声”,类似例子还有“祏”“”“鲔”“”“奴”“戣”“匰”“弩”“蜡”“垗”,合“瑁”字共11字。“举火曰爟”,除《韵会》之外诸本皆在“政令”后。段玉裁此处独从《韵会》将“举火曰爟”置于最后,而将“从火雚声”提至“周礼”前,证据不足,愚以为尚可商榷。

《段注》:“周雒谓之鲔,蜀谓之鯍。(十字各本讹作‘周礼谓之’五字,今补正。李奇注《上林》曰‘周洛曰鲔,蜀曰’,陆玑②疏曰‘益州人谓之’,按:蜀有之者出于江也,周雒有之者出巩穴入河也,、,双声字。)”[8]581

校:《续古逸丛书》本、国图藏宋本、汲古阁本、宋本《五音韵谱》、明本《五音韵谱》、小徐本同陈昌治本。宋本《集韵》、影宋抄《类篇》不引《周礼》,元刻《韵会》未收“”字。

3. 揱

《说文·手部》:“揱,人臂皃。从手削声。《周礼》曰:‘辐欲其揱。’”[7]251

《段注》:“《周礼》曰:‘辐欲其揱尒。’(《考工记·轮人》曰:‘望其辐,欲其揱尒而纤也。’大徐无‘尒’字,非也。今《记》作‘尔’,许所见作‘尒’,‘尒’者,本字,之必然也。‘尔’者,假借字也。‘尔’行而‘尒’废矣。)”[8]600

校:《续古逸丛书》本、国图藏宋本、汲古阁本、宋本《五音韵谱》、明本《五音韵谱》、宋本《集韵》、影宋抄《类篇》同陈昌治本。小徐本作“《周礼》曰‘辐欲其揱尔’”,元刻《韵会》“揱”字不引《说文》。

案:《周礼·轮人》:“望其辐,欲其揱尔而纤也。”[9]1961上句句式与此句相同,亦有“尔”字,《贾疏》曰“尔,助句辞”。此句中“尔”为助词,无实际意义。段玉裁据小徐本增“尔”,又改为本字“尒”,愚以为不必也。

4. 簎

《说文·手部》:“簎,刺也。从手,籍省声。《周礼》曰:簎鱼鳖。”[7]257

《段注》:“《春秋国语》曰:簎鱼鳖。(《周礼·鳖人》:‘以时簎鱼鳖龟蜃。’……许所据《国语》作‘簎’,与《周礼》同。)”[8]615

校:《续古逸丛书》本、国图宋本、汲古阁本、宋本《五音韵谱》、明本《五音韵谱》作“周礼曰”,与陈昌治本同。小徐本作“春秋国语曰”,与《段注》同。宋本《集韵》作“《周礼》‘簎鱼鳖’”。影宋抄《类篇》“簎”字不引《说文》。元刻《韵会》未收“簎”字。

案:此条所引《周礼》出自《天官·鳖人》:“以时簎鱼鳖龟蜃,凡狸物。”[9]1429今本《国语》并不见此引文,且小徐本外参校诸本皆作“周礼曰”。段氏注中已引《周礼·鳖人》原文,但仍采用小徐本“《春秋国语》曰”,且弥合曰“许所据《国语》作‘簎’”,实属勉强。此例可见段玉裁尊小徐之义。

5. 戣

《说文·戈部》:“戣,《周禮》:侍臣执戣,立于东垂。兵也。从戈癸声。”[7]266

《段注》:“周制:侍臣执戣,立于东垂。兵也。从戈癸声。(见《周书·顾命》。某氏《传》曰‘戣瞿皆戟属’,郑云‘戣瞿盖今三锋矛’,王肃则曰‘皆平器之名’。许不言何兵,略同子雍也。)”[8]636

校:《续古逸丛书》本“周禮”作“周礼”,国图宋本、宋本《五音韵谱》、明本《五音韵谱》作“周禮”,与陈昌治本同。汲古阁本、小徐本、元刻《韵会》作“周制”,与《段注》同。宋本《集韵》、影宋抄《类篇》“周禮”作“《禮》‘侍臣执戣,立于东垂’”。

案:“三礼”经文中无“戣”字。《尚书·周书·顾命》云:“一人冕,执戣,立于东垂。”[9]510此处之“周禮”似当为“周书”,然《说文》之中引《周书》,均有“《周书》曰”三字,此“周禮”后并无“曰”字。《周书》所载礼制,自当为“周制”,段玉裁此处从汲古阁本、小徐本、元刻《韵会》作“周制”,甚是。

6. 禡

《说文·示部》:“禡,师行所止,恐有慢其神,下而祀之曰禡。从示,马声。《周礼》曰:禡于所征之地。”[7]3

《段注》:“周礼:禡于所征之地。(《王制》文。)”[8]7

校:《续古逸丛书》本、国图宋本、汲古阁本、宋本《五音韵谱》、明本《五音韵谱》作“周礼曰”,与陈昌治本同。小徐本、宋本《集韵》、影宋抄《类篇》、元刻《韵会》作“周礼”,与《段注》同。

案:此条所引“周礼”出自《礼记·王制》篇,原文:“天子将出征,类乎上帝,宜乎社,造乎祢,禡于所征之地。”[9]2885此条大徐本内部无异文,小徐本同《段注》,无“曰”字。而《集韵》《类篇》《韵会》引《说文》,无论《说文》原文是“周礼”还是“周礼曰”,皆无“曰”字,作“引周礼……”,故此例《集韵》《类篇》《韵会》不可为据。以下涉及“曰”字有无之例皆仿此。

源出《礼记》之文,许氏作“《周礼》曰”,不知是许慎之时所见之《周礼》确有《王制》之文,抑或东汉至宋文献传抄、刻印致误。然而,在没有更早文献左证的情况下,我们当从宋本《说文》、宋本《五音韵谱》作“周礼曰”。小徐本已无宋本全本传世,此处段玉裁据小徐本删“曰”字,尚可商榷。

7. 闰

《说文·王部》:“闰,余分之月,五岁再闰。告朔之礼,天子居宗庙,闰月居门中。从王在门中。周礼曰:闰月,王居门中,终月也。”[7]3

《段注》:“周礼:闰月,王居门中,终月也。(此说字形也。《周礼·大史》:‘闰月,诏王居门终月。’)”[8]9

校:《续古逸丛书》本、国图宋本、汲古阁本、宋本《五音韵谱》、明本《五音韵谱》、小徐本皆作“《周礼》曰”,与陈昌治本同。宋本《集韵》、影宋抄《类篇》作“《周礼》闰月,王居门中,终月也”。元刻《韵会》作“周礼:闰月,王居门中,无月也”。

案:此条所引《周礼》出自《大史》[9]1765,《段注》已引其文。参校诸本皆作“周礼曰”,唯有《集韵》《类篇》《韵会》无“曰”字,与段注同。而《集韵》《类篇》《韵会》引《说文》之例,“周礼”多删“曰”字。故《段注》删“曰”字,无依据,似可再商榷。

8. 顅

《说文·页部》:“顅,头鬓少发也。从页,肩声。《周礼》:数目顅脰。”[7]181

《段注》:“《周礼》曰:数目顅脰。(《考工记》:‘数目顅脰。’)”[8]425

校:《续古逸丛书》本、国图宋本、汲古阁本、宋本《五音韵谱》、明本《五音韵谱》、小徐本、元刻《韵会》皆作“周礼”,与陈昌治本同。宋本《集韵》、影宋抄《类篇》“顅”字不引《周礼》。

案:此条所引《周礼》出自《考工记·梓人》:“锐喙决吻,数目顅脰,小体骞腹,若是者谓之羽属,恒无力而轻,其声淸阳而逺闻。”[9]2001参校诸本皆作“周礼”,唯《段注》将“周礼”改作“周礼曰”,乃臆改。

9. 殳

《说文·殳部》:“殳,以杸殊人也。《礼》:‘殳以积竹,八觚,长丈二尺,建于兵车,车旅贲以先驱。’从又几声。凡殳之属皆从殳。”[7]60

《段注》:“殳,以杸殊人也。《周礼》:(‘周礼’,‘周’字今补,下文所说皆出于《周礼》也。)‘殳以积竹,八觚,长丈二尺,建于兵车,旅贲以先驱。’从又几声。凡殳之属皆从殳。”[8]126

校:《续古逸丛书》、国图宋本、汲古阁本、宋本《五音韵谱》、明本《五音韵谱》、小徐本、宋本《集韵》、影宋抄《类篇》作“礼”,“兵车”后无“车”字。元刻《韵会》“殳”字不引《礼》。

案:此处诸本“兵车”后皆无“车”字,唯陈昌治本衍“车”字。陈昌治本前一“车”字在一栏之末,而第二个“车”字在次栏之首,盖为换行误刻。此处《说文》所引,确实不见于《仪礼》,但亦非《周礼》原文,乃是杂取《周礼·庐人》《周礼·旅贲氏》等经文而成。参校诸本皆作“礼”,唯《段注》作“周礼”。虽然段氏将“礼”解为“周礼”并无问题,但添“周”字却并无版本依据。《说文》中“瓒”“璋”“席”三字,亦引《周礼》解字,但不云“周礼”,而作“礼”,此三字段氏皆不添“周”字,更与“殳”字改动相互抵牾。愚以为此处不必改《说文》正文,注以明之可也。

10. 擩

《说文·手部》:“擩,染也。从手,需声。《周礼》:六曰擩祭。”[7]255

《段注》:“周礼曰:六曰擩祭。(《周礼·大祝》九祭:‘六曰③祭。’)”[8]610

校:《续古逸丛书》本、国图藏宋本、汲古阁本、宋本《五音韵谱》、明本《五音韵谱》、宋本《集韵》、影宋抄《类篇》作“周礼六曰擩祭”,与陈昌治本同。小徐本作“周礼曰”,与《段注》同。元刻《韵会》未收“擩”字。

案:原文出自《周礼·大祝》:“辨九祭:一曰命祭;二曰衍祭;三曰炮祭;四曰周祭;五曰振祭;六曰擩祭;七曰绝祭;八曰缭祭;九曰共祭。”[9]1748众本皆作“周礼”,唯小徐本、《段注》作“周礼曰”,此处不必从小徐本添“曰”字。

11. 拲

《说文·手部》:“拲,两手同械也。从手从共,共亦声。《周礼》:‘上辠,梏拲而桎。’”[7]258

《段注》:“《周礼》曰:‘上辠,梏拲而桎。’(《周礼·掌囚》:‘上辠,梏拲而桎。’)”[8]616

校:《续古逸丛书》本、国图宋本作“《周礼》:‘上皇,梏拲西桎’”。汲古阁本、宋本《五音韵谱》、明本《五音韵谱》、宋本《集韵》、影宋抄《类篇》、元刻《韵会》作“周礼”,与陈昌治本同。小徐本“周礼”作“周礼曰”,与《段注》同。

案:原文出自《周礼·秋官·掌囚》[9]1907,《段注》已引其文。众本皆作“周礼”,唯小徐本作“周礼曰”,《段注》此处从小徐本。小徐宋本足本未见传世,此当从诸宋本作“周礼”,不必加“曰”字。

二、 《仪礼》

《说文》中引用《仪礼》共15处,有“礼”“礼曰”两种形式。“礼”有11处,“礼曰”有4处。在这15处引用中,《段注》有3处进行了修改,以下一一考校。

1. 刷

《段注》:“《礼》有‘刷巾’。(‘有’,铉讹‘布’,黄氏公绍所据锴本不误,而宋张次立依铉改为‘布’。今《系传》本乃张次立所更定,往往改之同铉,而佳处时存《韵会》也。‘礼’谓礼经十七篇也,《乡饮酒礼》《乡射礼》《燕礼》《大射仪》《公食大夫礼》《有司彻》皆言‘帨手’,注‘帨,拭也’,‘帨手者,于帨帨,佩巾’,据贾氏《乡饮》、《公食》二疏,知经、注皆作‘帨’,绝无‘捝’字也。‘帨’之为巾,见于《士昏礼》及《内则》。《内则》‘盥卒授巾’,注云‘巾以帨手’,郑即用《礼经》‘帨手’字也。此云‘刷巾’,‘刷’当作‘’,盖汉时礼经‘捝手’有作‘刷手’者,假‘刷’为‘’,说礼家所定字不同也。‘刷巾’又见服氏《左传注》,《左传》‘藻率鞞鞛’,服云‘藻为画,藻率为刷巾’,《礼》有‘刷巾’,服语正与许同。巾部云‘帥,佩巾也’,帨帥或字,是帨与帥同字。《乐师》故书‘帥’为‘率’,《聘礼》古文‘帥’皆作‘率’,《韩诗》‘帥时农夫’《毛诗》作‘率’,是‘率’与‘帥’同音假借。《左氏传》之‘率’即《说文》之‘帥’,而许、服所见《礼经》皆作‘刷手’,郑《礼经》今文作‘帨手’,古文作“說手”,是则帥、帨、率、說、刷、六字以同音通用,而陆德明本作‘捝手’者为误字。)”[8]183

校:《续古逸丛书》本、国图宋本、汲古阁本、宋本《五音韵谱》、明本《五音韵谱》、小徐本、宋本《集韵》、影宋抄《类篇》作“《礼》布刷巾”,与陈昌治本同。元刻《韵会》“《礼》”作“《礼》有刷巾”,与《段注》同。

案:今本《周礼》《仪礼》《礼记》经文并无“布刷巾”之文。段玉裁遍考群经及旧注,证明“刷”即《仪礼》中“捝手”之“捝”。而“捝”为“帨”之误,“刷巾”即“帨手之巾”。《说文》引《仪礼》,多用“礼有某某”句,如“《礼》有柶”“《礼》有缙缘”,“布”与“有”形近,当是大徐本等形近致误。段玉裁据《韵会》改“礼布”为“礼有”,尤是。

2. 奠

《说文·丌部》:“奠,置祭也。从酋。酋,酒也。下其丌也。《礼》有奠祭者。”[7]94

《段注》:“《礼》有‘奠祭’。(各本下有‘者’字,《韵会》无。《说文》‘礼有刷巾’、‘礼有柶礼’、‘礼有缙缘’句法皆同,无‘者’是也。‘礼’谓《礼经》也,《士丧礼》《既夕礼》祭皆谓之奠。)”[8]207

校:《续古逸丛书》本、国图宋本、汲古阁本、宋本《五音韵谱》、明本《五音韵谱》、小徐本、作“《礼》有奠祭者”,与陈昌治本同。宋本《集韵》、影宋抄《类篇》、元刻《韵会》作“《礼》有奠祭”,与《段注》同。

案:段玉裁以为“《礼》有奠祭者”与“礼有刷巾”、“礼有柶礼”、“礼有缙缘”句式不同,当依《韵会》删“者”字。然检《说文》,类似句式尚有“一曰《乡饮酒》有丰侯者”,许氏作《说文》,未必绝对整齐,且“礼有某某”句式较少,不足为例。此“者”字,愚以为存之可也。

校:《续古逸丛书》本、国图宋本作、汲古阁本、宋本《五音韵谱》、明本《五音韵谱》、小徐本、作“《礼记》有‘醢’”,与陈昌治本同。宋本《集韵》、影宋抄《类篇》、元刻《韵会》作“《礼》有‘醢’”,与《段注》同。

三、 《礼记》

《说文》所谓“礼记”,并非今之《小戴礼记》,乃除《周礼》《仪礼》二经之外的所有记文,包括附于《仪礼》经文后之记文。《说文》引《礼记》共有9处,有5种形式,“《礼》”有4处,“《礼记》曰”有2处,“礼记”“《礼》云”“《礼》曰”各有1处。在这9处引用中,《段注》有3处进行了修改,以下一一考校。

1. 珕

《说文·玉部》:“珕,蜃属。从玉,劦声。《礼》:‘佩刀,士珕琫而珧珌。’”[7]7

《段注》:“珕,蜃属。从玉,劦声。《礼记》曰:‘佩刀,士珕琫而珧珌。’(‘记曰’字依《韵会》所引补。土部《礼记》曰‘天子赤墀’,今本亦删‘记曰’字。《艺文志》曰:‘《记》百三十一篇,七十子后学者所记也。’)”[8]18

校:《续古逸丛书》本、国图宋本作、汲古阁本、宋本《五音韵谱》、明本《五音韵谱》、小徐本作“《礼》”,与陈昌治本同。宋本《集韵》、影宋抄《类篇》作“蜃属。士佩刀珕琫”,无“礼”字。元刻《韵会》“《礼》”作“《礼记》”。

案:今本《周礼》《仪礼》《礼记》经文并无“佩刀”之文,段玉裁以为此“礼”乃今人不可见之“百三十一篇”礼记,故据《韵会》改“礼”为“礼记”,又增“曰”字。段氏以为“礼”为“礼记”尚可理解,增“曰”字则全无依据,略显武断。

2. 珧

《说文·玉部》:“珧,蜃甲也。所以饰物也。从玉,兆声。《礼》云:‘佩刀,天子玉琫而珧珌。’”[7]7

《段注》:“《礼记》曰:(二字补。)‘佩刀,天子玉琫而珧珌。’”[8]18

校:《续古逸丛书》本、国图宋本作、汲古阁本、宋本《五音韵谱》、明本《五音韵谱》、小徐本作“《礼》云”,与陈昌治本同。宋本《集韵》、影宋抄《类篇》“《礼》云”作“《礼》”。元刻《韵会》“《礼》”作“《礼记》”。

案:此例与上一例同,“三礼”之中无“佩刀”云云,段氏以为“礼”为“礼记”尚可理解,增“曰”字则全无依据,有待商榷。

3. 璗

《说文·玉部》:“金之美者。与玉同色。从玉,汤声。《礼》:‘佩刀,诸矦璗琫而璆珌。’”[8]7

《段注》:“《礼记》曰:(二字依《韵会》补。)‘佩刀,诸矦璗琫而璆珌。’”[8]19

校:《续古逸丛书》本、国图宋本作、汲古阁本、宋本《五音韵谱》、明本《五音韵谱》、宋本《集韵》、影宋抄《类篇》作“《礼》”,与陈昌治本同。小徐本无“礼”字。元刻《韵会》“《礼》”作“《礼记》”。

案:此例与上二例同,“三礼”之中无“佩刀”云云,段氏以为“礼”为“礼记”尚可理解,增“曰”字则全无依据,过于武断。

四、 结 论

《说文》整体称引“周礼”100处,“仪礼”15处,“礼记”9处,共124处。《段注》改《说文》引“三礼”17处,其中可议之处13处,分别为:“禡”“闰”“殳”“顅”“爟”“揱”“擩”“簎”“拲”“奠”“珕”“珧”“璗”。可称道者有4处,分别为:“”“戣”“刷”“”。从结果来看,段玉裁的改动非多于是。

《段注》在校勘上十分重视小徐本,段玉裁认为小徐本的面貌较为原始。而段玉裁之时,小徐本之宋本已不可见,唯有宋本残卷、影宋钞本及零散钞本传世,版本远不如多部完整宋版传世的大徐本可靠。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段玉裁多用《韵会》改引经。然而《韵会》本身亦不牢靠。元初黄公绍编纂《古今韵会》,其用《说文》似以小徐为本。然其全本已不存,仅存元熊忠所编《古今韵会举要》,为黄氏《古今韵会》之缩编,删节不少。且《韵会》本身引用《说文》时,似乎与《集韵》《类篇》等书一样,并非严格称引。从版本上看,《韵会举要》不能代表小徐本的原始面貌,不能作为勘正《说文》的主要依据。

以上诸多可议之处,大多源于段玉裁对小徐本、《韵会》的盲从。

需要指出的是,段玉裁在“三礼”引经改动上缺乏一贯之例。如上文所说“珕”字,所引乃“礼记”内容,段玉裁将“礼”改作“礼记曰”。但同样情况下,“蒩”字“《礼》曰:‘封诸侯以土,蒩以白茅’”[7]18,《段注》曰“此当云‘礼记曰’,脱‘记’字。记者,百三十一篇文也”[8]43,但《段注》所载《说文》正文并无增改。同样的问题前后处置不一,令人困惑。

有些问题,段玉裁亦颇为费解,如《说文》中引“礼”的问题。《说文》中所引“礼”,虽然段氏认为专指《仪礼》,但实际上“礼”有时指“仪礼”,有时指《周礼》,有时指广义的“礼记”,有时更是不知所引为何礼,十分复杂。对于不知所引的情况,段玉裁有时会归之于失传纬书,如“栾”“墀”字,段玉裁曰“盖出《礼纬含文嘉》之文”。段玉裁之时,《礼纬含文嘉》已不可见,则段氏如此处置当纯为猜测。至于“缙”所引“《礼》有‘缙缘’”[7]274,《段注》云“凡许云‘礼’者,谓《礼经》也,今之所谓《仪礼》也。十七篇无‘缙缘’,俟考”[8]656,此处段玉裁直言“俟考”,则是明言其惑矣。

段氏才高八斗,敢于删改《说文》,在校勘学上属于“理校学派”。但从本文考察的情况看,段氏校改多有可议之处。

通过对《段注》改《说文》“三礼”的考察,可知《段注》虽然水平较高,但其改《说文》亦多有疏失。当然,在《说文解字注》这样的巨著面前,我们始终要保持敬畏。限于学力,笔者所考或有诬段氏处,尚祈方家斧正。

注 释:

①《说文》有所谓“小字本”“大字本”。“小字本”半页十行,《续古逸丛书》本、国图宋本、孙星衍本、藤花榭本、陈昌治本等均属小字本。“大字本”半页七行,明赵均本、汲古阁本等属于“大字本”。至于“大字本”是否为独立的版本系统,学界尚有争议,此处暂将汲古阁本笼统归于大徐本系统,以俟学界定论。

②“陆玑”原误作“陆诗”,今正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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