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资产股权退出的影响因素
2019-01-08周若丹马文怡张英英
周若丹 马文怡 姜 霞 张英英
指导老师:祖建新
一、引言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兼具集体资产为集体成员所共有和社区性两个特征而区别于其他经济组织。这两个特性使得农村集体资产股权退出的过程被局限于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股权退出条件相对严格。
近些年来,经过各方努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已经基本建立,农村集体资产股权改革在全国范围内推进,创建了“归属清晰、权能完整、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但值得关注的是农村集体产权改革涉及范围广、历史跨度时间长,各地情况冗杂,加之缺少完善的法律政策规范,使得现在农村集体产权改革进程缓慢,农村集体资产股权退出还有众多局限,试点地区在改革推进中遭遇困境,股权退出只能在边缘试探无法深入推进,探讨影响农村集体资产股权退出的因素已经刻不容缓。
二、文献综述
(一)农村集体资产股权退出路径的推动条件
1.清产核资工作持续强化。清产核资工作的有序推进能够促进农村集体资产股权的退出。清产核资能够做到账证相符、账实相符、账账相符和明晰权属。只有弄清楚我们所拥有的资产实际数量,促进集体账内账外资产以及股权债权数量的清晰化,才能够寻找最合适的方式创造其价值,促进集体资产股权退出。
2.理性经济人对利益的最大化追求。理性经济人通常对利益都有最大化追求,这种迫切的需求会导致不均衡的制度被推翻和创新。当预期净收益超过预期成本时,原有制度就容易被推翻创新。过去的农村集体资产股权分配方式已经不能够有效分享外部利润,或者在不明确的管理方式下被他人侵占利益,越来越多的利益既得者寻求分配方式的创新以得到更多的利益。
3.集体经济组织发展的内生动力。集体经济组织的发展需求通过改革得以实现。集体经济组织使各类集体经济结合市场机制运行,促进相应的经济资产增值并产生相应的受益,而集体资产从改革中获取了完整和充分的权能来完善合作社内部的管理体制。集体经济组织内在的发展是存在活力的而不是一成不变,其有足够的包容性以利益最大化为目标适时做出改变与调整,进行改革。
(二)农村集体资产股权退出路径阻碍条件
1.法人主体资格的缺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地位不明确制约集体经济发展。法人地位的认定缺失导致集体经济对资产的管理仍然没有法律效力,自主经营活动被束缚,集体经济正常运营被打乱。随着市场竞争更加频繁与农村集体资产总量不断增加,人们对正常经济活动需求也更迫切。切实了解明确集体经济组织的特殊法人地位,需要相关部门进行调查研究,推进集体经济组织合法参与市场竞争的进程,并设立相关制度,帮助集体经济发展迈入正轨。
2.专业人才激励制度不完善。专业人才不足制约集体经济发展。现有农村集体经济缺少引进满足人才需求的相关机制,人才发展集体经济的积极性较低或无法挽留优秀人才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加之原有农村干部缺少专业性知识,难以合理运用集体经济的优势,加大了集体经济经营的风险。农村经济发展改革需要借助优秀人才的经验智慧,需要制定合理的治理管理机制,充分发挥人才带动作用。
3.集体资产股权流转机制尚不健全。集体资产股权流转机制尚不健全,产权交易平台尚未完善,为了实现风险可控,需将限定的股份权流转。目前农村集体经营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尚不具备集体资产股份自由流转的条件,需要遵守相关规定进行股份流转。在改革进程中要采用缓和式的方法,要有历史耐心,不能操之过急。
(三)文献评述
大部分已有文献所提到的集体资产股权退出影响因素都立足于集体组织的活力,各主体的利益追求,专业人才落实,流转机制现状等,从比较宏观的角度剖析了股权退出过程中的外部条件,直观的揭示了取得初步成就和依旧存在波折的原因。但对于改革实施过程中出现的一些内部影响因素很少涉及,对制约集体资产股权退出的因素还需要有一个更微观的理论探讨。
三、农村集体资产股权退出的必要性
(一)有利于盘活农村集体资产
集体资产股权退出使得股权“确权到人,权跟人走”,在改革的过程之中也提供了更多的平台以及完整的信息以供产权流转交易能够有条件的开展。需要的人可以获得资源的使用,不需要的人可以通过让渡使用权增加自己的收入,农村集体资产得以高效率的流转,减少因流动性的障碍导致集体资产渐渐流失价值的情况。集体资产股权的退出,促进了集体成员之间股权的流转,为盘活农村集体经济创造了条件,最大程度提高了资源的利用效率。
(二)有利于优化集体资产股权分配方式
中国人口基数巨大,集体资产的股权分配方式需要多样化来满足不同地区情况的发展需求。现实情况的运转之中,股权的合理分配进度不能够适应于人口变动,新的成员进入集体组织但是却没有合理的股权分配,对他们来说并不公平,缺少激励作用。农村集体资产股权的退出,意味着集体资产以股份量化到人的方式进行,股权的归属更加明晰,经济利益的获取与创造更加有针对性,农民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股权的变更,集体资产的分配方式得到了进一步的优化。
(三)有利于壮大农村集体经济
农村集体资产退出可以盘活农村的集体资产,壮大农村集体经济,为经济发展注入新活力。过去农村集体经济为集体共有,集体组织成员参与感不强,甚至由于货币时间价值,原有的集体资产正在慢慢流失。农村集体资产股权退出能够让集体组织成员按份共有,获得新分配方式下的股权,更有针对的按个人的需求量股分红,成员创造的积极性得到提升,农民增加了财政性收入。壮大农村集体资产不仅能够提升村民生活质量,也能够使村内的基础设施更加完善,或许还能吸引更多资金、人才、资源的流入,农村集体资产股权退出为农村发展带来更多的动力。
四、农村集体资产股权退出的影响因素
(一)农村集体组织经营效率低下
相较于城市,农村的集体经济组织经营效率较为低下。农村人口专业化、市场化能力欠缺,农民在面对市场方面存在信息、能力不对称的问题。相较于一般市场主体,农民不仅在掌握资源的数量与获取资源的能力、渠道都有相对劣势,而且在了解应用专业知识和市场规则、适应市场变化与改革创新能力等方面都存在不足,这导致农村人口难以与一般市场主体竞争。同时,《土地管理法》及相关法规对土地管理和利用等进行严格的规范,导致农民拥有的土地产权并不完整,农村土地竞争力不够强,产权流转难度增加,农民无法充分享有土地收益。
目前农村集体经济经营效率较低、市场竞争力偏弱、发展总体不足,缺乏长效发展机制,集体资产股权流动性差、股权交易活跃度低迷,农村集体资产股权退出的进程缓慢。但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发展农村集体经济不应局限于过去,而应着眼未来,顺应时代发展潮流,充分利用政策扶持优势,挖掘农村市场潜力,加快集体经济的转型升级。
(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不清晰
正确界定集体成员身份与参与资格是进行农村集体资产股权改革必不可少的前提。由于各地农村集体经济形成历史、人员构成和财产组成不同,我国农村集体成员身份资格的认定在法律上尚未明确,每个组织对成员的界定标准也不同,一旦出现法律纠纷,缺少相关法律法规来保证成员权益。
政策法规不明确、认定标准不统一等现象阻碍了集体成员资格制度的改革,无法有效解决成员身份复杂难确认问题,无法保障成员公平享有权益,提高了农村集体资产股权退出的操作难度,不利于农村集体资产股权的深化,对农村集体股权的退出造成阻碍。
(三)各方利益分配难以均衡协调
由于大部分村落的管理缺乏科学体系,各方利益关系交错复杂缺乏条理。农村集体资产股权退出给了村民更多的自主权决定股份的流转与变动,村里的经济利益更加透明化,村民能够拥有更多切实的收益。但村委会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大多都由同一批领导班子进行把控,对其领导人来说,变化前后的利益分配对自身来说没有呈现多大的变化甚至还可能侵占部分过去自己的利益,为避免自己的利益受到冲击,或许会选择在改革上不作为,继续保持在日常政务中不受监督的状态。
集体资产改革进程中如何划分多方的利益,怎样让各方都能达到一个满意的均衡状态,在农村集体资产股权退出的过程中都需要不同的经济组织之间和乡集体村集体的协调及和解确定最终的分配方案。而集体组织成员也要督促要求信息的公开,监督村委日常工作,避免在改革上不作为的现象。
(四)组织成员对改革困难的畏怯心理
在集体资产股权退出的过程中,群众对于改革未来走向的自信心非常重要。但是在改革的过程中,集体组织成员对于制度改革中可能出现的困难依旧存有畏怯心理,部分人为避免可能存在的风险宁可保持现状不做出改变。成员的畏怯心理可能导致集体资产股权退出路径变得更加曲折坎坷,探索路径的时间和周期也会大大延长,迂回的改革路径也会对其他地区的改革产生消极的影响。
同时大部分组织成员与基层干部学历水平不高,他们对于自己的能力与知识储备没有足够的信心,因害怕出现错误而对农村集体资产股权的退出采取旁观的姿态,对改革的参与出现偏差与滞后。这会使改革的进程脱离人民群众,无法更加贴合的制定出符合最广大人民经济利益的分配政策,或许会使退出路径偏离原本预想的方向。
(五)组织成员身份界定的规范性欠佳
农村集体资产股权在一定程度上带有“乡土”的文化色彩,它受不同地区的文化、观念、习俗等因素影响,实施起来需要“因地制宜”。由于对经济条件要求的逐步提升,越来越多的年轻人涌向城市寻求发展机会,农村人口流动成为一种常态化,这势必对农村集体资产股权退出过程中组织成员的变动以及界定的规范性产生重大的影响。
目前大部分农村所存在的问题是“农村半退出人口”,即农村人口离开农村从事相关经营活动但身份还没有完全转变,户籍还是农村人口。这导致组织成员的身份界定滞后于人口流动的改变,不够规范。农村集体资产股权退出在“人”的这一重要因素上,应该选择什么样的方式对这些半退出人口进行股权的分配,在将来农村半退出人口又转化为农村人口或者完全成为退出人口时所属关系应该如何进行调整记录都是在集体资产改革执行之前应该考虑好的问题。组织成员身份界定的规范化,需要政策执行者与改革者对不同情况的人实行不同的举措,制定更符合当地发展情况的政策。基层干部也应对农村集体的规范性和准确性上更上心,人员的把控处理上更规范。
五、结论
农村集体资产股权退出影响因素是多方面的,集体经济组织经营效率的低下、改革中各方利益的协调难度、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的模糊、组织成员对改革困难的畏怯心理以及组织成员身份界定等都是阻碍退出路径创建的绊脚石。
针对这些影响因素,在进行农村集体资产股权退出的过程中,政府层面要推进关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权利与身份界定明晰化的法律条文政策,同时在情绪上引导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鼓励其退出;基层干部也要发挥作用,积极接受成员的监督,以身作则推动信息透明化,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妥善的解决农村地区的土地产权归属问题,保障农民的利益;集体组织成员个人克服畏难情绪,逐步接受新鲜事物,提高个人素养和个人参与感。只有凝聚集体的智慧才能推动农村全面深化集体资产股权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