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校协同,明责方能担责
2019-01-11周芳元湖南浏阳市浏阳河中学
周芳元 (湖南浏阳市浏阳河中学)
2019年3月全国“两会”期间,澎湃新闻从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新闻中心获悉,全国人大代表、宇华教育集团董事长李光宇向大会提交了《关于进一步明确家校职责分工,减轻家长教育负担的建议》。
对于孩子的教育,学校有学校的职责,家长有家长的职责,社会各界有社会各界的职责,理清这些职责,有利于各尽其责,形成孩子正面成长的合力,从而为孩子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不可否认,李光宇代表的建议看到了当今学校管理中的一些问题,作业摊派,家长志愿者到学校进行卫生打扫工作,甚至个别学校还要求家长到学校执勤站岗、维护秩序等,这些问题值得关注。然而,问题的背后,绝非如此简单,事实上,还有很多家长应尽的职责尚未履行到位,把孩子送到了学校,孩子的教育就完全成了学校的事情,甚至还存在不少家长与学校教育背道而驰的情况,明确家校职责,势在必行。
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教师,上行下效,家长们不恰当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将深刻影响孩子的学习习惯,家庭教育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孩子的学校教育,基于孩子起步阶段的教育不到位,学校需要花费巨大的努力才能修正。问题不仅如此,与孩子同步的不恰当家庭教育,为孩子的健康成长带来了极大阻力,不少家长甚至把本身应当担负的责任完全交给了学校,在孩子的教育中,社会各界任何一方的不到位甚至是缺席,学校都将要付出加倍的努力方能弥补。
家校之间没有本质的利益冲突,但有共同的奋斗目标,一切都是为了孩子,学校理解家长,家长关心和支持学校,基于这样一个共同目标而采取的行动,需要双方的共同理解,各尽其职。或许有人会问:如何才能真正分清哪些是学校的职责,哪些是家长的职责?其实,一个最容易区分的准则,那就是孩子在学校的问题,由学校负主责,孩子在家里的问题,由家长负主责,不要彼此推卸,更需要相互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