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治理创新视域下的公共政策民主化实现机制研究
2019-01-15方亚琴
方亚琴
(四川大学,四川 成都 610065)
一、公共政策民主化与社会治理
(一)公共政策
公共政策是一个完全系统化和理论化的政策体系,是价值的具体表现。公共政策最基本的社会发展目标是维护公共价值,以保护、协调和理性分配公共利益为根本出发点。要准确理解公共政策内涵,需把握:第一,公共政策是对社会价值的权威性分配,因此制定公共政策的主体是具有战略地位的行动者;第二,公共政策以解决公共问题和处理公共事务为目的;第三,公共政策具有未来性,旨在对未来的事物施加影响;第四,公共政策表现形式多样,如法律、法令、条例、行政条例、行政决议、行政计划、行政计划等;第五,公共政策其具体表现形式离不开实践检验、科学知识、社会理论、哲学思想和价值观念的指导;第六,包含优先考虑和调整相互冲突的利益和价值观的过程。
(二)公共政策民主化
公共政策民主化指在政策制定过程中创造民主、广泛参与的环境和氛围,使广大人民群众、社会组织、政策研究组织能够广泛参与公共政策制定过程,公共政策要维护人民的利益与要求。当前的社会形势下,实现公共政策民主化有其必要性:首先,公共政策本质属性的公共性要求公共政策制定的民主化、科学化;其次,个人认识水平的有限性要求公共政策制定的科学化和民主化;第三,市场经济条件下其发展要求公共政策制定的民主化、科学化;第四,政府行政职能的转变要求公共政策制定的民主化、科学化。
(三)社会治理
社会治理指包括政府及其他社会主体在内的社会治理主体,采取一系列的管理理念、方法和手段,在维护社会稳定的基础上保障公民合法权利,达到公共利益最大化以实现社会良性互动。从社会管理到社会治理,与强调政府对社会公共事务刚性的管理和控制不同,社会治理是一个多向度的概念,其鼓励公民参与社会治理,强调政府、公民等多元主体之间协商合作,平等治理。
二、社会治理创新与公共政策民主化的内在逻辑
(一)社会治理创新要求实现公共政策民主化
社会治理创新是一种治理理念,要求社会治理主体在一定的行为准则和价值依据基础上进行的创新,这种创新必须是符合时代要求的。其本质反映了国家在不同时期的价值取向和政策偏好。社会治理要求社会广泛参与对社会公共管理的事务中,社会治理的目的不仅要维护社会稳定,还强调对公民权利的保护和最大程度实现公共利益。因此,社会治理创新要求公共政策民主化的实现。
(二)公共政策民主化促进社会治理的创新
社会治理创新是组织者对社会治理进行的创新活动,包含社会自治、社会群体的自我管理与服务的创新,同时也包括政府社会管理职能的创新。现代社会,政府从消极行政转为积极行政,主要角色是服务提供者,目的是使民众能够在任何时间、任何地方获得想得到的服务。作为政府职能和社会职能的复合体,政府亟待处理好与社会和公民之间的关系,转变自身权力运行方式,以此促进社会治理创新。反映在具体的实践过程中,行政机关需要在与被管理对象充分沟通的基础上,从其需求出发,征求并尊重其意见。从这个角度而言,政府行政已不仅仅是政府自身的事务,而是客观上与社会治理创新全方位结合的过程。
三、以公共政策民主化促进社会治理的创新与发展
(一)注重培育公民民主观念与意识
国情所致,我国人民的民主观念与民主意识相对淡薄,参与政治生活的主动性与自觉性不强。而长期处于被管理的地位,人民对于公共利益的期望逐渐淡化,对于政府的政策安排甚至衍生出不合作、不服从甚至对抗的行为,导致政府社会管理压力骤升、效率下降、成本上升;而长期的政府与公民之间管理与被管理的“两级”态势导致公民对政府缺乏认同感和支持度。基于此,培养和提升公民民主观念和意识是社会治理创新和发展的基础,也是我国民主建设的重要内容。
(二)拓宽公众参与形式与渠道,更具有现实性与时效性
公共决策制定不当会导致一定的社会冲突与矛盾,而民主与科学决策能有效缓解这一矛盾。同时,维护广大人民群众主人翁地位、增进其政治参与是强化社会管理源头治理的重要环节。因此,在完善社会参的各项制度安排,如专家咨询制度、公示制度等,健全民主决策程序,畅通民主参与渠道,建立社会风险评估机制,广泛吸取各方意见,对于某项事项若群众理解度与支持度不高可以缓出台或不出台,以此保证公共决策的科学化与民主化。
(三)大力推进协商民主是社会治理创新与发展的重要方面
我国目前存在着多种基层民主形式,在这些民主形式中凸显以人为本的理念,平等对话、共商共识等内容,蕴含着协商因素。在推进社会治理创新的过程中,必须要坚持以人为本,尊重社会成员的尊严,整合相应的社会资源,最大程度满足社会成员的需求,全面发展和保护其根本利益,构建良好的社会秩序,实现人的全民发展和社会的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