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人力资源管理 推进节能降耗工作
2019-01-08刘红琴
刘红琴
一、加强人力资源管理全面推进节能降耗工作的总体思路
人是决策执行的关键因素。经济新常态下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关键在人。要加强人力资源管理,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落实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基本国策,坚持能源消费总量与能耗强度“双控”,以提高能源效率为目标,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实施创新发展为动力,坚持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市场驱动、社会参与,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确保完成年度节能目标,为建设生态文明提供有力支撑。
二、加强人力资源管理全面推进节能降耗工作的重点
(一)不断深化产业转型升级
加强人力资源管理,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促进制造业智能化、绿色化、高端化、服务化发展,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加快发展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新领域、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蓬勃发展。大力发展节能环保产业,做好重大节能环保产业化项目的储备遴选,重点支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竞争力的重大装备与产品并实现产业化,以及在不同细分领域的应用。认真贯彻落实工信部《环保装备制造行业(大气治理)规范条件》,强化对相关企业的跟踪管理。支持技术装备和服务模式创新,鼓励发展节能环保技术咨询、系统设计、设备制造、工程施工、运营管理、计量检测认证等专业化服务。打造节能环保产业基地,培育具有市场竞争力的大型节能环保企业。
(二)切实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和优化能源消费结构
加强人力资源管理,落实节能评估审查制度,严格控制新建高耗能项目,严把能耗增长源头关。要坚持控制总量与节约能源相结合,通过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引导各级政府调整产业结构,引导企业提升产业层次、提高科技水平,引导全社会限量用能、集约用能。调整优化能源结构,降低煤炭消费总量,实施电力行业煤炭等量替代、非电行业减量替代,重点削减非电行业煤炭消费总量。加强煤炭安全绿色开发和清洁高效利用,推广使用优质煤、洁净型煤,推进煤改气、煤改电,鼓励利用可再生能源、天然气、电力等优质能源替代燃煤使用。
(三)大力推进工业能效提升
加强人力资源管理,贯彻强制性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在水泥等行业落实阶梯电价和差别电价相关政策,定期开展能源审计、能效诊断,发掘节能潜力。加强工业能源管理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提升钢铁、建材、石化、化工、有色、轻工等行业能源管理信息化、智能化水平,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工业机器人、智能制造等手段,提升工业生产效率,降低工业能耗。强化工业能耗在线监测,按照统一、高效、实用的要求,推动管理基础较好、信息化水平较高的重点用能企业逐步纳入工业领域能耗在线监测范围,鼓励已实现一级能耗在线监测的企业向二级、三级能耗在线监测延伸。贯彻落实国家《钢铁、石油和化工、建材、有色金属、轻工行业企业能源管理中心建设实施方案》,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建设能源管理中心,不断提高特大耗能企业的智能化能源管理水平。
(四)深入挖掘节能改造潜力
加强人力资源管理,支持重点行业改造升级,以信息化、智能化、网络化技术推动工业、商业、建筑、交通等各个行业领域开展节能技术改造,鼓励企业瞄准国际同行业标杆全面提高产品技术、工艺装备、能效环保等水平,提高全社会各领域节能能力。认真做好项目储备,加强项目跟踪指导,做好统计汇总,总结典型案例经验向全国推荐发布。要鼓励重点用能单位加大投入,开展用能装备节能改造,组织实施燃煤工业窑炉节能环保综合提升、电机系统能效提升、余热余压利用、绿色照明、能量系统优化、煤炭消费减量替代、重点用能单位综合能效提升、合同能源管理推进、分布式能源示范工程等节能重点工程,不断提升节能能力。综合采取节能系统集成技术,推动锅炉系统、供热/制冷系统、电机系统、照明系统等优化升级。不折不扣淘汰落后用能设备,落实《配电变压器能效提升计划》,继续推进电机能效提升工作,淘汰低效变压器、电机,加快高效电机、配电变压器、风机、水泵、压缩机等用能设备开发和推广应用,全面提升重点用能设备能效水平。
(五)强化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
加强人力资源管理,加强对年耗能5000吨标准煤以上的重点用能企业的节能监督管理,争取把重点用能单位管理扩展到年耗能3000-5000吨标准煤的企业。引导重点用能单位制定一部节能规划、落实一项节能量目标任务、开展一系列节能改造活动、健全一套节能管理制度、贯彻一个节能标准体系、淘汰一批落后用能设备、实施一系列节能创新、打造一支精干节能队伍,推进新一轮节能管理。推动重点用能单位建设能源管理体系并开展效果评价,健全能源消费台账。按标准要求配备能源计量器具,进一步完善能源计量体系,能源管理负责人备案率和能效平台申报率达到100%。依法开展能源审计,组织实施能源绩效评价,开展达标对标和节能自愿活动,采取企业节能自愿承诺和政府适当引导相结合的方式,大力提升重点用能单位能效水平。严格执行能源统计、能源利用状况报告、能源管理岗位和能源管理负责人等制度。重点用能单位要围绕能耗总量控制和能效目标,对企业用能实行年度预算管理。
(六)完善节能工作机制体制
加强人力资源管理,强化节能标准约束,严格行业规范、准入管理和节能审查。健全节能量交易等机制,创新有偿使用、预算管理、投融资等机制,培育和发展交易市场。完善工业能效标准体系,认真对照新版工业能效指南开展节能评估审查,确保新上项目低于全区平均能效水平。经济学家刘劲哲根据人力资源管理经典理论——弗鲁姆(Victor Vroom)的期望理论提出:选择电力、钢铁、建材、石化、化工、有色、煤炭、纺织、造纸等高耗能行业,建立能效“领跑者”制度,发布单位产品能耗最低的高耗能产品生产企业名单及能效指标,树立能效标杆,开展能效对标。开展重点用能单位诚信承诺活动,加大诚信企业示范宣传和典型失信案件曝光力度,引导企业增强社会责任感,在企业经营管理各环节强化信用自律。鼓励和指导重点用能单位加强企业信用管理,防范信用风险,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
(七)加快节能新技术、新模式应用推广
加强人力资源管理,针对节能技术需求,加强关键共性技术研发、示范、推广,推进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全面提升节能技术水平。鼓励发展节能技术服务机构,鼓励科研院所、行业协会为企业提供节能技术咨询服务。鼓励有条件的技术单位建立节能技术装备的展示、展览、交易平台,建设节能技术示范推广中心。实施合同能源管理推广工程,鼓励节能服务公司创新服务模式,为用户提供节能咨询、诊断、设计、融资、改造、托管等“一站式”合同能源管理综合服务。
(八)启动燃煤工业窑炉整治
加强人力资源管理,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和推进。根据燃煤工业窑炉的功能、规模、排放水平,制订整治行动计划,明确分阶段推进目标和工作措施,各地要根据企业分布情况和外部配套条件,指导企业采取燃气管输/非管输、电力、集中供热等多种形式进行替代,降低企业的改造成本和运行费用。坚持引逼结合,强化标准和执法,以国家加强大气污染防治为契机,以提高环保标准和严格执法为主要手段,加快燃煤工业窑炉清洁能源替代。坚持鼓励先行,加大政策引导和资金扶持力度,实施差别化政策,鼓励企业提前改造,并根据改造时间先后、能效水平大小,给予不同程度的补贴。
(九)加强重点领域节能
加强人力资源管理,强化建筑节能,实施建筑节能先进标准领跑行动,开展超低能耗及近零能耗建筑建设试点,推广建筑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编制绿色建筑建设标准,开展绿色生态城区建设示范。实施绿色建筑全产业链发展计划,推行绿色施工方式,推广节能绿色建材、装配式和钢结构建筑。强化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加大新墙材和散装水泥的推广力度,强化产品质量监管,严格预拌砂浆行业准入门槛,对节能效果好、市场覆盖率高、竞争优势强的新墙材产品予以重点扶持。促进交通运输节能,加快推进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发挥不同运输方式的比较优势和组合效率,推广甩挂运输等先进组织模式,提高多式联运比重。大力发展公共交通,推进“公交都市”创建活动。促进交通用能清洁化,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并支持相关配套设施建设。推动商贸流通领域节能,推动零售、批发、餐饮、住宿、物流等企业建设能源管理体系,建立绿色节能低碳运营管理流程和机制,加快淘汰落后用能设备,推动照明、制冷和供热系统节能改造。推进农业农村节能。加快淘汰老旧农业机械,推广农用节能机械、设备和渔船,发展节能农业大棚。加强公共机构节能,公共机构率先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推进公共机构以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节能改造,积极推进政府购买合同能源管理服务,探索用能托管模式。
(十)着力构建绿色制造体系
加强人力资源管理,制定绿色制造体系建设推进实施方案,推进产品全生命周期绿色管理,不断优化工业产品结构。按年度提出创建计划,建立健全绿色标准、开发绿色产品、创建绿色工厂、建设绿色工业园区、打造绿色供应链、建设绿色制造服务平台。开展传统制造业绿色化改造示范推广,实施生产过程清洁化、能源利用高效低碳化、水资源利用高效化、基础制造工艺绿色化改造。加强废钢、废塑料、废轮胎等的准入、规范管理。加大钢铁、水泥、化工等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推行力度,鼓励企业开展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开发、应用和推广一批无毒无害或低毒低害原材料(产品)以及清洁生产工艺技术,促进行业绿色转型升级。引导工业企业强化废水、余热、废气、废渣等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粉煤灰、煤矸石、建筑垃圾、秸秆等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应用,抓好一批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建设,通过产业链的延伸,着力推动资源节约、循环、高效、综合利用。
三、加强人力资源管理全面推进节能降耗工作的保障措施
(一)落实目标责任
加强人力资源管理,强化各级政府责任,各地要严格控制本地区能源消费增长。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多方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区经信局、发改局、统计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机关管理局等部门要密切跟踪工作进展,督促行动方案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其他各相关部门也要抓紧行动,共同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二)加强评价考核
加强人力资源管理,严格实施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等目标责任考核,节能降耗目标完成进度滞后的板块,要抓紧制定具体方案,采取综合性措施,确保完成节能降耗目标任务。加强节能目标完成情况跟踪监测分析,定期发布完成目标进度晴雨表,对完成进度目标滞后地区预警,督促滞后地区制定实施应急预案。
(三)严格节能执法
加强人力资源管理,认真落实《节能法》、《节能监察办法》等法律法规,坚决执行工信部重大工业节能专项监察和年度省计划节能监察,核实水泥、电解铝阶梯电价。严格按照行政权力清单行使权力,制订节能专项执法计划,强化节能执法监察。围绕能评项目、能耗限额、能源利用状况报告、能耗设备、能管岗位等重点内容,开展深入系统全面的监察,依法查处节能违法行为,对超限额标准及违规使用淘汰类用能设备的企业实施惩罚性电价。加强技术改造项目节能审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确保节能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有效落实。
(四)动员全社会参与
加强人力资源管理,推动全社会树立节能是第一能源、节约就是增加资源的理念,深入开展全民节约行动和节能“进机关、进单位、进企业、进军营、进商超、进宾馆、进学校、进家庭、进社区、进农村”等“十进”活动。充分发挥各种媒体作用,报道先进典型、经验和做法,曝光违规用能和各种浪费行为。倡导绿色生活,推动全民在衣、食、住、行等方面更加勤俭节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坚决抵制和反对各种形式的奢侈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