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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学科特性的人文学科人才评价机制研究

2019-01-04吕鹏娟

中州大学学报 2019年2期
关键词:人文学科社会科学学术

吕鹏娟

(郑州大学 人事处,河南 郑州 450001)

在我国现行的学科分类体系中,人文学科通常与社会科学并称为“人文社会科学”,从而与自然科学相区别。在当前国内诸如人才招聘、职称评定、岗位管理、人才计划推荐、荣誉称号评选等各类具体人才评价实施过程中,也通常将人文社会科学人才作为同一类别进行评价。而事实上,不论是从人文学科历史来看,还是从其发展现状来看,人文学科都与自然科学、社会科学有着明显差异。因此,对人文学科——包括文学、历史学、语言学、哲学、宗教学、考古学、艺术等——研究者的评价,也因其学科特性而应当建立一种相对独立、符合学科特性和人才成长规律的评价机制,以确保整体人才分类评价体系的健全与科学。

一、人文学科的特性及人才特征

从国内外学者已出版或发表的相关文献来看,对人文学科特性的讨论,通常是在两个层面上展开:一是命名之辨析,即目前我们所谓的人文学科究竟是“人文学科还是人文科学”?二是特性之辨,即“人文学科是既有别于自然科学,又有别于社会科学而具有独立属性的学科”这一说法是否合理。

关于“人文学科还是人文科学”的讨论,主要是从“科学”“人文”“学科”等概念的来源与词源学含义的探讨入手,或追溯西方古代、近代至现代的哲学思想与学术传统的历史演变,或梳理世界各国现行的各类学科分类体系,进而对“人文学科”或“人文科学”是否具有“科学”的一般属性这一问题展开辩论。有论者提出“人文科学作为关于人的价值及其精神表现的学科是正确反映了人文现象的本质和规律的知识体系,它具有科学的一般属性”[1]。也有论者提出“人文学科不可能是科学性质的,也不需要科学性质的人文学科”[2],“从某种意义上说,它还是与科学相对的东西”[3]。其实,他们在人文学科有其自身特性这一点上其实并无根本性的分歧,而只是对于它与科学的关系(完全区别还是有一定关联)有着不同的认识罢了。

相对于第一个层面的分歧,学术界关于“人文学科是既有别于自然科学,又有别于社会科学而具有独立属性的学科”的认识则基本达成一致。人文学科有别于自然科学,这一点已在世界范围内达成广泛共识,这里毋庸赘言。仍有争议的是,是否应当把人文学科与社会科学并称为“人文社会科学”。虽然仍有论者坚持认为“人文科学与社会科学始终是一体的”①,但从当前多数文献论点来看,人文学科的特性和独立性基本是受到公认的,学界普遍认为,由于在研究对象、研究方法、研究目的等方面有着明确的差异,即“人文科学主要是关于人类思想、文化、价值和精神表现的学科,包括文学、历史学、语言学、哲学、宗教学、考古学、艺术、音乐、舞蹈、戏剧、美术等。社会科学则指对人类关系的研究领域,包括经济学、政治学、社会学、法学、人类学、管理学、心理学、人口学等”[4]。因此,应当将人文科学与社会科学作为两个不同的学科体系加以区分。

综合上述各方论点,笔者认为,“一切人文学科都是人学”是对人文学科的根本性认识。人文学科虽然是建立在一定科学知识基础上的,但其根本目的是对人的终极生存意义的追问,正是这种非功利主义的“无用之用”的属性,使其与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相区别,从而成为具有独立属性的学科。具体而言,我们可以将人文学科的特性归纳为以下四个方面:第一,研究对象是具有主体性的“人”之价值及其内在精神表现,如理想、信念、情感、体验、想象等;第二,研究方法主要是评价而非客观陈述,重心灵感悟、轻科学实证,重演绎推理、轻统计分析;第三,研究目的在于对人之尊严的维护,人之意义的发掘,人之价值的实现;第四,研究结果具有非实用性,常带有鲜明的个性特征。

正因为有这样的学科特性,所以人文学科人才素质的养成也就有其自身的规律和要求。一般而言,人文学科人才往往需要具备以下几点:

(一)强烈的人文精神

人文学科对人的价值和意义的关注,决定了人文学者必须具有超越现实、追求理想的人文精神。表面上看,人文精神看不到摸不着,甚至连“人文精神是什么”也尚有争论,但正如有学者指出的那样,“说‘说不清楚的东西’,恰恰是人文教育要做的事情之一”。而所谓“人文精神”,其实就是一种心忧天下、关怀生命的精神。孔子一生践行“仁义”,宣扬“天下为公”;鲁迅弃医从文,致力于改造国民性,践行“俯首甘为孺子牛”的精神。而在西方,苏格拉底为求真理舍生取义;马克思耗尽毕生心血为全人类留下思想经典;费希特说:“我的使命就是论证真理,我的生命和我的命运都微不足道。”[5]可以说,坚守人文立场,对人类命运深切关注,为“人”之自由解放奔走呼吁,这既是古往今来人文知识分子的伟大使命和传统,也是人文学者的根本特征。

(二)广阔的人文视野

随着现代学科分类的日益专业化、精密化,人类文化史上如达·芬奇那样的跨专业的通才越来越少。不少学者指出,造成当前“有专家缺大师”局面的原因之一,就在于偏狭的学科分类和严重的学科壁垒。这一点确实在根本性地约束着现代人文知识者素质的培养,今天寄身于更为繁复精密的现代社会生存空间的人文知识分子已经很难求“通”,但人文知识分子的使命未曾改变。要肩负起这使命,离不开文学、历史、哲学、艺术等各方面人文知识的学习,甚至也离不开对自然科学的学习,当然还有对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生活的体察。

(三)立足传统、关怀现实的精神追求

歌德曾有名言:“凡是值得思考的事情,没有不是被人思考过的;我们必须做的只是试图重新加以思考而已。”[6]严格意义上说,面对灿若星海的人类文化遗产,人文学者很难再有像自然科学那样原创性的发现。这是由人文学术话题的永恒性和重复性所决定的:对人之存在目的和终极意义的追问是古老而恒久的命题,而人生只有百年,每一次生命历程又都是始于无知的重复。但这并不意味着当代的人文学者就不能再有所作为,每一个时代的人文学者都是在特定历史文化环境下,以自身无可替代的个性、生命经验和生命吁求,通过对“经典的叩问”,与前贤对话,去解读那些古老而恒久的命题;继而再通过对自我心灵的省思、对传统的传承与转化,向当代及后世人们提示那些“曾经为人所知、后来被人遗忘了的东西”[7]。

(四)独立思考的禀赋

个性和自由是人文价值的核心内容,这决定了人文知识分子要有自由意志和独立思考的精神禀赋。从今天的知识分子状况而言,自然学科研究者往往以团队形式协同工作,而人文知识分子更多则是以单枪匹马、独立思考的形式展开工作。人文学科也是一种心灵之学,而心灵是个体化的、个性化的,这决定了人文知识分子的工作方式是独立性、个体性的。早在17世纪法国作家拉布吕耶尔就曾以荷马创作《伊利亚特》、维吉尔创作《埃内依德》、李维创作《罗马史》为例论称:“我们迄今还没有看到一部精神杰作是由几个人完成的。”[8]20世纪以来,虽然更讲究学术体系化,但人文学科仍然是一个非常个性化的职业,钱穆、冯友兰、钱钟书、季羡林、李泽厚、钱理群等著名人文学者,每一位都是著作等身,但每一部著作也无不是个人独立创作。甚至有学者断言:“人文学科,说到底,就是个体作坊,人文研究者就是个体劳动者”[9]。

总之,人文知识分子的养成,并不仅是一个知识积累的过程,它既需要一定的“知识”和“学养”,还更需要一定的人生经验的积累,需要人生观、价值观、是非观的逐步建立,需要心胸、心性和气度的养成,由此也决定了人文知识分子成才是长期沉潜积累的的过程。因此可以说,厚积薄发、持久创作是人文学科人才与自然科学人才在成才方面最显著的不同。

二、当前高校人文学科人才评价存在的问题及其成因

国内现行的人文学科人才评价机制是在以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为准绳的评价体系内运转的,无论是学术成果评价的重实用、论级别、看经费,还是各种以“人才工程”“人才计划”为名的人才评价活动中对年龄、职称、论文、项目、奖励等条条框框的限制,都是与人文学科特性相背离的,也是不符合人文学科人才成长规律的。这种人才评价机制的弊端在今天已经有目共睹,具体来看,可分述为以下几点:

(一)人文素养评价严重缺失

如前所述,强烈的人文精神、广阔的人文视野是人文学科人才必备的人文素养,也是人文学科人才评价的首要目标。令人遗憾的是,在当前高校人文学科人才评价机制中,对评价对象思想素质的要求往往止步于“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等常规性条件,鲜见对“人文精神”“人文素养”等的要求,在评价过程中,对人文素养的考察也往往付诸阙如。于是,经过不计其数的人才评比,各种人才帽子满天飞,结果却是只见专家不见大师。甚至于有些所谓“人才”,干脆放弃人文操守,堕落至人格底线以下。

(二)重科研评价轻教育评价

“人文思想者本质上都是教育者”[10]。相较于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人文学科的价值更多地体现在人文教育与人才培养方面。其中,既包括面向在校学生的人文知识课程,也包括面向普通民众的精神引导。相应地,对人文学科人才的评价也应当更多地体现人文教育评价的内容,而不应是唯科研成果是从。令人痛心的是,当前人文学科领域的人才评价恰恰是本末倒置,著作、论文、项目等科研成果的重要性被提到前所未有的高度,而教育教学评价则被置于可有可无的境地。除专门的教学名师评比外,在其他有关的各类人才评比中,教师在课堂上的表现、对学生产生的影响、对公众发言的能力鲜有体现。

(三)学术评价外在化

现行的人文学科学术评价几乎完全依赖于出版机构(杂志社或出版社)的级别,在此之上再以数量多少论英雄。表面上看,这种以数据为基本依据的评价标准非常科学、严谨,客观上也确实刺激了学者的创造热情。而事实上,一是杂志社或出版社的级别一般以转引率、影响因子等等自然科学评价指标为考核标准,这与人文学科强调独创的特性是相违背的;二是这种外在的约束性机制对强调个性、自由的人文学科来说,弊远大于利。于是,在当前这种环环相扣、层层推进的评价体系中,人文学术成果内在的价值与特点反而很少受到关注,以至于学者疾呼“中国当前人文学术最大的问题就是评价外在化”[11]。

(四)评价环境过于刚性

从聘期考核到职称评审,再到各类荣誉称号评比、人才项目评审,评价指标的构成大同小异:学历、职称、年龄,论文、著作、项目、奖励,再加上海外留学背景、出国经历,每一项都有严格的级别或数量规定。在日益严苛的刚性指挥棒下,前有名利双收的诱惑,后有动辄降级、解聘的后果,为了对应条条框框的各项要求,高校教师或心浮气躁、急功近利,或惶惶不安、疲于奔命。如此过度刚性的评价环境,已然导致很多人文学科研究者为满足条件而创作,为结果而努力,甚至几近畸形的恶性竞争。学术理想、学术热情、学术个性这些可贵的创作源动力反而堙没于“繁荣的学术市场”。

(五)评价主体单一片面

就当前高校人才评价实施情况来看,从评价标准的制定,到评审材料收集,再到评价过程的组织,现行的人才评价主体一般都是以官方为主导的。即便是政府已将部分评价权力下放至各高校,在高校内部,人才评价工作的开展也通常是由学校行政职能部门(人事处或科研处)主导的,很多学术圈内部或民间组织的评审常因评价主体行政级别太低而受到忽视。再者,虽说最后直接决定评审结果的专家都是从专家库里抽选的,但专家库本身仍然存在着许多问题,比如现有的多数专家库对专家的学科分类只到一级学科或二级学科,没有具体到三级或更专业的研究领域和方向,常常导致诸如研究古典文献的专家去评价现代文学研究者的现象,显然是有失公允的。

(六)评价组织过程机械潦草

在通行的评价工作组织过程中,所有专业人才(有时也将自然科学与人文社会科学人才分别组织)都在同一时间段展开集中评审,从通知发放,到材料收集核查、组织专家评审,再到评审结果公布,工作量之大可想而知。为了便于操作,评价对象的所有材料都以十分简要的形式体现在纸质申报表中,在时间十分紧张的状况下,再由相邻相近专业(而非“小同行”)通过申报表中罗列的成果级别、数量进行评判,潦草结果在所难免。特别是在人文学科领域,前述所言的人文学科人才必不可缺的素质,如强烈的人文精神、广阔的人文视野,立足传统、关怀现实的精神追求,独立思考的禀赋,在现行的评价组织过程中都无从体现。

诚然,现行人才评价机制中存在的问题在自然科学、社会科学领域也是普遍弊病,但就人文学科领域而言,上述问题已然伤及学科之根本。究其原因,一方面,在“‘科学化’范式的宰制”[12]下,现代人才评价机制形成和发展的整个过程都以自然科学为主要考虑对象。以陶冶人格、培养情操这种非科学功能为价值取向的人文学科,在现代大学管理体系中始终处于劣势,难以在人才评价体制中取得话语权;另一方面,在知识功用化、技术化、产品化的市场经济思维体系中,人文学科常常通过对“科学”的模仿来展示自身的合法性和专业性,从而削足适履地主动适应这种外在的、量化的人才评价机制,进而对其学科本质特性进行某种自我遮蔽或扭曲,更加使得人文学科的发展危机重重。

现今中国社会,关于“人文精神失落”的忧患不绝于耳,各种暴露于公众的底线失守不断给人以刺痛,以守护人类智慧传统、推动精神文明进步为使命的人文学者已为社会之急需。在此情势下,重新认识人文学科特性和人才成长规律,在此之上,于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之外,构建独立的适用于人文学科特性和人才成长规律的人才评价机制已是众望所归。

三、构建符合人文学科特性和人才成长规律的多元评价机制

当前,人才评价改革势如破竹,“破”而后有“立”,破除原有的人才评价机制后,如何立起新的人才评价机制?这个问题对人文学科而言更为急迫。就笔者的认识而言,要想建立符合人文学科特性和人才成长规律的人才评价机制,重点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加强人文素养评价

作为人文教育的中坚力量,“先天下之忧而忧”“为天地立心”的人文精神,是人文学者所必须具备的素养。这些个人化、精神化的特质,往往并不能以直观的方式呈现,但在文章、著作里,在授课、讲演中,在言谈举止间,一个学者的人文理想、学术视野、学术旨趣都是以鲜活的、灵动的情态呈现的,是可以观察、可以感受的。特别是面对“社会上出现了许多满腹经纶而独缺人文关怀的‘教书匠’‘哲学工作者’等”[10]78-82的现状,加强人文学科研究者的人文素养评价尤为必要。在评价实践中,将“耐得住寂寞,经得起诱惑,守得住底线,立志做大学问、做真学问”的优秀人才与那些“无灵魂的专门家”区分开来,应当作为人文学科人才评价的首要任务。

(二)注重人文教育评价

人文学科教化育人的功能不可能像科研成果那样有集中而显在的表现,在评价实践中,对人文教育的评价应避免简单套用科研成果评价指标体系,跳出“表现主义”“形式主义”窠臼,将情感、态度、价值观等作为重要评价标,并在评价过程中严格落实。此外,对人文教育评价而言,一方面应当重视人文教育在校园与课堂的效果评价,注重在校学生人文素质培养质量考核,丰富教育教学评价手段,鼓励人文学科研究者投入课堂教学与人才培养;另一方面,应当重视考察人文学科研究者面向公众发言、参与社会对话的能力,从而鼓励人文学科研究者走出象牙塔,介入现实社会,回应和参与当下问题。

(三)营造宽松自在的评价环境

对人文学科来说,独特的个性和可贵的灵感都是研究所必备的条件。个性的养成需要宽容的环境,灵感的迸发需要自在的空间。在评价实践中,应尽量避免对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评价标准的简单套用,减少对硬性指标的依赖,同时,增加对学术品格、学术投入的考察,增加对创作进展和创作状态的跟踪和关怀,创造有利于对话和讨论的宽松氛围,逐渐形成尊重个性、宽容失败、轻松自由的评价环境,最大程度地鼓励十年磨一剑、甘坐冷板凳的人文精神,最大限度地支持那些有个性、有才华、有脾气的人文学者。

(四)学术评价内在化

要想扭转人文学科学术评价外在化的局面,促使学术评价真正实现内在化,一方面应将学术界广泛认同的学术代表作评价制度,作为重点评价手段在人文学科学术评价实践中普遍推行,不论刊物级别,不论数量多少,只看成果内容,以此考察研究成果质量,促使研究者抛却浮躁功利之心,潜心深度学术研究、追求内在品质;另一方面应将学术评论、综述、随笔等准学术性成果纳入评价视野,丰富学术评价内容与方法,鼓励“上下求索、不问学科、兼及雅俗的写作方式”,以及“既经营专业著作(‘著述之文’),也面对普通读者(‘报章之文’),能上能下,左右开弓”[13]的学术理路,鼓励研究者以多种形式参与学术讨论,共建良性学术生态。

(五)评价主体多元化

选择合适的评价主体,是确保评价程序顺利进行、评价结果公正合理的关键。由于人文学科自身具有的主观性、个性化、无法验证的特征,同行评价就显得尤为重要。在同行专家的选取方面,应着重选择专业研究领域和方向相关相近的“小同行”,并加快完善同行专家信誉评价机制,对同行专家的评审资格和权力进行有效监督。同时,应提升民间学术共同体在人才评价中的地位,充分发挥专业协会、学会等学术社团在人才评价机制中的积极作用,厘清官方行政部门和民间学术共同体的评价权力范围,建立相互制约的平衡关系。

(六)评价组织最大程度的精细化

在人才评价组织工作中,应当将人文学科作为一个独立的评审类别,与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相对等。在评价的全过程中,都应当尽可能多地体现人文学科的特点:评审材料的收集应尽可能丰富、详尽,尤其注重收集可以反映其人文素养的材料,不仅限于CSSCI或中文核心期刊、国家项目或省级奖励,报章、短评、教案,协会、学会获奖,自传、自述等都应纳入评审范围,并在评审过程中予以评议、总结,必要时候甚至可以引进答辩制,以更直观形式展开评价。此外,不论是学术成果评价还是人才整体评价,不论入选还是落选,都应当将评审意见反馈至评价对象本人,以帮助其本人更好地认识自我、改进方法。

注释:

①即便是有些一体论者,也对人文科学与社会科学的差异性有着明确的认识:“人文科学强调了人类生命活动的精神方面,立足于人类历史命运的探索,所认识的人类与自然界关系属于动态性质,包含了更多的不确定性,而社会科学强调了人类生命活动的物质方面,着眼于当下的基本事实,所认识的人类与自然界关系属于静态性质,呈现了更多的确定性。”见余金成.再论人文科学与社会科学的统一:回应汪信砚教授[J].学术研究, 2011(9):2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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