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人类对更好社会制度的探索提供中国方案
2019-01-15赵珈艺张虹闫安
赵珈艺 张虹 闫安
摘 要:内蒙古的长期和谐稳定发展,符合中国国情的国家基本政治制度的政治设计,中国共产党高度关注、指导内蒙古自治区的实践,培养了大批从少数民族出身的共产主义干部,诚心诚意地积极帮助少数民族发展经济建设和文化建设,构建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中国方案”。
关键词:和谐稳定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中国方案”
Abstract: The long-term harmonious and stable development of Inner Mongolia and the political design of the basic political system of the country in line with China's national conditions. The CPC pays close attention to and guides the practice of the Inner Mongolia Autonomous Region, and has cultivated a large number of communist cadres from ethnic minorities, and sincerely and actively assisted the development of ethnic minorities. Economic construction and cultural construction, building a "China program" for the system of regional ethnic autonomy.
Key words: Harmony and stability; the system of regional ethnic autonomy "China Program"
1947年5月1日,在中國共产党领导下,新中国第一个省级少数民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宣告成立。
内蒙古自治区自成立以来,长期保持着政治稳定、经济平稳运行、社会和谐进步、民族团结的良好局面,内蒙古被誉为是“模范自治区”,实施民族区域自治的“光辉典范”。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冷战结束后,苏联解体、东欧剧变引发了世界民族主义浪潮,国家分裂、民族冲突殃及全球。在新时期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经受住考验,民族地区保持长久稳定。2014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时,充分肯定自治区“长期以来民族团结工作做得是好的”[1]。在当前复杂多变的国际国内形势下,内蒙古自治区能够保持长期和谐稳定,能够形成独特“内蒙古长期和谐稳定现象”,透过现象探索其本质及内在规律,是“中国方案”的内在要求。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不是好,要看事实,要看中国人民的判断,而不是看那些戴着有色眼镜的人的主观臆断。中国共产党人和中国人民完全有信心为人类对更好社会制度的探索提供中国方案。”[2]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作为中国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解决民族问题的具体实践,体现了中国共产党的根据中国国情在制度方面作出的创造性政治设计,而内蒙古自治区70年探索和成功实践,为人类对更好社会制度的探索提供了“中国方案”。
一、符合中国国情的国家基本政治制度的政治设计
中国自古就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历经自秦朝至近现代两千多年发展,尽管几经分裂与统一,但国家的统一始终为主流,中华各民族始终将国家统一作为本民族强烈的追求,在这一过程中获得认同感,凝聚向心力。
确立并且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中国社会历史发展的必然结果。在新民主主义革命、社会主义革命和改革开放时期,中国共产党坚定不移坚持以马克思主义解决民族问题,并且结合当代政治、经济、社会以及中华民族文化传统,摒弃联邦制,实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这不仅尊重了中国传统历史文化,更是符合中国国情,符合各民族人民根本利益的必然选择。在历史发展的长河中,各民族相互交往,相互融合,既存在大杂居,也存在小聚居。各民族休戚相关、荣辱与共,共同铸造中华民族,凝聚中华精神,共同推动中国社会的永续发展。
民族区域自治是运用马克思主义解决中国的民族问题。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与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一起共同构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政治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于我国悠久的历史文化、近现代社会的发展、由来已久的民族关系以及各民族分布的情况,它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最高指导,建立了科学的制度体系。中国共产党基于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创新并发展了符合自身实际的民族理论,提出民族区域自治的思想。新中国成立后,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经验,在党和国家统一领导下,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不断得以完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西藏自治区先后得以成立,各少数民族聚居地方分别设立自治机关,实行区域自治。自治机关代表当地各民族人民管理地方性事务,代表自治民族人民当家作主,管理本民族内部事务,行使管理本地方、本民族内部事务的自治,是我国宪法规定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最能体现中华民族根本利益和整体利益。自然条件和经济社会发展程度上的差异,不同的语言文化形成不同的心理认同,沿袭不同的风俗习惯,这使得在中国必须充分了解少数民族的特点,必须充分考虑各民族的具体利益,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最能体现中华民族根本利益和整体利益。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党对于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认识更加深刻,制定并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保障了少数民族的权益,加速了法制化进程,肯定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提出了一系列关于民族问题的理论,进一步制定了关于民族工作的方针政策,将民族区域自治上升为国家的基本政治制度;将“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作为各民族发展的主题,就少数民族以及少数民族地区制定了一系列新的经济发展战略规划,从此民族区域自治的发展进入新的历史时期。
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将民族和区域因素、历史和现实因素、政治和经济因素、制度和法律因素有机结合,将国家集中统一的领导和少数民族聚居区的区域自治紧密结合,既有利于巩固和发展中华民族的大团结,又有利于调动各少数民族参与社会建设和发展自身的积极性,体现了各民族间和平、团结、互助以及共同发展的关系,经受国内国际风云变幻的考验,体现出强大的生命力。实践证明,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符合我国的国情,有助于我国各民族形成了统一的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有助于促进民族地区发展。通过中华民族的凝聚力,可以抵御国内外分裂势力的破坏和渗透,对于保证国家统一、边疆稳固、社会安定起到重要作用。
二、中国共产党高度关注、指导内蒙古自治区的实践
中国共产党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社会主义建设时期、改革开放以来新时期关注、指导内蒙古自治区实践,并把内蒙古自治区实践中的成功经验推广至全国。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毛泽东、邓小平、习近平等高度关注内蒙古自治区革命、建设与发展。
中国共产主义者在筹备建党时起,就开始关注蒙古民族问题。1920年12月1日,毛泽东在给蔡和森的信指出,“帮助蒙古、新疆、西藏、青海自治自决,都是很要紧的”。[3]中国共产党成立后,一直关怀和领导内蒙古革命运动,在党的二大纲领中规定,“蒙古西藏回疆三部实行自治”,[4]统一中国。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内蒙古革命有了正确方向,取得胜利。1938年5月,毛泽东在听取乌兰夫工作汇报时强调:“蒙古民族只有同中华各民族一道,驱逐日寇,解放全中国,才能取得本民族的统一和解放”。[5]抗战胜利后,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1947年4月23日,在乌兰浩特召开内蒙古人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了以乌兰夫为主席的内蒙古自治政府,全国解放后,实现了东部西部统一的内蒙古民族区域自治,取得民主革命胜利,开启了中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新篇章。
民族平等、团结是中国共产党主张和坚持的,不管是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还是在新中国成立后各个时期确立、贯彻、体现了这些思想。毛泽东同志曾强调:“允许蒙、回、藏、苗、瑶、彝、番各民族与汉族有平等权利,有自己管理自己事务之权,同时与汉族联合建立统一的国家”[6];1949年,《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民族一律平等,……禁止民族间的歧视、压迫和分裂各民族团结的行为”[7];新中国成立以后,1954年,毛泽东主持拟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并规定,“各民族一律平等,禁止任何民族的歧视和压迫”[8],将少数民族政治上的平等地位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下来。1956年,初步探索新中国社会主义之后,毛泽东同志指出,“在苏联,俄罗斯民族同少数民族的关系很不正常,我们应当接受这个教训”,[9]他认为汉族和少数民族关系应为社会主义建设十大关系之一,民族团结对于社会主义的建设和发展至关重要,毛泽东还明确指出,“必须搞好汉族和少数民族的关系,巩固各民族的团结,来共同努力于建设伟大的社会主义祖国。”[10]
寄希望内蒙古自治区走进前列。1950年,邓小平在谈到西南少数民族工作时指出,“实行民族区域自治,不把经济搞好,那个自治就是空的。”[11]在1987年,邓小平就内蒙古未来发展做出预言认为,“内蒙古有广大的草原,人口又不多,今后发展起来很可能走进前列”。[12]邓小平从中华各民族的特点出发,阐述了内蒙古重大发展战略问题,即占中国三分之一国土面积的边疆民族地区的发展问题。
殷切期望内蒙古各民族人民守望相助。2014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赴内蒙古调研时强调,希望内蒙古各族干部群众守望相助。守,指的是守护国家,即保卫祖国边疆,守护好内蒙古地区少数民族的精神家园;望,指的是极目望远,制定长远发展规划,寻求最佳发展结果,发展的眼光应跳出内蒙古,用更宽广的世界眼光看待内蒙古的发展,树立大局意识;相助,指的是各民族之间要团结、平等、互助、和谐,共同创造美好生活,守卫祖国边疆。[13]这是对“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做好民族工作新的期望。内蒙古在发展过程中努力处理好民族团结奋斗、经济繁荣发展、社会和谐稳定三者的关系,社会和谐稳定是目的,经济繁荣发展是动力,各民族团结奋斗和社会和谐稳定是社会进步的保障。
国家制定支持民族地区发展的政策。新中国成立后,国家制定支持各民族地区发展的方针、政策,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根据地区自然状况、发展基础、民族关系、区位特点等量身定做,解决各地发展过程中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发挥当地优势,缩小经济社会发展区域间的差距。2011年6月,国务院颁布《关于进一步促进内蒙古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确定内蒙古的战略定位,内蒙古是我国北方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国家重要的能源基地、新型化工基地、有色金属生产加工基地和绿色农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我国向北开放的重要桥头堡,团结繁荣文明稳定的民族自治区,为内蒙古经济发展提供了政策依据,为内蒙古带来了新的机遇,增强发展的协调性,标志着国家支持民族地区发展的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
七十年来,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全面贯彻执行《民族区域自治法》,各族人民以主人翁的姿态积极参与管理国家和地方事务,充分行使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赋予的权利,投身内蒙古现代化建设,实现跨越式发展,深刻地改变了内蒙古落后面貌。
三、培养了大批从少数民族出身的共产主义干部
在内蒙古革命和建设的历程中,中国共产党非常重视培养、使用蒙古民族干部,是解决民族地区问题关键。
从1923年起,中国共产党就开始培养教育蒙古族青年。李大钊等早期党的领导人到北京蒙藏学校的蒙古族学生中宣传马克思主义,选派到广州农民运动讲习所培训,到莫斯科中山大学深造。以乌兰夫、李裕智、多松年等為代表,成为第一批共产主义者。
延安时期,在延安学习的蒙古族青年达到100多名,[14]为抗战胜利后开展内蒙古革命运动准备了领导骨干。之后,党中央从延安等解放区派来大批干部,在张家口等地创办了内蒙古军政学院、内蒙古军政大学一院、二院,大量吸收蒙古族知识分子,培养民族干部。截止1948年8月,通过院校培养和实际斗争锻炼,民族干部队伍发展到4300余人,[15]是实现蒙古族人民当家作主、管理国家和团结各族人民的基本骨干。
1949年11月,新中国成立后,面对纷繁复杂国家治理任务,毛泽东从任用少数民族干部的目的、任务、重要性、标准、数量等方面,提出需要大量政治上坚定的少数民族干部参与民族地区国家、政权管理和建设,毛泽东认为,“要彻底解决民族问题,完全孤立民族反动派,没有大批从少数民族出身的共产主义干部,是不可能的。”[16]1957年4月,在内蒙古自治区成立十周年之际,乌兰夫针对内蒙古实际指出,在民族地区,“要徹底解决内蒙古民族问题,没有大批的蒙古民族和区内其他民族出身的共产主义干部是不可能的”。[17]
加强队伍建设是加快发展民族地区的关键所在。少数民族干部是强大民族干部队伍的重要成分,在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方面发挥重要作用。毛泽东在《论十大关系》谈到汉族和少数民族关系时,指出,“一切物质因素只有通过人的因素,才能加以开发利用”。[18]党和国家不断完善培养少数民族干部的政策和法律制度。1931年11月,中国共产党就提出培养少数民族干部的政策;1949年,《共同纲领》对民族区域自治和少数民族干部的具体内容作了法律性规定;1950年,中央制定《培养少数民族干部的试行方案》,方案中明确规定“要大量的普遍的培养少数民族干部”的方针,确立了“培养普通干部为主,迫切需要的专业与技术干部为辅”的原则;[19]1984年,《民族区域自治法》对合理配备少数民族干部作出了法律规定。党和国家不断完善培养少数民族干部的政策和法律制度,使培养民族干部工作进入法制化阶段。
少数民族干部是联系党和少数民族群众的纽带,是贯彻政策方针,团结带领广大人民群众为完成党的历史任务而奋斗的骨干力量,这样的骨干力量熟习自身民族的语言文字、发展状况,他们长期置身于本民族地区的人民群众之中,了解自身民族地区的的资源优势和经济特点,了解当地社会发展的历史与现状、优势与不足,有肩负着带领各族群众团结奋斗、追求美好生活的重任,对改变民族地区的落后面貌有着强烈的愿望,对加快民族地区经济、文化的发展具有强烈的使命感和高度的责任心,少数民族的干部在民族地区工作具有的独特的便利条件和基础,能够促进民族地区的发展与稳定。正确培养、选拔和使用少数民族干部,是处理民族关系的关键,促进各民族团结的重要环节,实施民族区域自治的关键。
培养大批的蒙古民族和区内其他民族出身的共产主义干部。长期以来,内蒙古在干部队伍建设中认真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政策,党中央及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坚持对少数民族干部普遍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科学发展观,进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教育,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民族观和宗教观,提升自身的自觉性,努力贯彻并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始终将祖国统的一和民族的团结作为自身工作的努力方向。特别是当前坚持把深入学习习近平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内容、考察内蒙古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关于做好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发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主阵地作用,深化党的民族理论政策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教育,切实加强干部队伍的思想建设。大力选拔任用少数民族干部,同时高度重视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工作,形成了一支政治素养高、业务水平精、受广大群众拥护的优秀少数民族干部队伍。
在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建设的同时,同步重视少数民族干部专业能力培训,重点在于进行民族业务方面的培训,将干部的自身素质以及专业能力作为重要衡量标准,注重培养各领域少数民族专业技术骨干,提高了综合素质,提升了工作能力。
四、诚心诚意地积极帮助少数民族发展经济建设和文化建设
社会能否保持稳定的根本在于其经济发展的水平。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对于民族地区的繁荣发展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对此,毛泽东曾在《论十大关系》中提及如对待汉族与少数民族之间的关系时,指出,“要诚心诚意地积极帮助少数民族发展经济建设和文化建设”。[20]1950年,邓小平在谈到西南少数民族工作时指出,“实行民族区域自治,不把经济搞好,那个自治就是空的。”[21]
从内蒙古民族地区的实际出发,探索发展路径。在民主革命进程中,自治区党委、政府就从牧区实际出发,提出“三不两利”(不斗、不分、不划阶级,牧主、牧工两利)牧区民主改革政策和“稳宽长”(政策要稳、办法要宽、时间要长)的方针,保证了民主改革和社会主义改造的顺利完成,促进社会经济恢复与发展。
高度重视自治区经济的发展。内蒙古自治区成立之初,自治区党委、政府就明确提出把“发展各项生产事业,建设繁荣的内蒙古自治区”作为根本任务。从1953年起,国家开始进行有计划的大规模经济建设,有计划在自治区部署重点建设和工业项目,国家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156项重点建设项目,有5项在内蒙古,包头钢铁公司成为当时全国三大钢铁工业基地之一,是国家在少数民族地区建设的唯一现代化的工业基地,带动了内蒙古工业发展,为改变自治区经济文化的落后面貌奠定初步基础。自新中国成立至20世纪60年代初期,内蒙古的经济发展速度一直超过全国平均水平。1957年5月1日,《人民日报》发表社论赞誉内蒙古自治区是“我国少数民族实行区域自治的良好榜样”。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区同全国一样进入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时期。为实现全区各民族共同富裕、共同繁荣,自治区党委、政府坚定不移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把加快经济社会发展作为坚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第一要务来抓。
进入新世纪,在深入分析区情的基础上,自治区党委围针对社会发展的五个方面提出发展思路,分别包括:经济发展、社会、政治建设、生态文明建设。推进农牧业产业化、新型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的总体要求,努力做到统筹兼顾协调发展、遵循规律持续发展、以人为本和谐发展。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党自治区党委领导下,努力打造祖国亮丽北疆,各族人民守望相助、互助团结,推动全区综合经济实力提升、区域协调发展、产业发展层次多样、发展保障领域广泛和人民生活水平提升,加快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少数民族地区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为内蒙古长期和谐稳定和谐的发展奠定了稳固的基础。
经济实力显著增强,居全国前列。自治区成立前,工业基础薄弱,1947年工业增加值仅占工业总值的6.9%。自治区成立后,将工业经济作为国民经济的主导,形成了具有内蒙古特色的工业体系。完成“十二五”规划,顺利实施“十三五”规划,从2002年至2006年,自治区地区生产总值、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增长速度居全国第一;2006年底,内蒙古地区生产总值位居国内第17位,人均生产总值位居国内第10位,城乡群众的收入与生活水平明显提高。[22]到2015年,自治区生产总值由2010年的1.17万亿元增加到2015年的1.8万亿元,年均增长10%;人均生产总值由7070美元增加到1.15万美元,居全国前列。[23]2016年地区生产总值将达到1.9万亿元左右,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超过60%。[24]
内蒙古自治区成立前,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发展落后,自治区成立70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内蒙古坚持实施“科教兴区”战略,这些方面取得了巨大成就。2015年,科技活动人员8.5398万人、地方国有单位各类专业技术人员54.4906万人、政府属研究机构92个,文化艺术和文物事业机构1579个、人员15163人;教育事业巨大发展,各类学校6717所、教师272965人,其中,高校53所,人员25523人,[25]教育范围做到了从学前教育至高等教育,从普通教育延伸到职业教育的全面覆盖,构建了具备民族特色的较为完整的教育体系;医疗卫生事业方面,卫生机构23885个,医院702个,卫生技术人员162328人;目前,内蒙古少数民族总人口551万,占全区人口2500多万的22 %,其中,蒙古族人口从1949年的83.2万人增加到2015年的457.8万,占全区总人口的18%。[26]
70年来,内蒙古自治区政治、经济、文化、社会事业全面发展,长期保持民族团结、社会和谐稳定,是党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成功实践的阶段。
五、构建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中国方案”
摒弃“那些戴着有色眼镜的人的主观臆断”,为人类对更好社会制度的探索提供“中国方案。”[27]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与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一起共同构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政治制度。当前,民族问题与矛盾导致一些国家和地区政治格局动荡不安,而我国各民族融洽相处,其中,原因很多,但适合中国国情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其主要原因之一。世界各国情况和中国的实践证明,联邦制不能适用于中国实际。作为“中国方案”重要组成部分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立足于中國实际,解决中国民族问题,体现的是解决中国民族问题的设计与智慧,在世界范围内的创新性成果。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将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中国民族问题有机结合,具体实践后确立和践行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符合中国的历史传统、基本国情及国家长远发展的制度设计与创新,是合乎中国国情的唯一正确选择。
大力培养、选拔和使用少数民族干部。坚持用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和党的民族政策教育各族干部。在新民主主义革命、社会主义革命、建设、改革开放各个时期都有一大批蒙古族为代表的少数民族优秀代表,投身其中,作出了巨大贡献。今后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过程中需要更多民族干部投入、融入事业中去。
习近平认为:“加强中华民族大团结,长远和根本的是增强文化认同,建设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积极培养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28]坚持用马克思主义先进文化引领民族文化,为民族地区人民树立共同理想,增强社会的凝聚力和创造力。内蒙古自治区成立并走过了70年的历程,为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提供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在未来,努力将内蒙古打造为祖国北部靓丽的风景线的同时,内蒙古自治区继续“为人类对更好社会制度的探索提供中国方案”做出更加壮丽的实践,必将为“中国方案”提供更多元素。
参考文献:
[1] 在党的民族政策光辉指引下阔步前进,载《 人民日报 》, 2014年10月13日。
[2] 习近平: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人民日报》,2016年7月1日。
[3] 《毛泽东书信选集》,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3页。
[4] 中央档案馆编:《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一册,中央党校出版社1989年版,第115页。
[5] 《乌兰夫回忆录》,中共党史资料出版社1989年版,第200页。
[6] 中央档案馆编:《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十一册,中央党校出版社1991年版,第619页。
[7] 中央档案馆编:《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十八册,中央党校出版社1992年版,第595页。
[8] 人民出版社编:《民族政策文件汇编》第二编,人民出版社1958版,第2页。
[9] 毛泽东:《论十大关系》,《毛泽东选集》,第五卷,人民出版社1977年版,第278页。
[10] 毛泽东:《论十大关系》,《毛泽东选集》,第五卷,人民出版社1977年版,第278页。
[11] 《邓小平文选》,第一卷,第167 页。
[12] 《邓小平文选》,第二卷,第247 页。
[13] 《 人民日报 》, 2014年01月30日。
[14] 《中国共产党与社会主义》,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2年版,第189页。
[15] 《中国共产党与社会主义》,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2年版,第189页。
[16] 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大批培养少数民族干部》,载《毛泽东文集》第六卷,人民出版社1999年6月版,第20页。
[17] 内蒙古乌兰夫研究会:《乌兰夫论民族工作》,中共党史出版社,1997:242.
[18] 毛泽东:《论十大关系》,《毛泽东选集》,第五卷,人民出版社1977年版,第278页。
[19] 中国共产党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实践》2007年第4期,第9页。
[20] 毛泽东:《论十大关系》,载《毛泽东选集》,第五卷,人民出版社1977年版,第278页。
[21] 《邓小平文选》,第一卷,第167 页。
[22] 乌兰:《内蒙古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概论》,内蒙古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第21页。
[23] 乌兰:《内蒙古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概论》,内蒙古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第16页。
[24] 巴特尔:政府工作报告 [N].内蒙古日报,2016-02-01.
[25] 李纪恒: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 把祖国北部边疆这道风景线打造得更加亮丽 ——在中国共产党内蒙古自治区第十次代表大会上的报告《内蒙古日报》(2016年12月2日) 01版。
[26] 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2016内蒙古统计年鉴》,中国统计出版社。
[27] 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2016内蒙古统计年鉴》,中国统计出版社。
[28] 习近平: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人民日报》,2016年7月1日。
[29] 习近平: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暨国务院第六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 人民日报 》( 2014年09月30日。
作者简介:赵珈艺(1990— ),内蒙古乌兰察布市人,内蒙古工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硕士,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女性发展研究;张虹(1992— ),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人,内蒙古工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中国化;闫安(1962—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人,内蒙古工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中国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