刍议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群体传承与文化精神
2019-01-13陈彩瑛
陈彩瑛
(商丘市文化馆,河南 商丘 476000)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个民族生存和繁衍等社会生活的产物,它代表着这个民族古老的生命记忆和生活足迹,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十分丰富,有着悠久的历史和多样化的民族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是由民众创造并且传承的精神文化,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非物质文化遗产已得到广泛的重视,并较全面的反映出一个民族的文化精神。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概念、特点以及文化精神
㈠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概念
文化是一个国家和民族发展的根基,是一个人不断成长的力量源泉。在文化事业发展过程中,应该要坚持对文化的保护、传承、发扬,文化传承是对我国优秀传统文化的一种肯定,而且是促进我国传统文化不断发扬光大的重要措施。文化的表现形式有很多种,其中非物质文化遗产也是我国文化的表现形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概念最早出现在上世纪八十年代,是针对物质文化遗产概念提出的一个专业术语。当前普遍理解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指的是民间创作的各种文化遗产,包括很多类别,比如传统的口头文学、传统美术、书法、音乐、舞蹈、戏剧等。
㈡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特点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我国文化遗产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特点包括三个方面:第一,活态性。非物质文化遗产主要是各种口头传统意识、传统工艺等,这些文化的表现形式都具有十分鲜活的生命力,而且是不断变化的,并不是停滞和静态的,是一种鲜活的文化表现形式。第二,生态型。非物质文化遗产并不是孤立存在的,是与周围的生态环境息息相关的,一方面非物质文化遗产要不断接受外部的信息,另一方面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文化也会在社会中传播。第三,传承性。非物质文化遗产也具有传承性,其传承性指的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延续,主要是形态的延续以及内涵的延续,可以由传承人经过一定的方式方法保存下来,然后世代相传。
㈢非物质文化的文化精神
1.“生生不息”的文化精神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来源于民间的,是从广大基层百姓的生产生活中产生的,而且这些文化遗产是随着人们的生产生活改变而不断变化的,所以非物质文化遗产中洋溢着“生生不息”的意识,非物质文化遗产中蕴藏着“生生不息”的文化精神,这是对生命意识的崇尚,也是一种自强不息的精神理念。
2.非物质文化精神的传承精神
文化是一个民族发展的根基,没有文化的民族是“空”的,也是可悲的,我国的历史悠久,在华夏五千年文明中,产生了很多优秀的文化传统,有很多散落在民间的文化,对我国的文化发展有十分重要的促进作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精神,是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保障,而且这种精神的根本与核心在于传承,在于将祖辈上流传下来的优秀民族文化进行保护、传递,让更多人能够体会到传统文化。而且非物质文化遗产本身具有比较自然的传承性,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发展过程中也就实现了传承。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群体传承
㈠非物质文化遗产群体传承的类型
非物质文化遗产群体传承的类型包括以下几点:第一、口头传说和表述的群体传承。我国有多个民族,很多民族又都具有自己特别的语言,如侗语、苗族等等。人类文化信息的传递一般是靠人的思维和语言,语言是一种符号,不管是什么信息都能够通过语言传递,语言是这个世界上最简单最方便的传递方式;第二、传统名俗节日的群体传承。中国有56个名族,每个名族都有他们各自的传统文化和习俗,包括节日文化体系,节日表现的是人与人之间以及人与大自然之间的和谐相处,对中华名族来说是非常重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节日是一种复杂的社会文化现象,它将人与人之间联系在一起,传递信息和文化,特别是中国的节日,更有内涵更有色彩;第三、庙会文化的群体传承。在中国,庙会又称庙市,一般是在农历的某一固定时间进行,主要内容是祭祀祖先、娱神娱人、集市贸易等,庙会在我国起源很早,并代代相传,现在也依然广泛流传。
㈡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
随着时代的变化,很多非物质文化遗产没有得到很好的保护与传承,导致很多非物质文化遗产逐渐被破坏和消失,针对这些,我们应该采取一定的措施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首先,提供资金保障。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是一项十分庞大的工程,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和财力,对它的保护应当引起国家和全社会的高度重视,设立专项基金和专门的机构进行管理。首先,建立庞大而有力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社会保护体系,设立相应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机构;此外,还应当设立非物质文化遗产社会保障资金,确保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财力有来源;其次,给予一定的人才保障。建立专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学者队伍,对从业人员队伍进行培养,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最后,给予一定的法律保障。
三、非物质文化的文化精神
㈠“生生不息”的文化精神
目前,对于我们民族文化精神的解释还缺乏统一而科学的解说和全民的认同,有些学者将儒家思想的“和合”或“中庸”当作我们中华民族的文化精神。非物质文化来源于民间,来源于最广大最基层的老百姓,这些学者们将上层文化和普通老百姓创造的下层文化融合在一起,很显然不合常理的。民族民间文化中到处都洋溢着“生生不息”的意识,中华民族的非物质文化精神也应该是“生生不息”的文化精神,这种意识最明显的就表现在家族、家庭以及生存上,是对生命意识的崇尚,是一种自强不息的精神。
㈡非物质文化精神的传承
民间文化是民族的根,如果失掉了自己的民间文化,那么这个民族是可悲的,时至今日,非物质文化遗产仍然由中国老百姓在创造和享用,只要走出城市,深入民间或到农村去走走看看,就会发现,民间无时无刻不是生活在民间文化当中。保护非物质文化精神的意义在于传承,要传承上辈流传下来的优秀民族文化,也要在现有环境条件下,创造出具有民族特色和地方特点的优秀民族文化。我们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相对的自然传承性,但这是民族精神传承的一种表征,我们不能任其发展,我们应该有选择,有目的,有步骤的传承中华民族独具特色的非物质文化精神。
综上所述,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我国精神文明发展过程中的重要载体,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保护,是我国现代文化建设过程中的重要内容。由于非物质文化遗产很多是来自于民间的,比较分散,形式多样,所以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工作复杂。对此,我国要积极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结合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特点,做好群体传承与保护,体现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文化精神与个性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