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猫散记
2019-01-14潘玉毅
潘玉毅
猫是性情高冷的动物,不像狗那么黏人。无论你如何善待于它,它都不会同你出门遛弯,你若硬将它们装进笼子里,或者用绳子牵着,它们便会感到惊恐万分,生怕你会将它们卖了换钱,哀哀戚戚地叫着,模样可怜。养猫之人先得有这样的心理准备,养起来才不会失望。
妻子素来喜欢小动物,尤其爱猫。我时常觉得,她爱猫的程度可能要远胜于爱我。妻子养的第一只猫喜食罐头,并以之为名。妻子领养罐头时,尚未与我相恋,本着众生平等的思想,我每次见到它都会毕恭毕敬地叫一声“罐头哥”,而它总是一副爱搭不理的样子。
事实上,罐头的胆子很小,一有生人进来,就把浑身的黄毛收束起来,然后以最快的速度跑到楼上。我第一次去岳父家的时候,作势吓它,它“哧溜”一下跑到楼梯口,警惕地打量着我,看我没甚歹意,又悄悄地靠近,但是我一起身,它又跑了。
别看罐头是一只猫,却是非常会享受生活。天气热的时候,你很难在楼下找见它的身影,因为它早已在暑意冒上来之前躲到阁楼上纳凉去了。罐头有两大嗜好:吃和睡。它睡觉的时候,你把它赶起来,想让它活动活动,它走两步翻个身,又睡下了。睡得肚子饿了,就吃东西,吃完继续睡。它吃东西有些挑食,除了猫粮,只对鱿鱼感兴趣。妻子说,罐头每次只要闻到鱿鱼的味道就会发狂,抱着她的腿装出一副可怜巴巴的样子,像是一个稚气未脱的孩子。因为贪吃的缘故,养了不到一年,它已经十几斤重了。
每每吃饱睡足之后,它就趴在茶几下,吹着风扇看着电视,眼睛一眨不眨。电视里如若出现猫科动物的身影,它就会猛扑过去,隔着屏幕与之较量。因为白天睡眠充足,到了晚间它就闲不住了,像一个夜游神,不停地走来走去。偶尔妻子半夜里上个厕所,它都会跑过来在脚边有意无意地蹭几下,一边蹭一边还“喵呜”“喵呜”地叫着,声音高高低低,独自一猫完成了多个声部的演唱,天生是个唱歌的胚子。
养过猫的人都说,猫虽有灵性,但是很淘气,不好驯养。不同于这些传言,罐头多数时候还是表现得很乖巧的。早前,岳父家有只大老鼠,白日里都敢出来活动,自从罐头来了以后,老鼠就不见了,这当然是大大的功劳。妻子动不动就喜欢夸它两句。但它似乎并不买账,一副惫懒的样儿,就差没有唱“我还是我,是颜色不一样的烟火”了。它喜欢蹭来蹭去,给它挠头或者梳毛的时候,它会发出“咕噜”“咕噜”的响声。与它一贯的懒散风格不同,它看到活物就特别兴奋。无论是鸟儿、苍蝇还是蟑螂,只要会移动的物品,都能让它乐不可支。它也爱抓养在桶里的鱼,而且隔老远就能感知到,当然,它只是抓着玩,并不吃。
我喜欢同罐头玩“你拍一,我拍一”的游戲。它是最不肯吃亏的,每次被我打中之后都会不依不饶:先是试探性地伸出一条腿,往复三两次后看我没什么动静,就猛地拍过来,有时被我躲过,它会趁我同妻子说话的工夫进行“反击”。罐头是我见过的最聪明的猫,表现之一便是开门。从厨房到厕所,只要它想进,它都能打得开。有时,我们明明将门锁住了,不知何故,转身一看,它已经如同表演魔术似的,自由进出了。为此,全家人都佩服它。
老舍先生在一篇文章里这样形容猫:“它要是高兴,能比谁都温柔可亲:用身子蹭你的腿,把脖儿伸出来求给抓痒。或是在你写作的时候,跳上桌来,在稿纸上踩印几朵小梅花。”读毕,倍感温馨。不过罐头跳上桌来陪我写作的画面我实在不敢想象,只看它平日没事做的时候就爱在硬纸板上磨爪子的情形,估计能把我的稿纸扯成花蝴蝶。
当然,罐头也有安静的时候。有时它会跳到我的电瓶车上,一动不动,似乎很想让我带它出去玩儿;有时也会藏身雨伞下,好像立志要变成一个丁香一样结着愁怨的姑娘,撑起油纸伞去雨巷漫步,但只要一想起它那副吃相,我脑海里的诗意就会消失无影。每日午后或者傍晚,罐头都会蹲在门口,好像是在等待着谁的出现。你说它想认识新朋友吧也不像,每次见到猫猫狗狗它表现得特别凶。它的胆子似乎与它的体重很不相称。有一次,岳母把它从后门关了出去,不到一分钟,它就从前门跑了回来,这也是它经历的最远的一次“旅行”了。
就是这样一只乖巧的猫,“二”起来像个十足的暴君,挠、抓、咬,无所不用其极,有时还会随地便溺。每次它一犯“二”,塑料袋、饭菜、垃圾桶就免不了要遭殃。岳母几次提议要把它送人,终因妻子舍不得,此事才作罢。每当两人讨论这个问题的时候,我看着妻子的眼睛,总会想起归有光笔下的五个字:“目眶冉冉动”。
最终,这只可爱、野蛮又有本事的猫还是从我们的世界里消失了。那一日,我正在加班,妻子忽然打电话给我,说罐头不见了。我急匆匆地赶回家中,楼上楼下找了许久,仍找不见它。原想着夜深人静时或许能听见它的叫声将它寻回来,然而那天夜里,我在小区里找了好几圈,最终仍是失望而归。这一次,它是真的走失了,或者被人抓走了。
罐头走失之后,我每天上班前都会在门口放一盒它喜欢吃的猫粮罐头,希望美食能让它找到回家的路。但一次次希望,换来的是周而复始的失望。时间一长,我和妻子已不存再见它的奢望,只盼它的新主人能够好好地善待它。话虽如此说,每次在街上看见一只与之颜色、体型相近的猫,总以为是它,待走近了细看,发现不是,心里怅然若失,此时我忽然明白了《小王子》里“因为她是我的玫瑰”那句话背后的深意。
花园里有五千朵一模一样的玫瑰,在小王子看来,都不及自己星球上的那一朵重要。“因为我给浇过水的是她,我给盖过罩子的是她,我给遮过风障的是她,我给除过毛毛虫的也是她,我听她抱怨和自诩,有时也和她默默相对。她,是我的玫瑰。”而罐头之于我们,其意义更要远胜小王子的玫瑰。这是我们养的猫啊,虽然它又懒又淘气,有时还会惹我们不开心,但它是我们的猫,是我们的伙伴。直到如今,我仍时不时地想起那只橘猫罐头,早知道它后来会走失,之前也就不戏弄它了。
丢猫的经历实在是太让人难过了,以至于罐头不见之后,我再也不想养猫了,但最后还是经不住妻子的软磨硬泡,从猫舍买来了一只英短三花。不久之后,妻子闺蜜的一位朋友因为要出国,知道妻子喜欢猫,又将一只折耳猫寄养在我家。于是,一年多没听见猫叫的我们一下子又有了两只猫。妻子满心欢喜。因为害怕悲剧重演,我们将两只猫养在二楼,只给它们留了一层楼的活动空间。
人有勤快和懒惰之分,猫又何尝不是呢?刚来的时候,两个小家伙甚是好动,一支激光笔,一根逗猫棒,就能玩上许久,也不知从哪一日起,它们忽然对这些统统失去了兴趣,每日里只顾埋头吃,吃饱了又只顾睡,简直就是罐头的克隆版。时间一长,体型也越来越像。
随着块头与日俱增的还有它们的懒散劲,每日里竟如向日葵一般,只知寻着阳光睡觉。因三花呼噜声响,妻子给它取名为“呼噜”,而折耳心宽体胖,名之为“胖胖”,有时也直接管它叫“胖子”。若论吃东西的本事,胖子难为兄,呼噜难为弟。不过,胖子没有呼噜挑食,这从体重上就看得出来。
论享受,胖子较呼噜尤甚一筹。你只要一碰它的脑袋,它就立马躺倒,伸伸懒腰,等着你去给它摸肚皮。呼噜则是很警惕的,待觉出你没有恶意,才会放松下来。但对于玩闹,呼噜要比胖子来得更感兴趣,蹭蹭蹭跑来,蹭蹭蹭跑去,异常地欢实。它们若同时耍闹起来,破坏力极强,如果不加拘束,它们能把整栋楼、整个小区乃至整个世界都当成它们的地盘。静夜里,乍闻“咣当”一声响,不用怀疑,定是哪只猫又摔了碗盆。两只猫偶尔也会因为争抢玩具和食物而打架,导致猫毛掉落一地。犹记得两猫初会时,它们的尾巴吹得鼓鼓的,像一根松软的狼牙棒,对峙了一天一夜才握手言和。当然,多数时候,它们的相处还是很和谐的。
养猫偌长时间,我发现猫有一样本事,那就是吃得再多,体型再胖,只要看见活物,尤其是动物界的飞行员们,就立马有了精神。我常同妻子开玩笑,想要考较一只猫的活力,最好的办法就是给它一只会飞的小鸟。
以人作比的话,猫与小孩子是最像的,除了贪玩,会撒娇,连对打针的态度也是如出一辙。与罐头不同,呼噜和胖子平时除了讨要吃的,鲜少会发出叫声。但每次去宠物医院打疫苗时就像完全换了一只猫似的,才出得门来,平时不叫的它们叫得异常响亮,仿佛小孩子的啼哭声。待到进了医院里面,它们忽然又怂了,面对医生,恢复了静默,还抓着笼子不肯出来。还好,它们的恐惧来得快,去得也快,回到家,又狐假虎威起来,在我的脚边蹭来蹭去,全然忘了先前的窘态。它们常趁妻子喂食、打扫卫生的时候偷溜出去,妻子拦不住,只得唤我去抓。抓它们是不需要费太多事的,好像跟我商量好了的,每次只要上到三楼,我便看见它们怯怯地等在楼梯口,也不往上走,也不往回跑,只是望着我,任由我抱起,换作以前的罐头可就不同了,它是非上顶楼不可的。人犯了错要教育,猫犯了错也应一样吧,我每次逮住它们,总要啰啰嗦嗦地唠叨几句,而它们则一脸无辜地看着我。
人有人语,猫有猫言。与猫相处,最苦恼的就是言语不通。你不知道它们在喵些什么,它们亦不知道你在说些什么。鸡同鸭讲和对牛弹琴太过无趣,过不多久,彼此都放弃了沟通。
养猫有一大好处,那便是冬日里可以省下买热水袋的钱。寒冷的冬天,胖子和呼噜是天然的暖手炉,下班回家,将之抱起,烘手正好。猫毛柔顺丝滑,十分好摸。当我抱着一只猫的时候,另一只猫则会靠近我的脚边,用身子来蹭我的裤腿,又或者凑上前来嗅一嗅我的手指,用舌头轻轻触碰,只是触碰,并不用牙齿啮咬,可见温顺。
因为家中养猫的关系,我到外面旅游的时候,看见猫总觉得特别亲切,忍不住拿来与家里那两只比对一番,最后得出结论,还是家里的比较可爱。于是,才出来没多久,忽然就想回家了。猫儿们显然不知道我的心思,该睡觉的还睡觉,该玩闹的还玩闹,率性若此。
某日,见一大学同学在朋友圈发了一条状态,道是:“溪柴火软蛮毡暖,我与狸奴不出门。”方知爱猫者不独有我。狸奴是古人对于猫的爱称,想是因为家猫之中,狸花猫最多。
自古以来,喜欢猫的人有很多,看现当代的文学作品,不难发现老舍、梁实秋、丰子恺等人都甚是爱猫,而头一等爱猫的非钱钟书莫属。杨绛先生曾写过这样一段文字:“我们在清华养过一月很聪明的猫。小猫初次上树,不敢下来,钟书设法把它救下。小猫下来后,用爪子轻轻软软地在钟书腕上一搭,表示感谢。我们常爱引用西方谚语:‘地狱里尽是不知感激的人。小猫知感,钟书说它有灵性,特别宝贝。”因为宝贝这只猫,钱钟书怕它与其他猫打架时吃亏,专门备了一根竹竿,睡前倚在门口,不管天有多冷,听见猫儿叫闹,他都会从热被窝里跳起来,披上衣服去帮架,还为此打了林徽因家的猫。
而在更早以前,古人愛猫的亦甚多,尤以宋人为最。在宠物这个概念提出之前,猫在人们固有的概念里,是捕鼠的能手。遇着鼠患严重的年份,没有养猫的人家常常要问养猫的人家借猫,并用好鱼好菜款待。而猫呢,从东家吃到西家,擒捉、驱逐老鼠亦是尽心尽责。书上记载,在宋朝,接猫回家还有一定的仪式,像男子娶亲一样,要给猫主人一定数量的盐或鱼作“聘礼”。我们读古人诗作时,常能读到诸如“裹盐迎狸奴”“穿鱼聘狸奴”之类的句子,说的便是这个意思。狸奴不独守护粮仓、宅院,也守护书房。陆游有《赠猫》诗:“裹盐迎得小狸奴,尽护山房万卷书。惭愧家贫资俸薄,寒无毡坐食无鱼。”猫赶走了偷书的鼠贼,诗人却因为家贫买不起鱼来犒劳它,深感惭愧。寥寥数语,爱猫之心立见。
猫之爱,就连不染人间烟尘的西湖林处士也不能例外,他曾作一《猫儿》诗:“纤钩时得小溪鱼,饱卧花阴兴有余。自是鼠嫌贫不到,莫惭尸素在吾庐。”意思是说,我这地方穷得连老鼠都不来啊,猫啊,猫啊,你可别抛下我走了啊。言语诙谐,令人莞尔。
爱护动物,原不是非要叫一声“儿子”“女儿”才显亲密,而是要打心里珍视它们。你像亲人、朋友一样同它们相处,它们亦会陪伴你,宛如亲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