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省域创新驱动发展水平评价及其影响因素分析
2019-01-16宋文月任保平
宋文月,任保平
(西北大学 经济管理学院,陕西 西安 710127)
一、引言
随着要素禀赋结构的转变,传统要素红利和比较优势逐渐衰减,原有经济增长动力已经不能满足新时代中国经济发展的需求,数量型增长方式难以为继。因此,亟需通过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培育自主创新驱动能力,依靠技术进步释放经济增长潜力,建立现代经济学体系,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中国经济增长质量。
随着2012年国家首次明确提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2016年正式颁布《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1],国家对创新驱动战略的规划不断完善。现有文献主要从以下几个视角研究了创新驱动问题:一是关于创新驱动的内涵及特征的理论阐述。洪银兴指出创新驱动作为内生经济增长动力,是一种以科技创新为实质的经济增长方式[2]。胡钰提出应通过促进科技与经济的融合,注重以企业为核心的产业性技术研发,有效发挥对经济发展的驱动作用[3];肖文圣认为国家创新体系是创新驱动战略的驱动力核心,影响实施创新驱动的因素,不仅有微观方面的企业创新动力和能力等,也有创新环境与制度供给等宏观因素[4];王海燕提出创新驱动发展具有通过知识、技术等要素的引入,突破资源要素的瓶颈,对各类创新资源的整合和盘活的特征,关注创新的全链条,全面提高从创意的产生到产品流入市场发挥经济社会效益,涉及创新的机制、活动、成果以及产业化等多个方面[5]。二是在测度评价方面,主要集中在不同层次、不同创新主体、不同创新环节创新驱动绩效的考察分析。一类研究主要基于知识生产函数、非参数DEA方法、参数SFA方法以及结构方程等计量方法,测度不同创新主体、创新层次创新效率以及创新水平的差异,如李政、任航基于创新型创业活动的视角,采用Malmquist方法测度了中国区域创新效率[6],刘明广采用探索性因子分析和验证性因子分析区域创新系统的绩效,分析了各因素间的相互作用程度[7],赵增耀、章小波构建了包含知识和产品创新的两阶段非合作博弈的创新效率评价方法[8];另一类是采用基于指标体系的构建,采用模糊评价、主成分分析和层次分析法等综合评价的统计分析方法,对中国不同层次的创新驱动水平进行评价分析,如区域创新创业环境、创新驱动能力以及创新型城市的评价等不同创新层次创新驱动能力的评价[9-12],陈宥蓁基于全球视角来研究创新评价指数[13],此外还有对地区创新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如科技部的《国家创新指数报告》[14] 81-87、国家统计局的《中国创新指数》和中国科技发展战略研究小组的《中国区域创新能力评价报告》[15] [16] 20-45等。
现有研究主要集中于技术进步对全要素生产率的影响以及创新驱动经济增长的逻辑机理分析,从综合视角分析地区间创新驱动能力及创新驱动发展水平之间差异性的研究比较有限。因此,本文首先分析了创新驱动能力对提升经济增长质量影响机理,并结合《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要求,构建相应的综合评价指标体系,采用熵值法和聚类分析等统计分析方法,分别对2000—2015年中国各省域创新驱动能力及创新驱动发展水平进行综合评价和聚类分析,并提出理论假说,进一步分析制约省域创新驱动发展水平的因素,考察企业和政府的创新驱动能力对经济增长质量的影响。
二、创新驱动发展水平评价指标体系构建
(一)创新驱动对经济增长质量提升的影响机理
熊彼特认为创新是经济生产中生产要素和生产条件的重新组合,将技术等要素引入生产体系使其技术体系发生变革的发明以及发明成果商业化、产业化的过程[17] 66-108。弗里德曼的国家创新系统,不仅强调科技创新对经济增长的重要作用,还基于基于创新过程的全面性和系统性视角,强调制度因素对创新绩效的影响[18]。创新驱动与内生经济增长的内涵一致,内生增长理论表明,技术进步是长期经济增长的关键要素。有别于狭义的技术进步,创新驱动是指通过激励创新生产和改善创新环境,对研发人员、研发资本等创新投入要素进行重新组合,提高创新产出并促进创新产出成果转换,最终推动内生经济增长[19]。创新驱动的目的不仅包括了内生经济增长,更强调了经济增长的质量。
有质量的经济增长是经济发展的核心内涵。创新驱动对经济增长效率、经济结构优化以及经济增长的有效性都有着重要影响,是实现高质量增长的核心动力。相对于要素投入驱动,创新驱动是指经济增长的动力从要素驱动转向创新驱动,使经济增长的路径从规模扩张转向效率提升,侧重通过要素的重组,扩大生产可能性边界,形成规模报酬递增机制,不断释放经济增长的潜力,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增长。在提高产出效率方面,创新驱动是促进技术进步,提高全要素生产率,实现规模报酬递增的决定性因素,还可以通过机器设备的创新转变生产组织方式,提高要素配置效率,抑制生产要素的边际报酬递减规律,提高单一要素的生产效率。在优化经济结构方面,创新驱动能推进以要素重置和技术扩散为基础,以市场为导向的产业升级,有效提高产业结构的合理化和高级化水平。同时还可以促进消费升级,优化投资需求,调节国内外需求结构,提高经济增长的稳定性与可持续性。此外,高质量经济发展还强调经济增长成果分享和生态补偿机制的有效性。随着传统要素红利的减少,提高经济增长质量不仅需要以技术进步和技术创新为基础的新能源、新要素以及新生产方式的供给,还需通过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加强生态环境的保护和生态补偿机制,降低经济增长的生态环境代价。同时,《纲要》中明确提出实现创新驱动是一个系统性变革,需要通过发展方式、发展要素、产业分工、创新驱动能力、资源配置和创新群体等方面的系统性转变,依托科技创新与体制创新,提高创新要素的配置效率和优化各类创新主体的协同机制。
由于高风险、高外溢性的创新驱动过程存在市场失灵,单纯依靠市场机制难以实现创新驱动发展。需要各级政府通过优化创新制度,有效的制度环境能够有效弥补市场失灵,降低创新过程的协调成本,节约交易费用,提高创新驱动的效率。创新驱动是通过对知识文化、科学技术以及制度政策等创新要素与传统要素的整合,突破单一要素投入的报酬递减的增长困境,通过培养以科技创新为基础,以企业创新为核心的创新驱动能力,以完善的制度环境和基础设施为支撑的创新驱动能力,在提高经济增长收益同时,有效降低经济增长的代价与成本。创新驱动发展不仅需要以企业为核心的科技创新能力,还需要政府发挥积极辅助协调机制,降低创新过程的协调成本和交易费用。
(二)创新驱动发展水平的评价指标选择
基于创新驱动的内涵与重要性,结合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部署,可以看出创新驱动经济发展主要涉及三个方面:一是以企业创新为核心的科技创新过程,二是政府对创新驱动能力的支持和提供的创新驱动制度环境,三是反映创新驱动发展绩效的经济增长质量的情况。为全面评价中国省域创新驱动发展情况,本文主要从创新驱动能力、创新驱动环境以及创新驱动绩效三个方面,具体包括基于投入产出视角的科技创新过程,反映区域发展水平与制度环境的创新驱动环境以及涉及产出水平提升和产业结构优化的创新驱动发展绩效三个方面构建创新驱动发展指标体系。
创新驱动能力体现为以科技创新为基础,以企业创新为核心的高科技成果转换率的创新过程。《纲要》提出,科技创新是创新驱动发展的两大驱动环节之一,对技术进步由决定性引领作用。本文基于投入产出的视角分析了科技创新的过程。一方面,科技创新过程中科技创新驱动能力既需要资本要素,也需要大量具备研发技能的人员投入。《纲要》中明确指出,创新驱动发展不仅需要全面提升劳动者素质,还需要培育高端创新创业人才。因此,人力资本是实现创新群体从以科技人员的个别领域创新为主向大众全面创新互动转变的潜在创新主体。同时政府对于具有高风险和强外部性的科技创新活动的支持,也是影响科技创新产出的重要因素。另一方面专利申请与技术市场成交额能够反映出科技创新产出水平。在企业创新方面,作为创新驱动的核心主体,企业的创新活动是以市场为导向的,企业的创新驱动能力更注重创新成果转化,通过将高新技术转化为现实的产品和现实的生产力,是实现产学研协同创新的重要纽带。企业的创新驱动能力一方面来自于模仿创新,通过技术引进、消耗吸收等方式,降低创新成本,另一方面源于企业的自主创新体系,通过培育竞争优势,促进新产品、新产业的发展,扩大企业创新利润。因此,在企业创新投入方面,通过细分企业研发经费支出结构来反映企业创新的偏好,并从产品创新和生产率水平两个方面反映企业创新产出。
在创新驱动环境方面,以制度创新为核心的制度变迁为构建国家创新体系、提高企业创新驱动的效率提供了保障。优化市场与政府之间关系是制度变迁的重要内容。有效的市场机制不仅有助于地区发挥自身比较优势,促进区域间产业间的协调发展,提高产出水平,优化经济结构,还可以激励企业为获得垄断利润进行自主创新驱动能力。有为的政府既要通过制度供给保障市场机制的充分发挥,为经济主体提供适度的激励与监督机制,也要有效发挥其公共服务职能,促进地区社会公共福利的均等化。同时,深度的对外开放不仅有利于发挥地区的比较优势,参与复杂的全球价值链,还能利用后发优势,加快缩短与发达国家的技术差距,利用贸易的技术溢出效应促进企业技术进步与产业升级。此外,还应积极推进城镇化,优化城乡区域结构,减少要素和产品流动的约束,促进地区要素市场和产品市场统一。
在创新驱动发展绩效方面,不同于技术进步引起的内生经济增长,创新驱动发展不仅要实现技术进步带来的可持续的长期增长,更强调经济发展的质量,即不仅需要经济增长效率的提升,还需要实现经济结构的优化。因此,本文从产出水平和产业结构优化两个方面反映创新驱动发展绩效。
关于在数据的搜集和整理,特别说明以下几个指标:(1)人力资本源于《中国人力资本报告》[20] 64-68,选用地区分五种受教育程度测算的实际人力资本。(2)以科学技术财政支出占地区财政支出的比重表示政府科技支持力度。(3)研发资本存量具体计算方法参见余泳泽的研究[21]。(4)以大中型工业企业在技术改进经费支出与技术消化吸收经费支出表示企业技术再研发经费支出情况。(5)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新产品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表示新产品收入比重。(6)以第三产业增加值占第二产业增加值的比重反映产业高级化情况。(7)城市化程度采用樊纲的市场化指数,源于王小鲁、樊纲的《中国分省份市场化指数报告(2016)》[22] 1-65。(8)以城镇人口占总人口之比反映城市化率。(9)以真实GDP与就业总人数的比值反映劳动生产率,其中真实GDP是以1978年为定基。(10)以地区进出口总额占地区GDP比重反映地区的对外开放程度。(11)以地区公路里程数与地区人口数的比值反映地区基础设施水平。
表1 中国省域创新驱动发展水平指标体系
注“规上工业”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为完全涵盖所有指标信息,本文采用熵值法进行综合客观的评价,从空间和时间维度对中国创新驱动发展水平进行综合评价和比较。熵值评价模型如下:设有m个评价对象,n个评价指标,则Xij(i=1,2,…,m,j=1,2,…,n)是第i个评价对象第j项评价指标的情况。具体步骤如下 :
(2)计算指标值yij在指标i下的权重pij。
三、评价结果分析
采用熵权法与聚类分析法分别对中国30个省域(除港澳台、西藏)的创新驱动能力以及创新驱动发展水平进行综合评价分析,判断地区创新驱动能力以及创新驱动发展水平的差异以及时序变化特征,并采取聚类分析,探求各省域创新驱动能力以及创新驱动发展水平的异同点。
(一)创新驱动能力的时序变化及差异比较
首先对2000—2015年各省域反映创新驱动能力的12个指标进行熵值加权,得到各省域创新驱动能力得分。为反映各省域的时序变迁和相对排名,以中国正式迈入中等收入陷阱以及国际贸易格局发生变化的2008年为时间点,分别计算2000—2007年与2008—2015年各省域创新驱动能力与创新驱动发展水平的平均综合得分及其排名。同时采用SPSS23对2015年30个省域的创新驱动能力以及创新驱动发展水平分别进行K值聚类分析检验,指定3类聚类类型详细反映省域差距,以反映省域间的相似特征,所得结论如表2、3所示。
表2 中国省域创新驱动能力排名与聚类结果
表2反映区域创新驱动能力的12个指标的综合排名,2000年至2015年间中国各省域的创新驱动能力均有显著提升。在2007年前,创新驱动能力排名前十名的省域包括东部的上海、天津,中部的河北与山西,以及东北辽宁与黑龙江和西北的陕西、四川、宁夏以及新疆,排名居中的十个省域包括东部的海南、江苏、福建、山东、和吉林,西部的云南和重庆,以及中部的湖南、湖北、内蒙古。后十位的省域包括东部的浙江、北京、广大,中部的河南、江西、安徽,以及西部的甘肃、贵州、青海。可见,该阶段东北老工业基地的创新驱动能力较强,东中部地区次之,西部地区的创新驱动能力差异较大并有两极分化态势。在2008至2015年间,省域创新驱动能力排名出现较大变化,排名前十位的省域包括东部的上海、江苏、广东、福建,中部的河南、山西、安徽与湖南,以及西部的新疆和宁夏。排名居中的十个省域有西部的重庆、四川、云南、甘肃和陕西、东部的浙江、广西和天津以及中部的河北与湖北。排名靠后的十个省域包括东部的北京、山东、海南、东北三省以及中部的江西和内蒙古以及西部的贵州与青海。这表明东部地区的创新驱动能力显著高于其他省域,西部地区的创新驱动能力差距呈现缩小趋势。从各省域的排名变化来看,多数东部地区的创新驱动能力排名均有所提升,其中能力增长显著的广东由第27位升至第3位,安徽由第30为增至第8位,江苏由第13位升至第2位,浙江由第23位提升到第14位,这反映了2008年金融危机以后,东部地区产业转移和升级的发展态势。与此同时,由于东北老工业基地的转型发展相对滞后,导致辽宁、黑龙江、吉林等东北地区的排名则大幅后退,分别由第1、2、17位降至29、24、30位。
聚类分组反映出2015年中国省域创新驱动能力存在一定的空间差异。其中,上海、北京和天津在科学技术支出占财政支出比重、R&D经费内部支出占GDP比重以及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新产品收入占比等方面情况相似,这表明北京、上海以及天津的政府科技创新力度较强,创新投入水平较高,企业自主创新绩效较好。第二类的江苏、广东、浙江以及山东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自主创新投入、专利申请授权数以及自主研发人员投入等方面情况较为相似,体现了该地区的知识技术创新与企业自主创新驱动能力较强,地区的创新人力资源较为充裕。其余省份在全要素生产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创新产出等方面情况相似归为第三类。基于聚类结果,选择北京、上海、广东、山东、辽宁、陕西以及四川等7个省域为代表分析地区创新驱动能力时序波动特征。从代表省域的创新驱动能力时序变化(图1)来看,2004年以后各省域创新驱动能力相继显著提升,但2008年起出现较大的区域差异。除大幅下降的辽宁外,其他代表省域的创新驱动能力仍保持增长态势,但增速有所差异,其中广东的增速最快,四川次之,陕西、上海和北京的增速较低。这体现了随着国家创新体系的逐渐完善,各省域的创新驱动能力均有提升,但受全球贸易格局的变化以及地区经济结构差异的影响,中国省域间经济增长的稳定性、可持续性的差异不断扩大。
图1 代表省域创新驱动能力的时序变动图
可以看出,尽管中国各省域的创新驱动能力均有显著提高,但区域差距较大,主要表现为创新驱动能力演变的区域差异,以及各省域在科技创新和企业创新方面存在显著差异。在发达地区普遍有较强的企业创新驱动能力与政府科技支出,以及较高的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水平。
(二)创新驱动发展水平的时序变化及差异比较
创新驱动发展不仅关注以科技创新为基础,以企业创新为核心的创新过程,还强调旨在弥补市场失灵、发挥后发优势、培育竞争优势的创新驱动的制度环境。创新驱动发展的目标是以技术进步下的内生经济增长为基础的高质量发展,不仅关注产出水平和经济增长的效率,还强调经济结构的优化升级。为全面反映省域创新驱动发展水平,还需考察区域的创新驱动环境以及创新驱动绩效。本文采取与上节相同的办法,对21个指标进行熵值加权与聚类分析。
如表3所示,中国各省域创新驱动发展水平均有大幅提升,在2000年至2007年,创新驱动发展水平排名与创新驱动能力排名有所差异,排名前十的省域包括东部的上海、天津、广东等、中部的河北、东北的辽宁、黑龙江,以及西部的陕西、新疆、四川以及宁夏等地区。排名居中的省域包括东部的福建、江苏、北京、浙江和海南,中部的山西、湖南、内蒙古,东北的吉林以及西部的云南,排名靠后的十个省域有东部的山东和广西,中部的湖北、河南、安徽、江西,以及西部的青海、甘肃、重庆、贵州。相较于各省域的创新驱动能力排名来看,东部地区的创新驱动发展水平显著高于中西部地区,特别是陕西、黑龙江等省域具有较高的创新驱动能力但创新驱动发展水平相对较弱。
表3 各省域经济创新驱动发展水平的排名及聚类结果
在2008年至2015年间,创新驱动发展水平排名发生较大变化,排名前十位的省域有东部的上海、江苏、广东、浙江、中部的河南、山西、湖南,以及西部的宁夏、新疆、四川。排名居中的十个省域包括,西部的重庆、云南、甘肃、陕西,东部的安徽、福建、天津、广西以及中部的湖北和河北。排名靠后的十各省域包括东部的山东、北京、海南、中部的内蒙古与江西,以及东北三省和西北的贵州和青海。较之上一阶段的创新驱动能力,尽管各省域的创新驱动发展水平与创新驱动能力的排名差距有所缩小,但东部地区的创新驱动发展水平依然领先,西北地区的创新驱动发展水平提升显著,而东北地区则伴随着地区创新驱动能力的下降,创新驱动发展水平排名也大幅下降。从排名变化来看,东部地区基本保持显著提升态势,其中江苏从第14位增至第2位,浙江由第18位增至第10位,而中西部地区各省域的变化趋势有所差异,中部地区既有河南、安徽等大幅提升的省域,也有河北等大幅下降的地区,西部地区既有宁夏、重庆、云南等大幅提升的省域,也有陕西、青海等排名下降的省区。而东北地区则呈现全面落后的态势。可以看出,中国各省域创新驱动环境逐渐完善,促进了创新驱动能力对经济增长质量提升的贡献,其中东中部地区的创新驱动环境最佳,而西部地区和东北地区的创新驱动环境相对较差,未能充分发挥创新驱动能力对地区经济增长质量的推动作用。
聚类分组反映出2015年中国创新驱动能力存在一定的地区差异,其中,上海、北京和天津在人均GDP、城市化率、科学技术支出占财政支出比重以及市场化程度等方面情况相似,这表明该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城市化水平以及政府科技支持方面的情况大体相同。第二类的广东、江苏、浙江以及山东在规模以上工业自主创新及创新成果以及地区R&D人力资源以及知识技术创新产出等方面相似,体现了该地区企业自主创新驱动能力和地区科技产出水平的相似性。其余省城在工业企业自主创新产出、教育水平以及真实GDP增长率等方面的情况相似,表明中国大部分省域的公共服务及教育水平条件基本相同。
从代表省域的创新驱动发展水平的时序变化来看(图2),2000年以来,中国创新驱动发展综合水平基本保持上升趋势,经历了2008年小幅下跌以后,各省域的创新驱动发展水平仍保持持续上升趋势,但各省域的增幅与增速有所不同。北京与上海的创新驱动发展水平虽分为一类,但2012年以来上海的创新驱动水平有所下降,北京则继续保持大幅增长。与此同时,广东的创新驱动发展水平基本保持高速上升态势,且2009年以来增幅显著提高。山东、北京、辽宁、陕西等省区则在2009年后增速出现不同程度下降。随着中国迈入中等收入阶段,加之国际贸易格局的转变,地区创新驱动发展水平的变化呈现出显著的地区差异,地区科技创新与制度创新的协同机制的差异造成了不同创新驱动发展路径。
图2 代表省域创新驱动发展水平的时序变动图
综上中国创新驱动能力与创新驱动发展水平均存在一定的空间差异,但相邻地区的创新驱动能力具有一定的相似性。与此同时,东中部地区的创新驱动能力的有效性显著优于西部地区和东北地区。地区创新驱动能力与创新驱动发展的差异体现了地方创新驱动的制度环境以及创新驱动绩效的差异。地区企业的创新活动与地方政府的制度支持力度是影响创新驱动发展水平的关键因素。企业作为科技创新的核心主体,也是实现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载体,企业的创新驱动能力不仅能够反映科技创新的活力,也体现了科技创新的产出水平。但仅有科技创新驱动能力是难以实现创新驱动发展的,政府的制度供给与创新支持是保障市场机制的有效作用,培育创新要素,提高创新产出与成果转化的关键因素。
四、影响省域创新驱动发展水平的实证检验
基于对区域创新能力以及创新驱动发展水平的时序特征分析,本文进一步探求影响创新驱动发展水平的主要因素。创新驱动战略的实施以及国家创新体系的构建,不仅需要加强以企业为主体的创新成果转化效率,还需要政府对创新活动的支持。作为创新驱动战略实施的关键主体,政府和企业的创新驱动能力以及创新驱动能力的差异是导致省域创新驱动能力以及创新驱动发展水平出现较大地区间差异的重要因素。本文进一步分析企业与政府两个关键创新主体的创新驱动能力对经济增长效率的影响,选取2000-2015年中国30个省域(不包括西藏和港澳台地区)的面板数据,采用动态面板回归模型,考察企业自主创新和模仿创新以及政府的创新支持对全要素生产率的影响。
反映经济增长效率的被解释变量选用地区的TFP变动率,采用DEA方法,选择以真实GDP为产出,就业人口和资本存量为投入,利用Malmquist指数测度计算出各省份2000年至2015年的TFP变化率。核心解释变量分别选择“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新产品开发经费支出”反映企业自主创新驱动能力;选择“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技术引进、消耗吸收经费支出”反映企业模仿创新驱动能力;选择“地方科学技术支出占地方财政比重”反映政府对创新的支持力度。此外,借鉴经典研究文献的做法,本文选取政府规模、开放程度、城市化率、市场化程度、人力资本等作为控制变量。具体变量的定义见表4和表5所示。
表4 数据变量和计算方法
表5 描述性统计结果
本文的经验检验是建立在面板数据模型的基础上,面板数据模型为:
Yit=C+βi×Expenditureit+
首先根据Hausman结果来确定是固定效应还是随机效应模型,主要检验结果支持固定效应模型,其次,考虑到模型的内生性问题,采用Blundell和Bond提出的系统广义矩估计进行分析[23]。根据已有文献研究,本文通过Hansen和AR(2)检验进行判断。固定效应模型和SYS-GMM估计的结果如表6所示。
表6 固定效应模型和SYS-GMM估计结果
注:括号中的数字为Z值;***、**、*分别代表该估计量在1%、5%、10%的水平上显著;AR(2)和Hansen是二阶序列相关和工具变量有效性的P值。
如表6所示,一方面,企业的创新能力主要包括发挥后发优势,直接引入先进的技术设备的模仿式创新,以及有效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的自主创新。企业自主创新对TFP变动率具有较小显著的负向作用。企业模仿创新对TFP变动率具有显著的正向作用,且影响权重与企业自主创新相近。另一方面,反映地方政府对创新活动支持力度的地区科学技术财政支出占地方财政支出比重有不显著的微小负向作用,但在SYS-GMM模型中均具有显著的正向作用。这表明政府的创新支持力度虽然能提升全要素生产率,但影响权重小于企业创新,体现了企业创新驱动能力对经济增长效率的影响显著高于政府在基础科学创新方面的支持作用。作为核心创新主体,企业的创新模式对经济增长效率影响也有所差异,现阶段中国全要素生产率主要得益于企业的模仿创新,尽管后发优势和模仿创新的空间逐渐缩小,但是改革开放以来形成的模仿创新路径仍对中国经济增长效率有显著的促进作用。自主创新具有高风险、高投入、高外部性等特征,市场机制难以充分激励企业自主创新,而政府的激励机制与创新风险管控制度的不完善,也会限制企业的创新活力。甚至由于创新要素的消耗导致低产出效率,制约了全要素生产率的提升。此外,政府创新扶持力度欠佳也是制约中国企业自主创新驱动能力的重要因素[24]。作为保障科学技术等基础创新驱动能力的重要主体,政府的财政支出力度也有待进一步加强。
其他控制变量对TFP变动率的影响与现有研究结论基本一致。其中,开放程度与人力资本均对全要素生产率具有显著的正向作用。尽管城市化水平对全要素生产率的正向促进作用不显著,但也体现了以要素流动、基础设施不断完善为支持的城市化进程对于创新要素的集聚、创新产业的培育均有一定的促进作用,同时政府规模与市场化程度对全要素生产率具有显著的负影响,反映了现阶段中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对全要素生产率的提高有一定的抑制作用。市场机制的不完善、市场主体单一、政府职能的失位和缺位等问题制约了经济增长效率的提升。
五、政策建议
进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随着经济结构和驱动力变化,中国经济增长方式由要素投入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变,经济发展的目标也应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结合本文的评价结果和对省域经济创新驱动能力的影响因素分析,对新时代提高中国省域创新驱动发展水平提出以下政策建议:
在进一步培育创新驱动能力方面,创新驱动能力不仅需要充裕且高质量的创新要素支持,还需要以科技创新为基础,以企业自主创新为核心的协同创新过程,以及高水平的科技成果转化产出。因此,在培育创新驱动能力方面,一是应加大创新要素投入,释放潜在创新要素活力。增加创新资本投入,不仅应扩大政府的科技财政支出比重,提高政府对基础创新领域的资金支持以及针对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的专项研究经费投入,提升在知识创新和科技创新等基础创新驱动能力,为创新成果转化奠定基础,还需扩大企业在新产品研发等自主创新方面的资本投入力度,充分利用市场价格信号机制以产品创新和产业创新为路径,提升科技成果的转化效率。二是应在扩大教育经费投入,全面提升教育水平,积累人力资本的同时,注重素质教育和技能教育,有效提高潜在创新主体的知识水平和创新素质。并积极通过与国外的合作交流、引进FDI等方式,通过“干中学”在创新驱动能力中培养不同领域的创新人才。三是应优化科技创新与企业创新的协同创新过程,注重知识与科技间的协同创新机制,提高知识科技创新水平。在提高基础创新的同时,注重构建以企业创新为核心的创新主体结构,提升产学研协同创新效率。不仅要深化对外开放,加强多元化多层次的对外合作,充分释放地区的后发优势,发挥技术引进对企业技术进步的支持,还应以市场为导向,从决策、研发、生产和销售等多个环节,逐步构建并完善企业创新系统,提升企业自主创新驱动能力,培育企业竞争优势。
在优化创新驱动环境,提升创新驱动绩效方面,为了有效发挥创新驱动能力对经济增长质量的提升作用,需进一步优化以制度创新为基础的创新驱动环境,调整政府与市场的关系。首先,应通过深化市场化改革,形成有效的要素价格体系和有序自由竞争机制,提高创新要素的配置效率,并利用完善的激励机制释放企业的自主创新活力,提高创新过程的产出水平。其次,应完善政府的公共服务职能,发挥政府在基础创新等环境的基础保障作用,推行有效的约束机制和创新保障机制,利用税收优惠、财政补贴等经济政策降低企业的创新风险,保障企业的创新利润。最后,为缩小中国省域间创新驱动能力和创新驱动发展水平的差异,一方面要推进公共服务的均等化程度,加大欠发达地区的教育、医疗、社保等投资力度,通过完善道路交通等基础设施水平,提高中西部地区的产业转移承载能力,加强地区间的经济合作。另一方面应基于区域发展水平、比较优势以及产业结构的条件的差异,推行因地制宜的区域发展政策,构建地区间的协同互促机制,通过差异化的发展路径,发挥各地区的比较优势,全面提升地区经济增长质量和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