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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意识形态的生成逻辑与理性建构

2019-01-14朱镕君

关键词:网络空间网民理性

朱镕君

(安徽大学 社会与政治学院,安徽 合肥230601)

互联网的快速发展与移动自媒体的技术革新,逐步打破了传统媒介的信息传播方式,使一些碎片化的信息、知识、观念等在网络空间中聚合形成意识形态并快速传播。网络意识形态是指网民在借助数字化、符号化、信息化等中介系统进行的信息、知识、精神的共生共享活动中形成的有机体系[1]。与传统的意识形态相比,网络意识形态表现出几个最为突出的特征:(1)感性化。康德曾经说过:“理性无感性则空,感性无理性则盲。”[2]由于网络空间交往的匿名性及信息传递的缺场性,使得网民在网络参与过程中充斥着娱乐化与情绪化色彩,所形成的意识形态都是未经加工的感性认识,虽然其中不乏有一些被社会主流认同,但表现形式难掩其“出身”之寒微。(2)符号化。意识形态是一种观念的表达,需要借助语言、数字等符号展现出来,网络虚拟数字技术使这种符号化发展到极致,具体表现为对语言的“再符号化”,或者对信息的“编码处理”,一个表情、一张图片、一组新奇的词语,就有可能是一种新的价值观念。(3)超时空化。网络空间借助强大的信息查询与整合功能,勾连传统与现代的知识体系,实现现实与虚拟的深度融合,同时,网络空间是网民跨地域交往与认同所形成的关系场域,其产生的意识形态不仅可以打破时间与空间的限制产生社会认同,还可以在超时空化的社会认同中迅速传播开。总之,网络意识形态不是现实空间中的意识形态在网络空间中的简单移植,“它是高度融渗和综合了线上线下意识形态而形成的网络社会时代的全新样式”[1],其生成与建构具有独特的逻辑与规律可循。依托互联网强大的互动与传播功能,网络意识形态的生成为意识形态理论的发展提供了新的研究视角与维度,既丰富了研究者的学术观点与理论价值,也为网民打造了一个崭新的网络交往平台,同时也给政府的社会治理带来了全新的机遇与挑战。

一、传统意识形态理论的发展与当代网络意识形态的超越

意识形态向来都是理论研究的产物,哲学家们将其悬挂在抽象思辨的楼阁之中,对社会实践的参与者普通民众而言,意识形态犹如熄灭的灯塔一般,难以领悟其奥秘,更难以在生活中得到其指导。直至欧洲近代,启蒙运动的蓬勃兴起与社会革命的星火燎原让意识形态开始走下神坛,理论家们不仅创造了“意识形态”一词,还使其成为解决社会问题,领导社会革命,进行阶级斗争的锐利武器。我国学者侯惠勤把欧洲近代资本主义国家意识形态的历史转型看作是由革命性意识形态向日常生活意识形态的转变,认为意识形态随着国家形态的变化而转型[3]。笔者认为,欧洲近代意识形态理论研究的发展,大致经历三个阶段:一是革命意识形态,二是社会学意识形态,三是日常生活意识形态。

意识形态(ideology)一词最早由法国哲学家特雷西(Antoine Destutt)在法国大革命中期时提出,用来指示“科学的想法”。特雷西本意是想提出一种新的观念科学,一种观念学,它将成为所有其他科学的基础[4]。但不久这个词即被斥之为贬义词,拿破仑称特雷西为“意识形态群体”,并强烈谴责这种试图通过改造思想意识来实现社会革命的做法。真正将意识形态作为一种学科领域来研究并发挥其社会作用的是无产阶级革命导师卡尔·马克思,他认为意识形态是资产阶级维护其统治的产物,“每一个企图取代旧统治阶级的新阶级,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不得不把自己的利益说成是社会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就是说,这在观念上的表达就是: 赋予自己的思想以普遍性的形式”[5]。在马克思看来,意识形态是随着阶级诞生而产生的新事物,是国家政权在精神层面统治的象征,统治阶级赋予意识形态以普遍化的形式用来维护本阶级的利益,这说明,意识形态具有阶级性,其本质是维护其统治阶级利益。同时,意识形态作为一种上层建筑的具体体现是经济基础的反映。在马克思这里,意识形态依然具有贬义的意味,但肯定了意识形态在社会变革中的重要价值,因为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具有反作用,社会变革最终还是靠物质层面的生产技术革新与资源的重新分配。自马克思以降,其继任者及欧洲其他学派的理论家都把意识形态看作是社会变革的先导,意识形态开始走向社会变革的前沿,一直延续至近代百年来的社会革命,都能看到意识形态在摇旗助威,引领社会变革,以至于福山曾指出“任何真正的革命都是意识形态革命”[3]。

随着欧洲社会转型的深入与科学文化的发展,人们对自己所处的社会研究有了更深的求知欲,宗教改革与启蒙运动的光辉还未散去,但社会发展的秩序已经超出人们的预期,难以控制,资产阶级所宣扬的“理性王国”犹如水中花、镜中月,欧洲不仅陷入了民族国家的统治危机,还陷入道德危机、认知危机。孔德认为欧洲社会危机主要是思想危机,而不是物质层面生产领域中的经济危机,要想改变急剧恶化的社会现状,关键在于实现改变人们的智识与认知方式,于是他提倡实证主义。实证主义的内涵主要是以采用观察、实验与比较的方法获取对社会的认识。孔德虽然并没有直接提出意识形态这一概念,但其所倡导的实证主义以改变人们的智识,实则就是在意识形态领域去认识与改造社会,以建立一个充满情感、秩序与理性,符合工业文明的现代化社会。与孔德相比,同样作为社会学家的涂尔干对意识形态的研究则更为易懂。涂尔干认为社会先于个人的存在,这集中体现在他对“集体意识”的研究上,集体意识是“社会成员平均具有的信仰和情感的总和,构成他们自身明确的生活体系”[6]。集体意识独立于其他社会事实而存在,并不是经济基础的反映;同时,涂尔干认为集体意识体现着一个群体的共同价值规范与凝聚力,是社会稳定的基础。意识形态不仅是阶级利益、社会变革及改造与维护社会的具体体现,也是社会科学各学科的知识在精神层面的反映,在这一点上,曼海姆有更为清晰的认识。曼海姆认为马克思对意识形态的研究有扭曲的意涵,意识形态不仅是资产阶级特有的产物,任何统治阶级都有其意识形态,这和观念相对等,是一个永恒存在的精神产物;同时曼海姆认为对待同一具体的社会现象,不同阶级会产生不同的意识形态。为了更加客观地去认识社会现象,曼海姆试图找出一种超越各阶级意识形态的认知方式,从而达到对社会现象产生一种任何阶级都认同的意识形态。

随着欧洲民族国家形态的改变与阶级矛盾的逐渐缓和,意识形态开始逐渐淡化其统治阶级政治宣传,逐步走向人们的日常生活。普通民众之间也存在纷繁复杂的意识形态,意识形态仅是一种群体共有的观念,与人们的生活习惯、地域文化及所属阶层有关。意识形态理论由哲学层面发展到国家统治领域,再到普通民众的日常生活,是由社会发展的多元性与开放性决定的,也与后现代主义的多元思潮有关。意识形态研究固然来源于哲学,但随着社会的发展,国际之间的交流增加与现代化民族国家的诞生,具有阶级对立属性的革命意识形态正在逐渐走向后台,取而代之的是普通民众之间的日常生活意识形态。跨国之间的交流与网络社会的发展,使得日常生活意识形态正在逐渐深化与融合,成为当今社会意识形态的主流形式。日常生活批判理论最早是由法国哲学家亨利·列斐伏尔开创的一个学术领域,日常生活(Daily life)意指一种机械而又重复的生活。对于普通人来说,抛却其工作时间与统治阶级的政治、经济意识形态影响,剩下的就是其日常生活。简言之,日常生活意识形态就是普通民众在日常交往过程中形成的支配人们思维和情感的价值体系。列斐伏尔认为,欧洲革命的失败与法西斯主义兴起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日常生活意识的神秘化,特别是个人主义与民族主义这两种意识的神秘化遮蔽了日常生活的本真面目,使日常生活处在蒙蔽和无意识之中[7]。简单来看,普通民众的日常生活原本是一种充满情感的人性化的生活,但由于受技术官僚理性控制,处处充满着强加的意识形态韵味,使日常生活受到排挤和压抑,人成为“全面异化的人”。只有通过对日常生活的批判,使日常生活回归到其固有的状态,才能使日常生活意识形态处处充满情感与人性,淡化阶级斗争属性与解除技术理性的控制。

伴随着第三次科学技术革命的到来,以互联网为主导的信息化社会逐渐建立,既改变了传统的生产方式,也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巨大影响。人们通过互联网进行互动,且这种互动方式随技术的更新逐渐多样化与智能化,人们可以在互联网上进行畅通无阻的交流,表达自己的观点,建构属于自己的话语权。在今天的互联网上各种公知与“大V ”并存,草根与专家互动业已成为一种常态,人人都可以根据自己的专业知识与人生背景发表自己的观点,解答各种社会问题,这就催生了网络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是革命性意识形态发展到日常生活意识形态的具体深化,因为网络意识形态主要是由网民在网络空间的互动场域中自发交往形成的,与官方的理性意识形态相比,网络意识形态大多是感性的。“这些没有进入概念系统的感性意识形态,直接同日常生活融为一体。它们是人们根据在日常生活世界亲身感受和具体体验而形成的知觉和表象,没有间接性和抽象性,但却有普遍性。”[8]从国外的反全球化、反恐怖主义,到国内的各种“网络辟谣”“随手转发解救流浪儿童”等,由普通网民建构的网络意识形态比其他任何理论化的意识形态都要更加深入人心。英国学者汤普森认为,“使用意识形态概念的当代理论家未能充分考虑大众传播的性质与发展,以及它在现代社会中作为意识形态媒介的作用”[9]。作为一种崭新的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迅速发展的主要原因是传播媒介的变化,主要表现为互联网通信技术的不断革新,这种技术革新使大众传播实现了快速传播与双向互动,并且人人都可以成为信息的制造者与传播者。借助这种媒介的变化,意识形态真正实现了来源于人民群众,知识与信息在传递的过程中实现了一种“观点的民主”,进而经得起实践的考验,汇聚成一种共有的观念,最终形成意识形态。因此网络意识形态的形成使日常生活意识形态逐渐深化和具体,它超越了传统意识形态的理论维度,使意识形态开始更加感性化,更贴近人民的生活,远离抽象晦涩与充满对抗意味的语词;它超越了传统意识形态的实践维度,缩短了意识形态的生成时间,扩大了意识形态生成的群众基础,丰富了意识形态的表现形式。

二、网络意识形态的生成逻辑

网络意识形态不是凭空产生的,而是网民的日常生活在网络空间中实践的结果。当前网络意识形态已经遍布整个全球化互联网络,并在各个国家、区域形成独具特色的价值观念与交往规范。网络意识形态是伴随着网络技术的革新与网民互动方式的多样化而建构起来的,其生成、发展、消亡有特定的逻辑与规律可循。网络意识形态存在于网络平台的各个社区之中,并依靠网络技术进行灵活多变的形式传播,虽然也对现实生活具有指导功能,但其很少有系统的知识体系与学理化的称呼,这些都使网络意识形态具有十分复杂的生成背景。

(一)技术支持是网络意识形态生成的根本

意识形态作为一种观念的话语,它来源于人们的交往与社会实践,并依靠宣传和制造社会舆论来实现传播与影响。意识形态的生成除了需要人的主观智力进行原始的建构之外,还需要一定的物质技术对其进行加工,以达到将观念的东西变为现实中的表达。网络意识形态依靠互联网技术存在于网络空间中,互联网技术是一种集网络意识形态话语生成、编辑、传播于一体的多功能的技术,具体来看主要有电子制作技术使意识形态话语开始呈现在电子屏幕上,并拥有多功能的书写能力;各种信息处理软件技术使话语变为丰富多彩的文字、图像、视频,展现在网络社区中,赋予原本平淡甚至枯燥、呆板的话语以情绪化、娱乐化色彩;以微信、微博等为主的自媒体平台为网络意识形态提供传播技术,凭借着灵活多变的形式将海量信息传播给每一位网民,人们不仅可以点赞、评论和转发,还可以根据自己的喜好对文字、图片与表情进行编码处理,让网络意识形态话语体现出网民自身的个性。由编辑书写技术,到图文、视频处理技术,再到形成网络自媒体平台与网络社区的传播技术,互联网技术为网络意识形态的存在提供了坚实的技术保障。在意识形态的传播过程中,网民感兴趣的只是自己还未获取到的信息,网民之间共同拥有的网络技术容易被忽视。低廉的上网成本和简单易学的上网方式都使网民容易忽视技术存在的根本性,但技术一直都在根据人们的喜好不断进行更新,各种人性化智能信息处理方式有助于网络意识形态的生成与传播。网络技术为意识形态的生成与传播提供了广阔的空间与多样化的信息载体,是网络意识形态生成的根本,没有网络技术,意识形态只会停留在传统的媒介中。

(二)网民互动是网络意识形态生成的关键

意识形态作为一种精神领域的存在,是人们对社会现实的观念表达,它来源于人们的社会互动。网络意识形态是由网民自身所建构的一种价值观念体系,它是广大网民在网络空间中互动的产物。在网络空间中,存在着多种互动关系,这些互动关系犹如机器一般把社会现实中的各种信息加工成知识、观念等,进而在网络空间中传播开来。首先,个体与个体之间的互动。这种具有隐私性质的互动关系是网民个体进行信息交换的主要形式,它提供了一种相对公平的交流环境,信息获取的质量以情感为基础。其次,个体与群体之间的互动。这种互动关系主要表现为专家学者与普通网民群体的互动,它主要是提供一种专业性的知识解答,同时也是普通网民进行互动的一个平台。再次,群体与群体之间的互动。这时意识形态已经由原始的信息汇聚成知识与观念,进而在群体之间进行思想的碰撞。群体互动是意识形态生成的最后一步,意识形态能否经得起网民的认可,需要将其放在群体中检验。大量网民参与网络互动除了学习、娱乐之外,还可以针对各种社会事件表达自己的观点,针砭时弊、专业解密,包括娱乐八卦、人文历史等各种话题在网络空间中焕发出新的生机,成为人们茶余饭后的谈资。在这种互动中,各种知识、信息、观念被制造与传播开来,又与相关的地域文化、国家政策法规乃至于网络社区的个性化表达相结合,形成独特的网络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的发展离不开大量网民持续不断地参与网络互动,表达自己的观点与传播信息。网络意识形态一旦形成,就需要传播与再造,以此汇聚生命力与传播力。网络意识形态是在网民的互动中生成的,也是在网民的互动中传播与再造的,网民互动是网络意识形态生成的关键。

(三)网络场域是网络意识形态生成的前提

虚拟空间远远比物理空间大得多,缺场的话语表达也比在场的话语表达形式多,网络意识形态具有广袤的实践场域与不断扩张的话语逻辑。网络场域不仅是一个简单的虚拟交往平台,它还是一个丰富多彩的话语表达场域。没有网络场域的存在,网络意识形态就没有施展的空间。首先,网络社区为网民提供了“观念上”聚集平台。网络意识形态作为群体共有的价值观念与规范体系是网民群体观念的最大公约数,它需要一个稳定的并且可以随时被网民查阅到的虚拟载体,这个虚拟载体就是网络社区。从网站、贴吧、论坛到自媒体时代的公众号、APP,乃至“公知大V”的粉丝群等,网络空间中存在各种“圈”、各种“群”,网络社区的形式逐渐多样化,也给网络意识形态生成提供足够多的虚拟载体。其次,网络空间中的缺场交往为信息传递与加工提供了丰富多彩的话语表达形式。一个图像、一种表情就有可能是一种新奇的表达,网络空间中灵活多变的话语表达形式能深入挖掘信息的内涵与趣味性,使网络意识形态最大限度地聚合网民的思想表达。网络空间中存在“各种体”的表达形式正是暗含了网民在缺场交往中对信息的充分挖掘能力,例如,某明星在微博宣布恋爱消息的“官宣体”,一时间成为广大网民争先模仿的话语表达形式,进而把其他社会事件以“官宣体”的形式表达出来。原始的流动性比较大的信息历经网民缺场交往的深入挖掘转换为知识、观念,到最终生成意识形态,需要一个稳定的虚拟社区,这个社区就是网络场域。网络场域是网络意识形态生成的前提。

(四)超时空性是网络意识形态生成的基础

相对于现实中的人际互动,网络社群互动不仅与时间和空间发生了分离,而且空间与场所也发生了分离[10]。这种分离使缺场的认同取代在场的体验,及时性沟通取代异时性的信息传播。网络意识形态诞生于网络空间中,网民之间快速地进行意识形态建构与传播是网络意识形态区别其他意识形态的主要表现,网民能够快速地传播意识形态就是因为网络空间所具有的超时空性。超时空性是后现代主义社会的主要特征,网络空间中的超时空性是指网络空间中的时空压缩,具体表现为沟通所用的时间减少,空间变小,信息转换为知识、观念的时间变短,产生的社会认同可以超越现实中的地域与文化限制,达到一种共有的认同。网络意识形态的核心内容是具有共享属性的价值观念[1],在网络空间中,网民的流动性大且不存在阶级性,能够产生一种共有的价值观念,得益于网民在超时空性的网络空间中持续不断地交往,它打破了时空限制,加大了信息的流动速度,能够在短时期内形成共享属性的价值观念,超时空性是网络意识形态生成的基础。

三、网络意识形态理性建构的主体之维

意识形态是社会主义国家治理的灵魂,是人民信仰的精神载体。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多个场合表达了对网络意识形态治理工作的重视,提出了对我国网络意识形态治理工作总的方针与具体的实施建议。网络意识形态的治理不同于现实空间中的社会治理,它是一个在网络思想舆论场域中建立话语中心权的过程,需要政府做柔性的宣传与引导。结合我国现阶段社会发展的背景与网络意识形态的特点,笔者认为网络意识形态的治理是一种理性建构网络意识形态的过程。网络意识形态的理性建构即规范网络意识形态的发展,它既是一个建构符合我国国家安全的意识形态过程,也是一个逐步引导网民参与理性建构网络意识形态的过程。前者需要政府做理论研究与宣传,后者需要网民做理性判断和参与,因此理性建构网络意识形态离不开政府、网民、社会组织与网络实践等多种维度。

(一)政府主导:网络意识形态理性建构的理论维度

政府是社会治理的主体,也是网络舆论的主要监管者。政府的职责不仅要从物质层面保障人民的利益,也要从精神层面维护国家与人民的安全。任何事物都有其生成与发展的规律可循,网络意识形态作为一种网民共有的价值观念是亟待研究的新兴领域,但目前国内外学界缺乏相应的理论指导与规则建构。网络意识形态的理性建构不是从网络技术角度对网络空间进行监管,而是从思想观念角度对网络意识形态进行引导与建构,为此政府不仅要时刻关注网络舆情,还要组织专家学者对官方的意识形态进行感性化解读;同时还要引导网络空间中的信息、观念,使之成为既能表达网民需求,又能与官方主流价值观相符合的意识形态。政府主导是指政府要从理论层面理性建构网络意识形态,研究网络意识形态的生成规律,破解网络社会治理的难题,而不是对网络空间进行严格的监管,限制网民的交流。为此政府要牢牢把握住网络意识形态理性建构的主动权,从理论、制度、规则等方面推动网络意识形态的理性建构。

(二)网民参与:网络意识形态理性建构的实践维度

网民是网络空间中实践的主体。如果说政府从理论维度制定出网络意识形态理性建构的规则,那么广大网民就要从实践维度去贯彻和学习这些规则,并将其潜移默化为自己在网络生活中的道德与价值观准则。网民的网络参与实践理性建构网络意识形态不是指在建构网络意识形态的过程中去“感性化”,而是指“有中心化”。意识形态是群体的共有观念,也是群体凝聚力的基础,必须有核心的指导思想,这个指导思想就是强调社会主流价值观。感性化的意识形态固然有灵活多变的表达形式,但也要有规范化的话语表达逻辑与符合事实的话语表达维度。网民在网络空间中的知识、信息制造与传播的过程中,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传播未被求证的信息,不参与有关危害社会稳定性的活动,不传播有关危害社会稳定性的信息;同时也要有大局意识,不能因一些社会污点而否认整个社会发展的成果,要顺应社会主流价值观。理性建构网络意识形态需要网民的多方参与,从实践的角度把网络意识形态建构的和谐有序。

(三)组织赋权:网络意识形态理性建构的整合维度

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是创新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一维,也是充分调动民间组织积极性的关键途径。网络组织是网民的集中代表,网络空间中存在大量的非官方新媒体组织,与官方主流媒体相比,他们掌控着大量的网络社区,拥有众多虚拟社群的领导权,在网络意识形态理性建构的过程中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网络空间是一个具有多重利益格局的虚拟互动空间,网民的持续互动又会放大这种多元化的利益格局,建构理性化的网络意识形态需要整合网民的力量,充分发挥不同利益群体的作用,为此要赋权给网络新媒体组织,让组织引导与整合网民力量,化解网络冲突,净化网络空间。网络意识的形成是一种知识、信息、观念的共享,要想达到这种效果就必须有整合的力量。组织赋权,具体来看不仅需要新媒体组织来引导网民理性参与网络实践,还要引导新媒体从业者加强行业自律。网络组织是多元、开放的虚拟组织,组织的整合功能不仅要整合信息,还要整合多方利益,由此来弥补政府主导理性建构网络意识形态过程中出现的缝隙。

(四)实践创新:网络意识形态理性建构的创新维度

理性建构网络意识形态是一个复杂而又持续不断的过程,随着社会的发展与网民参与的多元化,网络空间中会不断涌现出各种新的知识、信息、观念,并结合多种话语表达逻辑与话语组合方式不断建构出新的意识形态。这就要求理性建构网络意识形态需要不断地实践创新,在创新中建构,在建构中创新,创新是社会发展与进步的源泉,而实践又是创新的重要途径。网络空间是政府、网民与组织进行理性建构网络意识形态的场域,也是进行实践创新的平台,为此政府要创新主流意识形态的话语表达形式,拓宽主流意识形态在网络空间中传播渠道,增强主流意识形态的时代生命力,延伸主流意识形态的时代内涵;网民要不断丰富网络空间中的意识形态表达形式,解读理论化意识形态的大众化模式,传播主流价值观的时代精神;新媒体组织要创新网络社区的管理模式,丰富网络互动的形式,营造和谐有序的网络空间氛围。总之,网络意识形态的理性建构需要在网络空间中不断实践创新,建构一种和谐而又不失活泼,紧扣时代主题而又不失关注民生,既有理论维度而又不失日常话语的网络意识形态。

四、网络意识形态理性建构的具体策略

网络意识形态是多种知识、信息、观念的组合体,它不仅来源于现实生活中的社会实践,更反映出网民的主观智力与网络技术的结合,其本质是一种观念上的表达。网络意识形态的理性建构是多种形式的意识形态在网络空间中的博弈过程,其目的就是提高主流意识形态话语的领导权。结合我国社会发展的背景与网络意识形态的特征,笔者认为,网络意识形态理性建构的具体策略如下。

(一)理论化意识形态与感性化意识形态相结合

理论意识形态和感性意识形态的关系,就像岛屿和包围它们的汪洋大海之间的关系一样[8]。理论化意识形态是传统意识形态的主流形式,与感性化的意识形态相比,理论化意识形态在语言、逻辑、传播载体等方面具有不可比拟的优势,但理论化意识形态是一种高度凝练的而又抽象晦涩的话语表达,难以在短期内被网民所理解并内化为自己的行为准则。为此,理论化意识形态要与感性化意识形态相结合,在话语表达形式、社会热点关注、社会发展创新等方面不断贴近感性化意识形态。首先,要组织专家学者对理论化意识形态进行解读,并安排基层社会管理人员参与宣传,把抽象的理论话语变为平淡的生活叙事;建立新的传播平台,充分利用网络资源,打造贴近人民生活的新媒体平台;扩大与网民的互动,以灵活多变的形式参与网络实践,了解网民的需求。其次,理论化意识形态要紧跟时代步伐,提高自身的解释能力,扩大自身的话语覆盖范围;增强理论化意识形态的灵活性与适应度,多角度参与社会热点的讨论,构建自身的话语中心与表达平台。再次,理论要不断进行创新,作为理论化意识形态的原始知识、信息、观念的理论创新不仅要立足于宏观层面的国家改革开放的社会实践,也要关注微观领域的社会生活,更要重视网络空间中的互动形式。理论创新是一个永无止境的过程,也是一个需要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的过程。随着人们素质的普遍提高与个体化趋势的加强,网络空间中的思想表达日趋多元化,大多都是贴近基层社会现实的思想观点,因此理论创新要重视网络空间中的社会实践。

(二)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与日常生活意识形态相结合

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是我们国家建设和发展的核心指导思想,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是官方主流意识形态,也是政府和人民所信仰的思想载体。随着时代的发展,社会生活发生了巨大的改变,社会利益的多元化也催生了多种思潮,这些都给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的宣传带来了巨大的挑战。传统的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不仅充满革命性与斗争性,而且还停留在宏大叙事的理论层面,为此要让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与日常生活意识形态相结合,就要在话语表达方式、关注主题、传播主体等方面贴近日常生活意识形态,建立日常生活化的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首先,转变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的话语表达方式,提高话语的亲和力与感染力;增强马克思主义形态话语的时代解释能力,丰富话语的表达逻辑;扩大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传播范围,推动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深入人们生活。其次,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要多关注民生及社会热点话题,提高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在网络空间中的向心力;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的创新要重视个体化的差异与多元化的社会利益,立足于特色化的社会现实。再次,增加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的传播主体,从政府、事业单位、基层社区,到工厂、企业、社会组织,都要深入宣传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提高马克思意识形态的传播质量,要建立一批理论素质过硬,实践能力强的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宣传队伍;优化马克思主义形态的传播媒介,贴近大众生活。

(三)新时代意识形态与中华优秀传统意识形态相结合

新时代意识形态是指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集体自党的十八大以来所建构的思想意识形态,是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最新成果。新时代意识形态不仅是当前我国社会发展建设的思想根基,也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与完成“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精神力量。实现社会的发展不仅需要新的时代精神,也需要优秀传统文化的力量,因此理性构建网络意识形态要推动新时代意识形态与中华优秀传统意识形态相结合,在个体自律、伦理道德、社会秩序等方面充分吸收中华优秀传统意识形态的思想内涵。首先,强调个体的自律性。我国古代就有“君子慎其独也”的修身准则,在网络空间中,呼吁网民注重自身的言语表达。网络空间中的互动虽然是一种缺场交往,但也不是一个没有约束的自由表达平台,网民要加强道德自律。其次,网络空间中也存在伦理道德。技术伦理不是虚拟的,而是真实存在的。要建立让广大网民能有所内化的道德行为准则,在知识传递、信息接力与观念传播的过程中遵守道德规范。再次,社会发展离不开稳定的社会秩序。新时代意识形态是全党全国人民共同奋斗的思想基础,要有一个稳定的社会秩序才能传播并内化为人民的信仰,我国古代就有“有国才有家”的警世良言,要深入宣传社会稳定的价值观,从宏观与微观两个层面建构社会稳定的思想意识形态,要让广大网民清晰地认识到,社会稳定关乎每一个人的利益,遵守社会秩序是社会稳定的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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