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人化自然观视域下的生态民生建设探析
2019-01-12刘颖
刘颖
(南京财经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江苏 南京 210023)
习近平总书记在海南考察时指出,“良好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1]。民生,即人民生计,是指人民的日常生活事项,民众的基本生存和生活状态。生态民生,即生态角度下的人民生计,就是与民众基本生存、生活、生产紧密关联的生态文明建设,正确处理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为民众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满足民众基本的生存、生活、生产需要。生态文明从总体上看是一种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和谐共生、共同发展的社会文明形态。生态民生是生态环境改善与民生水平提高的交叉与结合,通过保护和恢复生态环境来解决民众基本的民生问题。生态文明建设利于推进生态民生建设,反之,生态民生水平的提高也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进程,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面对新时代的生态和发展之间的问题,以马克思人化自然观为视角,研究中国生态民生建设,对完善中国生态民生研究的理论体系、满足人民对良好生态环境的需要、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1 新时代中国生态民生建设取得的成就与存在的问题
1.1 新时代中国生态民生建设取得的成就
习近平总书记在纳扎尔巴耶夫大学演讲时指出:“建设生态文明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2]。”人民民生福祉的保障,需要从生态文明建设出发,不断推进生态民生建设。
进入新时代后,我国推进生态民生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就:第一,党的十九大以来,我国不断加强生态民生建设在“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中的地位。我国不断提高生态环境保护的国家发展战略地位,吸取我国改革开放初期经济发展和西方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教训,不以环境恶化和生态破坏为代价来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不断把生态文明建设融入经济建设中来,在生态文明思想下不断加强科技创新来推动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既保障人民的物质需求也为人民群众提供美丽的生存、生活、生产环境,满足人民基本的民生需求。我国也不断把生态文明建设融入政治建设中来,不再把GDP作为官员的主要考核指标,而把绿色GDP作为主要的政绩考核标准,改革政治体制,转变政府职能。第二,加强生态民生建设的制度保障。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加快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建设。“只有实行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才能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可靠保障”[3]。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说,只有有效的健全的制度保障,才能保护生态环境,才能确保生态民生建设的措施顺利实施和落实。在立法方面,我国不断完善生态民生相关法律体系,让政府履行职能时有法可依。在司法方面,在有法可依的基础上,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坚决维护生态民生建设的法律尊严。实行生态资源有偿使用和补偿的制度,坚持有偿使用生态资源,坚持谁污染环境、谁破坏生态谁付费的原则。第三,突出生态民生理论在生态民生建设中的地位。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加快推进生态文明顶层设计和制度体系建设,加强法治建设。我国推进生态民生建设,不仅加强了顶层设计,还增强了人民群众对于生态民生理论的理解,从而让人民群众能够自觉树立生态民生意识,最后内化为符合生态民生建设的自觉行为。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牢固树立生态红线的观念”[4],“积极培育民众的生态文明意识,引导民众将生态文明意识内化为自觉的行动,营造出全民共同参与,保护环境人人有责的良好的生态民生建设氛围。”[5]环境就是民生,青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开展全民绿色行动,动员每个人争当生态环境的保护者、建设者和受益者,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基本民生,为生态民生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1.2 中国生态民生建设存在的问题
中国生态民生建设是新时代我国面对生态环境和经济发展之间存在的挑战而做出的选择,是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新型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是实现美丽中国建设的关键一招。但仍然存在一定问题:
首先,当前我国生态环境问题仍然存在。大气污染、水土流失、生物多样性减少、土地沙漠化、环境承载力受到挑战等问题依然存在,部分地区更是出现了生态危机。生态环境问题一方面破坏了经济发展所必须的自然基础。另一方面也会导致生产的产品存在质量问题,从而影响经济的良性发展。例如,我国出口的农产品常常不能达到美国和欧盟的农产品标准,阻碍我国农业经济的发展。另外,一些地区拥有绿水青山,吸引了大量的投资商和资金,随着“绿水青山”变成“金山银山”后,生态环境遭到过度开发,甚至无法复原,于是投资商又纷纷撤资。而这些地区生态环境恶化趋势未得到根本性扭转,当地的经济不能得到进一步的发展,当地人民的民生也受到影响。另外,我国的一些贫困地区生态问题比发达地区更为严重。相较于较发达地区,这些地区生态比较脆弱,而且这些地区的技术水平低下,所以生态环境破坏更加严重。这些贫困地区严重的生态环境问题阻碍了当地生产力的发展,遏制了当地经济的活力,也加剧了这些地区和发达地区之间经济发展的不平衡,严重制约了全国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
其次,由于我国的生态文明建设起步较晚,生态民生建设起步更晚,所以公民的生态民生意识普遍不高,社会中存在很多不符合生态文明建设的情况。改革开放以来,“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观念深入人心,经济效益也是许多地方政府追求的目标。虽然党的十八把生态文明建设上升到“五位一体”总布局的战略高度,十九大进一步提出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建设美丽中国,但是无论是个人、社会还是地方政府仍缺乏生态民生意识。一方面,认为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不可兼得。受西方资本主义发展模式影响,认为我国很多欠发达地区还没有完成物质文明建设,更不用谈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民生建设。把物质文明和生态文明割裂开来,使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对立起来,没有认识到发展与环境、经济与生态是辩证统一的。另一方面,认为生态和民生不可兼得。时至今日,仍有很多人认为应该走西方“先污染后治理的”路子。对于经济落后的地区,消除贫困、发展经济确实是首要任务,但是牺牲环境发展的经济是短视的经济,是不可持续发展的经济。
再次,我国生态环境监管体制存在不可忽视的问题。其一,政府监管职能交叉,不明确。不仅环保部门与行政管理部门职能不明确,没有规范化的协调机制,而且上级政府缺乏对地方政府的有效管理。其二,我国生态环境监管体制还缺乏社会的监督。我国生态环境保护仍只以政府的参与为主导,缺乏社会的监督和公众的参与。因认识不到政府的作用是有限的,而忽视社会强大的监督能力和公众对环境变化的敏感程度。
2 马克思人化自然观中的生态民生蕴含
马克思主义人化自然观是马克思主义的重要组成部分。马克思人化自然观蕴含在马克思主义理论中,以实践为切入点批判了以黑格尔的唯心主义自然观和费尔巴哈的形而上学唯物主义自然观为主的旧自然观,阐述了人与自然之间的正确关系,创立了以实践为基础的人化自然观。
2.1 马克思人化自然观
马克思人化自然观主要包括:其一,人与自然和社会是有机统一的,不仅自在自然与人化自然是辩证统一的,人的主观能动性与自然的客观规律也是辩证统一的,只有当人们遵循自然客观规律,才能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推动人类和社会的进一步发展;其二,人类主体性和自然优先性相协调,虽然自然界对于人类具有优先性,人也是自然界的一部分,自然界是人无机的身体,但是人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中也具有主体性;其三,人类与自然之间存在物质交换,实践则是人类和自然实现物质交换的中介,必须要合理实现人与自然之间的物质交换;其四,资本主义生态危机实质是资本主义私有的生产关系,人与自然的关系在资本主义社会中已经变成人征服自然,这种征服与被征服的关系给人类自身的生存和发展埋下了祸根;其五,人与自然要和谐相处,必须要实现自然、人、社会和解的共产主义社会,而实现自然、人、社会和解必须要进行普遍交往、发展生产力、进行合理的实践活动。
马克思虽然没有系统论述生态民生的观点,但是在马克思的许多著作中都包含了关于生态民生的阐述,即从生态层面体现人文关怀。关于生态民生的观点是马克思人化自然观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生态与民生的结合,是人类在可持续发展与人和自然和谐共处的层面下追求基本的物质需求和更高的精神需求。马克思的生态民生观点注重人与自然、人与社会关系的和谐统一,注重人类现实的活动对自然的影响,对实现可持续发展、建设美丽中国具有深远的意义。
2.2 马克思人化自然观中生态民生蕴含的主要内容
首先,马克思关于生态民生的观点提倡尊重和爱护自然。马克思曾说:“人作为自然存在物,而且作为有生命的自然存在物,一方面,具有自然力、生命力,是能动的自然存在物,这些力量作为天赋和才能、作为欲望存在于人身上;另一方面,人作为自然的、肉体的、感性的、对象性的存在物,同动植物一样,是受动的、受制约的和受限制的存在物,也就是说,他的欲望的对象是作为不依赖于他的对象而存在于他之外的。”[6]人作为自然的一部分,自然是人类存在的客观基础,人类必须要尊重自然、爱护自然,破坏自然就等于破坏人类本身。只有保护了生态环境,才能保障人的基本民生要求。人类在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时候,必须遵循自然客观规律和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的辩证统一。
其次,马克思关于生态民生的观点坚持人本主义的原则。马克思主义是研究人的学说,目的是为了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从人出发考虑问题是马克思生态民生观点的根本要求,是社会发展的价值目标。马克思认为人是历史的主体,是历史的创造者,在历史活动中具有主体地位,是推进社会进步、促进社会变革的客观力量。马克思生态民生观点不仅满足人类的物质需要、精神需要,还要满足人类对美好环境的需要,促进人类全面而自由的发展。
最后,马克思生态民生的观点要求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实现可持续发展。工业文明时代,人类征服自然、统治自然,只把自然当作获取资源的附庸品,生态环境破坏严重,甚至造成生态危机。自然不是人类的获取资源的地方,不是人类抛弃废物的垃圾场。建设生态民生,必须要改变人与自然的关系。马克思生态文明思想认为人与自然是辩证统一的关系,发展经济的同时也注重生态环境保护,兼重民生与生态。只有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保障人、自然、社会享有平等的地位,才能保障人民的民生幸福。
2.3 马克思人化自然观中生态民生蕴含的价值意义
首先,马克思人化自然观中生态民生蕴含具有人类价值意义。马克思关于生态民生的观点有利于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是马克思主义理论所追求的最终目标,也是马克思关于生态民生的观点的最终目标。马克思主义本身在彻底的批判资本主义的基础上,构建未来美好的人类社会——共产主义社会。在共产主义社会中,每个人自由而全面的发展,每个人物质生活得到充分满足,精神生活也得到密切关注。马克思认为,不管是物质资料的生产,还是人类自身的生产,都要以自然界的存在和发展为前提。马克思关于生态民生的观点兼重民生与生态,有助于破解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僵局,满足人民在经济、政治、文化、生态、社会等各方面需要,有利于促进人的全面自由发展。
其次,马克思人化自然观中的生态民生观点有利于世界生态环境发展。马克思人化自然观中的生态民生蕴含,不仅注重生态环境的保护,也注重人民基本民生的保障,在生态与民生之间找到一个平衡点。无论是资本主义社会和社会主义社会在发展初期都会犯一些具有共性的错误。过去,为了缓解全国乃至全球的粮食短缺问题,通过大量使用化肥、农药,有效的提高了土地的产能,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人民基本温饱的民生问题。但是随着农药、化肥的过度使用,大片土地丧失了活力,种不出品质优良的作物。这个问题是资本主义社会和社会主义社会在发展初期所犯下的共同错误。现在,通过深挖马克思关于生态民生的观点,内化为世界人民共同的自觉行为,绝对不能重蹈覆辙,走牺牲环境换发展的老路,一定要把生态和民生结合起来,走人与社会、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态民生发展之路,促进全球生态环境的良性发展。
再次,马克思人化自然观中关于生态民生的观点对中国生态民生建设具有指导意义。马克思关于生态民生的观点有利于推进新时代中国生态民生建设。“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的基本民生观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观点,把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作为民生建设领域的优先环节。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中关于生态民生的重要观点,从马克思人化自然观中的基本内容出发,汲取马克思人化自然观中的生态民生蕴含,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重要成果,更是中国生态民生建设的重要指导思想,其中明确包含了对生态民生的关怀,将生态与民生紧密结合在一起,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出发来强调生态环境的改善、生态文明的构建,无疑为生态民生建设指明了前进的方向,有利于中国生态民生建设,推动中国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
3 以马克思人化自然观为启示推进中国生态民生建设的实践路径
“经过长期努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这是我国发展新的历史方位[7]。”“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8]。”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不仅体现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方面,更体现在人民对生态环境的需要上。为了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协调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必须从马克思人化自然观出发,加强生态民生建设,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推动美丽中国建设。
3.1 从马克思人化自然观出发,贯彻“两山论”,发展可持续的生态经济
生态经济是指在生态环境的承载能力范围内,通过生态经济学的原理和系统工程的方法来改变人的生产、生活和消费的模式,挖掘生态资源的最大潜能,刺激经济的活力,发展经济效益高且有益于生态环境的产业。生态经济是实现经济发展和生态保护、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高度和谐状态的一种可持续发展的经济。
2013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哈萨克斯坦纳扎尔巴耶夫大学演讲时指出:“我们既要绿水青山,也要金山银山。宁要绿水青山,不要金山银山,而且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9]。”“我们既要绿水青山,也要金山银山”,说明人与自然要和谐共处。“绿水青山”是指良好的生态环境,“金山银山”是指满足人类需要的各种物质财富。我们既要美好的生态环境,也要丰富的物质财富满足人们的需要,要走出“人类中心主义”的范围,不能在基本的价值取向上过分强调人的主体性和人的需要,而要在满足人类发展需要的同时尊重自然发展的基本权利。“宁要绿水青山,不要金山银山”,说明了生态环境保护的优先地位。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初期走的是先污染破坏、后治理保护的发展道路,片面追求经济的增长,粗放式开发资源,这必然会严重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传统的经济发展模式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导致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恶化,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之间的矛盾不断尖锐,在这个时候就需要在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中进行权衡,必须把“绿水青山”放在优先地位,甚至不惜牺牲经济发展来保护生态环境,绝不可以再走“绿水青山”换“金山银山”的老路。“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说明了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绿水青山”是人类基本福祉保障和财富创造的基础,不仅为人类提供基本的生产生活原料,还具有生态生产力。比如把自然生态系统的生态环境优势发展成生态农业、生态工业和生态旅游等生态经济优势,生态生产力就会创造巨大的财富,“绿水青山”就变成了“金山银山”。
“两山论”理念指导发挥生态生产力的潜力来发展生态经济,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新型现代化。因此,为了增强我国经济质量,须以马克思人化自然观为启示,贯彻“两山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抓住“关键多数”与“关键少数”,改变经济增长模式,发展生态生产力,促进绿色生态经济发展,为改善生态民生注入活力。
3.2 从马克思人化自然观出发,严守生态红线,保护基本的生态环境
生态环境,即“由生态关系组成的环境”,不仅是包括与人类发展密切相关的水资源、土地资源、生物资源和气候资源的复合生态系统,还应该包括人民基本的生态民生需要,包括生态权利、生态权益的保障。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六次集体学习指出:“要牢固树立生态红线的观念。在生态环境保护问题上,就是要不能越雷池一步,否则就应该受到惩罚[10]。”生态保护红线,即生态环境安全的底线,目标是建立最严格的生态保护制度,主要是在生态功能保障、环境质量安全和自然资源利用三个方面构建红线,实现人口资源环境相均衡、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相统一。建设生态功能保障基线、也称为生态功能红线,主要是在重要生态功能区、生态敏感区、脆弱区等区域划定最小生态保护空间,对维护自然生态系统、保障国家和区域生态安全具有重要作用。环境质量安全底线,也称环境质量红线,是指为维护人居环境与人体健康的基本需要,必须严格执行的最低环境管理限值。具体而言,是指大气、水、土壤等环境质量必须达到的最低环境质量要求。自然资源利用上线,也称资源利用红线,是指为促进资源能源节约,保障能源、水、土地等资源安全利用和高效利用的最高或最低要求。
生态红线是保证生态安全的底线,是保障人类生命健康的基本线,具有约束性和强制性。只有坚守生态红线,才能让人们拥有基本的生态环境,在青山绿水间自由呼吸,在日常生活、生产中行使基本的生态权利、享受基本的生态权益。如果打破生态红线,就会导致生态系统衰退甚至崩溃,人们就会失去基本的生态环境,以后即使投入成倍的人力、财力、物力,也都难以复原。因此,生态红线不能触碰、不能越界,否则一定会受到大自然的惩罚,影响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新时代推进生态民生建设,必须从马克思人化自然观出发,加快构建生态功能保障基线、环境质量安全底线和自然资源利用上线。“三大红线”既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底线,也是“高压线”,更是保障生态民生的基础。只有“三大红线”并重,才能保护人民基本的生态环境,才能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发生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才能构建保障生态民生的基石。
3.3 从马克思人化自然观出发,坚守最严法治,提供优质的生态产品
生态产品是维护生态安全、保障生态调剂功能、为人类提供良好生存环境的自然要素总和,包括清新的空气、干净的水源、舒适的气候。而优质生态产品的获得要充分依靠政府,政府通过合理的上层设计行使其应尽的职责,确保为人民提供优质的生态产品。
邓小平同志曾说:“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11]。”党的十九大报告中用单独的一章“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来详细论述加快生态文明体制建设的重要性。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十八大以来,我国出台和修订了关于构建生态文明建设的一系列法律文件,生态文明制度不断完善,但是我国生态文明制度建设还有一些问题亟需解决,如体制不完善、机制不健全、法制不完备造成生态文明建设动力不足,执行不到位等问题,阻碍了我国生态文明建设。习近平同志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继续强调坚持依法治国,强调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必须要加强立法,提高我国依法治国的水平。虽然我国已经制定了一系列关于环境保护的法律,如《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土地法》等,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监察办法》等多项法律法规,相继修改了一些环境保护法律,初步形成了我国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体系,但是仍然存在生态环境立法不够科学、不够完善的问题。
因此,新时代进一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保障生态民生建设,必须要实行最严密的法治,履行政府应尽的职责,进一步加强上层设计,坚守法治高压线,不碰线,不越界,补齐生态短板,制定生态环境基本法和专项法,建立科学的环境法律体系,强调环境保护法律的贯彻落实工作,加大查处生态不文明现象的力度,落实应有的惩戒,确保人民获得优质的生态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