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绿色建筑评价工作的几点思考
2019-01-15阮帆
阮帆
近年来国家大力推动绿色建筑发展,根据工作安排,本人2013年参与绿色建筑评价组织工作,2016年承担绿色建筑评价审查工作,立足岗位职责,以绿色建筑标识评价工作为契入点,有几点思考。
一、工作形势
1.标识项目发展提速
湖北省绿色建筑评价工作自2008年起步,十二五阶段大力推进,社会参与度显著提升,咨询服务市场基本形成,标识项目数量、面积,咨询机构数量逐年上升。2016年项目数量是2008年的75倍,项目面积是34倍。咨询服务机构从无到有,发展到三十余家。
2016年12月国务院《“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明确了更高要求,到2020年城镇绿色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比重提高到50%,比十二五要求的20%,提升了30个百分点。同时,根据住建部《关于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科〔2015〕53号)要求,绿色建筑标识实施将逐步推行第三方评价。政府和市场共同发力,又将带来新一轮绿色建筑的高速增长。
2.评价工作要求提升
2016年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申报审查工作,从省建筑科院移交省建筑节能科技中心,由建筑节能科承担,接手后的工作要求有三大提升。其一,体现在量上。2016年我们加大了工作力度,引导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申报单位对绿色建筑的认知度、参与度都有很大提高,许多项目是整个地块集中申报,审查项目规模将近2015年的2倍,工作任务量增加。其二,体现在质上。为进一步提升工作质量,接手工作后,我们请专家对以往评审工作提建议。不少专家提出,由于任务量大时间紧,为保证审查质量,希望形式审查内容除包含材料规范、完整性外,增加条文证明材料完整性逐条核对,以及对部分控制项内容进行专业审查。按照专家要求,我们增加了审查把关内容,在形式审查阶段,就退回了控制项不达标的项目,工作质量显著提高。其三,体现在面上。从住建部《关于开展2016年度建筑节能、绿色建筑与装配式建筑实施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建办科函〔2016〕1054号)可以看出,对绿色建筑的检查要求已经延伸到项目竣工阶段,覆盖面扩大。
二、存在的问题
为抢抓绿色建筑发展机遇,适应评价工作更高要求,我省绿色建筑评价工作亟需解决标识项目由设计到运行落地难的问题,在省厅组织的全省建筑节能工作巡查中发现,获得绿色建筑标识项目仍然存在设计文件内容深度不够,申报资料和设计图纸两张皮的问题,无法有效指导施工,项目落地缺乏支撑。反映出参与绿色建筑创建的责任主体工作“四个不到位”,设计单位图纸深度不到位、图审机构审查把关不到位,咨询机构技术服务不到位、评价机构资料核查不到位。
1.设计单位图纸深度不到位
各专业图纸常见缺项漏项情况,主要有建筑设计图纸中保温构造节点详图、总平面停车、无障碍设计,景观图纸属于二次设计问题较多,有景观照明、绿化种植、绿化灌溉、透水铺装,暖通设计中可再生能源利用,给排水设计中,太阳能热水系统设计、非传统水源利用系统图、平面图、详图,电气设计中能耗计量控制系统图。
2.图审机构审查把关不到位
图纸审查环节存在重结构轻节能,重强条轻应用的问题,建筑节能内容审查由于不涉及安全,且许多绿色建筑设计要求仅设置为推荐条文,导致图审机构对于建筑节能审查把关不严,审查不到位,没有充分发挥保证图纸质量,满足设计深度的作用。
3.咨询机构技术服务不到位
咨询单位存在编制申报资料不认真、敷衍,甚至蒙混的问题。主要体现在:其一,资料编制方面。咨询单位编制申报资料不认真、敷衍,无视申报内容要求,提交资料缺项漏项严重。自评报告套用模版,前后内容不一致、内容没有针对性,申报书、自评估报告、设计图纸、计算报告两张皮,尤其是审查中还发现个别单位资料造假。其二,问题修改方面。对专家提出的经济适用的修改意见,不考虑实际使用,只为得分投机取巧,如果修改麻烦就放弃得分,换成便于得分的条文,有的对专家意见不修改或部分修改,期望蒙混过关。
4.审查人员资料核查不到位
一方面,工作人员核查有疏漏。原审查工作由省建科院两位专职人员受理,移交后仅一人承担,每月平均管理项目达3批次15个,加上咨询单位编制资料不认真,套用模板、缺项漏项严重,回复审查意见偷工减料、能混就混,给形式审查、意见回复的核对,增加了极大的工作量,同时兼顾科室其他工作,内容繁杂存在漏查的情况。另一方面,评审专家抽查有疏漏。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委员会的专家都是各大设计院、高校的总工、教授,专业评价要求在10个工作日内提交4~5个项目的一审意见,部分专家由于自身业务忙,不能够完成条文逐条核对、楼栋逐个核查,采取凭经验抽查,容易产生疏漏。
三、思考和探索
在绿色建筑发展提速、评价工作转型过渡的关键阶段,作为主管部门我们必须立足单位职能,主动作为,积极谋划,解决问题,为绿色建筑提速发展,开好局,铺好路。
绿色建筑评价工作起步之初,工作重点在于调动市场主体的积极参与,培育服务市场,尤其是通过形式审查工作,为咨询单位提供业务指导,我们已为建筑节能服务市场扶植出一大批咨询服务企业。进入提速提质阶段,如果仍旧把主要精力放在业务指导,甚至大包大揽,为咨询单位提供业务咨询服务,校正申报材料上,将不利于发挥市场主动自律性,也不利于工作的提速提质。建议逐步转变工作方式,将工作重心转移到监管上,通过完善管理制度、优化工作流程、加强政策落实、工作创新试点、深入开展培训等手段,引导责任主体明确职责,加强自律。
1.完善管理制度。明确绿色建筑创建各方主体的责任,完善对设计、图审、咨询、审查人员的行为规范管理,建立个人和单位行为评价管理制度,通过记分的方式把责任量化,落实到人,到单位,形成主管部门监管,单位自主管理,责任人自律的共管机制。
2.优化工作流程。接手工作后,为提高工作效率,方便专家审查,编制了资料快速索引表,受到专家肯定,有的专家反馈,由于节省了搜寻资料的时间,最快4个项目可一天审完。下一步,还应继续优化申报文件模板设计,按照部科技中心2016年版本进行更新,并补充欠缺的运行标识申报自评估报告。通过规范和优化的模板,让申报单位明确申报要求,便于操作,让评审专家方便审查,提高效率。
3.加强政策落实。住建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版)的通知》(建质函[2016]247号)和《关于印发绿色建筑减隔震建筑、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要点的通知》(建质函〔2015〕153号),新增了绿色建筑设计和审查内容,下一步应加强贯彻落实,从而解决设计深度不够,质量不高的问题。
4.工作创新试点。根据中心职责多,任务重,人员少的现状,为了适应绿色建筑高速发展的要求,在人手不够的情况下,保证绿色建筑评价工作进度,可以充分利用“互联网+”的方式,开展绿色建筑评价网上申报。目前,我省已纳入住建部科技中心网上评价试点,部分项目进行了网上申报和审查探索,这将为后续制定工作方案总结经验。
5.深入开展培训。重点针对设计、图审、咨询、审查人员,以问题为导向,深入开展培训。培训内容包括,针对设计、图审人员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版)》和《绿色建筑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要点》,针对咨询机构和审查人员的《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细则》,以及我省出台的地方标准《湖北省建筑绿色设计与验收规范》。邀请有经验的领导和专家研究编写培训课件,放在单位网站免费下载,充分发挥互联网作用,让培训更便利、更及时、更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