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卖米》说起
2019-01-07本刊编辑部
本刊编辑部
14年前,笔名“飞花”的北大才女写的一篇文章——《卖米》获得北京大学首届校园原创文学大赛一等奖,也被当时的读者评为“可入选语文教材”的佳作。直至去年,《卖米》依旧被网络翻出来,反复被琢磨解读,感动了无数人。
《卖米》讲的是飞花的亲身经历。文章中,飞花用细腻的笔触将一家人生活的艰辛与相依为命的情感描写得淋漓尽致。笔者在深受感动的同时不禁想象,崎岖不平的山路、落后的医疗条件、农民只能靠天吃饭的无奈……这可不就是那些年农村生活的景象吗?
过去我们说农村,不仅环境脏乱差,城乡差距也越来越大:乡村基础设施落后,雨天一踩一脚泥,违章搭建乱纷纷;公共服务缺失,看病配药必须进城;没有文化设施,农闲就打牌;青壮年纷纷出走,实在留不住人。
“现在的农村可跟过去的不一样了,啥都有了,生活条件越来越好不说,老百姓的幸福感也逐渐增强了。”斗转星移,如今再提到农村,人们的第一感受发生了巨大变化。
幸福是人的主观感觉,自从古希腊哲学家柏拉图在《理想国》一书中对幸福进行表述以来,幸福逐渐受到关注。我国农村人口庞大,农民的幸福值得特别关注,而“三农”问题的核心也是农民问题,可以说,“三农”政策的终极目标是提升农民幸福感。
如何提升农民的幸福感?这种来自于心理上的主观感受很难衡量,不仅在于农民收入与物质条件的提高,农村的人居环境也成为了必要的考量标准。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战略和全局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第一场硬仗,是“三农”工作必须完成的硬任务,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事关广大农民根本福祉,事关农村社会文明和谐。习近平总书记特别强调:“要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作为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举措抓紧抓实”。
在这样的背景下,甘肃省委省政府出台了“1+9”政策文件,“1”即《甘肃省深入学习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实施意见》(甘办发〔2019〕19号),明确了我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重点工作和保障措施等内容。“9”即针对农村厕所、垃圾、风貌“三大革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废旧农膜回收利用与尾菜处理、畜禽养殖废弃物与秸秆资源化利用、乡村规划编制、“四好农村路”建设、村级公益性设施共管共享“六大行动”。
在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前提下,在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背景下,农民的生活从内到外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我相信,如果今天再写《卖米》,也许就是一个完全不同的故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