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模畜禽养殖场开展自主监测的几点思考
2019-01-06唐维英余华君周方永郝彦龙诸婷婷但文静
唐维英 余华君 周方永 郝彦龙 诸婷婷 但文静
(1,重庆市江津区李市畜牧兽医站 402274;2,重庆市江津区油溪畜牧兽医站 402285;3,重庆市江津区畜牧兽医局 402260)
重庆市兽医工作“三项制度”(即“以监促防、以检计酬”兽医工作考核机制、基于监(检) 测的产地检疫制度、养殖场动物疫病自主检测制度) 自推行以来,江津区严格落实相关要求,并积极探索规模养殖场自主监测工作,取得了一定的突破,但也存在一些问题,笔者及所在团队一直从事动物疫病风险监测工作,现将江津区畜禽规模场自自主监测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以期能为下一步工作指明方向。
1 基本情况
自2015 年以来,依托畜禽健康养殖、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等项目,以项目补助的形式,扶持6 家畜禽养殖场建设兽医实验室,截至目前,基础建设、设备安装调试及自主监测试运行工作已全面完成。
一是区级组织人员定期培训,2016~2018 年,由区动物疫病防控中心分别对自主监测场及所在镇街畜牧兽医站技术人员进行为期一周的跟班培训。二是各自主监测场均能自行开展抗体监测工作,镇街畜牧兽医站技术人员督促并监督开展自主监测工作,依据自主监测报告出具产地检疫证明。三是区动物疫病防控中心每年对自主检测场开展比对实验,针对比对结果不符合要求的场,要求其认真分析原因,并及时整改,以确保自主检测结果真实、有效。
2 取得的成效
一是自主监测实现“零突破”。经过基础建设、设备配备及人员培训后,实现江津区养殖场规范化兽医实验室“零突破”,并在真正意义上实现养殖场自主监测抗体。二是监测范围实现全覆盖。选择的监测畜禽有牛、猪、鸡,基本上能满足所有畜禽监测任务,选择的场分布在不同镇街,能有效覆盖周边镇街。
3 问题及原因分析
3.1 自主监测场积极性不高
虽然《重庆市动物防疫条例》 第十一条规定“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 应定期对其饲养的动物开展重大动物疫病和人畜共患传染病检测,并报所在地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备案”,明确养殖场自主监测的主体责任,但在推行建设兽医实验室之初,所有养殖场积极性不高,主要基于以下几点原因。一是养殖业主动物疫病防控意识薄弱,普遍认为只要按照免疫程序定期做好免疫接种就行,至于抗体水平监测可有可无。二是后续费用开支较大,基础建设及设备配备时有项目扶持尚能接受,后续实验室正常运转还需要专业技术人员工资、监测试剂耗损、设备维修等系列费用支出,多数养殖场认为实验室运转是一笔不必要的开支。
3.2 监测人员水平有限,监测结果准确率有待提高
一是多数自主监测场并无科班出身的专业技术人员,实验室检测技术水平有限,加上日常监测量少,熟练程度不高,导致监测结果准确率相对较低。二是出具的监测报告不规范。即使监测报告是统一模板,由于监测人员对业务不熟悉,又不愿意钻研,出具的监测报告不规范。三是监测人员本身水平就有限,加上流动性大,部分自主监测场出现无人可用的境地。
3.3 日常自主监测运行情况不佳
目前,很少自主检测场主动开展日常监测,产地检疫报告仍然依托区动物疫病防控中心,必须开展比对实验时,邀请镇街畜牧兽医站技术人员操作并出具报告,或采样送其他专业检测机构检测,甚至有极少数自主检测场连比对实验都不愿开展,需要畜牧兽医部门反复做工作才进行。
4 建议
4.1 转变观念、良性循环
对于自主监测场坚持“量少而精、良性循环”原则。一是及时取消运行状况差又不愿意继续开展场的自主监测资格。二是保留试运行良好又愿意继续开展场的资格,积极协调财政资金予以扶持,帮助其走上正轨。三是必须建设新的自主监测场时,必须坚持宁缺毋滥。四是鼓励自主监测场在满足自身需要时,向周边养殖场提供有偿监测服务,降低运转成本,形成良性循环模式。
4.2 严格执行产地检疫标准,督促业主落实自主监测
清理全区规模养殖场,对有条件而不愿开展自主监测的列入项目黑名单,区动物疫病防控中心不再对其进行日常监测、出具监测报告,镇街畜牧兽医站严格根据监测报告出具产地检疫证明。
4.3 提高技术人员检测水平
区动物疫病防控中心继续推进跟班培训工作,养殖企业内部要高度重视人才培养,给予较好的待遇稳定现有技术人员,也可面向社会招聘或内部提拔,建立起稳定、高效的技术队伍。
5 小结
建设兽医实验室仅仅是开展自主监测的第一步,正常运行才是最终目的,要坚持“量少而精”原则,实行准入制度,积极探索自主监测盈利模式,要让自主监测场建成后既能满足自身需要,又能为周边养殖场提供有偿服务,达到良性循环,方能让自主监测工作真正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