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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的准触发状态标记分析

2019-01-13李思沅

现代语文 2019年10期

李思沅

摘  要:在人们的通常的认识里,“了”一般用来表示一个事件出现了新的事态,但是很多句子如“再见了”与这个作用不符,可以将这种情况归纳为“了”的新言态,以与其他情况表现出的新事态相对应。“了”的新言态是一种准触发状态的标记,它句子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并归纳出影响准触发状态的出现因素、由准触发状态到实现状态的因素以及“了”的消失条件。

关键词:“了”;新言态;准触发状态;标记

一、“了”的意义变化

现代汉语中的“了”是由实义动词“了”虚化而来的。“了”字最初是表示“结束、完成”意义的动词,在唐诗宋词中就已出现这样的用例。例如:

(1)岱宗夫如何?齐鲁青未了。(杜甫《望岳》)

(2)春花秋月何时了?往事知多少。(李煜《虞美人》)

随着时代的发展,“了”在中古时期开始有了一定的语法化倾向。到了现代汉语中,“了”基本虚化成了动态助词,完成了语法化进程,由最早表示“结束、完成”意义的实义动词变成了现在表示“肯定事态出现了变化”的虚词。

在《现代汉语词典(第7版)》中,“了”有两个义项:一是“用在动词或者形容词后面,表示动作或变化已经完成”;二是“用在句子的末尾或句子中停顿的地方,表示变化或出现新的情况”。如:“期末考试考完了”“小张已经走了”,是表示动作或变化已经完成;“狼来了”则表示出现了新的情况。

除了上面的两种用法外,“了”字还有出现在句尾位置、表示将来时间的特殊用法。如:“他们要走了”“车快开了”。陈前瑞(2005)将这种用法称为是“了”的将来时用法,他指出,这种将来时用法属于狭义的语法范畴,并梳理了“了”的这种用法的发展进程。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还会见到这样的用例:“再见了”“没关系了”“保重了”等。仔细分析,就会发现这些句子中的“了”,除了使句子的语气不那么生硬外,似乎与上面提到的“了”的意义不符。“期末考试考完了”中的“考完了”表示考试状态已经结束;“狼来了”表示狼现在已经来了;表示将来时间用法的“他们快要走了”“车快开了”是说话人对现实中的人或物马上要到达新状态的一种判定。与之相比,“再见了”“快点行动了”中的“了”则有明显的区别。那么,类似于“再见了”“快点行动了”这样的表达出现了什么样的新情况?我们知道,既然说话也是动作行为的一种,那么它就具备了一定行为性特征,尽管与其他的动作相比有一些特别。

我们发现,所有类似于“再见了”这样的言语表达都发生在一定的语境中:“再见了”发生在分别的语境中,是两个人进行告别;“没关系了”发生在说话人对受话人表示谅解的情况下;“保重了”发生在说话人请受话人注意身体的情况下;“不好意思了”发生在说话人请求受话人原谅的情况下。由于说话人说这句话的时候也相当于在做一个动作,而且它还是发生在特定的语境中,预示着说话人与受话人的现实状态,因此,我们可以把这种情况归纳为一种新言态。新言态也是一种新事态,只不过是一种特殊的事态。这种言态总是和说话者的态度、立场等因素有关,所以和事态相比有比较强的主观性。

实际上,沈家煊先生(2016)在《语法六讲》中,将“期末考试考完了”这样明显出现新事态的句子中的“了”称为“了行”,而把类似于“没关系了”这样看似没有出现新事态的句子中的“了”称为“了言”。他还明确提出,新言态也是一种特殊的新事态,只不过是比较虚的事态。就此而言,如果站到说话人的角度来看,就可以把“再见了”“走好了”“对不起了”这样的句子归纳为“我说[再见]了”“我说[走好]

了”“我说[对不起]了”,亦即说话人“说[X]了”这一形式。

二、“了”的新言态分类

“了”表示新言态的用法并不是个例,在日常生活中有很多这种语言现象出现,只不过我们很少注意罢了,因此,也就很少对此类句子的规律和意义进行分析。其实,类似于“再见了”这样的新言态是有多种类型的,我们将其划分为五类:

第一类是表示提醒、劝说的。如:“别过去了”“快点行动了”“坐稳了”“当心摔倒了”。

第二类是表示请求或命令的。如:“借我點钱了”“把枪放下了”“不要再折磨我了”。

第三类是表示承诺、答应或拒绝的。如:“这个交给我了”“不了”“那就这样了”。

第四类是表示疑问的。如:“走了老刘和小王,还有谁了?”。

第五类是表示说话人宣布决定的。如:“这个奖归你了”“现在开会了”。

总之,所有这些出现新言态的句子,虽然在语义上有一定差别,但都表示一种特殊的事态,也就是出现了新言态。

三、“了”作为准触发状态的标记分析

有些学者认为,类似于“再见了”中的“了”是将来时用法。胡适先生在《国语文法的研究法》一文中,就对这种看法提出过质疑:“明明是没有结束的动作,为什么用表示已经结束的‘了字来表示呢?”实际上,沈家煊对这种情况“了”的解释已经非常精辟。我们认为,类似于“再见了”中的“了”字是一种准触发状态标记。所谓“准触发状态”,就是一个词或者一个句子在说话人表达之后,瞬间达到一种预备状态,该状态预示着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即可能发生也可能不发生。我们知道,语言有它自己特定的意义,但是在很多情况下语言会受到诸种因素的影响,如说话人的主观意识、受话人的认知、客观环境等,它们都会影响到该言语表达出来之后能否真正实现。

下面即以“再见了”为例,来分析这种准触发状态。首先,“再见”这个词语是在人们告别时使用的礼貌性用语。说话人通过这一词语,表达马上就要与受话人分别而期待与他再次见面的意图;在大多数情况下,受话人也会说相同或者类似的话语来回应说话人,从而能够结束他们自己之间的谈话和会面。不过,有时说话人的目的却不能实现,如:当说话人说出“再见”时,受话人觉得还有重要的话没有说完,于是就暂时打断说话人和他告别的状态,继续表述自己还没有表述的重要事情;或者说话人说出“再见”时,受话人突然想起来还有重要的东西没有送给说话人,于是受话人提醒说话人并准备将东西送给说话人,这时两人告别的状态就被暂时打断。再如:当说话人说出“没关系了”这句话时,受话人尽管接收到了说话人表达的谅解信息,但是受话人觉得还不足以表达自己的歉意或者是觉得说话人可能不是真心原谅他,很有可能会继续表示歉意。此时,之前说话人表达的谅解信息就没有达到它的预期效果。因此,当说话人说出“再见了”没关系了”这样的句子时,瞬间就形成了一种准触发状态,说话人可能会实现自己的目的,也可能不会实现自己的目的,这要取决于客观情况或受话人的认知等因素。

这里我们不妨将上述过程绘制成流程图,具体如图1所示:

图1  “X了”的准触发状态流程图

当说话人说出“再见了”时,就会在瞬间达到告别的准触发状态。如果没有其他因素的影响,那么告别状态得到实现;如果受到其他因素的影响,那么两者的告别状态被暂时打断。此时,一种情况是直接进入其他状态,两个人最后在现实情况中没有以表达再见的方式告别,而是自然地产生告别状态;另一种情况是在其他状态结束后,两个人重新进入告别状态并用再见来告别。当然,再次进入告别状态后,也有可能仍然没有实现,这要取决于客观情况与受话人的认知。

导致说话人言语产生准触发状态的因素有很多,如受话人和意外情况。在现实生活中,人们的思维会受到直接经验或其他间接经验的影响而发生变化。比如在两个人对话时,由于受话人自身情况或者是意外客观情况的影响,导致说话人的言语意义没有效果,受话人要么不理解,要么不执行。久而久之,这种情况可能会潜移默化地使人们产生这样一种认知:和受话人所说的话语也有可能达不到预期的言语目的。因此,人们就下意识地表现出一种怀疑态度,这时语言就容易达到准触发状态,从而产生言语的准触发状态标记“了”。

尽管受话人和客观情况会导致准触发状态标记产生,不过,促使说话人言语达到准触发状态的最重要因素还是在于说话人本身。我们注意到,很多人都有自言自语的习惯,实际上,这种表达是最让人们感觉放松的,原因就在于自言自语是没有言语对象的、基于自己内心最真实的一种表达。但是,人们平时讲话大多是有对象的,与自言自语相比,这种状态往往不是那么放松,这是因为在人们的主观意识中,多多少少都会有“以自己之心度他人之腹”的考虑。也就是说,说话人在有受话人的情况下,在由思维转换到语言的过程中,他总要考虑这样的问题:自己怎么表达受话人可以听懂以及自己的言语能否对受话人产生作用。不过,事实证明,这种问题在很多情况下并不会出现,是说话人自己多虑了。即使如此,说话人还是很难完全摆脱这种潜意识:即受话人对自己的表达可能会有理解和接受的障碍。于是说话人在表达想请人谅解这样的想法时,会受到自己潜意识主观性的影响,此时便需要一个能够来表达自己主观意识的怀疑和给对方一个选择余地的工具,这个工具就是准触发状态的标记“了”,进而形成了“不好意思了”“再见了”等句式。这相当于告诉受话人:我已经表达出我想让你做某件事的意图了,接下来就看你怎么做吧。

在现代汉语中,“了”放在句子的后面会起到缓和语气的作用,但这只是人们语气上的一种感觉。究其原因,“了”实际上就是准触发状态的一种标记。在人们的潜意识中,往往会觉得很多事物不是百分之百确定的,在说话做事时总要留有余地。此外,像“再见”“没关系”“保重”“不好意思”等,在很大程度上要作用于接受话语的客体,因此,当说话人不能确定受话人能否完全接受到他的信息、并达到预期效果时,就在这些话的后面加上“了”,使“了”成为该言语的准触发状态标记。这样就能够给说话人留有一定的余地,让受话人基本感觉不到强制性,在语气上则表现为比较缓和、不生硬,让人更容易接受。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印证了沈家煊先生所指出的:“再见了”相当于“我说[再见]了”。我们也可以根据刚才的分析,在这句话后面再补充一句,其完整意义实际上是:“我说[再见]了,接下来你看怎么办吧。”

四、影响准触发状态实现的因素

从上文的流程图可以看出,说话人言语从准触发状态到实现状态的过程中,会受到三个因素的影响。

第一个因素是说话人。尽管在说话人发出语言信息的瞬间,达到了行为动作的准触发状态,但是随后有可能因为说话人的缘故,使得该触发状态最终没有变成说话人想要达成的行为状态。如:剛刚说出“再见了”,说话人突然想起自己还有更重要的信息向受话人传达,那么,他就会突然中断“再见了”所表达出的告别状态。被中断的告别状态就会延迟进入告别状态或者进入其他状态。

第二个因素是受话人。说话人的言语瞬间达到准触发状态后,由于受话人的心理因素导致该触发状态没有实现。如:说话人在表示完自己的意思后,受话人觉得还有言语想要对说话人表达,这时就可能会打断说话人,使该准触发状态延迟进行或者直接进入其他状态。

第三个因素是客观情况。说话人发出的信息达到了准触发状态后,受话人也能够领会其意图,准备予以回应,以完成该言语想要达到的目的,但是客观情况在这时出现了变化,打断了说话人言语目的的实现。如:说话人在说出“请喝水了”之后,受话人还没有拿到水杯时,水杯掉到地上打碎了。这样的话,该言语就没有达到它预计实现的最终状态。可以说,水杯被打碎这样的突发状态打断了说话人所预想的让受话人喝水的状态。

五、“了”的消失条件

如前所述,类似于“再见了”和“没关系了”这样的句子,在没有“了”的情况下也是成立的,只是语气较为生硬。就此来说,作为准触发状态标记的“了”的消失条件,是说话人从心理上不想委婉表达而传达出相对强势性的指令。不过,说话人发出这种强制性指令——即不带准触发状态标记“了”——的原因也有不同的情况。

一种情况是说话人主动不加“了”。这是指说话人本来就不想委婉表达,从而有意识地发出强制性信息。例如:

(3)她用手捂住脸,说道:“克利夫……求求你……别折磨我,别折磨你自己……”(内尔森·德米勒《小城风云》)

(4)这老板望了一会附近的喝茶人,才轻轻的说:“喝茶”,自己也把那盖碗甩开,刮了一下水沫,呷了一口茶。(沈从文《建设》)

例(3)和例(4)中,说话人不想或者觉得不必要说话委婉,因此没有带准触发标记“了”。这属于说话人主动不加“了”。

另一种情况是说话人被动不加“了”。所谓“被动不加‘了”,是指由于受话人或者其他客观情况原因,使说话人被迫不加“了”。例如:

(5)说话人:“别过去了。”

受话人:“我不。”

说话人:“别过去了!”

受话人:“不行。”

说话人:“别过去!”(自拟)

(6)说话人:“保重了!”

受话人:“什么?”

说话人:“保重了!”

受话人:“你说什么?”

说话人:“保重!”(自拟)

在例(5)中,说话人通过加上准触发标记“了”,用委婉的语气劝告对方别过去,经过两次劝说后,受话人仍然不听,说话人最后干脆不加“了”。这是由于受话人的原因导致说话人下意识地不加准触发标记“了”。在例(6)中,受话人距离说话人较远,说话人虽然多次加上准触发标记“了”,但是客观环境使受话人听不到他的话,在多次委婉表达未果后,说话人最后选择不加“了”来表达自己的想法。这是由于客观环境的原因导致说话人下意识不加“了”。问题是,为什么说话人在不断地重复带有准触发标记“了”的委婉表达后,最后会选择一种无标记的非委婉性的言语来表达呢?原因正如我们刚才所说,说话人在表达这样的言语时,除非是他的目的性很强、语气非常坚决,否则多少会有一种不确定受话人能否接收到或者能否听从自己言语指令的潜意识存在,这时他往往会使用带有准触发状态标记的“了”,使言语达到准触发状态,从而给受话人留有选择的余地。

如上文的流程图所示,在说话人言语达到准触发状态后,如果是没有任何因素影响,而且受话人也听到了说话人的话语并按照说话人的指令去做,此时就会进入指令实现状态。如果有环境因素或是受话人的影响,说话人所预想的状态没有实现,于是就会在该言语达到准触发状态后最终没有触发,而是进入了其他状态。进入其他状态后,说话人有可能继续使用带有准触发标记的言语表达,正如例(5)的对话那样。不过,如果说话人在多次委婉表达后,受话人仍然接收不到或者拒绝接受,此时,说话人就会因为多次进入准触发状态却没有实现而感到厌烦,在主觀认知上也就会更迫切地要求受话人接受自己的想法。可以说,在重复了多次委婉表达之后,说话人通常会打破之前的准触发状态,使用一种相对强制性的言语,此时,作为准触发状态标记的“了”就消失了。这是因为准触发状态都被打破了,标记“了”也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了。

当然,说话人在多次委婉表达未果后,每个人的反应会有所不同,有些人会用同一句话反复表达,有些人会换一句话表达,还有些人会直接放弃表达。一般情况下,如果说话人坚持用同一句话而表达未果的话,那么,他后面的言语就会从准触发状态逐渐转移到相对强制性状态。因为反复表达未果,人们在主观认知上会越来越迫切地达到自己的言语目的,最终就会放弃准触发言语状态。

根据以上分析,“了”的存在与消失实际上是取决于说话人的认知。说话人的认知一种是主动性的,即他从一开始就不想委婉表达;另一种是被动性的,说话人在反复表达未果后放弃委婉的表达,此时准触发状态就消失了,它的标记“了”也不复存在。

我们可以再举一个例子来证明这一点。例如:

(7)说话人:“去了小李和小王,还有谁了?”

受话人:(沉默)

说话人:“去了小李和小王,还有谁了?”

受话人:(沉默)

说话人:“告诉我,还有谁!?”(自拟)

在例(7)中,说话人在多次询问未果后,出于急于问到信息而立即结束对话的目的,在第三次询问中被迫取消带有准触发状态标记“了”的委婉性言语,转而使用没有给对方选择余地的生硬表达。

本文对“再见了”类句子中的“了”进行了论述。首先指出,这样的“了”实际上是表示出现了新言态,并将表新言态的“了”予以分类。接着,将这种“了”归纳为一种准触发状态的标记,并对其原理进行了探究,具体探讨影响“了”所标记的准触发状态以及由准触发状态到实现状态的因素。最后,考察了说话人不用准触发状态标记“了”的原因。我们认为,类似于“再见了”中的“了”还可以换成“啦”“啊”等词语,如:“再见了”也可以说成“再见啦”“再见啊”。因此,在这样的语境下,我们也可以将“啦”和“啊”视为准触发状态标记。

参考文献:

[1]陈前瑞.句尾“了”将来时间用法的发展[J].语言教学与研究,2005,(1).

[2]胡适.国语文法的研究法[J].新青年,1921,第九卷,第三、四号.

[3]沈家煊.语法六讲[M].上海:学林出版社,2016.

[4]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词典编辑室.现代汉语词典(第7版)[Z].北京:商务印书馆,2016.

Analysis of “Le(了)” as Marker about Quasi-triggering State

Li Siyuan

(International College of Chinese Studies, Shanghai Normal University, Shanghai 200234, China)

Abstract:In people's common understanding, “le(了)”is generally used to indicate that a new state of affairs has emerged in an event, but many sentences such as “zaijianle(再见了)”seem to be inconsistent with this function, so this paper briefly summarizes this situation into a new speech state of “le(了)” and corresponds to the new state of affairs shown in other situations. In addition, the article uses the psychological analysis of people in a certain context and draws a conclusion that “le(了)” in this case is a sign of quasi-triggering state, which has its causes and plays an important role in such sentences. Finally, the factors affecting the appearance of quasi-triggering state and the factors affecting the transition from quasi-triggering state to realization state and the conditions for the disappearance of “le(了)” are summarized.

Key words:“le(了)”;new speech state;quasi-triggering state;mark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