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照料设施消防安全管理探讨
2019-01-15丁飞绍兴市消防支队
■ 丁飞 绍兴市消防支队
■ 姜洪尔 杭州市消防支队
随着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我国人口老龄化正在逐渐加剧,老年人照料设施也随之快速发展。但是老年人照料设施消防安全状况参差不齐,尤其是一些民办老年人照料设施,消防问题较为突出,存在很大安全风险。近年来,国内老年人照料设施亡人火灾事故时有发生,使得老年人照料设施消防安全问题越来越引起全社会的广泛关注。
一、存在的主要消防安全问题
(一)未经消防审批,存在先天性安全隐患
老年人照料设施,大多是村民自建房改造而成,也有一些是村综合楼、校舍、厂房等改造,存在先天性的火灾隐患。有的设置在山顶,没有消防水源,消防车也无法到达;有的用自建住宅改造而成,与周边建筑防火间距不足,疏散楼梯数量不足;有的用木结构老房子改造而成,耐火等级低,无法整改。
(二)安全意识淡薄,消防责任不落实
公办老年人照料设施硬件设施相对较为完善,但是管理上存在很多问题。比如没有按要求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灭火疏散预案,没有按要求开展巡防检查和消防培训,安全意识薄弱,缺乏必要的防范意识和消防安全知识,违规用火、用电现象时有发生。民办老年人照料设施的消防安全意识更加不足,消防工作基本处于无人管的状态。另外,老年人消防安全意识也不强,有房间内随意堆放破衣服、废旧报纸的,有燃烛烧香、卧床吸烟的,也有私拉乱接电线、超负荷用电的,这些现象都大大增加了发生火灾的可能性。
(三)火灾隐患严重,整改难度大
老年人照料设施不同程度存在疏散楼梯数量不足、使用可燃材料吊顶、电气线路敷设不符合要求、灭火器过期失效、未设置应急照明和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室内消火栓无水、房间窗户设置铁栅栏等问题。民办老年人照料设施大多是村民自建房改造而成,有些用木板分隔,耐火等级低,一旦发生火灾很容易蔓延扩大,造成人员伤亡。民办老年人照料设施经济实力有些,有些是勉强维持运营,隐患整改资金无力承担,隐患长期存在。由于老年人照料设施的特殊性,考虑到社会影响等因素,政府无法强制关停,隐患督促整改难度极大。
(四)工作人员数量少年龄大,火灾防控能力弱
老年人照料设施属于微利行业,工作人员工资低,经营管理人员和服务护理员基本上是下岗职工或者农村人员,且女性居多,人员素质总体不高。从业人员自身文化较低,有些连字都不认识,对消防安全知识知之甚少,无法开展安全自查和隐患自除。老年人行动能力弱,有些年龄偏大或者生活无法自理的老人无法逃生,发生火灾时不能及时处置,火灾防控能力严重不足。
二、原因分析
老年人照料设施存在的这些消防安全问题,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与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口老龄化有关,也与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对消防安全认识不足有一定关系。一是“先发展后规范”的养老产业发展政策导致老年人照料设施存在先天性火灾隐患。前些年,有些政府因财政、人员不足等原因,鼓励民间资本开办老年人照料设施,为降低准入门槛,老年人照料设施在没有经过消防审批的情况下就可以取得老年人照料设施许可证,这样大量的民办老年人照料设施就留下了很多先天性火灾隐患。二是老年人照料设施思想认识不到位。民办老年人照料设施仅仅停留在让老人能“吃得香,睡得好”的目标上,没有树立“安全第一”的经营理念,对消防安全不够重视,对身边的隐患视而不见,不愿把钱花在整改火灾隐患上,政府督促一下就整改一下,整治过后一切照旧。
三、工作对策
老年人照料设施消防安全治理应摈弃急功近利的运动式整治,要按照“立足实际、科学规划、梳堵结合、长效治理”的思路有序进行。
(一)科学规划,合理布局
在我国已进入人口老龄化的大背景下,社会对于养老服务机构的需求会越老越大,政府应该及时将养老服务纳入城乡发展规划,结合当地实际,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有些地区地域较广,大部分都是农村地区,村民在为老人选择老年人照料设施时,往往都倾向于离家近一点的地方,以便于日常探望和照顾。政府在养老用地规划布点时,除了考虑需求量大的城区,还应考虑广大的农村地区,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每个乡镇都设立一定数量的老年人照料设施。老年人照料设施的选址设立应充分考虑消防安全,对于消防水源、消防车道、防火间距等方面都应统筹考察。在具体设计建造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国家防火设计标准和施工规范要求,依法申报消防审批,减少先天性火灾隐患。
(二)分类治理,疏堵结合
老年人照料设施数量较多,情况较为复杂,尤其是民办老年人照料设施,当初是鼓励发展,现在开展整治时,不能搞简单的“一刀切”,一关了事。要在充分排查摸底的情况下,弄清楚全市老年人照料设施的消防安全状况,按照火灾隐患的不同程度,采取疏堵结合的方式,开展分类治理。对于火灾隐患严重的老年人照料设施,政府一定要下定决心,坚决予以取缔。可以通过政府适当补助的方式,将隐患严重老年人照料设施的老人分流到其他老年人照料设施,解决老人的安置问题,防止激化社会矛盾;对于火灾隐患较轻的老年人照料设施,要督促指导老年人照料设施进行隐患整改,通过增加疏散楼梯,提高耐火等级,增设消防设施,改造电气线路等技术措施,减少安全隐患。有些老年人照料设施确实因建筑结构等原因无法整改,而且又不能马上取缔分流的,也要努力改善消防安全条件,通过推广独立式火灾报警探测器、自来水延伸工程等成本较低的技防措施,来提高老年人照料设施的火灾防御能力。
(三)部门协作,加强管理
老年人照料设施一定要纳入政府的监管视线,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沟通,互通信息,加大检查指导力度,共同做好安全工作。民政部门在许可审批时,要督促老年人照料设施及时申报消防审批手续,杜绝产生的先天性火灾隐患。日常检查中,民政部门、乡镇街道、消防机构和公安派出所要加强合作,联合执法,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检查消防安全制度是否落实,消防设施是否按要求配置并确保完好有效,电气线路敷设是否符合要求,用火用电管理是否规范。针对夏季高温和冬季严寒用火、用电量增大的特点,要开展有针对性地消防检查和安全提醒,严禁超负荷用电和电线私拉乱接,控制老年人房间内蚊香等火源,工作人员要加强夜间巡查,及时发现各类事故苗头。对于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紧盯不放,督促整改,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四)强化培训,提升意识
消防安全培训要更加富有针对性,根据不同的培训对象开展不同的宣传培训。对于消防安全网格人员和老年人照料设施负责人,要重点开展消防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提升消防安全意识,强化消防安全责任,提升检查发现火灾隐患的能力和水平,确保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措施落实到位。对于老年人照料设施护理人员,要重点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技能,通过培训,使从业人员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扑救初期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逃生。对于老年人群,要用浅显易懂的语言开展消防宣传,养成良好生活习惯,自觉遵守宿舍安全管理规定,做到不私拉乱接电线,不在房间使用明火、焚烧香烛,不在房间内随意吸烟,不使用电炉、热得快等大功率用电设备,减少各种致灾因素。同时,要加强老年人火场逃生自救知识的宣传,做到发生火灾时不留恋财物,开展自救互救,第一时间逃离火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